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双脚渐渐停止了踹动,喉咙里声音也慢慢平息。我看到他的眼珠子像牛一样努出了眼眶,瞳孔散的和瞳仁一样大,眼睛里如同罩了一层白雾,无神地盯着我。他的脸色酱紫,嘴里咕嘟出来的沫子沾了我一手。我想把手从他的脖子上拿开,可他的手却还紧紧掐在我的手腕上,指甲陷进我的肉里。我使劲地拽了几下,终于挣脱开来,我感到他的手还微微动了动,仿佛还想再一次抓住我。
我从他身上爬下来,坐在地上看着他。每隔一会,他还抽搐一两下。说实话,我没想掐死他,我只是不想听到他的那些话,不想看到他看我的那种眼神。但我掐住他之后,我的手就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我一边掐着,一边想差不多了,可以松手了;我却还是持续地用力,直到他停止了挣扎。不管怎么说,他现在快死挺了,就算有救我也不打算救他,如果让我一开始就准备弄死他,我还未必下得了手,毕竟朋友一场。
算了,不想这些了,想想下一步怎么办吧。以前遇到自己特烦的人的时候,总是不停地在脑子里演习怎么干掉他,想了无数种置人于死地的方法,每一次杀了对方,我都是优雅地转过身,飘然而去。这次我不能飘然而去,我得把后事处理好,免得让警察找上我。根据我看电视和小说的经验,不管我搞的多周密,我都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供警方破案之用。我已经想像到了我落网时的情形,甚至想到了在行刑场上,冰冷的枪管指住我后脑勺的感觉。这种感觉如此恐惧,我一下站了起来。我得先把尸体处理了。
以前看小说,知道有一种叫作化尸粉的东西,这种粉末见了血,会把整个尸体连肉带骨头化成一滩脓水,可以从马桶里冲掉。要是有这种粉多好。不过幸好我是把他掐死的,没有血迹,否则地板缝里的血总是清不干净,会留下证据。既然有这个优点,那我就不能在这里把他分尸了,但我又不能让他烂在这里,整个扛出去吧又太扎眼。真他妈麻烦,早知道不掐死他了,忍一下不就过去了吗,我也不是没忍过。我拖了他一下,死沉死沉的,背我是背不动,硬拖出去的话免不了被人看见。我想了想,还得分尸。
我把他拖到洗手间里,又从厨房拿来菜刀,用碗底磨了几下。我把他的衣服扒掉扔在一旁,准备一会拿出去烧掉。他赤裸着身子,半截在浴缸里,半截在外面,两只脚摆成了不可思议的形状,如果他还活着的话,这样的姿势恐怕已经让他残废了。我站在浴室门口,提着菜刀,看着他怪异的造型,突然想笑一下。我努力笑了一下,好像没有笑出来;我咽了一口吐沫,用力一笑,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我一手攥着菜刀,一手在他身上抚摸着,寻找下刀的位置。以前我杀过鸡,为了不溅自己一身鸡血,我都是顺着骨头缝慢慢拉,从来不使劲剁。我决定用杀鸡的办法对付他。先把头切了吧,没有头的话他就只是一滩肉,也不那么可怕了。我用手摸着他的脖子,寻找一个骨缝。我一寸一寸摁着,摁到喉结的时候,我一用力,他喉咙里居然发出了声音,同时他整个人的身子猛地抽动了一下。我一个趔趄坐在地上,不住地打了几个冷战。抽完最后这一下,他算是真的死挺了。我要在僵硬之前把他分解掉。
我也把衣服脱掉了,我们俩都在浴缸里,我把水龙头打开了。当我的刀划过他的颈动脉时,一股鲜红的血涌了出来,真红啊,有些刺眼了。水冲着血,沾到了我身上,把我变成了一个血人。血汩汩地从他脖子上流出来,源源不断,但他居然没有瘪下去。我不禁停住了手,看血什么时候流完。过了一会,还没有流完的意思,我不耐烦了,按住他继续割他的头。看着人的头从身体上分开真是一个奇妙的体验,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我把他的头放在浴缸上,脖子下的刀口不平,头有点歪,配上他的表情有些滑稽。我坐在血池里,开始下一步。我把它的胳膊抬起来,从胳肢窝下刀,先把胳膊与身体相连的肉斩断,然后挑断大筋,把刀伸进关节里面用力地橇。我卸下来左胳膊,把玩了一下,把手指弯成钩状,用它充当我的痒痒挠。我在自己的后背上试了一下,效果还不错。池子里的血水下的不快,藉着瓷砖的反光,把整个洗手间映成了暗红色。
该另一只手了。我把这堆肉翻了个身。这时候,我听到了敲门声。
我清了清嗓子,问:谁?
我是物业修下水道的,昨天楼下的投诉说您浴池的水总是漏到下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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