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了一篇奈情的,被才女王小默儿斥为矫情,被记者小M不喜欢,连智商一贯不高的桔子都大呼受不了,看来我这一招失败了,用我总说别人的一句话就是“玩现了”。我想了想,应该不是爱情故事本身的错,是我写得不好的缘故。老掉牙的故事情节,神头鬼脸的多角度叙事,再加上一条生硬弱智的尾巴,难怪不卖座。
从昨天起,我开始看安妮宝贝的东西,学习如何更好地煽情。但是我发现了自己先天的不足——我没有在高档次的地方出没过。大家知道,装逼是一种生活态度,要和种种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结合起来,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抽什么牌子的烟,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喝咖啡,喜欢什么类型的音乐,总看哪个格调的杂志等等,都是有讲究的,对这些我一无所知。我就知道新发地的蔬菜便宜,木樨园的衣裳实惠,中关村的光盘品种全,金五星的旧书价格低。让我写一对璧人在酒吧相遇,在咖啡厅分手,我连个酒吧和咖啡厅的名字都叫不出来。酒吧我就去过一次,太闹;咖啡厅我就见过上岛和星巴克,但都没进去过。倒是在麦当劳喝过咖啡,要一杯能续5回,免费续杯的。从上面写的大家还可以看到,对于我这样从小地方来到北京的人来说,酒吧和咖啡厅就已经是高档次的地方了,再高的别说见过了,都没听说过。
从我本人来讲,感情生活也乏善可陈,我的女朋友就是我的初恋,到现在十几年了,中间没出过轨没越过界,有贼心没贼胆贼心贼胆都有了贼又没了。所以对于爱情故事,我只能脱离生活,生编硬造。
这周的爱情专场注定以失败而告终,以冷场而谢幕,点击量还是犹如道琼斯指数,难以突破万点大关。朋友们,你们到底是什么口味?玄幻、侦探、煽情还是武侠?抑或是鬼故事、黄色小说、民间传奇、法制小报里面的奸杀乱伦等耸人听闻的报道?或者你们来这里就只是看我发发牢骚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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