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

故事

我要讲的是个鬼故事,准确地说,是个一直当成鬼故事说的事儿,就发生在我自己身上。

我胆儿挺小的,不敢走夜路是必须的——甚至连想想一个人走夜路都会汗毛倒竖。我看过一篇文章,说有两类人最怕鬼:一种是想象力丰富的,一种是容易被催眠的。我绝对是想象力丰富的,属于看到胳膊就能想到G点然后当晚就梦遗的那一类;至于容不容易被催眠,我还不清楚,没被催过。我想如果谁给我催一下,八成会眠得很快。我坐火车枯燥时,常常会数路边飞驰而过的树,基本上150棵以内就会酣然睡去。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村庄很小,只有百来户人家。家后就有一片小树林,夏天晚上他们都去树林里摸知了,我从来不敢去。一阵沙沙的树叶声都能让我浮想联翩,从足底升腾起一股凉意;与此同时,浊气下降,膀胱里也沉淀了一股尿意。

据说,据我妈说,我小时候胆儿不小。不过这说明不了问题,因为我妈说的是我一岁以前。初生牛犊不怕虎,谁一岁以前都胆大包天,敢于火中取栗。我妈说,事情的转折点是她抱着我参加了一次葬礼。死者是个村里的无名之辈,光棍儿,当然没儿没女。好象是得了什么急病,仓促间一命归阴,是村里的本家对钱办了丧事。这就是农村人为什么死心塌地要儿子的原因。你要没儿子,使不上好棺材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选不上好坟地。这个光棍儿,好象是叫王迈岁的,就草草埋在了树林边上。要知道,农村选阴宅讲究依山傍水,众星拱月。我们老家没有山,好歹有条河。什么村长、支书家的坟地就在河上游一带的高岗子上,视野开阔,八方来财。剩下的村民则星罗棋布在自家的庄稼地里,虽不敢奢望上风上水,起码也选择了棺材入土时的大头朝向,尽量做到五土四备,避鬼迎神。但凡有家人张罗,也不会像王迈岁那样葬在河流下游的树林边,落得个白虎衔尸,青龙嫉主。不独阴宅,王迈岁活着时候的老宅子,现在也破败荒芜。我没敢进去过,就算偶尔经过,都是发足狂奔。远远看过去,透过被雨水淋坏的土胚墙,能望见他屋檐上绿油油的青苔;以及被风吹起的蛛网,在阳光下闪烁不定。

那天办丧事的时候,我妈抱着一岁大的我去凑热闹。丧事很简单,期间也没有古怪的事情发生。但是我妈抱着我离开后,我却开始大哭不止。当时我还不会说话,到了门前的槐树底下,就死死地指着家门口,只要我妈往前走一步,我就胡踢乱踹。我妈当时毕竟年轻,没见过这种阵势,还以为我受了风,身上不舒服。同行的邻居老头沉吟说:孩子阳气弱,多半是迈岁跟着来了,堵在你家门口。我妈闻听此言,方寸大乱。抱着我一路小跑就到了神婆家里。神婆子是个寡妇,寡了五十多年了,瞎一个左眼。左眼眶子里装了个狗眼,好像一层白翳蒙在上面。神婆拿了一把香、一面镜子和一枚铜钱来到我家门口,开始做法。细节我妈也记不清楚了,大致就是先烧香,再作歌,然后问是不是王迈岁,是的话就让铜钱立在镜子上。如果是新死的鬼,一时还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迷迷糊糊还会认为自己是个人;直到照了镜子,被自己峥嵘的相貌吓了一跳,才会意识到已经和周围的人阴阳相隔。至于铜钱的作用,故老相传,鬼都是爱财的,见了钱眼就会钻。钻进了钱眼出不来,横担在上面,钱就会立起来。总之,我妈说,最后一刻她却记得清清楚楚:神婆将铜钱往镜子上陡然一掷,只听叮的一声,那枚钱好似一个见了首长的新兵,站得直挺挺的,并且带着由于激动而产生的微微颤抖。

这个故事本身毫无新意,我是学物理的,按理说绝对不应该信。但怪就怪在全村人都可以作证,他们看到了异象。给我做法的当时,围了十几个村民,众口一词说从镜子里看到了王迈岁那张砖灰色的脸,神情茫然,口唇微张。就在当晚,狗叫不止,王迈岁家烟气弥漫。大家以为是灵堂的蜡烛导致了失火,纷纷提水来救,却发现丝毫没有着火的痕迹。只有一个深蓝色的影子,在众目睽睽下匆匆地穿过黯淡的月光,隐匿在黑黢黢的树林之中。从此,再也没人敢进过王迈岁的宅子。

他们都说看到了王迈岁的魂儿。可魂儿在人体的什么地方?理智地去想的话,应该在大脑里。可认真想这个问题的人,还能叫理智吗?无论如何不会在心里,五脏六腑都能换,换个人工起搏器,看见美女还是会魂不守舍。只有换了脑子,你才不是你。我也盼着人有魂,死后飘飘摇摇,可以御风而行。到时候我想去哪就去哪,我要先去日月潭,再去斯图加特,最后到伦敦眼那里去投胎。或者魂这个字封建迷信,不能入戏。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一本科幻书,说人死后,脑子里残存的能量会发射出一种“波膜”,类似于电磁波,有波长和振幅,会干涉会反射,有驻波有行波,能衰竭会增益……这么说就科学多了,也容易让我相信。区区一个手机,4.2V的电池,都能把电话打到美国去;何况一个人,一个一顿能吃半斤水饺的人。容易相信不等于就信了。我还看过一本哲学书,书上说,把人的脑子放大到地球这么大,每个神经元都像人这么大。全球六十亿人,就是大脑的六十亿个神经元。每两个人之间都拉着一根电线。每次神经元传递一次冲动,相当于电线被接通一次。然后你看到无数根电线此起彼伏,无数盏灯火明灭不定,0101001,二进制像麦浪一样奔流而去;于是开始思考,开始迈开大步,开始耳鬓厮磨。你不要松开握着电线的双手,然后四下里看一看,所谓的灵魂在哪里?在电线里还是在你身上,不要忘了你只是个神经元。所谓灵魂,只不过是一种复杂性;这种复杂性难以解释,只能命名为灵魂或者其它。好比说“湍流”,没有任何意义,它指的是一系列无法追踪轨迹的飞沫,跳跃翻腾,雷诺数大于两千三。这不是“湍流”两个字所能解释的,它就是一个名字而已。我们是一堆化学物质共同作用的合力,菜里面盐多一些都能影响到你今天的心情,或者说影响了你的灵魂。

如果不信灵魂,那全村人怎么解释?集体受到了催眠?荒唐。都吃了毒蘑菇产生了幻觉?概率太小了。我能想到的解释就是这是一场戏,《楚门的世界》。这场戏的目的是让我怕死人,类似于让楚门怕水。他们不想让我过多地知道这件事,所以合起伙来吓唬我。难怪我一继续追问我妈我小时候撞鬼的事,她就一脸惊恐的表情,厉声阻止我,还拧我的脸,那么疼,那么重的手——简直让我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我是不是应该去王迈岁的老宅子里看一看呢?

果壳网上说,怕鬼的时候,一定要转移注意力,哼一首《爱情买卖》是不错的选择,可以把你及时地从想象拉回现实,避免被自己吓得半死。就这么定了,《爱情买卖》;一首不行还有《套马杆》,还有凤凰传奇的整张专辑,我弹药充足!

门已经朽坏,我轻轻一堆,它就像松了一口气的衰老的士兵那样,顺势倒下去——我的任务已经完成啦,它沙哑地对门轴说,终于可以歇着啦。“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我唱道。一条被腐烂的树叶和果实彻底掩盖的小径,踩上去软绵绵,滑腻腻,鼓囊囊,好像一具肉体。院子里一株低矮的桃树枝繁叶茂,一棵粗壮香椿也是郁郁葱葱。但墙上爬满了一层摞一层青黄不接的枯藤,似乎是南瓜或者葫芦。享受了二十年清静日子的虫子们惊慌失措地在藤间穿行,相互通报危险。嘁嘁喳喳的声音,好像在窃窃私语。“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咯吱咯吱,我慢慢往前走。院子里好像封闭了一些二十年前的气息,潮湿阴冷,穿透我的骨髓。如果我一岁那年还不会把视觉和听觉转化成记忆,那么起码我已经能把触觉记录下来了。就是这种冷,有点粘。“出卖我的爱 你背了良心债。”我意识到自己的声音都点发抖。我不可遏止地想起那年的情形,还是这条小路,路上洒满了细碎的白纸屑。人们翘首立在院子里,朝屋内张望。我也在这里,在椿树的下面,在我妈的怀里,也随着他们张望着,目光如豆。一具棺材放在草席上,一碗插着三炷香的白米饭就在棺材前面的桌子上,一根歪歪扭扭的菜叶子顶在米饭的头上,一个来不及逃走的肉虫惨死在它最爱的菜叶里,它的眼睛是黑色的,头是青色的,肚子是红色的。我怎么会想象得这么详细?“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我怎么会想象得这么详细?当时我的角度不可能看到屋里啊。神曲也不能打断我的想象。我必须要唱高潮部分了。“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我壮着胆子来到了门前,门虚掩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我试探地伸了下手指,门轻轻动了一下,并没有倒掉。一只硕大无朋的蜘蛛,从门后探出头来,近视似地和我对视几秒,又仓皇地缩回去。“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我还是走吧,我想,到此为止了。突然一股尘土的气息从略微开大的门缝里虚弱地挤了出来,好像从所罗门封印的瓶子里释放出来似的。那天没有哭声,我在想象中回忆,或者在回忆中想象;只有一堆人围在一起,七嘴八舌,对着棺材指指点点。“让我挣开,让我明白,放手你的爱。”我不能再想了,一定要分散注意力。那股尘土仿佛是一个未读的信息,撩拨着我的好奇心。往下是说唱部分了吧,真是滑稽的声音,他让我咧嘴一笑,给了我力量,用脚尖踢开了门。我一下扑进冰冷幽暗的水里,一直下沉到松软的河床。浑浊的河水在我头顶无声地流过,裹挟着一张腐朽不堪的草席。“出卖我的爱……”我断断续续地唱道,并打着了打火机。那只碗还在,米饭已经碳化,菜叶无迹可寻。只有那只事前已死的虫子,因僵硬在了饭粒里而保持了栩栩如生的姿态——眼睛是黑色的,头是青色的,肚子是红色的。“逼着我离开……”我把火光往纵深照去,一个被蛛网守护的灵位上写着:“村长王迈岁之位”。再往上就是一幅封存在镜框内的黑白照片:眉宇紧锁,嘴角低垂,颧骨高耸——这分明就是我啊!这帮狗日的,他们合起伙来,杀死了我爹!

“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

截车

如果你是山东河南一带农村长大的,对我下面说的应该不会陌生。

十年前,为了GDP的需要,提出了“村村通公路”的宏伟计划。一条簇新的北环路短时间内就在我们县城外缘铺就,一直绵延到周边,将十几个原本闭塞的农村挨个劈成两半。有些一墙之隔的左邻右舍,像牛郎织女一样分散在了马路两侧。农田同样被割裂,紧靠路边的庄稼矮小枯干,战战兢兢地生长。鸡犬声被汽车喇叭和货车轰鸣所掩盖,母鸡再也下不出双黄蛋了。不过村民们都觉得是好事:首先进城的确方便了,下雨时不会再推着前后瓦堆满了泥浆的自行车,在土路上前腿弓后腿蹬;其次路边的人家也趁机做起了小生意——饭馆、烟店,最不济也是个季节性的卖葡萄的小摊。是网就捞鱼,总有些不知道怎么想的司机,会停下车,去脏兮兮的饭馆里吃个炒菜。也不怕吃出癌症。

路不错,两车道,平整,但没有护栏和红绿灯。撞死牲口是司空见惯,慢慢连撞死人也成家常便饭见怪不怪了。我平时不在家,但过年回去,到丈母娘家串亲戚,常能看到车毁人亡的一幕。今年年初,就亲眼目睹死了四五口的一桩事故。当时救护车还没来。地上躺着两个女的,蒙上了布。车上的男司机像体操运动员一样身体已经对折,脑浆子滴滴答答,粘度很大。后座上还有一位年轻男子,坐姿端正,面容出奇的安详,唯有一缕额发在风中凌乱。死亡对待每个人都不一样,有的是硬生生把人像捣蒜一样砸扁捏碎揉烂;有的则是轻盈地从分子间隙穿过人的身体。不远处,还有辆四马攒蹄的摩托车,驾驶者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我来到丈母娘家,第一句话不是请安,而是吆喝道:又死人啦,在村口!于是我小舅子和小姨子夺门而出,开着电三轮绝尘而去。

这条路修的邪!村民都说。当然一点都不邪,就是没有护栏,人、车和牲口都不遵守交通规则。你没办法要求村民懂这些,没人教育他们,更不用说牲口了,因此有时候也不能全怪车;只能说不知道那些当初的规划者们是怎么想的,现在撞死没有。

白天出了事还好,能把肇事车辆拦住,先打一顿再赔偿损失。可一到晚上,出了事故,没有一个不逃逸的。有的不是怕赔钱,主要是怕挨揍。我们这边民风彪悍,尚武好斗,但凡出了事,都要例行臭揍一顿,然后再说事。有时候打着打着打爽了,你一勾拳我一飞脚,收不住架势,就会把人打得阴阳五行七者皆伤,乌珠迸出口鼻窜血。我可以插播一条真实的例子:去年的事。两个村打群架,把其中两个打死了。法不责众,起码没人判死刑。死者的哥哥哭哭啼啼前来收尸,不知道怎么又勾起了村民的S,接着一路追打,把哥哥也活活敲死了。所以,晚上撞了人,一律是直接轰油门挂五档,反正也没有摄像头。找不到肇事车辆,死者家属可不能愿意,人命事小赔偿事大。怎么办呢?

所有开车的王八蛋都有原罪。横着路支起一张大钉板,棺材停在路当间,苦主披麻戴孝,手持蛇皮袋子。无论是南来的还是北往的,到了此处,文官落轿,武官下马,统统交钱,挨个放血。这样连收三天,盆盈钵满,一蛇皮袋子钱,有好几万;比卖逼来得还快,要不说收费站老也拆不掉。我一直想不通这事,凭什么撞人的跑了,没撞的要负责任,招谁惹谁了。刁民啊!派出所不管吗?我问。知根知底的人告诉我,当然管。这就是派出所组织的,还下发了文件,只许敛三天。得的钱派出所拿三成,算管理费。

我要讲的这个法制故事,背景就是这样。男的叫王茂才,三十四岁,这几年一直在北京打工,是个焊工,一月工资一千九。媳妇叫吴爱红,三十二,一直在家种葡萄带孩子。

众所周知,每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回家后都会发生一个故事,王茂才也不例外。置办年货,买化肥尿素农药,都得花钱。尤其着急的是一笔两万多的债要在年前还——吴爱红把邻居的地都包了过来,准备多种葡萄大干一场,却赶上了坏收成。王茂才没存住钱还有别的原因,他和临村的另一个小娘们刘青好上了。刘青也在北京打工,所在的工地和王茂才很近。俩人在市场碰见,因为乡音搭讪聊起来,越聊发现离得越近,感情也是越来越近。就好象身在美国的留学生们那样,很容易就搞上了。

吴爱红建议装死人去截车,就早晨和傍晚截一会儿,不能让派出所发现,可以多截几天。“你在外边打工不知道,咱们这条路上隔不了多久就有一起车祸,截车都截习惯了。不可能有人怀疑。”吴爱红打消丈夫的顾虑。“那就这么办!”王茂才下了决心。

道具要准备好,薄皮棺材和孝衣孝帽。钉板就扔在村委会院子里,平时没人管,傍黑拿走,一早还回来,也没人发现。死人由王茂才来演,孤儿寡母在路边哭,钱要得顺理成章理直气壮。这天是腊月二十二,晚上。王茂才先去棺材店拉来一口二手的棺材,再去村委会拖钉板。吴爱红去县里买回来白布,正在家里裁孝衣。裁完后,吴爱红在棺材里铺了一床被褥和枕头,让茂才躺进去试试舒不舒服。万事俱备了,王茂才心想,低头往棺材里钻;然后后脑勺一下巨疼,不省人事了。

耳边是此起彼伏的刹车声和起步声,通过司机们气急败坏的脚,声音里透着愤愤不平。身上有点冷,光有铺的没有盖的;主要是失血太多,头上黏糊糊的。身上也没有一点力气,连根手指都抬不起来。这下可变成真收钱了!早知道就不图便宜买别人睡过的棺材了,可这种事谁能提前预测呢?不知道那个和吴爱红搞上的没爹的男的是谁,她种这么多地肯定会有帮手。他和刘青在一起的时候,刘青就开玩笑似的说过有机会就把自己老公弄死,和王茂才好好过。女的心真狠。王茂才觉得自己没多长时间了。这点时间是逐个分析自己老婆的姘头呢,还是回忆一下和刘青在北京的日子?王茂才陷入纠结之中。

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郁闷

郁闷的过程一般都是缓慢而纠结,如果是突如其来的话就不叫郁闷了,叫悲剧。郁闷的发展是这样的:

出现一件糟心事,好像砂锅上的细小裂纹,碍眼但还不至于漏水——开始权衡,要不要处理。要解决问题,势必要带来其他麻烦,如得罪人、破环当前的安逸等等——选择将此事忘掉,当作没发生没看见,并安慰自己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淡定——引起你糟心的人或事再一次出现——勃然大怒,决定马上着手处理——一旦要从思维变成现实,顿时觉得头绪繁多,牵一发动全身;于是开始反思自己的坏脾气,觉得太易怒了,这就是自己人缘不够好的原因。连一点自我控制力都没有的话,还谈什么干大事?倘若不能改变这个世界,就要改变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情绪,心有城府,胸存沟壑,正是自己和糟心们的区别。而糟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善自己的修为——霎时间怒气全消,云淡风轻,觉得自己攀上了山顶,俯瞰世间的云雾缭绕。人群小的跟蚂蚁似的,庸庸碌碌,奔忙不止。不禁吟道:叹蝇头蜗角空忙,受尽了许多风浪,转教人心旌遥飏——糟心突然在山顶出现,制造冲突——瞬间崩溃,一度失控,开始咆哮,你来我往,相互揭底——慷慨激昂之余,发现对方的话也不无道理,自己的小心思也被人猜到几分——吵架演变成以自我表白和掩饰为主——有点惺惺相惜,觉得对方其实也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看人要多看优点,少看缺点。蜜蜂眼睛总盯着花,苍蝇看到的全是屎——和解,心底里暗自庆幸,一场矛盾就此和平解决,铸剑为犁,刀兵入库,生活仍在继续。退一步海阔天空,内心的宽容有多大,世界的边界就有多大就——一个小小的摩擦,猛然点燃了炮捻;想起了之前吵架的内容,想起了自己被对方说穿的心事,觉得无比恶毒和恶心——我日,再也不忍了,拍马战在一处,新仇旧恨——冷战——别扭——挣扎,要不要彻底解决——一天,要——两天,不要——三天,要——四天,不要……——人不烦我,我不烦人;千万别惹我,千万别他妈惹我——渐渐重新树立了生活的勇气,眼不见心不烦总可以了吧。世界是表象,仅仅作为我感官的客体而存在。万物皆备于我,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偶然一言不合。然后仿佛不过脑子似的、没有准备似的、平静地、祥和地、淡然地并且坚决地,说:滚!——对方滚,或者自己滚。整个世界都清净了。

早知如此,何不直接滚。

酒量

我的酒量不能以酒来标定,要用藿香正气水。有年夏天不舒服,喝了一小瓶10毫升的藿香正气水,几分钟后就面色潮红,眼神迷离,弱柳扶风,状甚妩媚。起初我还以为买到了假药,正要气势汹汹地拨打12315哭诉一番;定睛一看药物配方,辅料为乙醇——就是酒精,方才安下心来。我就跟蔡志忠老师画的大醉侠一样:为什么叫大醉侠,不是因为能喝,而是见酒就醉。

方舟子老师科普过,乙醇下肚,进入血液流经肝脏时,首先要被氧化成乙醛。乙醛有毒,脸红心悸什么的,都是乙醛搞的鬼。千杯不醉的人能迅速地将乙醛再转化为无毒的乙酸。像乔峰和武松这样的英雄,之所以被世人称为好汉,全在于肝脏里有数不清的乙醛脱氧酶,及时有效地把乙醛氧化成乙酸——对于他们来说,喝酒和喝醋是一样一样一样的啊。看到没有,科学是一切浪漫的死敌,你的偶像无非是比较能吃醋而已。

而对于我这样的怂人,就因为爹妈不给力,没给我多生点这种酶,致使一杯下肚,小宇宙里全是乙醛,血脉贲张,五内翻腾;就此落下了不够豪爽小肚鸡肠的话柄。乙醛是易燃易爆的玩意,造轮胎的原材料,没事喝这种东西不是作死吗?还不如喝甲醛呢,长期饮用,一旦龙驭宾天,直接变成木乃伊。我基本上滴酒不沾。这位看官问了:你丫老出差,饭局频仍,怎能拒绝没完没了的劝酒?我的答案是,一定要坚持住,说不喝就你妈不喝;万万不能迫于压力开一个小口,喝上一两啤酒。一旦开始,劝酒将会绵绵不绝,难以招架。这就跟禁欲似的,释迦牟尼也没有童男牛逼。

昨天晚上下班回家,我看到厨房有瓶劣质红酒。想我出差前还没这劳什子,这一周来王夫人在家干了什么烛光晚餐的勾当,我也无从知晓。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百爪挠心。伊勤俭持家,多年以来,别说红酒,连营养快线都没舍得给我买过一小瓶。这红酒不知道是哪个忘八带来的。一时间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拔掉瓶塞,喝了足足一盎司!

早晨八点起床的时候,王夫人告诉我,我已经昏睡了一个对时。“这麻翻我的蒙药是哪来的!”我厉声道。

“是去年你打算孝敬你爹买的,忘了带回去了。这几天收拾房子我又找了出来。”伊不耐烦地说,“你一晚上已经问了我一百多次了!”

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

肚子疼

我就知道这次肚子疼不对劲,原来也吃坏过肚子,但不是这个疼法。有时候是持续的疼,就像滚滚洪流倾泻而下,疼得绝望和漫无边际;有时候是拧着劲儿的疼,仿佛雪水汇成细流,融一些流一股,时断时续,疼得哀怨和惴惴不安。这一次完全不同,疼痛好像有生命似的,既不是一疼到底,也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却像一个偷按门铃的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来上几下,搞你个措手不及;然后怕你追他似的,马上就归于沉寂,藏到了肠道里幽暗曲折的某处。这么说好像我怀孕了,有点难为情,但感觉就是这样。当然我是男的,真实的怀孕感觉无从体验,我的知识来自电视。她们常常这么表现:哎呀,小家伙又踢我啦。一脸幸福的表情。就我的理解,踢和小腹内肿胀的感觉,我现在都能体会的到。只不过踢得比较瓷实,类似于截拳道里的侧踹,一下就把我的下水踹得叮当乱晃大厦将倾;每一次晃动都牵动神经,疼得我龇牙咧嘴。

巧克力威化和酱油炒饭,我不信有这么大的毒性。配料无非是白砂糖、小麦粉、植物油、可可粉、脱脂奶粉……威化我经常吃,从来没出过问题。难道和酱油一混合就起了反应?酱油的原材料也是豆子嘛。好吧,问题肯定出在酱油炒饭那里,地沟酱油。物价上涨太厉害了,没办法。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电视和书都看不进去。疼痛不堪难受的一个原因就是难以分散注意力。都说心灵创伤比肉体创伤更痛苦,这个我不信。我想不出来怎么伤心能伤得跟心绞痛一样。现在要是有哪个愁肠百结的家伙要和我换一换,我是巴不得;让他亲自尝一下肠子拧在一起打一百个结的味道,就不会再无病呻吟了。不用五内俱焚,烟头烫一下手指头就行了。伤心发愁的时候可以看书看电影、上网或者找真人聊天、出门散步甚至去旅游;可肚子疼呢,什么也不想干,也没力气干,哪怕手脚不动仅仅转移一下思想也不行。每一次刀绞来临,瞬间就会击溃所有的念头,迫使你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到疼痛本身上。也许这是老祖宗的遗传,在石器时代打猎的时候,不允许你在被猛兽咬到脚踝的时候,还顾得上哲学思辨或者意淫邻居的老婆;一定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受伤的脚踝上,尽快摆脱困境。可现在猛兽都不是威胁了,真正可怕的是那些细小的微生物,丑陋的、狰狞的、敌友不分的大肠杆菌和轮状病毒。就算再怎么集中注意力,你也不可能跟它们肉搏,掐住它们的咽喉,骂它马勒隔壁。

我们知道,打架的时候要紧盯着对方的眼睛,制造必不可少的威慑。即便是打不过,也不要躲闪他凶狠的目光。一定要对手明白,你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堆任人宰割的有机物。就算他心狠手辣,把你揍得皮开肉绽的时候,也不免从你身上看到肉体所能遭到的厄运,从而引起自身的反胃而住手。所以,反正我什么也干不了,就索性思考肚子疼本身;我要努力感受这疼痛的细节,一颦一蹙,每一个颤音和每一下悸动。我要通过思维影响到自身的血液,让偷了我营养还折磨我的细菌明白,我知道它们丫挺的在干什么。毛主席说过,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我静下心来细细咂摸肚子疼时,便感受到了一种轻微的蠕动。好像一条即将冬眠前慵懒的水蛇,填饱肚子后慢悠悠地寻摸着合适的洞穴。轻轻摆动着尾巴,缓缓屈伸着肢体。我肚子里当然没蛇,有的是肠子。你知道,波动通常看起来就跟向前移动似的,其实只是上下振动而已。都是幻觉,真相是我的肠子在痛苦而扭曲地消化着酱油炒巧克力的混合物。这种配方它头一次见,不免有些棘手;尤其是胃也束手无策后,直接把难题推到了下一环节。该分泌什么物质来消化酱油巧克力,胰液还是胆汁?怎样才能从这一摊令人恶心的褐色物质中分离出有益的成分?我突然想到,屎其实是蕴含在食物之中的,就像铁矿石里的石头。我们把铁提炼出来,留下来的自然而然就成了屎。

我想命令我的肠子放弃吧。我不缺这点营养,我只是嘴馋了而已。不要再试图挣扎着消化了,统统变成屎。可它不听我的,一如既往地尽职尽责;像软件一样不够人性化。如果我喝了一瓶氧化乐果,它势必也要敬业地将之完全吸收,让我口吐白沫。越是消化不动,它越是着急。我都能感受到那种蠕动越来越剧烈,栩栩如生。六脉神剑说真气在丹田里游走,顺着什么手阳明大肠经,是不是就我这种感觉。实实在在地感到某个东西在我肚子里乱窜,好像刚才那条蛇突然遇到了天敌似的,丢掉斯文,慌不择路。又一阵巨疼要来临了,我告诉自己。飞机暂时遇到不稳定气流,请各位旅客系好安全带,抬起小桌板……我脑子里反反复复播放这句话。

该不会肚子里真的有东西吧。我想起小时候,有一天,我从厕所里出来,哭着对我妈说:妈,我长尾巴啦~~我妈把手伸进我裤子里,拽出一只大虫子。大蛔虫,足有半米长。从此就开始吃宝塔糖,关心自己的屎,直到里面没有扭来扭去的小虫子为止。难道说,还有一条漏网之鱼,当年没有被宝塔糖活活甜死?我伸手按住自己的腹部,使劲往下按,这种手法是查阑尾炎的时候,大夫教给我的。我咬紧牙关,对着最疼得地方用力快速按下去。果然似乎接触到了什么,好像一条受惊的金鱼,一感觉到我的手指就仓皇跑掉了。我的痛点居然也移位了!妈的,真是有虫子吗?!

“你猜对了,我就不藏了。”虫子通过血液直接和我的大脑对话,“我能感到你所想的。”

“我是在做梦吗?是不是疼得产生幻觉了?”我恐惧地问道。

“没有,没有。而且我也不是蛔虫成精了。”它自信地说,“我是你的共生体。”

“神马叫共生体,我操!”我认定我被异形寄生了。

“不,不是异形。不是你想的那么恐怖。好比你和你肠子里的细菌,就是共生关系,你靠他们消化吸收,他们靠你混口饭吃。”

“不是应该互利互惠吗。你除了让我肚子疼,还能带来什么用处,这他妈也叫共生!”我不信它的鬼话。

“唔,每个人生来肚子里都有一条虫,不过大多都不像我这么高调。只要你的皮肤能晒到太阳,我们就永远老老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胡说八道,为什么你在我肚子里搞破坏。我难道没晒太阳吗?”

“你自己想想吧。”

太阳不是每天都照在我头顶吗?我朝窗外看去,看不到,我的窗子小,而且朝北。那我每天上班呢,好像天不亮就要起床;然后,是地铁;然后,办公室也是朝北;然后天黑了才下班,坐地铁回家……周末或假期我就拉着窗帘坐在电脑前,不下楼。好像真是好几年没见过太阳了。

“你看过哈尔的移动城堡,应该很容易明白我的话。我就像那一团鬼火,一种原力,来维持你的心脏跳动和胃肠蠕动,使你的体液循环流转,气息往复不停,即使在你睡觉的时候。有的叫我植物神经,有的叫我灵魂。”

“植物神经跟太阳有个鸟蛋关系,你以为我没学过生物啊!!”我咆哮。

“当然有关系,”它磔磔地笑道,并且揶揄我,“万物生长靠太阳嘛,植物当然需要太阳啦。”然后它严肃起来,接着说:“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潮成了什么样子,尤其是我的环境。你像个五六年没掏过的下水道,全是沉渣和淤泥,硫化氢的气味和黏黏糊糊的肠壁,你他妈知道吗?我早就受不了了,一直在忍耐,直到闻见了你吃的酱油巧克力味。你还能吃的更傻逼一点吗?”它越说越崩溃,“我待不下去了,我要走了。我怎能在这个粪坑里住上一辈子,还得忍受你古怪的品位。”

这个货真是说到做到,它瞬间抽离了我的身体,我再也不疼了。

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成功

历史上,我也有过较之现在更灰暗的低潮期。那是十九岁时,每晚做梦都梦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石碑;然后转过头就考到了东北,冻得天天挂着两串清水鼻涕,到学人书店鬼鬼祟祟地观摩励志书籍。

无非是卡内基的那一套东西,林林总总看了十几本,现在忘得一干二净;能记得卡内基这个名字仅仅是因为喜欢森林好小子。要说一点作用也没有,是违心的。最立竿见影的效果就是,我渐渐用自责代替了懊悔,一度长时间沉浸在自己没有恒心的自怨自艾中。当然现在我搞清楚症状了:书里说的都对,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不是我们不知道这些道理,问题是我们如何坚持一些简单的原则,比如最基本的,十二点前关机睡觉之类。总是在发了无数的毒誓之后故态复萌再作冯妇。我没烟瘾,不知道戒烟的感觉;但戒掉暗黑破坏神的血淋淋的心路历程我是有的,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怎么也彻底戒不掉,邪门了;总能借着一个由头重新MF起来,从第一级打起,打到之前扔过无数次的军帽都欣喜若狂。励志书必须得告诉我怎么才能坚持下去,有没有窍门或者捷径。如果没有的话,看和没看就没什么区别。事实也没区别,这就是金字塔结构和正态分布一直屹立不倒的原因,精英老是那几个人,我则一直都是个怂货。

不过,如今我终于搞懂了成功的真谛。如老罗在讲演中所说,这个世界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我看啊,这句话有点不确切。我不是偏执狂,我也没死。应该改成,这个世界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工作的关系,我接触到一批搞科研的家伙。当然其中大部分都像公司白领一样是庸碌之辈,但还是有几个人是偏执狂。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只要不违反热力学三大定律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当他们提出一个听起来很操蛋或者很疯狂的计划,打个比方吧,类似于在乔布斯之前,打电话给IBM,让他们定做一个没有键盘的电脑。每次听到类似的话,我都用蔑视地口气嘲讽道:你想想这可能吗?那么大的公司能专门给我们定做一台压缩机吗?但偏执狂的语法结构里从来没有反问句,他也不能理解讽刺。他一定要问完了,被厂家鄙夷了才能认识到——不是认识到事情做不成的,仅仅是认识到——这家公司不给做。之后去找另一家公司,第三家,第四家……不计成本和时间。令我惊奇的是,每次事情的结局都是十有八九能干成。好比你在街上总能看到巨丑的女子,也有男人给她拎包一样。

必须得承认偏执狂是天生的。在他们的脑子里,事情一定要扑成;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想法完全不是出自信念,而是本能。他们不靠励志和信心支持,像觅食的动物那样单纯而专注,直取猎物。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缺乏常识的概念,或者说客观上将之完全无视;与此同时,他们认为世界的运转是简洁有力的,不像很多人的口头禅:事情是很复杂滴……他们要问,如何复杂?复杂在什么地方?能不能把复杂化整为零,分解因式或者合并同类项?随即就和复杂本人扭打起来,把复杂揍得鼻青脸肿,散成一地鸡毛。

我原来的老板,之前我一直以为他很傻逼。因为开会的时候,我说某某事情很难办或者说办不成,他总能恰如其分地提出一些愚蠢的建议。有时候,出于对他的鄙视,我故意不指出他某些建议中幼稚的专业错误。不过我回想起来,他还真好多次靠着这些傻大笨粗的手段解决了问题。我被教育了,尽管我一直羞于承认。作为老板,为了公司活下去,某些事一定要扑成,即使被公司聪明的员工所耻笑,即使员工们在心理上不合作。 事情做不成,计划太困难,这些问题怎么办?我是个员工,我指出问题困难之后,根本不在乎事情成不成,哪怕公司因此倒闭。老板就不行,他得绞尽脑汁(尽管脑汁并不多),不在乎傻不傻逼,提出一个又一个想法,直到最终闯过这一关。所以,有可能偏执狂也是逼出来的,当你不得不搞定一件事的时候,你就像饿极的少年pi那样,连老虎屎都会去尝一尝。

这可能就是成功人士发迹前看起来都很傻逼的原因。

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

癌症

接到“良性肿瘤”的复查通知单后,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意味着我只要切除了睾丸,就能继续活下去,也许还能活到老,完成我念念不忘的一点理想。人体真是癌细胞的乐园,就像小猫一样连窄缝狭道都钻得进去;就算是仅有几条输油管和大陆相连的海岛都不放过。在我第一次接受医生检查,他们提出睾丸癌的怀疑之后,我几乎马上就信了。尽管电视电影里充斥着大量癌症误诊的桥段,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却一次也没碰到过奇迹。我刚上班的时候,有个年龄大的同事经常欺负我,我就盼着他能死掉。每天全世界发生着成千上万的事故,每一个十字路口都有被撞飞的可能,每一盘老醋花生都有会卡在气管里的那粒。可他就是不死,浑浑噩噩地躲过了一次次足以致命的雷击或者病毒,安然无恙全须全尾地活着。甚至在我被查出癌症之后,他还是健康如初。其实有几次他一整天没出现,我都以为自己的祈祷应验了,可他只是带着儿子去了医院,第二天依旧生气勃勃地出现在办公室,对我吆五喝六。所以说,误诊就像中彩票一样,只有中奖的人被记住了,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而背后上亿的基数却从来没人问起。我就是基数之一,我的睾丸也是。

在等待复查结果的那几天里,我耐心地思考这件事。无论是不是良性的,都要先切掉睾丸。如果是恶性的,即便是切掉,我也只有数月或几年的时间苟活。假设是一年吧,我愿不愿意用自尊来换回一年的生命——而且一定要清楚,是受尽折磨的一年,化疗,掉头发,身上插着管子,瘦得像个螳螂,骨头像叛乱者一样要挣破皮肤;最后死成一滩散发着恶臭的脓水。如果是这样,我倾向于选择不看了,但我不确定有没有这样的勇气,我不是特别想活,就是怕死。这种怕已经跌落到了原生动物应激性的那种境地,本能地趋利避害,像心跳一样不受理智支配。另外,说到自尊,我不信它是个不变的坐标。我吃饱了有尊严,饿急了或者就没了。要是良性的,还是一定得切掉,三年吧,我的底线是。能多活三年我就义无反顾。当然切完之后据说我就没有雄性激素分泌了,我的胡茬会像缺水的庄稼一样连根枯死,声带也会像淋雨的鼓皮绷得更紧,也许还有其他的我不知道的变化,但我并不害怕。我在三十岁之前,期望变化发生;三十到三十五岁之间,却抵触变化;过了三十五岁,我像走旋梯一样,上到了开阔之地,开始对变化漠然视之。如同物理课上学到的,变化无非是从一种稳态过渡到另一种稳态——我们对中间的过程不感兴趣。我将变得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甚至也不是太监。我看过莫少聪演的中国最后一个太监。依稀记得去势的时候是连阴茎一起割掉,完事还插一根鸡毛或鹅毛,防止像常年不戴耳环的耳孔似的长死。我的阴茎当然还在,癌细胞还没来得及扩散,它们在盘根错节的精管里迷了路,给我争取了良性的时间。我不会就此变成同性恋——这么想是对同性恋的侮辱,我想我不只是不能勃起,而是对女人彻底丧失兴趣。换个角度理解的话,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假如吃饭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对抗饥饿,那么性交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缓解性欲的折磨。味蕾和龟头上的美妙感觉也无非是这场永恒战争的战利品——目的是为了鼓励我们把这场无聊的斗争持续下去。天使和魔鬼的厮杀总发生在人间,我们是见证着、参与者和牺牲者,永远不是战胜者,连战败者的资格都没有。如果我永远不会饿的话,我还会爱上美食吗?我想不会,我没见过树张开嘴急不可耐地吃东西。我对女人彻底失去了兴趣,再也不会得病了,难道不比治好病更愉悦吗?也许有人觉得,无论如何我也失去了人生的乐趣之一。 其实不然,相比那些抽烟的、酗酒的和吃肉的,我何止失去了一星半点的人生乐趣?在他们眼中我简直就是个行尸走肉,来世上一遭完全没有意义。可我能把心里话告诉他们吗?他们能不能理解这样的解释:我选择这样生活就是为了让自己少难过一些。我的潜台词是,人生就是一场苦役,只有想方设法减轻痛苦,却没有得到快乐的可能。他们一定觉得我疯了,或者是个傻逼。

我所谓的自尊不是身体上的,我的自尊是:可以不加解释地活在这个世上。我不抽烟不喝酒,没有理由;不吃肉也没有理由。我不是佛教徒,我没有信仰,我就是单纯地认为众生平等。然后他们就会拿西红柿取笑我,说我生吞了西红柿红色的下水;或者说我的血管里,白血球每时每刻都在凶残地杀死入侵的细菌。为了缓和取笑的语气,还要搬出营养的那一套,说身体健康如何如何,让人恶心地假惺惺地关心。我还能怎么解释呢?我要像证明数学题那样,首先界定函数的值域,然后义正言辞地推导?是的,我的声音尖细,目光温柔,或者喉结悲伤地也缩了回去。但为什么要关心我的生活习惯和体貌特征?跟你们不一样就得随时需要理由才配活着吗?干脆在我脸上黥一个“已劁”得了。

我已经想好了,既然是良性的,我就做手术。自尊是保不住了,那就离开这个城市。这两年我一直想走,一直游游移移。我曾经在一张纸上把自己的所有逐项列了一下,看看有什么是无法舍弃的。我在公司人缘一般,突然走了对部门当然会有影响,但也不至于危及效益,很快会有人顶替上我。我也没买房子,要把租了的六年多的房子退掉,最重的是一堆书,全得当废纸卖掉。我没什么朋友,几个同学也不怎么见面,近几年甚至连逢年过节的短信都省了。都活到了见面后马上就能熟起来的年纪,好像一直就没断了联系。她也不想再见我了。说实在的真没什么东西,不过鸡零狗碎加起来,就跟长尾似的,凑齐了一个可观的分量,在我睾丸完好的时候难以割舍。屋子里到处是她的气息,两年了还没散去。我喜欢百年孤独里的比喻,说房子里漂浮着时间的碎片,挥之不去。我就常常被割伤,这些碎片如此透明,如果不是折射率有异的话简直和现实分不清楚。我出生在一个几乎全是男人的家庭:两个哥哥和我爸三个男人,还有一个性格要强的妈。我从小就崇拜女孩,把她们当成精致、美好和优雅的同义词;而自己则是反面,粗糙和肮脏,上面流着鼻涕,下面尿着裤子。我性格看似内向,其实热情似火。我喜欢接触到的每一个女孩,从小到大,每个女同桌我都能爱上,但一直自惭形秽地保持距离。我自轻自贱地原谅她们的一切,全心全意地希望她们能够幸福。我生活在一个又一个的白日梦里,从幻想被她们伤害后又坚强幽怨地给予其原谅的意淫中,跌跌撞撞走过了青春期。我精心构建的大厦框架,在她的手里落成、装修、揭幕,金碧辉煌,有血有肉。然后急转而下,被琐碎的蚂蚁们掏空根基,毁于鸡毛蒜皮的争吵之中。我记得我曾经那么爱她,后来居然用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来打击她。每一次我都后悔,但还会有下一次。是我变坏了,还是我之前压根就不正常。我不该把楼盖这么高,这本身违反了基本的建筑学原则,失望在所难免。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割掉睾丸之后,也许我所有的愁肠百结一下全没了,好像霍乱的放血疗法,睾丸就是毒液最后的据点,我要端掉它们。我想想啊,我不再是个男人,肯定不会有男人特有的烦恼,这几乎是肯定的。可回忆还在,它们不在睾丸里。也许飘渺的气息没了,闪烁的味道和幻听也没了,但某个相似的场景引发的一瞬间的心尖颤动说不定还在。真的会在吗?会不会是这样的过程:这个隐秘的场景映入我的眼帘,随着视神经进入大脑,像石子投进水里,一直荡漾到回忆的最深处;波动的神经节连成一张网,网出了淤在灰质里的陈年往事。然后这些往事顺着脊椎一直往下,一直往下,向着阻力最小的方向寻找出口,希望获得重生。可惜迎接它们的是一片狼藉,断壁残垣,管道齐刷刷地被割断,另一头是空荡荡的阴囊,伤感又卑微,像个被主人遗弃的看门狗。那可就什么也不剩了,睾丸和心尖的沟通彻底阻断,我不会再因为情欲而激动了。这,算是好事吧。

我当然不会去见她最后一面。我的牌都翻光了,底牌是两个蛋,整副牌就这一个不起眼的对子。我的后半生要在伤感中度过,这是她留给我最后的礼物,是真正属于我的东西,无比真实,不是白日梦里的。但在手术之前,我要见见我的初恋,我的小学同桌。我要把最后一次勃起留给她。

她在另一个城市,火车只需要四个小时。我和她失去联系已经整整二十年,是同学们一个又一个的接力让我重新得到了她的信息。在我得知病情之前,我们在网上聊过几次,她的孩子已经九岁。我曾把对这个世界最美好的想象附在了她的身上,在我尚不知勃起为何物,在我的睾丸还不是大脑和心尖沟通的桥梁时。如果说还有什么不含一丝情欲的爱,那就是我对她的爱——十岁的我对十岁的她。所以切掉我的睾丸并不会毁了这一切,它从大脑直接到心里——在我青春期变异,第二性征出现之前;就像蝌蚪变成青蛙之前用鳃呼吸。

在火车上我想,我到底在做什么。是想毁掉一切,不留任何美好回忆地慷慨赴死;还是因为癌症巨大的精神压力需要释放;又或者仅仅是两年来禁欲的压抑给了身体看不见的指引;我该不是想有始有终吧,好像得了什么强迫症或者迷信了什么宗教。我的睾丸正在被虫子蛀着,这些牙尖嘴利的家伙们四处游走,像恶狗闯进了熟食店里,一点点却迅速地有效率地将我掏空。我的睾丸像个没到季节苹果,因为觉察到了虫子的威胁,而匆匆变红,仿佛一个瘦骨嶙续身染肺病的母亲妄图保护铁蹄下的孩子。我的睾丸在回光返照。我要找到她,要把那群躁动的、黑黢黢的、张牙舞爪的癌细胞射出来。射到阳光下面,接受审判和暴晒。

她果然已经面目全非,尽管我有所准备还是吃了一惊。走形的身材和细碎的皱纹,隔着衣服都明显下垂的乳房。她看我呢?一个有气无力的家伙,双眼暗淡无神,裤裆里病入膏肓,像兽群里的伤者那样自卑却充满攻击性。我们认识的太早了,以至于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在去酒店的路上,我们聊着各自的近况。她绝口不提自己的儿子,仿佛此时此刻的谈话会玷污了他。我们快速地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生怕一个招式用老而带来冷场。几天来我用以对抗恐惧的诗意荡然无存。现实真硬啊,被想像的酸液早就泡软的我有点难以适应。我只想赶快到了酒店,然后狠狠地干她。

出租车停在了一个红灯前。我望着90秒的倒计时,勃起的肿胀一跳一跳地疼,配合着数秒的节奏,那听不到的滴答声就是我睾丸的挽歌。透过玻璃,外面天空湛蓝。一想到一切都会结束,我幸福地几乎要哭了出来。

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

老孙

我的兄弟老孙,上初中时我俩好得能穿一条连脚棉裤。我们一起双打雪人兄弟,一起用弹弓打酒厂玻璃,一起学唱周华健的《花心》——他负责副歌部分,颤音惟妙惟肖,至今为我媳妇称道。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三级片就是老孙带我去看的。当然是那种汽车站对面的小录像厅,违章建筑搭的小二楼,顺着自制的木梯上去,烟气缭绕汗味弥漫,洋溢着火烧火燎的生活气息。现在回忆起来,男主是黑社会刘家辉,背上中了一枪。出于对图腾关二爷刮骨疗毒的敬仰,或者说和刘大帅一样担心麻药麻坏了脑子,刘爷没有打麻醉剂,就让小弟用刀剜出子弹。其实关二爷当时下着棋呢,自己的车被对方的马踩着,人家的卒子还过了河,急得五内俱焚,根本顾不上箭疮;刘大帅也是一直在背诵世尊的《论持久战》,背得心花怒放欢喜自在,摘眼珠子神马的都是浮云。所以刘爷也不是干受着,而是找了美女,在长凳上一边车震一边扒拉子弹。最后子弹和子弹们同时出来,手术很成功。亮点来了:手术结束,女的要走,刘爷一把拽掉女子身上的轻纱,后背从头到脚一览无遗。这部片子我就看过那一次,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其它部分早就忘了,就这段内容反复回忆了两三年,按照文曲星C300上所说的单词记忆法,我这种强化记忆的方式可以保证到死也忘不掉,都已经固化在了海马里。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梦遗,这是后话。

老孙比我还瘦,鸡胸驼背,鹄面鸠形,一紧张就在裤子上搓手;以我现在的眼力,马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手淫惯犯。不过他不骚扰女生,把青春期里所有的荷尔蒙和利比多都贡献给了录像事业。当我们还为黄日华是不是四大天王之一而争论不休的时候,老孙已经对香港大小影星如数家珍了,并且知道曹达华是万梓良的干爹。说实在的,我现在都不知道曹达华是谁;每次看到这个名字,不是想起曹查理,就是想起任达华。老孙没考上高中,胡乱上了个技校,学的是摩托车维修。不过后来还是没干这行,摩托车越来越少了,早几年前农村的丫头结婚都要电动自行车。两个村也就四五里地,和鲁之信买手机一样电动车纯属烧包。老孙很早就买了个驾照,托关系进了乡政府开车,一月六百多块钱;但是吃得很好,每次进村都能跟着大人物小鸡炖蘑菇。

07年底回家的时候,我送给老孙一本魏君子的《港片残卷》。看得他热泪盈眶激动不已,仿佛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大哥。一边翻看一边念念有词:这个我也知道,原来是这样,云云。不过还是有很多他没看过的电影,让他有些落寞。“录像厅都拆啦……”他伤感地说,“碟子也租不到,很久没看过电影了。”

我说,我也没进过电影院,北京太贵了,五十一张票。我都是下载盗版。他问我都看些什么。我说港片已经不流行了,我都是看美剧,还有日本的黄片。“美剧?”他有些脱节了,不知所谓,“好看吗?”

好看,我说,咱们那时候不是看过加里森敢死队吗,还有时间隧道。现在更好看了,越狱,我看得都心律不齐啦。“那一定得看看。”他说。

回到北京我就给他寄了个mp4,能看rmvb;并告诉他怎么从迅雷下载电影。他和乡政府的一个小秘书过从甚密(老孙跟我说他俩在一个被窝里睡过,但是没敢脱衣服。我信。),小秘书就从乡里能上网的机器上给他没日没夜地挂迅雷。从越狱开始,他贪婪地沉浸在美剧的汪洋大海之中,仿佛查理掉进了巧克力工厂。乡里的任务极其清闲,上一天班能歇两天,上两天班能歇一周,要是连上三天,领导就要累得卧床不起半个多月,用以恢复元气。即使上班,一天也只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老孙的手不是攥着方向盘就是攥着mp4,连小秘书的乳房都没工夫捏了。他本身就不善交流;作为领导的司机,也要求他最好是个聋子和哑巴。所以老孙几乎24小时带着耳机,知道的是他在看美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特工呢——几次到村里收统筹款,都是靠这副耳机镇住了一些妄图对领导探爪的刁民。后来坊间传言,乡长的司机带着GPS全球卫星定位,谁呲牙公安部当场就能锁定。

这样年华似水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前不久,故事开始了。

不知道从那儿来了一帮美国大忽悠,也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跟乡里联系上的,要在我们老家建一座对二甲苯厂。说我们老家地处平原,又有河道,利于排污神马的。工人都从本地招,月薪不低于900,有加班费。这下上至乡长下至刁民全都乐坏了,好多人这辈子第一次听说加班费这个概念。话说金鳞非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合该老孙露脸。美国人的随行胖翻译多吃了几个我们村柿子林的柿子,便秘地如鲠在喉,只好送到镇医院灌开塞露,之后差点把十二指肠拉出来。工作是肯定不能进行了。美国人和乡长都傻逼了,鸡同鸭讲,猫狗不同窝。

赶紧从中学调来英语老师。平时教得挺好,什么名词动词不定冠词、一般现在过去将来完成时,头头是道,有板有眼。真见了洋人老爷马上就怂逼了。

How are you? Fine,thank you,and you?

What’s your name? My name is Wang Suozhu……

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I beg your pardon,I beg your pardon。最后美国人跟锁柱差点没揍起来。

老孙在一边听着,心里直纳闷。这你妈是外语吗,怎么全能听的懂?毫无障碍。就跟脑子里寄生了个巴别鱼似的,完全不用念念有词对照着去翻译,听起来就亲切,就是麦抠、鲍尔和豪斯这些老朋友的话。他看到局面失控,忍不住就说了一句英语。别说美国人,连老孙自己都吓了一跳。摸了摸嘴,好像被什么附了体似的。美国人当场感动得几乎失声痛哭,憋了一肚子的话跟倒豆子似的冲着老孙说了出来。老孙流畅地回应,就像小时候唱花心一样游刃有余举重若轻。周围的人全傻了,小秘书凑到了他身旁,自豪崇拜地注视着霞光万道的老孙。

“这就跟邵氏电影里一样,功夫就在劈柴挑水中练出来了。这两年我天天看美剧,戴着耳机根本听不见中国话,不知道什么时候任督二脉就打通了。”老孙后来这么跟我解释。

可我这两年也是这么孜孜不倦地看啊,我还大学毕业呢。我怎么老也打不通呢!

2010年10月25日星期一

苦逼说

世有Boss,然后有苦逼人。苦逼人常有,而Boss也常有。故虽不苦逼,辱于总监之手,裸死于电脑之前,不苦逼不行也。

人之苦逼者,一苦仅能苦一天。Boss者,强求其能旬月而苦也。是逼也,虽然不想苦逼,食无鱼,出无车,乃苦不堪言,且欲与杂工等不可得,安求其能不苦也。

赏之光说不练,罚之不能迟一分,骂之而假装听不见,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苦逼。”呜呼!其真无苦逼耶?其真不知苦逼也!

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猫哭

我住的小区,有只大猫一直生活在这里。几个月前生了四只小猫。有两只早早就夭折了——被人害死了,其中一个是被人扔到地下二层摔死的。然后娘仨相依为命,住在地下一层楼道里,小区里几个人固定地喂它们,衣食无忧,就是毛不像家猫那么顺,蓬蓬松松。两个小的一个叫球球,一个叫三花。经常在草地上追逐打闹,大猫在一旁看着,我们都觉得很和谐。

一个月前大猫做了绝育。住院三天,期间两只小猫失魂落魄。几天前,三花被小区的车轧死了。球球目睹了这一切,看到的人都说,球球满眼止不住的泪。他们说第一次看到猫哭。

三花就葬在经常玩的草地里,大猫和球球常常去那里一站就是多时,游游移移,不知所措。经常喂他们的人看到这一幕就难受。今天早晨我和我媳妇路过,大猫就在那个地方低着头蹲着,我媳妇马上就哭了。我说猫的记性差,很快就会忘掉。我还说,只要活着就得忍受生离死别,这个没办法;最好别生下来。

小区这么多人,虽然都尽心喂,但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把他们三个养在家里。有人哮喘,有人养狗……我家不到四十平,现在有两只了。卡拉是四年前在山东老家捡的,点点是不久在大兴农村捡的,捡的时候都快饿死了。大家都有理由,总之不能过多地影响自己的生活。救不过来——其实是救得过来,但善心就到此为止了。我亲手埋过两只猫,都是捡来的,一天天病死在我手里,最后皮包骨头,托在手上非常恐怖。死的一刹那,抽搐地让我心惊肉跳;这些场景跟个刺似的扎在我脑子里;我的性格就慢慢变了。我悲观厌世,我拧不过来,老觉着自己不被生下来就好了。

救猫就要喂猫粮,造猫粮就得杀鸡宰牛,所以救猫就是害死其他动物。这无论是人的偏好还是弓形虫的阴谋,我都不能从理智上过自己这一关。每次去超市买猫粮,看到袋子上的海洋鱼味、鸡肉味什么的,我就觉得自己在杀他们。鱼和鸡会不会哭,牛和羊会不会哭,老鼠会不会哭,蟑螂会不会哭,树会不会哭,这个界限在哪里。我救了两只猫,但我一生要吃掉多少鸡鸭猪羊。我为一只猫难受,被我吃掉的那些怎么说。我每次吃点荤的,就忍不住这么想,食不甘味。

虽然我天天贪得无厌地吃,我也不能认同食物链。要是地球和生物群被创造出来,必须得一个吃另一个、一个伤害另一个的话,为什么还要创造出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