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星期二

偷书贼

世界上有许多好书,但这些书仅仅对那些会读它们的人才是好的。
——皮丁

我的一位前辈师兄,隐去名讳,上学时几乎把我校图书馆的其中一架搬空。他说,这些市面上难寻的旧版技术书,虽然装帧粗糙油墨浑浊,但内容精良。别的同学也不怎么看,与其放在图书馆里落灰生蠹,不如在我手上物尽其用。正所谓宝剑赠烈士,红粉配佳人,本着拯救图书的慈悲胸怀,毕业前夕,我见他成箱地往家托运东西。当时我只能狂咽唾沫,余生也晚,落在了前辈的后面,否则那套第一版的《费曼物理学讲义》怎会花落别家。

师兄走后,我在废墟中披沙拣金,总算他老人家百密一疏,给我留了一本苏联牛人列宁勋章获得者叶姆采夫的《工程流体力学》。

说起偷书,可以追溯到我在北京XX大学借用人家教室准备考研的时候。当时我报考的学校,专业课要求必须使用某本特定的教材,如果用别的代替,有可能面临符号不一致的凄惨状况——比如人家出的题,你根本不知道在说啥;而这本八几年最后一版的课本早已在市场上绝迹,任你有多少钱也买不到。无奈之下,我只好潜入这所大学的图书馆碰碰运气。图书馆可以随便出入,但没有本校书证借不出书来。考虑到中国人民特别是我这一类人的素质,这种夜不闭户的做法过于前卫。我读的大学,图书馆都是闲人免进的,不要说阅览室,就是进大门也得出示有效证件——有个大娘就坐在门口打毛衣查证件,所以肥水不流外人田,偷书的基本都是本校同学。我在这所工科大学的图书馆如愿以偿找到那本失传已久的秘籍。一开始我打算每天都来,站在书架前看;我算了一下,按照这个进度,我大致还能赶上后年的考试。因此,一个卑鄙的念头升腾起来,我决定要把书偷走。

为了安抚自己的罪恶感,我注意到这本书已经黄得好似棒子面做的,有些边角一触即碎,好像刚出土的文物,遇风就要散成烟尘一般。我脑子里产生了一个拟人的画面:这本书是一个藤蔓缠绕的古堡里的睡美人,历经寒来暑往沧海桑田,等待我的一吻定终身……直接把金属条撕掉,大摇大摆走出图书馆,这样的魄力我还没有,我担心条形码也有警报功能。万一失手,被保卫科擒获,考研大业毁于一旦,出狱后只能去服装厂当小烫。要想万无一失,一定要像迈寇那样准备好周密的计划。

首先,我勘察了下地形,这本书在一楼,也就是说我有了地利。其次我观察了管理员,他老人家除了看报就是打瞌睡;而且这个书架上都是一些陈旧的教材手册,学生基本不逗留,我又获得了人和。我还需要天时,考虑到校园里的人口密度,只能在晚上动手。我亥时在图书馆外围逡巡过,附近体育场的射灯虽然能照过来,但十点半就熄了;而十点半的时候,除了零星几对物我两忘的缠绵鸳鸯偶尔经过外,别无他人。虽有天时地利人和,但细节决定成败。和谐社会,我当然不能溜门撬锁,只能里应外合。也就是说,我要在白天设法把书放在图书馆里与外界相通的某个地方,晚上十点半后再从外边取走。

经过两天的踩点,我注意到两处bug。一处是排水口,一处是窗户。排水口的好处是,从外面拿的时候不显眼,在排水口出装作系鞋带就行了;但在里面把书放到排水口处,距离过于遥远,还得使劲往里塞,动作幅度也太大。窗口的优缺点正好与之相反。斟酌再三,选择了窗户。话说那日下午五点,距图书馆关门还有半小时,我揣着一肚子坏水来到这里。先四下里走一走,一来稳定情绪,二来察言观色。确认没人注意我之后,拿起那本心爱的书,用小碎步以时速十米的速度挪到窗台前,佯装室内昏暗凿壁偷光。一边留心周遭状况,一边将窗户的锁打开,只待下班铃声一响,就将书立着倚放在窗台上。下班时,几十个学生一起往外出,管理员也忙着收拾自己的细软,除非金田一耕助或者名侦探柯南,谁也注意不到有本破书落在了窗台上,而窗户的内锁也被打开了……

晚上熄灯后,我鬼鬼祟祟来到图书馆窗前,来回踱步眺望远方作约会等人状。寻了一个空档,先将窗户抠开一道书脊宽的缝隙,然后用手往里那么一勾一抽,书就出来了。最后我再将窗户关闭,乘着茫茫夜色,飘然而去。

第二天上午,我第一时间来到图书馆,乘人不备,将窗户锁上,并擦拭掉指纹。看着图书馆遭此巨变却仍懵然无知的管理员,我有心留书与他:闻君有黄皮旧书,妙手著成,极尽考试性,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就是我第一次偷书的经历,自此我的胆量越来越大,侥幸心理越来越强;后来又偷过宾馆的拖鞋和洗头膏,泥足深陷难以自拔,最终一步一步滑向了窃取家乐福灯泡的罪恶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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