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我们县的新疆杀手

如果我像马加爵那样杀了人,需要畏罪潜逃的话,绝对不会去什么“天涯海角”;我直接回老家就行。我老家三省交界,谁都不管,属于真空地带。我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一次警察出警。“报警”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比“包茎”还难以启齿。警车出一次至少得交五百块钱,破不破案另说——这是在我们县广为流传的说法,我怀疑是从县公安局传出来的,他们为了图个清静;反正工资是市里统一拨发。我小时候,我妈就跟我说,某某杀过人,某某捅死过四五个,某某某把自己丈母娘给蒸着吃了,诸如此类。总之,他们犯了死罪,在被抓住之前,幸运地流窜到我们县;然后就地生根,开花结果,枝繁叶茂,活得比我们原住民还滋润。敢杀人的人都胆大,胆大的人做生意肯定能发财,因为他们一贯欠债不还,谁也不敢去逼债;而当初之所以有人借给他们,也是贪心图一个空花泡影的高利息。

据说馕也是个杀人犯。他是个新疆人。在我们这个贫困县,有个新疆人,和外国人就差不多了。在街上,他的形容格外惹眼,尤其是一头乱糟糟的卷发。刚来的时候,小孩子都围着他目不转睛地贪婪盯视,轻而易举就在他脸上看出了花花来,直到被惶恐的父母匆匆领走。馕以烤馕为生,平时没什么话,就吆喝“馕,馕”的,这种面食顺理成章就成了他的名字。我们叫他馕,叫他烤的馕为“大烧饼”。我们县很穷,一个馕只能卖到两块钱;在北京一套煎饼都卖到三块五了。所以无论从哪个地方想,馕都是个杀人犯。他既然已经从新疆跋山涉水来到我们县,再只要花区区31块钱,乘坐1488就能到北京;到了那里,一个馕的身价马上就能翻倍。他赖在我们县,每天在双车道尘土飞扬的马路边上摆摊,满面尘灰辛劳十几个小时,只能挣到几十块钱。如果他不是个傻子的话,就必须是个杀人犯。

夏天晚上路边有夜市(一般都是馄饨铺之类的摊儿)的时候,他就开始烤羊肉串。五毛一串,十串送一串。我吃过。我跟我的小情人,晚上避着家长,在街上瞎转悠,累了就在夜市上吃一碗方便面(我们老家,方便面可以上席,但必须是窝鸡蛋的),烤上十个串。一般我会要上一瓶一块一的啤酒。其实我不爱喝,就是为了显摆。等串的时候,我和馕大声说话,挑肥拣瘦,并颐指气使地一再吩咐“不要辣椒”,以显示我的勇气。我知道馕不会生气,都知道,杀人犯都是沉稳的家伙,忍辱负重,择时爆发,不会把荷尔蒙浪费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除此之外,我之前和馕也算有些交情。

那是他刚来的时候,落拓得很。我们县很小,几乎人人都认识。反正我和我妈一块上街,短短一公里,她能打四十多回招呼。馕来到我们县的第一天,大家就都知道了他。我们心照不宣:又来了一个逃命的杀人犯。他灰头土脸,破衣烂衫地在街上闲逛,可能是在思考是继续往东走,还是先落脚休息几天。当时我正买了一兜十块钱三斤的蛋糕,碰到他就给了他两个。我以为是个乞丐。我从小心眼就好,随我妈,要饭的从我跟前过,必有所获。手头没有,我会飞奔着去买个馒头。后来我常常这么想:有一天,馕跑到我跟前,诚挚地对我说,那一年,是我的两个蛋糕,让他决定就此留下来。他觉得,这里的人们太好了!然后眼含泪光,送给我一个香喷喷的馕,足有平时两个那么大,好似一个卫星天线。但这一幕总也没有发生。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县的人们实在是不够好。

馕来了一个月就打了架。揍他的人是百货大楼前面卖烧饼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抢生意。馕的烤馕摊儿甫一支起来就顾客盈门。其实就是面饼刷酱,有多好吃谈不上;但就是个儿大,视觉冲击力很强。我们平时吃的烧饼直径只有二十公分,馕却有五十公分,面积大了足足六倍,价钱只有四倍。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个东西有着浓郁的异国情调,对于我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这场架打在闹市区,所以很多人围观。一开始大家对卖烧饼的有些担心,对方毕竟是个杀人犯。杀人这个事,就跟性交似的,一旦突破了第一次,很快就会得心应手,甚至会上瘾。但馕出乎意料地没有反应,被揪着扇了几个耳光,神情麻木,手足无措。没有想象中的对打,卖烧饼攒起来的一股血勇很快消退,凯旋而归。大声嚷嚷着,在滚蛋之前,要见一回拾掇他一回。

然而第二天,卖烧饼的没有出摊,第三天也没有,并且此后都没有。他自己滚蛋了。他的想法可能和我一样,馕是个不轻易出手的人。如果他当时和卖烧饼的撕打起来,那情绪就不对了。一个真正的杀人犯,必须是有所不为的。他只有两个状态,值得出手和不值得出手。

后来的日子也曾证明过馕的勇气:他的肋下有一处刀伤,十几公分长,想必是新疆的缝针技术不太过关,愈合处增生明显,凸起得像浮雕一般。除此之外,馕自己吃的肉串,从来都是六七成熟,有点茹毛饮血的意思。有传言说,他半夜经常去街上抓狗,无论多大个的狗,都能把脖子拧断。带回家剥出狗肉,拿羊油炼了(一说是拿羊尿泡了)当羊肉串烤着卖。也不知道最早从什么地方传出去的,反正大家都信。有一阵子我家的狗丢了,找了好几天没找到,我急得哭,晚上做梦老是梦见它被大花蛇缠住。实在没辙了,就硬着头皮去问馕,拐弯抹角地暗示,是不是他给击毙了。馕摇摇头,说的确见过一些偷狗的晚上行动,但都带着大盖帽,看不见脸面。很明显,他在敷衍我。

快到十二点了,我就直接结尾吧。

去年过年的时候,一个风尘仆仆的异域女子,来到馕的摊前,一把掀翻他的大号饼铛,宰住他的头发,猛烈地捶他。然后我们才知道馕是逃婚出来的。他们就地结了婚,婚礼那天,馕倒在我肩膀上,哭得跟个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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