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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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认,作为一名青年才俊,我是个非常注意形象的人。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外表可以映射他的内心,进而反馈影响到本人的素质和修养。夫君子爱口,孔雀爱羽,虎豹爱爪,此皆所以治身法也。当然这是我结婚之后,我的裁缝媳妇不断给我普及穿衣戴帽和色系的常识,强行搭配我的穿着,才使我免于被偷拍的命运——我没能像犀利哥那样红起来,我媳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不,完全不止是混搭。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跑早操回来,走了很远一直觉得步履踉跄,终于忍不住检查一番,发现裤腰已经掉到了膝盖以下。

至于系错扣子,更是家常便饭,好像比不错的时候还多。这种不羁的颓废造型直到我妈无奈地给我买拉链的衣服后才算告一段落。还有领子,永远是竖起来——我有把任何带领子的衣服,包括皱巴巴的秋衣,穿成风衣的本事;这说明我内在的大哥气质无法掩饰,总要从身体最薄弱的环节绽放出来。有个我常常回忆的温暖往事是这样的:那还是小学,一次集合站队,刚刚排好,我后面的一名女生突然对我动手动脚。因为平时和她不是很熟,所以当时压力很大,只能装作毫无感觉。我一边忐忑不安,一边注意到她在耐心地给我翻领子。这个温馨的动作让我冰冷叛逆的心瞬间融化,毫无疑问,这种主动的亲昵只暗示了一件事,她对我有意思,即使我俩加起来才二十岁。令人意外的是,在我鼓足勇气回头用热切的眼神盯住她时,这个女生丝毫没有忸怩的羞涩;而是全身笼罩在一片母性的光芒下,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我蓬勃的衣领上。我最终也没和她早恋,十岁的的我智商已经异于常人,我隐隐感觉她好像只是对我的领子实在看不下去了。

直到成年以后,我还是会把衣服穿反,甚至像超人一样,把小的套在大的外面。以下是06年我刚上班时写的第二篇博客,可见一斑:《新新人类》

那是四年前,我现在可不会再穿反了。因为我已经成了油子,每天都迟到,再也用不着五点来钟起个大早了。我也不用跑着去车站,有足够的时间检查自己的穿戴,甚至还能奢侈地照一下镜子。可即使这样,时不时还是会忘了拉裤子上的鸡窝门。有几次我直到中午去小解的时候才发现状况,回顾自己在地铁上双腿劈开仰头酣睡,不寒而栗。幸亏家伙小,窜不出来,否则被地铁警察治个风化罪也是活该。石康杂文里说过,男的裤裆里长这么个东西太丑陋了,当啷着一坨简直有点不知廉耻的样子;哪怕长在胳肢窝里也好啊。在这一点上,我很赞同。

按照我阴暗的逻辑,一个人特别注意什么,正是因为他缺什么。如同《陆小凤》里所说,叶孤城遍地散花,只是为了掩饰自己伤口的恶臭。(当然事后证明叶孤城的阴谋还要高出一层。)王小波也说过,一个人天天琢磨吃的,肯定是饿得要死。同理,一个总研究女人的家伙,必定是个靠手淫度日的可怜虫。而我,一个格外注意形象的人,正是因为对以前自己糟心的外表产生了强烈的心理阴影。

我把头像换了,此后这就是我混迹网络的唯一指定造型,代表着真善美和进取务实,眉宇之间又略带一丝惆怅和决绝;尤其是墨镜和中式立领盘扣的搭配,将我内心忧郁和狂放的纠结暴露无遗。原来的头是三国里的某位文官,我迄今不知道这位爷的名讳。新换的头正是我本人,屎姐倾情奉献,在我极其自恋的一再要求下,十易其稿,终有所成。据本格派艺术家屎姐本人所说,由于我精致的五官不可方物,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画得更猥琐一点。她只好打起了发型的主意,其中画家本人最得意的一稿是这样的:

我本人对此深表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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