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我的音乐之路

许多高智商的科学家都喜欢音乐,众所周知的有爱因斯坦和量子理论的创立者普朗克,二人一个小提一个钢琴,合奏的时候深情对视眉来眼去,以至于当年普林斯顿的学子们毕业后都能哼哼几句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时间往前推,牛顿也不遑多让,早在十七世纪末期就写就了自传体的《科学家牛顿》一歌,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地回顾了自己从年幼失怙到功成名就的坎坷经历,令人唏嘘感叹。只可惜当时唱片和卡带都未发明,即使留声机也要晚上近两百年,这首歌是以未能红遍英伦三岛,只在老家林肯郡一带口耳相传,以纪念这位伟大的皇家造币厂厂长。三百多年后,家道中落的牛家后人把该歌的版权卖给英皇的twins,这首歌才得以为广大中国南方听户们熟知。

我小的时候,家里有一架琴,不是钢琴也不是电子琴,长条形,有弦有圆键,扣之则鸣,想必属于击弦类;不过我总拆开后盖当拨弦类使用,所以随着我慢慢长大,这架老琴也渐渐七零八落,尸骨无存。初中时候迷了一阵乐器,就像广大爱好者一样,始于口琴,终于口腔溃疡。消停了一段时间,又把毒手伸向了笛子,将透明胶带拽得溜薄当作笛膜,吹出了凄厉高亢的破声;与此同时,卖了一些带有简谱的歌本,按图索骥照猫画虎,有几个音时而也能踩到点上。其实对笛子的热爱更多地是来自于香港功夫片,如金笛秀才余鱼同。和扇子一样,对我们这些发育中的小伙子来说,笛子更大的功能是一种武器,像食神的折凳那样隐蔽的武器;用板砖打人,失之残暴,拿铁棍击头,流于恶俗,只有亮出折扇和笛子拆招,才能尽显儒将风度。后来市场上为了迎合这种心理,居然真的卖起了铁扇和钢笛,哪个同学手里有件这样的武器,简直都会被羡慕的目光镭射至死。

高中听流行歌曲,郑智化是我最大的偶像,所有卡带统统收集,一听到郑氏特有的旋律就激动地浑身发抖,超凡的品味可见一斑;就因为热爱郑智化,那些年我固执地认为只要是歌词就必须是严格的三段式——两段明暗喻排比,最后一段抒情总结拔高。其次是王杰,哪个男孩没有过浪子梦?而谭咏麟、张国荣之流,不入法眼。当时还听不懂罗大佑和崔健,对二人非常鄙夷。我记得某次元旦晚会,本宫献声,高歌一曲梁朝伟的《一天一点爱恋》,可谓技惊四座(高音没上去,半途而废)——这帮只知道四大天王的家伙们哪认识梁朝伟。到了最后一次元旦晚会,我就开始搞怪了,包上花头巾演唱《回娘家》,雷倒了不少同学。

大学里,对面宿舍来自北京的老猫同学有红棉吉它一部,时常盘踞在上铺磕磕绊绊弹奏《爱的箴言》或《流浪歌手的情人》。这曲高和寡的一幕让我这种来自鲁西村里的少年艳羡不已,忍着老猫同学的脚臭流连忘返。后来混熟了我就蹭琴玩玩,并且借老猫的吉它书研习。几个月后,我能断断续续弹出沈庆的《青春》,但不知道沈庆本人听到会作何感想。老猫是个好老师,每次当我自暴自弃认为手指头短难有所成的时候,他都会假装一本正经讲同一个故事:有个人生来没有手,可酷爱吉它,所以只能用脚练习,最后弹得很娴熟,大家都尊称他是一名出色的吉它脚。老猫同学的幽默感,在我们班无人出其右。还有一次,我看了几本吉它书后,对五线谱和基本乐理有了一丁点儿的了解,于是就用很装逼的口气和老猫说起谷建芬。老猫揶揄我: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当成谷建芬那头的了?我顿时泄气,自嘲辩解,可心里想想,当时的确有点找不着北的感觉。

毕业后,吉它就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就像我也曾自学过俩月书法、写过一个像模像样的永字那样。当一个人迷恋网络游戏的时候,他的灵魂就得了梅毒,腐烂生疮,尊严尽失。所以我最近一直蠢蠢欲动,煽乎王夫人从淘宝上给我买把吉它,希望能把兴趣从暗黑破坏神那里转移出来。我想用吉它弹奏伴唱,以梁龙为榜样,我要唱全本的东北二人转神调。

这,就是我在音乐方面的终极理想。


知道沈庆,始于从多年前电视上偶然看到的这首《岁月》MTV,当时觉得好听的不得了,梦寐以求;后来找了很久才知道此人叫沈庆,于是买了一盘正版磁带。《青春》、《岁月》、《没有想法》和《对镜梳妆》至今觉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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