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王夫人
我在人民医院做的鼻炎手术,住院地点在白塔寺附近的人民医院住院部。术后等待康复的那几天,我常常穿着能装三个我的肥大斑马病号服,来到三楼的小露台上眯着眼晒太阳,眺望不远处的白塔,怀想多年以前我的偶像王朔曾在此一带向人兜售三株口服液。
养病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悠闲时光,生活压力统统挡在医院以外,毫无罪恶感地享受亲人无微不至的照料。尤其是鼻炎这种小疾,无性命之虞,也不影响吃喝走动;与目瞽耳聋等残障相比,应该就属闻不见味儿最轻了,因此即使在五官科病房里,我也显得仿佛是在休假而不是住院。至于其他的病友,有的眼球摘除,有的耳蜗再造,头上斜缠着厚厚的绷带,面目狰狞,反应迟缓,令人心中厌恶。不过比起相邻的脑科病房,五官科已经算是正常人了。脑科里面有些做过开颅的病号,口歪眼斜,有的半身不遂,有的全身不遂,吃喝拉撒都在床上,看到他们顿觉生命了无趣味,尚不如一株树那么招展自然。时不时还从里面抬出一位白布蒙头的出来,让人真觉得万物无常,生生死死,如露如电,不过都是一些形式而已。
有一个脑科的病人却引起了我的注意,他既没有一瘸一拐地拖拉着脚在走廊里徘徊,也不曾单手举着输液瓶子匆匆赶往卫生间;他浑身上下没有纱布和管子,举止优雅,言语清晰,如果不是身上的病号服,他更像一个陪床的家属而不是病人。那天他也来到露台上晒太阳,仅有的两把相邻的躺椅被我俩霸占。他大概三十来岁,面容白皙,戴着眼镜,坐下后就拿出随身的一本书读了起来,似乎这里不是人民医院的住院部,而是某个日光充足的沙滩。我偷偷打量他,想找出他被动过刀的地方——能来住院部的人都不会仅是头疼脑热,一般少不了引刀成一快。但他似乎什么地方也不疼,安详自在,轻松惬意;不要说动过手术的,即使一个等待手术的人神情也不会如此闲适。
我看到他正在读一本《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83年的那一版,我家里也有一本,是我上大学的弟弟从学校图书馆偷出来送给我的,他知道我是博尔赫斯的粉丝。这本书让我对书主人倍感亲切,如遇故知。我有心搭讪,又怕扰了人家的雅兴,斗争一番,终于没有开口。过了一段时间,他起身放下书出去了,想必去了厕所。我拿起书佯装翻看,等他回来,装出不好意思的样子将书还给他,说:上海译文出版社比浙江文艺出版社还是好一些。
他听了我的话略略有些吃惊,问:你也读博尔赫斯?
我说:我有他市面上能见到的所有集子。
话题就此展开,从博尔赫斯到文体,再到悖论,到小说的写法,不知不觉我们两个人聊了两三个小时,直到午饭的铃声响起,才将我们打断。我的鼻子里塞着药棉,无法共鸣,说话瓮声瓮气有些累人,如果不是遇到了知音,断不会聊上这么长时间。吃完饭,我俩不约而同又来到露台,继续上午的话题。聊着聊着,我说,既然《埃玛·宗兹》被拍成了电影,那我最欣赏的《永生》完全可以拍摄成十集的连续剧。我话音刚落,只见他的表情陡然怔住,笑容凝固在脸上,好象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怪事。我正要询问,他突然起立,抄起地上的一根晾衣杆朝我劈头盖脸疾风骤雨地打过来;与此同时,他发出了声嘶力竭的狂吼,那是一种即将饿毙的困兽发出的最后一声惨叫,糅杂着凄厉、愤怒、憎恨和绝望。很久以后,这声嘶叫依然在我脑海萦绕,让我屡屡从噩梦中醒来,浑身战栗。
我因右臂尺骨骨裂和全身多处软组识挫伤被转移到骨科病房,又住了一个礼拜的院。万幸是没有骨折,只需用石膏夹板固定一个月即能痊愈。住院的时候,我听大夫们给我解释了那人打我的原因。
他姓王,本来是一位网络上小有名气的写手,在某个论坛上还拥有一些自己的粉丝。他酷爱悖论体,喜欢写那些弯弯绕绕费脑筋的小说,喜欢将剧情写的不落俗套、把结局写的出人意料;虽然构思平平,文笔尔尔,却也别有一番趣味。每次写这些东西,他都搜肠刮肚冥思苦想,口香糖嚼了一烟灰缸。他需要安静的环境思考,编织庞杂的人物关系和时间逻辑,但一居室的开间房子却不允许,电视和电脑离得太近了,他爱人每晚都要看亲情剧。起初他还能和妻子一起看某些不太弱智的段落,后来就渐渐无法忍受恶俗低幼的编剧和千篇一律的剧情。他向妻子抱怨,为何你总看一些无论细节还是结局都能猜得到的片子?更可怕的是,你居然还一遍一遍地看重播!妻子说,我看得就是生活本身,没有悬念、处处能猜到的生活让我觉得踏实,我不像你一样,总活在想象的世界里。听到这些他泄了气,把电脑转到一个看不见电视的角度,可电视剧的声音依旧让他感到不安,每次听到那些弱智的对白,他都想冲进电视里把男女主人公用乱刀砍死,砍死之前告诉他们能不能说一些不那么照本宣科的话。他开始戴耳机,听着音乐写东西,可一旦音乐的风格和他选择的题材不合拍,他就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所以他浪费大量的时间来挑选音乐,这使得他精疲力竭,在找到合乎心境的歌声之前就已丧失了书写的灵感。他觉得自己正在枯竭,营养外流,像个甲鱼一样被电视剧的文火慢慢清炖。
终于有一天晚上,《天仙配》开播。他把电视机砸了个粉碎。这里说的粉碎绝不是个修辞,而是真正的粉碎。他先是漠然从电脑前起身,站在电视前面端详了一会剧情的走向,似是在踌躇一个重大决定,妻子让他挪开一点别挡了自己的视线。他突然跃起,大喝一声,飞起一脚将电视踹到后墙上,过硬的质量使得大头朝下的电视依然坚持播放,传出“姑娘先请”、“董大哥先请”、 “姑娘先请”、“董大哥先请”……他搬起凳子坚定地朝无辜的电视机砸去,一下一下手法瓷实,那或是清脆或是沉闷的响声洋溢着无所顾忌的快感,似一枚雪藏多年礼炮凌空绽放,急促的火药将业已发潮的炮皮炸开,冲向无边无际的夜空。片刻间,伴随着电路板上三极管的烧毁和电容的爆浆,电视机在弥漫的糊味烟雾中被开膛破肚,变得七零八落,满地残骸。蜷缩在沙发上的妻子目瞪口呆,眼看着他又从厨房拿出锤子,蹲在地上将每一块电视的残片细细敲打成粉末状……
精神鉴定得出结论他不是神经病,他正常地像国家领导人一样,只要你不跟他提电视剧,别让他看到电视。精神病院无法接纳他,家属只好将他送到人民医院。经过专家会诊,大夫们准备把他大脑内主管审美的那一部分中枢彻底切除,因为手术的危险性,大夫们希望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在无电视环境里恢复良好,便可无需手术。正是在观察期内,我遇到了他,并且挨了他的胖揍。在我因骨裂住院的那段时间,审美中枢切除手术已经提前进行。
我出院之前,又去看了他一次,谁能跟一个精神病人记仇呢?他住在特护病房,特护病房除了护士小姐漂亮之外,还有个好处就是有电视看。他还记得我,不过已经不记得博尔赫斯了。我注意到他对温柔靓丽的护士无动于衷,甚至不借给他量体温的大好时机往她衣领微敞的胸口里看。聊了一会,他兴味索然,暗示护士小姐对我下逐客令。他有些兴奋地嘟囔:《胭脂雪》快到了,我还得接着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