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5日星期二

我的偶像之一崔健

知道崔健是初中时,那时候的崔健一身军装,用一块红布蒙住眼睛,弹着吉它在台子上做小幅的颠跳,喉咙嘶哑,感情充沛。当时我的偶像是周华健和王杰,我喜欢精致的声带和漂泊的浪子,看到崔健这样的就觉得是傻逼,并且搞不懂为什么很多比我大的人喜欢这个一点都不时尚的家伙。因为搞不懂,所以我也只能把这些拥趸们当作傻逼。从我的这段成长历程中大家可以得到一个教训,那就是不要轻易地称别人傻逼;如果你觉得理解不了,那很有可能傻逼的是自己。

高中时候学业很忙,我又是班里面品学兼优的学生,因此三年里没听过什么歌。直到大学,我才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时间。那个年龄的我已经度过了暗礁重重危机四伏的青春期,不再喜欢那些情啊爱啊之类的酸歌蜜曲了。在我们班摇滚爱好者老猫那里,我踅摸来一盘老崔的带子——那时候大家都还听盒带——听了一遍后,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从节奏到歌词彻底将我输迷。我暗自思量,原来世界上还有这等牛逼之人,遂五体投地,去地摊上将能找到的崔健的带子尽数淘来。

崔健的歌,不像许巍那样伤感或者温暖,不像左小祖咒那样晦涩或者诗意,不像窦唯那样沉迷于自我感觉而难以被别人理解;他的歌不论是呐喊还是彷徨,给我的感觉都是力量,对,就是这个词,力量。他的歌词没有废话,不绕圈子,却并不直白浅显。只要你想去理解,就能理解得了。王朔说过,崔健是这个时代的伟大诗人,感觉自己写这么多有时候不如崔健的几句话。而崔健自己说,歌词并非他的强项,只有在一段节奏之下,他需要表达的时候,文字才会自然流淌出来。崔健对节奏的喜爱胜过旋律,越往后期越是这样。相对于旋律来说,节奏更有劲,生命力也更长久。

我对音乐尤其是摇滚乐所之甚少,说不出什么高深的东西。我唯一凭据的就是自己的感觉,这感觉像豌豆公主的皮肤一样敏锐,能够体会到乐器、声音和文字对她每一下的轻抚,并能辨别任何两种不同的手法。有人说,他喜欢崔健早期的作品,而不喜欢后期的;还有人说,他喜欢崔健后期的作品,而不喜欢早期的。我说,我爱崔健。有一段时间,我不停地听《假行僧》;后来,我不停地听《盒子》;再往后,《时代的晚上》听了二百多遍;现在,我经常会听《蓝色骨头》、《花房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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