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
既然如此,我等燕雀岂能跟你鸿鹄之志相提并论, 前面我所说的,只当没有说过.刀客勉之.希望能早日看到刀客的大作.
苟富贵,无忘王夫人.
刀客:
鸿鹄燕雀什么的,嫂子就不要说了,伤感情,我和王君多年交情了,青梅竹马的。
我喜欢这个东西,也没觉的多神圣,跟喜欢打毛衣、踢足球是一个道理。我小时候看过几本书,深受感动,所以自己才喜欢写几笔。假如我小时候打过一次毛衣,觉得很有成就感,并决定这辈子不计回报地打毛衣,我也觉得很自豪。
嫂子:
鬼吹灯我很爱看啊. 虽说文笔一般,但故事还是挺引人入胜的,从某些角度看有点科普的味道. 将来历史不会记住本物霸唱这个人,但历史一定会留下一笔, 在某个时期出现了这样一种文字形式,不是专业文人所写,但引起读者们的观注,他们将作为一个群体被历史记录在册. 个人观点.
你跟王君好像不算青梅竹马吧?据我所知还有一人比你跟他还要青梅竹马呢.
"我喜欢这个东西,也没觉的多神圣,跟喜欢打毛衣、踢足球是一个道理。"你刚刚才说"我视文学为最神圣的东西". 我智商不太高,被你绕来绕去都绕糊涂了.
不过我觉得刀客你好像最近心情不太好.最近文章已经不似刚开博时的潇洒快意了. 王小波好像不是这样的.
刀客:
历史会给很多人留一笔,历史给人留名的原则不是文学留名的原则,只要你闹腾,历史就会留名,例子就不需要举了,多如牛毛。而文学只给能写出牛逼东西的人留名。
我对历史留名毫无兴趣;当然,这不是说我配在文学史上留名。留名不是我考虑的东西。在这个前提上,我之所以苛评鬼吹灯,是因为它是畅销小说,不是严肃小说;金庸的也不是,倪匡的也不是。仅此而已。我也爱看金庸和倪匡,但这和承认它是严肃文学是两码事。
嫂子你的观点很正确,却离题了。文学是一种美学,跟历史无关或者说关系不大。历史留名不等于就和严肃文学沾边。我一直在说严肃文学怎样,对于畅销的,我喜欢看,并不否认其价值,也相信历史会记住一些人或者这个整体。但是不认为是我应该追求的。
自有文字以来,它就不是为写小说准备的,更不是为了写严肃小说准备的。因此鬼吹灯很合理,作为消遣也很不错。可我觉得还有更好的东西。这就是我拿鬼吹灯作反例的原因。
嫂子,别看我写这么多,可不是辩论啊,也没火药味。只是抒发一下我压抑已久的感情。欢迎嫂子指正。
嫂子:
哦,终于明白你为什么那样说鬼吹灯了,还以为你说它不好呢.我一直纳闷,回去问当家的,他说文采不好. 我说可是它故事还不错啊.你这样说我就明白了. 评价的角度不同.
我没有说你有火药味儿啊.我想问一下,你在公司做什么啊?我天天趴在线上等你露面,可你就是不出来.你一下子跟我讲这么多,我受宠若惊啊.
刀客:
嗯,关于神圣,又得自圆其说了。
是这样的,我确实视其为神圣的东西,在我心中甚为宝贵。但是,请注意但是以后的话,可不是无理闹三分啊:我不敢把这个神圣强加到别人身上,就是说,我没觉得自己认为神圣,别人也应该认为是神圣。我的理想对我来说当然神圣,但假如别人说文学只是和打毛衣一样,我也不觉得是辱没了文学。每个人都有觉得神圣的东西,假如都认为别人也应觉得神圣,那世界就完了。比如宗教,那互为异教徒的人们打起来就没完没了。
所以,我认为它神圣,是我心中的神圣。不涉及他人。
我认为不神圣,是为了解释给嫂子你听,意思是说,我不觉得文学本身就客观神圣,应该被大众供起来,听到某某的理想是文学,就觉得他脱俗,是鸿鹄;而理想是打毛衣或者相夫教子的人就是燕雀。
假如我热爱打毛衣,我内心认为打毛衣是神圣的。显然很多人不会同意打毛衣客观神圣。
青梅竹马,也可以跟几个人青,我不敢自称第一个,总得算众多竹马中的一马吧。
最近是心情不好,也写不出什么东西了。刚开始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现在没什么可写了,又不想重复。
我最近招了很多人不快,就是因为我话太多了,所以我现在一说话就怕呛到别人。可能是我最近心中戾气太重了。所以不是嫂子说我有火药味,只是我提前打个招呼,以防大段言语中有那句让嫂子不高兴了——那绝对是我无心的。
我是公司的研发工程师,有无数稀奇古怪的活要干,都是巨大无比的活,如开发市场潜力上亿的新产品,全是我一个人的事;因此我觉得过于扯淡。假如我都能干出来,我就是牛顿了。——当然,老板不跟我牛顿的薪水,因此我什么都不干,就在网上看文章和新闻,关心一下我喜欢的东西。
我不上线是因为,在我们公司,做聊天状是要挨干的,虽然没人干我,但我不想授人以柄,辞职的时候被奚落。
写博客就不要紧,这是作写调研报告状。
跟嫂子说这些,可比跟某个姓王的说爽多了,那个人太宽厚,对我太忍让,不给我见缝下蛆自我表现的机会。
受宠若惊之类嫂子就不要说了,有损我和王君的义气,哪有嫂子这样说的,见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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