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校园中心的花园里。那天清晨阳光特别好,但九月的长春还是已经有了些许寒意。她穿着一件米黄色薄毛线外套,坐在斑驳树影下的长椅上,轻声地背诵着什么。每天早晨我都会围着草坪跑步,以前我跑十圈就会气喘如牛,但这次为了能多看她几次,已经拼着命跑了十六圈。她的长发被阳光罩上神秘的光晕,脸庞像奶色的水晶雕成一样。
我最后一圈跑到她跟前时,故意放慢脚步,我听到她正背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似乎忘记了下一句,正微蹙着眉。这一段小时候我爷爷让我背过,我熟得很,上个月我在校刊上发表的小说里就引用了这段,我不由自主地背出了下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好像吃了一惊,抬头看了看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拿起书走了。我怅然若失,坐到了长椅上,上面还残留着她的温暖。
多跑的这几圈让我的腿又酸又疼,为此我三天没有跑步。我的腿好了以后,我再也没有在花园里见过她。她背诵诗经,也许是中文系的,可中文系这么多女生,我去哪找她呢?这时候我想到了我的小老乡阿慧。阿慧就是中文系的,我们高中时是同班同学,家也离得挺近,现在和我一样都是大一的,她长得娇小玲珑,像个小孩子一样活泼,我总叫她小老乡。我找到阿慧,向她描述了我心仪的那个女孩,她呸了我一口,说:“你这个花心大少爷,咱们学校哪有这么漂亮的女生?你偶像剧看多了吧!我尽量给你找找吧,到时候把可疑分子列个名单,让你选秀行了吧。不过你拿什么报答我?”
“走,”我说,“东门有个新开的涮肉馆,咱们看看去。”
阿慧的地毯式搜寻工作一直没有结果,也许她不是中文系的,是啊,难道只有中文系的才允许背诵古诗吗?我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一个找到她的办法。我又把阿慧找来,递给她三张纸,说:“小老乡,这三张纸你收好,去三个女生宿舍的布告栏里各贴一张,千万不能忘了。”
阿慧冲我一蹬眼睛,说:“不要再叫我小老乡,我又不是小孩子,就比你小五个月呀。”
我把纸塞到她手里,说:“好好,阿慧,事成之后你想要什么?”
“请我看电影吧。”阿慧狡黠的眨眨眼,说完接过纸大声念了起来:“九月二十六日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什么意思啊,拿着诗经当黑话啊?你还留了电话!”
“让你贴你就照办就行了,大人的事小孩少打听。”
“你!”阿慧张牙舞爪地向我扑了过来,我一溜烟跑了。
一个月过去了,我晚上都没敢关过手机,即使充电也要守在手机旁,为此还不惜旷了两节课,但还是没有她的任何消息,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也许她根本就不记得那天早晨了,一切都是我在自作多情。那天的对视一分钟都不到,在她生命中连个插曲都算不上,她早就把我忘了,或者,她就从来就没记住过我。阿慧倒是不断地过来安慰我,给我出主意,她真是一个热心的好姑娘。我渐渐觉得,我对她的印象不能总停留在高中时的那个小丫头了,她已经变得非常体贴人了,至少是对我。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校刊的编辑部里。我们校园广播部和校刊编辑部是对门,他到编辑部投稿,我从里面出来,我们擦肩而过。编辑部的李雨萌是我的好朋友,第二天萌萌让我看他写的文章,说他很有才气。稿纸的顶端写着他的名字——孟帆。那篇小说很感人,看到结尾处我哭了,尤其是最后女主人公伤感地呢喃着那句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令我回肠荡气。
我想认识他。
萌萌告诉我孟帆在管理系3班。有一天早晨我看到他在校园中心的花园里跑步,我躲在一个角落里地看着他,他跑到第八圈的时候明显已经体力不支,可他又咬着牙跑了两圈。我想,也许我能在这个花园里认识他。
过了几天,我终于鼓足了勇气。清晨我早早来到花园里,他还没有到,我就坐在他必经的一条长椅上。过了一会,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装来到这里,我就开始轻声背诵着那首《诗经》里的“击鼓”。他似乎注意我了,原来他只跑十圈就回去的,这次他跑了十圈之后还没有停的意思,他气喘吁吁地一圈圈从我身边经过。第十六圈时,他终于放慢脚步停了下来,他向我这边走来,我想到一个和他说话的计划。我提高了声音,背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一句,然后我皱着眉头,装作忘记了下一句。果然,他接上了下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假装很吃惊,对他笑了一下,他也微微笑了,我们这就算认识了吧。他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我觉得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明天早晨我还会来这里,到时候再细说也不迟。我拿着书走了,走了不远我回头看到他坐在长椅上,很失落的样子。
接下来的三天他都没来跑步,是他故意躲着我吗?我的心很乱。我知道我们宿舍的阿慧是他的高中同班同学,我们还是很要好的朋友。我告诉她,我很欣赏孟帆的文笔,想认识他。阿慧很仗义,说:“没问题,程岚,包在我身上了。”
过了几天,阿慧告诉我:“程岚,我昨天特地找了那个傻小子去吃涮羊肉,我就照你说的,试探着问他还记不记得那天早晨你们的邂逅。他一头雾水,好像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在我的百般提示下,他好像想起了一些。他恍然大悟似地说:‘噢,那个女孩啊,我早想不起她长什么样了,就是觉得她傻傻的,在那装模作样地背什么东西,还背的嗑嗑巴巴,我忍不住就嘲笑了她一下。后来我就不去那儿跑步了。’程岚你别生气,孟帆这个人一贯这样,傻兮兮的,我再帮你努努力吧。”
“不用了阿慧,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他文章写的不错。谢谢你了阿慧。”我说。我低着头,脸红得厉害。是啊,一切都是我在自作多情。那天的对视一分钟都不到,在他生命中连个插曲都算不上,他早就把我忘了,不,他就从来就没记住过我。
或许我这样做太卑鄙了,但我得到了孟帆,这就足够了。高中的时候,我在第一排,他在第五排,可我总是隔着好几排去借他的东西:参考书、课堂笔记甚至一把铅笔刀。我们回家顺路,晚自习他总送我回家,他帮我拿着书包,还为我和胡同里朝我吹口哨的小流氓打过架;可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觉得我小,像个小妹妹一样呵护我。高考时我和孟帆填报了一模一样的志愿,为此我还和父母吵了一架。他们不愿意我到天寒地冻的东北,而且我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一个更好的学校。但是为了孟帆,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是他的小老乡小妹妹,他不会把我当成女朋友,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他改变对我的看法。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程岚爱上了孟帆,孟帆也在寻找她。上天让他们同时找到了我。程岚很漂亮,而且多才多艺,但我不相信她能照顾好孟帆,她是一个林黛玉式的小家碧玉,不适合孟帆的,他们彼此也许会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但生活是现实的,他们不是一类人。哈哈,我是不是太深谋远虑了,但我即使不这么想,我也不会把孟帆让给他。
孟帆给我的寻人启事我一张都没贴,不仅如此,我还尽量不让他们俩有碰面的机会。我要感谢程岚,是她让我有了机会展示给孟帆我成熟的一面。我为孟帆出谋划策忙前忙后,当然他是找不到程岚的,但他找到了我。我注意到孟帆看我的目光变了,说话的口气也不再把我当成小孩子。我们为了找到程岚这个“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合作的非常愉快。他渐渐忘了那个一面之交的幻影,喜欢上了身边这个体贴他关心他的阿慧。
我成功了!
第二年的情人节,晚上,在校园中心花园的一条长凳上,阿慧幸福地依在孟帆肩上。他们回忆着高中时的那些趣事,阿慧抚摸着孟帆眼角上的那道疤痕——那是为她留下的——正要说些什么。这时校园广播的音乐缥缈传来,曲子舒缓悠扬略带哀伤,一个忧郁柔美的女声沉浸在乐曲中讲着一个故事,那语调仿佛是她在倾诉着自己忧伤的往事一般。孟帆愣住了,那是他的小说。那个声音载着伤感的故事在校园上空飘荡,仿佛有魔力似的,让情侣们都驻足倾听。故事终了,最后是一句凄美的“执子之手,与子终老”,音乐也接近尾声,校园又要渐渐恢复寂静,然而就在乐声嘎然而止之际,一声轻微的叹息从广播里传来,不知是那女声的还是音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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