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我的偶像之二王朔

在我单调乏味的青春期里,曾有一段时间,除了自渎带来的短暂快感外,阅读王朔几乎是我全部的乐趣了。当时我有一套华艺的《王朔文集》,四卷本,封面上是王朔的一张大脸,颗粒粗糙,模糊不清。

关于王朔文集的内容,我不想说什么。有人说王朔不够深刻,我建议这些人去搞石雕,想刻多深刻多深。我只说语言。众所周知,小说是一门艺术,编造故事不是一门艺术。假如只喜欢故事情节的话,可以去看故事会,两块五一本,物美价廉,携带方便。因此,王朔干金庸的时候,我是腆着脸站在王朔这边,尽管金庸曾使我五迷三道,茶饭不思。金庸是制造故事的一流高手,但还不够一流小说家的境界,原因就在于老金的语言干巴巴,像猫粮一样。换言之,在老金那里,语言只是故事情节的一个工具。阅读王朔,感觉就像我在看一部心仪已久的大片时正在吃着的番茄味薯片,口感之好,令人不再想到口感这回事。也就是说,我读小说的时候很挑剔,因此大部分时候都比较不爽,即使是余华,我也觉得文字不够水到渠成。但在读王朔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关心过语感问题,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每一粒都像新轴承里的珠子,动起来一丝阻力都没有。王小波说过,好的小说使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的话不如去看连环画。我觉得这句话说的也是语言问题。换言之,在老王那里,语言是小说的一部分,不是任何其它东西的工具。

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里,文学有六个需要达到的目标:轻逸、迅速、准确、形象、繁复和连贯。就我的阅读感受而言,其它的不敢说,但形象这一条,王朔确已出神入化了。如这一句:“冯老师咧嘴笑,大家也跟着纷纷咧开大嘴,只见一屋粉红的口腔。”当年我读到这一句差点没乐得背过气去,从此这个画面就如某个电影中的经典镜头一样,深印在我脑海里;也就是说,用以存储这个画面和句子的那些脑细胞被永远地钉在了灰质中,经久不坏。每当屋里有几个人笑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来,偷偷乐上一阵。更加牛逼的是,王朔几乎把他的每一句话都照此标准来写,单论形象,我还没读到过更好的。

王朔当过水兵,在白塔寺卖过药,从广州倒腾过服装,没上过大学。这些经历深深鼓舞了我,让我明白有些东西绝对是天赋的,不是傻逼大学里能够给你,不管是哪个鸡巴专业;也不是读多少书就能自然得到,不管书有多么装逼。

最后,我引用一段我印象最深的文字,出自《谁比谁傻多少》,用来形容伪装机器人的南希被编辑部的诸位识破后的表情变化,我觉得即便是上帝本人来写这个场景,也不会比王朔高出多少了。

戈玲用眼睛严厉地督促于德利。

于德利从座位上站起来,踌躇了一下,大步走向南希。南希看着于德利笑眯眯地问:“明天星期天,你不带你爱人出去玩?”

“瞧你丫那操性!”于德利冲南希劈面大喝一声。

事情在这一瞬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南希脸上的微笑凝固了,嘴半张着似乎完全被惊呆,可以清楚地看到那曾经牢固挂在她脸上的无耻像处在低温下的水银毫米汞柱迅速地下降,像烈日下床单上的水分迅速挥发。她的脸有如浇了一掬沸水顷刻通红,眼神儿如同遇见日光的变色镜渐渐变暗——泪水从她的眼底涌了出来,愈聚愈多,然后一滴一滴往下掉,犹如钟乳岩的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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