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星期二

感冒偏方

这两天病得老出现幻觉,一会看见桌子上有一堆钱,一会又看到桌子上有另一堆钱。感冒虽然是小病,但波及面甚广,头晕,嗓子疼,胃口变坏,体力下降,思维减缓,写不出东西,整个人的形象都变了。而且早晨坐车终于晕了,特8从十里河就开始走走停停,抑扬顿挫,好容易熬到双井,五内翻腾,坚持着没吐出来。车一停,夺门而出,呼吸了几口东三环特有的空气,一下子清爽了许多,生把恶心劲咽了下去,没吐在国贸附近,给中非论坛丢脸。你想,非洲人民要是看到我吐的东西这么廉价,还怎么能看得起中国——泱泱中华大国堂堂一个研发工程师,早晨就吃了个鸡蛋灌饼,这国家的实力也不怎么样了。接下来不敢再坐车了,从双井一路走到呼家楼,走了近四十分钟。所幸路上有一位身材奇好的妙龄女子,一直走在我的前面。我尾随到大北窑,她过马路去了。此时的我如充满了电的手机电池,居然能够小跑了。一颠儿一颠儿跑到公司,迟到了整整十分钟。

为了避免大家重蹈覆辙,我从网上找了一些治疗感冒的偏方,以飨诸位朋友:

1.熨斗烫身

据美国医学界人士介绍,美国人有一个治感冒的妙法,将室内温度保持在25℃左右,然后让病人俯卧床上,用热湿毛巾敷背,再用电熨斗来回在背上熨烫,熨斗温度不宜太高,应控制在35—40℃左右,否则易烫伤皮肤。

2.吃巧克力

英国伦敦一所大学的研究人员在有关巧克力的研讨会上指出,巧克力能促使男性免疫系统产生一种名为“免疫球蛋白A”的强劲抗体,存于唾液中,能对付感冒。

3.酸碱滴鼻

不少国家的研究人员发现,感冒病毒在酸碱环境中易受到控制。治疗可采用食醋或小苏打控制病毒生长。方法是:将食醋或小苏打用凉开水配成5%浓度的食醋溶液或6%的小苏打溶液,任选一种,感冒时立即滴鼻,每3小时滴一次,每次每个鼻孔2滴,多数病人2—3次可愈,总有效率达92—97%。

4.鼻吸VC

此外,研究人员还发现,人们经常服用的维生素C也能抵抗感冒病毒。他们向一些开始有感冒迹象者(如鼻塞、流清涕、头痛等)的鼻孔内喷入维生素C钠粉剂,90%的人吸药5分钟后,鼻内积蓄的黏液便开始液化,在晚间及次日早晨连续喷治,多数人的症状于当日午后可得到控制。

5.大蒜糖水漱口

大蒜的消毒除菌功能世人有目共睹,而大蒜素对感冒病毒也有很强的抑制作用。用大蒜头4—6个,洗净切片,加水350克,另加冰糖25克,浸泡之后即可用于滴鼻漱口。每个鼻孔每次滴1—2滴,每日漱口2—3次,有较好的疗效。

6.眼药水滴眼鼻

近年来,研究人员还发现用氯霉素眼药水也可以治感冒,并且疗效显著。

方法是:先用眼药水滴眼,每眼1—2滴,然后滴鼻,每个鼻孔2—3滴,白天4—5次,但是这一治疗感冒的方法不适于婴幼儿。

7.卧床休眠

美国研究人员近年发现,感冒病人发热时产生一种叫“胞壁酸”的物质,有提高免疫功能的作用。人在睡熟时也产生这种物质,故主张感冒病人多睡一会,使免疫力增加,感冒便可不药而愈。

8.热风熏鼻孔

英国索尔伯兹里感冒研究中心发表的一项报告指出,使用吹风机将热风吹入人的鼻孔,可以有效地抑制病毒繁殖,从而使感冒症状得以改善,使感冒早愈。一些感冒患者曾接受温度43℃或30℃的热风吹10分钟的治疗,结果病程缩短一半,症状明显减轻。家庭治疗感冒可用普通电吹风在能忍受的距离内对鼻孔吹热风,每次5—10分钟,每日3—4次。也可用开水一杯让其热气熏蒸鼻孔,每日2—3次。

9.神仙粥治风寒感冒

糯米100克,葱白、生姜各20克,食醋30毫升。

先将糯米煮成粥,再把葱姜捣烂下粥内沸后煮5分钟,然后倒入醋,立即起锅。趁热服下,上床覆被以助药力。15分钟后便觉得胃中热气升腾,通体微热而出小汗。每日早晚各1次,连服4次即愈。

发表解毒,驱风散寒。治外感初起周身疼痛,恶寒怕冷无汗,脉紧,其效甚佳。有人写诗赞曰:“一把糯米煮成粥,7个白葱7片姜,煮熟对入半杯醋,伤风感冒保安康。”

10.白胡椒热汤面治感冒

白胡椒末,葱白各适量。煮热汤面条一碗,加入葱白及胡椒面拌匀。趁热吃下,盖被而卧,汗出即愈。辛温解表,消痰解毒。治风寒袭表引起的感冒。

11.外用治感冒方

葱白、生姜各15克,食盐3克。

葱姜洗净,捣烂成糊,用纱布包裹。用力涂擦前胸,后背,脚心,手心,腘窝,肘窝,擦后安卧。

彩虹

作为一个很可能常住首都的进京务工人员,虽然我买不起房,但还经常忍不住关心一下新盘。四九城我就不用再想了,住的都是皇亲国戚,满清遗老,基本上一万多一平。北边也不考虑了:冬季易发瘟症,风从北往南吹,水自西向东流,北边西边是上风上水的地方,都是达官贵人的豪宅。西北有中关村,正北有奥体,东北是望京,都火得不得了。北京历来东富西贵,东边泛CBD,富人扎堆,寸土寸金,不是我等斗升小民之选。正西乃是军区所在,群山环抱,别墅林立,皆为要员住所。且首钢马上搬迁,石景山一带已被规划为CRD,即“娱乐休闲中心”,不是安居之地。想来想去只有南面尚可意淫一番。南三环由于CBC(木樨园服装商务区)的存在,而服装从业者多为浙江人,故楼盘基本上被浙商组团盘踞。南四环外开发不力,周边配套捉襟见肘。唯有大兴的亦庄和黄村,略有气候,可作终老打算。
吾尝于黄村周边流连,俯勘地势,仰观高楼,觉此地实乃安身立命之所。黄村在京开高速和南五环的交界处,有新华书店一,大学二,肯德基三,较大超市四,目前均价五至六千。十一月又有新盘期房推出,曰:彩虹新城。在干道兴华大街东侧,预计售价五千有二。说了这么多,只是因为我在这个房产的论坛上看到一则回贴留言,乐了半天。

原贴:这里的绿化还可以吧,30.10%,应该算不错的(夜色温暖的小屋)
回贴:都大兴了,绿化还能不好?(字节上的铡刀)

附:5200元/平,90平,20年按揭:

总价:46.8万。首付:9.36万。月均还款:2641元。贷款总额:37.4万。还款总额:63.4万。支付利息:26万。

这是南五环外的一处普通房产。

2006年10月30日星期一

病了

周六晚上突然感到身体略有不适,鼻流清涕,身热心烦,于是看了一部韩片之后就早早睡去。熟睡中开始头疼不止,噩梦连连。周日早晨就起不来床,腰膝酸软,头疼欲裂,嗓子里面好像吃了一串麻辣烫没咽下去,疼得火烧火燎。我略通中医,给自己搭了一下脉,只觉得脉搏好像要突出表皮,跳得叫一个欢实;用力一按,脉搏反倒无力了。这是典型的浮脉,是外感风寒的表现。拿个镜子一照,舌苔薄白,两眼通红,鬓发凌乱,印堂之上一层黑气隐隐。这个英姿飒爽的小伙子立刻老了好几岁。赶紧买了同仁堂的感冒清热颗粒,同时熬了红糖姜汤,喝完了就捂上两床被子,跟坐月子似的,好生调养。好几年没病过了,好容易病一回,我得弄点好吃的。于是躺在床上作垂死状,要来一筒薯片,可比克的,边吃边看电视。现在国内也没什么好片子,连续剧的名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假;估计什么时候咱们一同期转播美剧,中国内地拍连续剧的这帮傻逼都得吃矢去。综艺节目主持人太二,六套正好放15届金鸡百花奖颁奖,主持人里面有他妈毕福剑,此人又丑又纯,反应奇慢,普通话也说不利索,鼓捣的什么七天乐个个傻的不得了,满里头显他耍宝,没有任何创意,恶俗无比。只要节目里有毕福剑或者文清,我是肯定不看。文清一张倭瓜脸,一个地包天的嘴,一双牛眼,不笑的时候已经很恐怖了,一笑起来跟尤达大师似的。长成这样了自我感觉还很良好,好像在她的哪本书里丫还坦言虽说自己漂亮,但从没把这个当回事云云。捂了一阵子,身上香汗淋漓。风寒邪在外表,如同扁鹊所说:“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一发汗就能祛走寒邪。果然出一阵汗,身上就轻快一些。昨晚上又吃了一些药,夜间汗透床褥,今天早晨一睁眼,除了扁桃体还有些疼痛之外,已无其它异状矣。

2006年10月27日星期五

分成两半的亭长(6)

前面说过,我的叔叔在参军之前是个正常人,回来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没有脑子的家伙。这天早晨,他穿上盔甲,拿起宝剑,召集了二十个手下,在莘亭的中心广场上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说,号称要不惜一切代价剿灭树林中的盗贼,以保一方平安。
莘亭南面的树林有三十里见方,盗贼们就在树林的中央。他们向南可以抢劫莘亭,向北可以掠夺范亭,位置非常有利。我的叔叔演说完毕,就骑上他的马,向南疾驰而去。他的手下慌忙飞奔着,追赶王刀客。我和村民们站在莘亭的南门,看到我的叔叔连同他的二十个手下气势磅礴地进入树林之中,片刻便没了踪影,只有从树林里面腾起的几股烟尘预示着马上要到来的一场恶战。

烟尘消散之后,村民们各自离去。我和几个小孩在广场上玩骑马打仗。中午吃完饭,我又跑到广场上,没人跟我玩,我就在高台边上沿来沿去,隐隐有等待我叔叔的想法。

傍晚时分,我听到树林中传来了几声乌鸦的叫声。我向那边看去,看到我叔叔骑着马,衣衫褴缕,慢慢从树林中走出来。他的二十个手下一个个垂头丧气,倒拖着兵器跟在我叔叔的后面。我叔叔一言不发地回到家中,倒头就睡。我奶奶摸索着进了我叔叔卧室,将他搂在怀中。我奶奶五十多岁才有的我叔叔,那时候我的父亲已经战死在沙场上,所以她和我爷爷决定再要一个孩子。我奶奶也没料想这个岁数还能怀孕,所以生了我叔叔之后,一直把他当作掌上明珠。后来我爷爷也战死了,再后来我叔叔去出征匈奴。我在家就听到我奶奶夜夜啼哭,直到哭瞎了双眼。我叔叔在我奶奶的怀里,说出了他这一次剿贼的过程。

话说我叔叔杀气腾腾冲到树林里,走了一个半时辰就发现迷路了。在进入树林半个时辰后,郑石头因为太紧张,就频频在路上放水,像狗一样尿得到处都是。王刀客正率领大家走着,郑石头突然惊叫起来。王刀客急忙勒马站住,痛斥郑石头,因为惊叫声可能被盗贼们听到,从而暴露了他们的行藏。郑石头指着地上的水渍,结结巴巴地说:“亭,亭长,这是我刚,刚才尿的。”

王刀客说:“胡扯,从你最后一泡尿到现在已经半个时辰了,你怎么知道是你的不是野兽的?”

郑石头说:“亭,亭长,林子里没太阳,晒,晒不干。这一滩就是我的,我刚才就是绕,绕着这颗蘑菇尿了一圈。而,而且,我记得自己的味。”

王刀客过去一看,一股浓重的臊味直冲过来,他感觉到自己鼻子里面的木头发出劈啪的声音,同时他的战马一声悲鸣,仰头向后撤了几步,差点把我叔叔掀下来。王刀客用力把马勒住,心里半信半疑,说:“再有胆敢动摇军心者,罚他给我搓背。”说罢,踩镫上马,向前走去。正在交头接耳的大家立刻噤若寒蝉,码好队伍,跟着王刀客继续进发。

又向前走了半个时辰,王刀客突然站住了。这时候已经日上三竿,初冬的太阳穿过密密的树叶投下几片斑驳的影子,一两只麻雀稀疏地叫着,北风带着莘亭的气息穿过栉比的树林,摩挲着树叶。一股似曾相识味道涌上我叔叔的心头,他想到了小时候和的尿泥,想起了自己青梅竹马的玩伴,往事如同天上的云彩一样,细碎而洁白。王刀客不禁闭上了眼睛,木头的心脏感受到了一种深沉的宁静。这时候,郑石头嗫嚅着:“亭长,又,又到了我尿尿的地方了。”

王刀客一下清醒,睁开眼睛向郑石头望去。只见郑石头的脚下正是那株蘑菇,只是现在有点蔫了。我叔叔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一直在树林子里转圈。明明是一直往南走的啊,怎么会兜起了圈子?

接下来,我的叔叔带着他的手下在树林中又转了二十四圈,直到金乌西坠,天色慢慢暗了下来。王刀客满以为只要找到盗贼们的老巢,就能在一个时辰之内把他们尽数剿灭,因此只带了一顿的粮食,这点粮食中午就全吃光了。现在马上就到晚上,林中的北风夹着湿气,更加刺骨。大家饥肠辘辘,一步三晃,别说和盗贼打仗了,就是和媳妇打仗都成问题。

王刀客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听到头顶几声刺耳的尖叫。我叔叔抬头一看,却是从战场跟他回来的那几只乌鸦。王刀客心道:给我送食物来了。从后背取了长弓,搭箭向乌鸦射去。利箭穿过遮天的树枝以后,已经几乎没有了力量,还没到乌鸦近前就落了下来。这时候乌鸦向一边飞去,走走停停。王刀客手下中的一个人说:“跟着乌鸦走吧,它们好像在给我们指路。”

就这样,我叔叔从林子里面走了出来,树枝把他的衣服划成了布条。

歇了一日,我叔叔把宋大夫招来商量对策。宋大夫说:“我们亭好像只有老陈头进去过树林中央,那还是在盗贼们驻扎之前。”

宋大夫陪着我的叔叔找到老陈头。老陈头七十多岁,原来是一个烧炭的,经常在树林中出没,据说在盗贼来到树林之前他经常在树林中砍柴,多次到过树林的中央。见到我叔叔,老陈头就知道了他的来意,不等我叔叔说话,他就从里屋拿出一块黑不溜秋的长条,一头稍大一头稍小,像半截筷子一样。老陈头说:“我的祖先曾在黄帝大战蚩尤的时候,推着指南车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蚩尤被杀后,指南车就赏给了我的祖先。我的祖先琢磨数年终于弄懂了指南车的玄妙,并从上面敲下一条神石,作为传家之宝。”说罢,郑重地把这块石头交给了我的叔叔。

王刀客端详一番不知所以,宋大夫也是摇了摇头。老陈头这才说:“亭长只需拿一根细线绑住神石,将它吊起来,等它不再转动时,小头就指向正南方。”我叔叔忙从衣衫上扯下一跟帛丝,按照老陈头所说的去做。试验数次,果然如此,不禁心中大喜,说:“有这等宝物,真是天助我也,剿灭盗贼就在明日了!”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分成两半的亭长(5)

宋大夫对李五婶说:“谁能把你的闺女找回来,你就招他作女婿。这句话现在还算数吗?”

李五婶闻听此言潸然泪下。我的叔叔参军之后,盗贼就从树林里面窜出来,对莘亭大肆抢掠了一番。李五婶的女儿李月季就在那时候惨遭不测,被贼人们抢去,可能作了压寨夫人,也能被剁成了馅,加上葱姜蒜包成了饺子。李五婶是个寡妇,和女儿相依为命,就盼着招赘一个女婿给自己养老,如今女儿生死未卜,李五婶怎能不伤心?听到宋大夫这么问,李五婶含泪点了点头。

宋大夫的夫人从人群中挤进来,对着宋大夫怒目而视,手指格啪作响,握在一起作了一个撕扯的动作。宋大夫忙说:“要是亭长能找回来呢?”

大家一惊。李五婶愣了一会,用狐疑的目光看着宋大夫。宋大夫又问了一遍:“要是王刀客能替你把月季抢回来,你能把闺女许配给他吗?”

李五婶难以决断,说:“王刀客是官,我是民,就算是月季回来,和亭长也不是门当户对。再说,他现在怎么还有心情去抓贼啊?”

宋大夫说:“其它的事情不用你管,你就说能或不能。”

李五婶心潮澎湃,她在思考自己的女儿是嫁给一个盗贼好还是嫁给一株植物好。虽说盗贼无论如何也是人,但是自己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女儿了,想起来委实伤心。思前想后,犹豫再三,李五婶终于缓缓地说:“能吧。”

宋大夫很有成就感地对大家点点头,说:“大家放心吧,我有办法了。”

李月季是莘亭最漂亮的姑娘,不然也不会被盗贼抢走。宋大夫的办法很简单,他想挑唆王刀客去剿灭盗贼。如果我叔叔剿灭了盗贼,抢回李月季,不仅保了一方平安,还能给自己娶回一个漂亮的老婆,哪怕是当妾,也会大大分散他精力。如果我叔叔失败了,被贼人们俘虏——由于王刀客是官员,杀了官员会惊动朝廷,朝廷有可能派大部队来清剿——所以他们也只能把我叔叔关起来,或者给我叔叔一点警告后再把他放回来,这种警告一般是砍下右手。但王刀客的上半身是木头的,砍下一截木头没什么意思,要想留下点他的什么东西,只能从下半身着眼。根据宋大夫的推理,盗贼们会把我叔叔的那个东西切下来作为战利品,炫耀一阵后和牛黄狗宝一起炖了,给大王做滋补之用。无论哪一种结果出现,王刀客都相当于被劁掉了,不会再为祸乡里。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怎么能够说服王刀客去跟盗贼火拼。

大家散去后,宋大夫来到了周画匠家。周画匠是个光棍,现年三十五岁,是莘亭唯一一个搞先锋艺术的人。他扎着一个马尾辫,鹑衣百结,脸上总是有几道石墨痕迹,每天的位置还不一样。周画匠被大家认可的职业是他给村民们画像,生日留念、结婚照、遗像等等都在他的业务范围以内。画像挣不了多少钱,实际上周画匠是靠画春宫谋生。谋生之外,周画匠就画一些谁都看不懂的东西,声称是画给自己看的。莘亭所有的人都知道周画匠画春宫,但没有一个人说破。因为他一旦不画春宫了,为了谋生只好提高画人像的价钱,这样一来大家就得多花钱。周画匠画的春宫不仅在莘亭妇孺皆知,名声还传到了九十里外的范亭。一到傍晚,年轻的小伙子们就像朝圣一样来到周画匠家里,藉着昏黄的月光和他交易最新一期的春宫图。李月季是方圆五十里的大众情人,宋大夫料想周画匠不可能不画李月季。见到周画匠,宋大夫就开门见山,向他索要李月季的裸体画。

周画匠说:“我画姑娘的画只卖给未婚的小伙子,你结婚了,又这么大岁数,想要的话我给你一幅李寡妇的。”

宋大夫陡然警觉起来,抓住周画匠的领子,确切地说是抓住了周画匠应该有领子的那个部位,把他拉到自己的近旁,口气有些阴森地问:“你画过我老婆没有?”

周画匠非但不挣脱,反倒向宋大夫的身上靠去。宋大夫慌忙松开他,跳到一旁,碰歪了一捆竹简。周画匠懒洋洋地说:“你要明白,我画春宫是为了挣钱的,我只能画我可以卖出去的东西。”

宋大夫松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同时向周画匠拱了拱手,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接着宋大夫就向周画匠透露了自己计划的一部分:他需要李月季的裸体画像来引诱王刀客,让他去把李月季从盗贼手中抢回来。

周画匠听了这话低头不语,暗自思忖:自从李月季被抢走以后,所有关于她的画都脱销了,大家都在用各自的方式缅怀这位漂亮的姑娘。自己趁机出了几辑限量纪念版,价钱是平时的三倍,也被一抢而空。如果李月季永远回不来,那她就变成了不老的传说和永恒的话题。如今的这帮小伙子会慢慢长大变老,但对李月季肯定还是念念不忘,仍会不断地购买关于她的最新的春宫。而一旦李月季回来,那么大家将会亲眼目睹她的出嫁和衰老,李月季就会逐渐变成一个正常人,失掉了卖点。

宋大夫看到他举棋不定的样子,大喝一声:“莘亭苍生,全在你的手中了。”

周画匠吃了一吓,如遭棒喝,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他碎步跑到里屋,只听呼啦啦翻了一通之后,拿着一块刮了皮的竹板出来。但见竹板上的李月季身披轻纱,肤若凝脂,眉眼如丝,正在回眸一笑。图居然还是彩色的。宋大夫一看,顿觉心旌激荡,不由自主伸出了手,向那竹板摸去。

周画匠把画递给宋大夫的时候,颇为依依不舍,说:“这一幅本来是我留给自己的,不过为了大家,我……”话到半截,宋大夫已经飘然离去。

宋大夫借口给我一只松鼠,并要亲自为松鼠搭一个窝而来到我家,见到了我叔叔。我看到宋大夫从怀里面掏出一个东西,冲我叔叔晃了一下。我叔叔立刻跳起来,把宋大夫拉到他自己的屋里头。宋大夫出来的时候,我的松鼠窝已经搭好了。这天晚上我一夜没睡好,我叔叔王刀客的叫声时而如嫠妇夜哭,呜咽凄厉,时而似母猫叫春,婉转低沉,一直闹腾到寅时才停歇。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想看看我叔叔的狼狈模样。没想到他推门出来的时候,全身披挂整齐,器宇轩昂,像一个要马上出征灭此朝食的将军。

2006年10月24日星期二

分成两半的亭长(4)

我的叔叔开始巡夜以后,村子里面就陆续出现了一些怪事。一些村民说,他们在深夜起来小解的时候,看到了仓皇跑远的黑影。这些村民以为树林里的盗贼又出来活动了,就赶紧检查自己的牲畜和财物,结果发现什么都没有丢失。在更为详细地调查下,他们都看到了自己的窗户纸被舔破了一个洞,窗户下面有一双脚印。有时候这个脚印大,有时候这个脚印小。小脚印一般出现在窗户高的户主家,可见这个人踮起了脚,地面上只留下了他的脚尖。那时候,精细的纸张还没有发明,窗户纸是用粗糙的马粪晒干后压制而成。这个人如果只是出于喜欢马粪的味道,他不会半夜三更去舔村民的窗户,马粪到处都有;那么舔这种东西显然是为了偷窥。这个人想看什么?这些普通村民家里有什么值得看的?莘亭内有了一些骚动,对于村民们来说,偷窥比偷窃更加恐怖,因为偷窃有明确的意义,只是偷窃而已,只有偷走和偷不走两种结果;而偷窥没有明确的意义,大家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可能产生很多种结果,这让人觉得更加不安,心里没底。于是看到黑影的村民们聚在一起商讨这件事情。

刘皮匠说:“我看到那个影子逃跑的姿势很怪,他好像在努力低下头,但他的腰虽然弯得很低,头却直直地挺在前面,我怀疑他的颈椎有毛病。”

宋大夫说:“除了头之外,我注意到他奔跑的时候两个腿分得很开,从医学的角度上讲这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他的那个东西也直直地挺在前面,影响了他的步伐。”

总是巡夜的郑石头问:“为什么不猜测他的大腿内侧有伤呢?”

宋大夫说:“嘁,有伤的话根本跑不了这么快。”

此外经营香油坊老许补充说,他在黑影的后面,闻到了一股气味,这种气味令半夜起来放水的他头脑突然清醒了一下,好像风油精一样。

大家七嘴八舌的时候,寡妇李五婶没有说话,她看着大家,皱着眉头若有所思。自从她的闺女李月季被南面树林中的盗贼偷去后,李五婶就一直这付模样,所以大家也没有注意她。然而李五婶突然说:“真是太巧了。”大家顿时停止了争论,等待她把话说完,李五婶的目光扫过大家,说:“我找到了一个共同点,就是,你们每一家被偷看的都有闺女!”李五婶是莘亭最著名的媒婆,谁家有正值妙龄的姑娘或者正当壮年的小伙子,她都知道。大家立刻彼此看去,交流目光,明白了李五婶说的话确是实情。

大家正在打麦场上骚乱。一阵急促的“咯咯”叫声传来。王刀客被一只追逐母鸡的公鸡所吸引,一遛小跑来到打麦场里。冬季的麦场中稀稀拉拉地堆放着成垛的麦秸,麦秸之外是像镜子一样平整的土地,在常年石滚的碾压下,打麦场的地面光滑坚硬,连雨水都渗不进去。公鸡跟随着母鸡穿过人群,扎到了一个草垛里;王刀客跟随着公鸡也从人群中穿过去。就在我叔叔经过他们的时候,村民们闻到了一股味道。这股味道比绵羊身上的还冲,男人闻到了精神为之一振,女人闻到了半边身子开始酥麻。老许突然张开了大嘴,虽然没敢发出声音,但大家都从他的口形上判断出了他要说的是一个“噢”,表示他恍然大悟了。

我的叔叔王刀客转到了麦秸垛后面,那里随即传出几下扑腾的声音。王刀客走出来,头上顶着一把乱草。他看见大家站在麦场里,用严厉的询问的眼光扫视了一下,众人急忙纷纷散去。

我叔叔身上强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暴露了自己的行踪,他就是那个在深夜舔马粪纸偷窥别人的女儿睡觉的人。如此怪异的行为源自他的身体:我叔叔王刀客上半身的木头仅仅维持着他的生存,他的脑子里或许只有一壳子的木屑。他不再思考人生,不再拥有理想;他正值壮年,蓬勃的生命只能通过自己的下半身宣泄。而他又没有妻室,只好天天对男女之事想入非非。想到这些,大家的背上立刻升起了阵阵寒意,照这样发展的话,王刀客很可能就会像南面树林里的盗贼一样,开始到村庄里面抢姑娘。

我在家里看到我的叔叔,很多次他都坐在院子里发呆,眼睛盯着空中的某处,同时嘴里往下滴嗒着哈喇子。有时候他背对着我,从怀里拿出一筒竹简,边看上面的图画,边抚摸图画的纹路。过了一会,他就奔到自己的房间里,我先听到门闩的声音,接着就听到他的呻吟。这呻吟起先嘹亮高亢,中间有一声撕心裂肺,最后收尾的时候气若游丝。再过了一会,他复又出来,整个人和刚才不太一样,像一个被霜打了的茄子。他看到我,对我摆摆手,示意我离开。

村民们都开始接近我,给我好吃的东西。宋大夫对我尤其好,他送了我一对白兔,还经常带我去野地里捕捉小动物。这一对白兔非常漂亮,如果不是送给我的话,它们就会被宋大夫解剖掉,制成标本。宋大夫说,人的身体和兔子的身体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因为这句话他曾被参军之前的王刀客踹了一脚,并警告他不要说一些疯话蛊惑人心,人是万物之灵,怎么能和兔子一样呢。所以这些话宋大夫只能给我说。他还给我讲解什么是心什么是肺,什么是肠子什么是胃,以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怎么工作的。可我不爱听这些。此外,宋大夫还不断地向我打听我叔叔的状况,不厌其烦地了解他饮食起居的细节。

在处理王刀客偷窥这个事件上,宋大夫充当了主事人的角色。他让李寡妇给我的叔叔介绍一个姑娘。李寡妇奔走了几天,给宋大夫回复说,没人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嫁给一棵不长叶的树,即使能长叶也不嫁,他们怕生下来的外孙是个树精。宋大夫自己也有一个闺女,他征询女儿的意见时正好被老婆听见。他老婆拿起一只狗头猫身东西,扬言他要是敢再打女儿的主意,她就把这个怪物撕成两半。宋大夫急忙扑过去,把狗头猫身护在怀里。为了嫁接这个东西,宋大夫试验死了一百多只猫狗,弄的莘亭的老鼠多得在大街上乱窜。

不解决我叔叔的婚事,莘亭就没有宁日。村民们纷纷砌死了窗户,屋里暗的像地窖一样。大家在家里摸索着走路,时而打碎了碗,时而烫伤了手,时而摸到了不该摸的东西,生活很不方便。此外在屋里呆久了,出门就睁不开眼。大家觉得这样不是办法,就频频聚在一起商议对策。金屠夫建议把我叔叔劁掉,可是没人敢下手,因为伤害朝廷命官要株连九族。大家提了很多建议,都不靠谱,解决不了问题。宋大夫沉吟片刻,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

2006年10月23日星期一

周末看盗版

周末看了三部片子:《超人归来》、《疯狂的神父》和《异教徒》。

《超人归来》算是老片了,上映已三个多月。我对这种救世题材的东西不太感冒,把它下载下来完全是为从小养成的一点超人情结还愿。几个月前当我得知superman要像乔丹一样归来时,我就知道世界人民尤其是美国人民又要遭殃了。英雄总要发挥super的作用才能被我们称为英雄。可是世界很太平怎么办?难道要我们的超人一辈子只干给小女孩把猫从树上抱下来的勾当?这是坚决不行的,太浪费了。于是那个臭名昭著的坏蛋及时地出现了,以供超人实现拯救世界和供人民实现自己被拯救的理想。坏蛋还是那么的愚蠢,丝毫意识不到与超人作对会给自己带来必败的命运,难道他没看过前几集吗?看这种英雄题材的片子,我总会想到王小波借用李敖的那个句式,王小波说中国有些知识分子具有强烈的救世情结,在手淫中国文化,意淫全世界。我觉得美国的英雄主义电影也是这样,反派动不动就要毁灭美国,进而毁灭世界。编剧们总是手淫美国人民,意淫全世界。当然他们是故意的,编剧们都是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自己在干吗,这一点和王小波所说的中国知识分子们不同。编剧们之所以这么编是因为世界上的老百姓爱看,老百姓需要手淫自己,意淫其他人。

说到这里,扯一点其它的。英雄和坏蛋从来都是硬币的两面。没有坏蛋,英雄就只能关心柴米油盐,从而变成普通人;没有英雄,坏蛋就会畅通无阻地愚弄大众,把自己变成英雄。那么究竟是先有英雄后有坏蛋呢,还是相反?沃卓斯基兄弟在鼓捣《黑客帝国》之前,一直有个拍一部反对极权主义影片的想法,《黑客帝国》之后,兄弟俩亲自编剧了《V怪客》(V for vendetta)。这部电影由《黑客帝国》中大反派的扮演者雨果·维文主演,可惜他自始至终带着面具,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摘下来。这是一部极其浪漫的对抗极权主义的影片,维文的声音非常动听。在这部影片里,极权主义者的治国策略是,自己先当坏蛋,再当英雄。这帮统治者先制造恐怖,杀人无数,然后再治理动荡,解民倒悬。这样一来,人民就把流氓政府当成了英雄。大片纯属娱乐,不多扯了。从《超人归来》的情节上看,如果不是特技的话,这就是一部恶俗老套的片子。男主角出走,女主角嫁作他人妇;男主角回来后两人藕断丝连,欲说还休,眉来眼去,若即若离,完全是一对傻兮兮的痴男怨女;与此同时,男二号温文敦厚,一点都不因为女主角的劈腿而摔盘子打碗。这样一来,女主角的道德包袱更重了,她游走在两段感情之中,非常矛盾;观众们也很矛盾:到底让不让这个傻逼死掉呢?世界各地的老百姓都一样,喜欢看别人在抉择中的痛苦。至于特技,还算不错,就是超人太琐碎了,像他的前任一样,热衷于接从天上或楼上掉下来的东西。中东这么乱套了还不去管管,纽约一辆车刹车失灵倒是挺关心,所以,超人中了反派的诡计。

《疯狂的神父》(Nacho Libre)是一部挺没劲的喜剧片,看的时候我屡屡想到周星驰的《破坏之王》。比起星爷来,这部同样是打擂台题材的片子里的笑料乏善可陈。墨西哥的异国风情与美丽如天仙般的女主角是全部的看点。主演Jack Black长得很像超级玛丽中的马里奥大叔。剧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那个Hector Jimenez扮演的乞丐,他又瘦又丑,好像还有点弱智,抢东西吃的时候身手矫健,此外他还会用老式的缝纫机作衣服,非常像样。他曾对着我们主角修道士严肃地说:“我相信科学。”这一句把我逗坏了。

我之所以看《异教徒》(The Wicker man),就是为了看凯奇。这部片子号称是惊悚片,翻拍自1973年的同名经典。凯奇长得就很神神叨叨,忧郁的眼神非常勾人心魄,比梁朝伟这样的小白脸强多了。这部片子本身也神神叨叨,正是我喜欢的类型。情节我不讲了,因为这部片子有很大的悬念,建议大家观看。看到结尾处我很郁闷,我操编剧和导演他妈。《异教徒》的结尾让我想到了去年看的《万能钥匙》,我承认直到谜底揭开的最后一刻我仍然没有猜到,但是我很不爽不是因为我没猜到,而是因为结尾本身。我是个很能入戏的人,直到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心里依然有些难受。编剧你满意了吧,我记住这部片子了,就像我对《万能钥匙》一直念念不忘一样,虽然与《万能钥匙》相比,《异教徒》的逻辑还不够严密。凯奇的演技依然那么棒,虽然这部片子翻拍自经典,但它本身肯定成不了经典,如果没有凯奇,这就是一部烂片。

2006年10月20日星期五

我的裸照

(这是在搜狐博客上的文章,因为标题有个“裸”字,被删掉了。)

原来的帖子被搜狐删掉了,估计是名字里有一些不健康的字眼。我发了个帖子骂老张,不久又被删掉了。现在重贴在这里,感谢大家的关心,尤其感谢王小默儿,她在这一事件中起到了煽风点火、力挽狂澜和穷追猛打的作用。她是一名美女,还是北京某著名大学的高材生,此外,blog写的非常精彩,建议大家从头慢慢欣赏。想欣赏的请点这里:童言无忌


2006年10月19日星期四

分成两半的亭长(3)

我的叔叔王刀客佩戴着勋章回到他掌管的莘亭时,我大约七八岁了。他的勋章只有下半部分。大将军卫青说,勋章上半部分要留到王刀客上半身找到后再予以颁发。战场上马匹珍贵,要留给战士们冲锋陷阵,亭长王刀客就骑了一头骡子回到家乡,几只乌鸦跟随着他来到莘亭。

那个时候,五户人家称为一伍,十户人家为一什,百户人家为一里,十里就是一亭。亭长王刀客就像现在的镇长一样,掌管着莘亭里面的治安和烦琐的民事诉讼。莘亭里有一千户人家,散落在六个村子。三面的村庄和一面的树林围城了一块空地,这是集市的所在,有南北两条干道。我家也就是我叔叔王刀客的家,就在莘亭的中心。

我记忆中,我叔叔回来那天是十月的一个傍晚,晚霞把莘亭所有的村落都映的通红。微风掠过南面的树林,使它们沙沙作响。刚刚出来开始巡夜的士兵郑石头看到一头瘦弱的骡子驼着一个陌生人进入莘亭的干道上,从北向南踽踽独行。这个人的腰杆直得好像一段木头,夕阳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长,好似一副剪影。骡蹄声踏在雨后的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郑石头走上前去盘查我的叔叔,让他出示证明身份的证件。王刀客用木制的声带沉闷地说:“我是亭长王刀客,我的令牌挂在了脖子上,在战场上丢失了。”郑石头看着这张陌生的脸,这张脸透着死人特有的青灰色。他不相信我叔叔的话,嚷嚷着要把这个怪人抓进监狱,并招来了很多围观的村民,乌鸦也飞到人群上空,不安地叫起来。我的叔叔给大家展示他的勋章,可大家认为这是他捡来的,因为勋章只有一半。幸好他看到我也混在人群之中,就喊我的名字让我过来,说我可以证明他的身份。我看到这个陌生人,隐隐感觉到了我叔叔的气息。他背对着大家,只让我在他的面前,然后他脱掉半截裤子,给我看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我看了之后对大家说,他真的是我的叔叔。

那时候我的爷爷和父亲都战死了在了沙场,尸骨无存,想必是早已喂了乌鸦或者被拆成了几块分别用在了其他人身上。我的奶奶已经将近八十岁,人很瘦小,脸上布满了褶皱,像一个被风干的松果。得知我的叔叔平安回来非常高兴,但她因为长期的哭泣已经瞎掉了,看不到王刀客古怪的面容。在家里,我奶奶用手抚摸着我叔叔的脸颊,她感受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质感。王刀客的脸皮绷得像一面鼓,这是因为他在昨天淋了一场雨,套在上半身的人皮有些缩水。她又不禁用手指扣了扣我叔叔的头,发出了“空空”的声音,仿佛一个没瓤的西瓜。“儿啊,”我的奶奶问,“是什么让你变成了这付模样?”我的叔叔没有说话,这个时候他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我奶奶立刻把注意力转到了做饭上面,她叫来下人,让她们赶紧准备一桌丰盛的酒席。

那几只跟随王刀客来到莘亭的乌鸦始终没有离去,在避开了我一次又一次弹弓的袭击后,他们在南面的树林里筑了几个巢,以抵御从北方吹来的冷风。

休息了几天后,我的叔叔开始出现在莘亭的大道上,重新负起了亭长的职责。大家逐渐地知道了王刀客身体的秘密,这一点让他很烦躁。起初他认为是我把这个秘密泄露了出去。他每天晚上都会把人皮脱下来,用石灰粉去一去白天沾染的潮气,以防它腐烂。他脱下人皮如同脱下一件套头的毛衣,有一次我看到这个过程。他胸部以上布满了古朴的木纹,为了防止木头的腐烂,上面还刷了一层透明的清漆。我的叔叔光着身子站在月光之下,把石灰粉一点一点扑在他手中的人皮上。我用手遮住自己下面的视线,看到一段人形的木头;我用手遮住自己上面的视线,看到了我的叔叔王刀客,他的那个东西上面文了一只时而展翅时而收翎的雄鹰,那天我就是靠这只鹰认出了他。我从没把他的秘密告诉给别人,后来王刀客证实了秘密是刘皮匠泄漏的。在秘密泄漏之前的一天他走在路上的时候,发现那群乌鸦又跟在了他的身后,嘎嘎的怪叫,仿佛把它当成了一具尸体;而当他愤怒地转过身,面向这些乌鸦的时候,它们又绕过去,还是围在他的后面。于是王刀客来到河边,侧身看了看后背的倒影。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后背的衣服被钉子挂了一个破洞,锐利的钉尖穿破衣服还把他背上的人皮划开了一道口子,露出了里面的白桦树的木纹,并从中散发着他肠子的气味。怪不得乌鸦会跟着他。王刀客换了身衣服,并找来了刘皮匠,让他来修补自己的后背。

虽然大家知道了我叔叔的上半截是由木头雕成,但出于对一个曾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亭长的尊敬,他们并没有在我叔叔的身后指指戳戳,只是经常地互相咬咬耳朵,交流一下对这件事的看法。王刀客的耳蜗是木制的,如同琴箱一样可以使声音在里面共鸣,他的听力变得非常好,足以听见大家的窃窃私语。但王刀客不理他们,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莘亭内的宋大夫和张木匠除了咬耳朵之外,还老是躲在暗处研究我叔叔的一举一动,赞叹那位救了我叔叔一命的大夫的精巧的医术和木艺。王刀客同样是装作看不见他们。

除了面容和肤色的改变,我的叔叔多了一些怪异的行为。他好像被什么东西逼迫着,坐立不安,整个人很烦躁。尤其是看到牲畜交配的时候,我的叔叔会马上跑过去,弓着腰在一旁仔细观摩。羊和禽类比较蠢,它们把王刀客当作空气一样;狗和马则很聪明,在王刀客灼灼的目光下,它们有些不自在。有的仓促行完,草草收场;有的干脆半途而废,悻悻离去,并冲着王刀客悲鸣几声表示抗议。这时候的王刀客裂开大嘴,露出木头的牙齿,从喉咙里发出可怕的怪笑。即便是两条蚯蚓也逃不过王刀客的眼睛,他饶有兴趣地盯着两条缠绕在一起的虫子扭来扭去,丝毫不感觉到恶心。甚至有一次,我看到他小心翼翼地站在一块木板前面,大气都不喘。我在后面一看,原来木板上停了两只叠在一起的苍蝇。

在我的叔叔参军之前,他担任亭长已经一年了,那个时候他提着自己的宝剑走在莘亭的路上时,总是目不斜视,像一名将军正走在朝见皇帝的地毯上。同时作为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既不老成也不叛逆,继承了王家敦厚朴实的门风,把莘亭管理的井井有条。他充满着年轻人的热情,也有着那个年龄的好胜与莽撞,不过这些特点都不是很明显,和同龄人没有什么分别。大家提到王刀客,都会说,这是个不错的年轻人,不错的亭长,前途无量。但除此之外,他们也找不到其他更为鲜明的形容词。王刀客走后,南面树林里的一些盗贼趁机出来活动,抢走了村民的三头牛、两群羊和一个姑娘。现在王刀客回来了,村民们希望他能够剿灭这些盗贼,并把姑娘抢回来,给李五婶送回去。

如果在以前的话,王刀客就会马上组织一支民兵队伍,到树林里和盗贼们火拼,夺回原本属于莘亭村民的东西。但现在他的兴趣显然不再这里。除了白天观看交配以外,他还热衷于巡夜了。作为亭长,巡夜并不是他的主要任务,他可以象征性地出现在莘亭的主干道上一会,并赶在戌时回家睡觉,养足精神以对付次日的民间诉讼。而现在,王刀客通宵达旦地在亭里面的各个村庄里转来转去,他木制的头不需要睡眠,他唯一的休息就是坐上一会,放松一下双腿,或者还放松了其他的东西。

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

分成两半的亭长(2)

战斗在巳时开始。王刀客参将骑在马背上,凝视着准备迎战的汉朝军队排列好的强大阵容,蒙古高原上的风吹来尘土的气味,让他想起了小时候和私塾同学们打的土仗。他把脸伸向来风的方向。

“不行,不要向后转,大人。”张厚道惊呼,他是一个普通的士兵,站在参将的后面。为了解释他的阻拦,他又不慌不忙地补充道:“大伙儿都说打仗前这么做会招来不吉利的事情哩。”

其实,他是不想让王刀客看见后面的待援候补队伍,那是由几小队瘸脚跛足的步兵拼凑起来的。他担心王刀客明白大汉军队的全部兵力几乎都投入了战场之后会感到沮丧。

但是我的叔叔向远处眺望,遥望着向地平线飘去的白云,心里想的是:“对,那片白云就是匈奴人,真是匈奴人,而我身边这些是大汉的老兵,现在军号吹响的是进攻的信号,我生平第一次进攻,这隆隆的呐喊和震动,这老战士和战马毫不在乎地看着那飞蝗一般的流星就是弩弹,是我有生以来遇见的第一颗敌人的弩弹。大概不会有那么一天,我将要说:“这是最后一颗弩弹了。”

他手里高擎着明晃晃的利剑,眼睛看着在硝烟中时隐时现的大汉军旗,策马在战场上飞奔急驰起来。我方的箭雨从他头上的空中掠过,匈奴的弩弹在大汉军队的阵地上打开一些缺口,溅起一团团尘土。他想:“我就要看见匈奴人了!就要看见匈奴人了!”对于参战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同敌人遭遇,并看一看他们是否真像自己想象的那样更令人兴奋的事情了。

他看见他们,看见匈奴人了。两个人正迎面而来。他们骑着披挂铜甲的战马,手持青铜的短剑,头上留着髡发,腰间扎着皮革的束带。两个匈奴人中的一个被人打死了,另一个杀死了不是杀死他的同伴的另一个人。但是谁晓得他们多少人正在打起来,一场白刃战即将开始。看见了那两个匈奴人,就如同看见了他们全体。他们也是军人,他们的那些东西也都是军队的装备。他们的面孔像农民的一样饱经日晒,一样显出执拗的神情。王刀客,原来一心想看看他们,现在已经看到了;他可以马上回到兖州,趾高气扬地从我们面前走过,昂首挺胸像只鹌鹑一样。然而他是来打仗服役的。于是他向前冲去,避开了短剑的袭击,发现了一个步行的小个儿匈奴兵,挥剑劈倒了他。既然已经杀了这么一个,他再找一个骑马的高个子兵试一试,结果很糟糕。因为他们动作迅速,很有攻击力。他们一直钻到马肚子底下来,用他们的那种短剑刺剖马腹。

王刀客的马叉开腿站立不动了。“你怎么啦?”亭长王刀客问道。张厚道赶上前来指着下面说:“您瞧那儿。”马的内脏已经流淌到了地面上。可怜的畜牲向上望望主人,然后低下头去,仿佛想去舔食那些肠子,但这仅仅显示出了英勇无畏的气概:它昏倒了,然后断了气。王刀客没有了坐骑。

王刀客正在为自己的战马感伤,这时候张厚道被匈奴的弩弹击中了大腿。

“张厚道!”亭长呼喊着,扑到在地上呻吟的马夫跟前。

“您不要为我担心,大人。”张厚道说道,“我们只希望医馆里还有烈酒,每个伤员都能分到一碗喝。”

我的叔叔王刀客投入混战之中。战斗的胜败尚无定论。在这场混战中,似乎是汉朝军队方面取胜。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冲乱了匈奴军队的阵线,包围了他们的几处阵地。我叔叔同其他的勇土一起冲到敌人的弩手近前。匈奴的弩手们转向这些进攻者,准备把他们打成蜂窝。两个匈奴弩手开始操作一架支在地上的大型铁弩。他们动作迟缓,蓄着长胡子,穿着窄袖的上衣,活像两个杂耍艺人。我叔叔说:“现在我上那儿去,去帮他们校正弩位。”他热情有余,经验不足,他不懂得只能从侧面或后面去靠近铁弩,他跃马横剑,直奔铁弩而去,心想可以吓唬住那两位杂耍艺人。然而是他们对着他当胸射了一弩。兖州的王刀客飞上了天。

晚上,战事暂停,两辆马车在战场上收拾大汉士兵的躯体。一辆载伤员,一辆装死人。战场上进行的是初步分选。“这个我收,那个你管。”碰到似乎还有救的就放到伤员车上;遇到肢体残缺不全的块块段段就装到死人车上,以便进行安葬;那些已经算不上是一具尸体的残骸就留在原地让乌鸦吃掉。在那些天里,由于兵员损失与日俱增,决定采取尽量多收伤员的办法。于是王刀客的残身就被当作受伤的躯体被安置到那辆装伤员的车上了。

再次筛选在医馆里进行。仗打完了,战地医馆的景象比战争本身更为残酷可怕。地上摆着长长的一排担架,上面躺着那些不幸的人们,大夫们聚集在担架四周,手里拿着镊子、锯子、针、线和手术刀。一个死人接着一个死人地检查过去,他们尽力使每具尸体复活。锯掉这里,缝合那里,在创口上塞进药棉,将血管像手套一样翻过来,重新放回原位,缝线比血管还多,但毕竟是修补好并缝合上了。如果一个病人死去,他所有完好的部分都用于修补另一个人的肢体和器官,如此不断地循环下去。最麻烦的事情是处理肠子:一旦散开来,简直就不知道怎样才能使它们复归原位了。

掀掉被单,亭长王刀客残缺不全的身躯令人毛骨悚然。他的头颅和胸脯不见了,只剩下了肚子及其以下的部分。弩弹精确地打在胸部和腹部中间,以膈膜分界。如果不是有膈膜阻挡的话,他的肠子也会散得到处都是,像一团乱糟糟的麻绳一样。把这一部分拉回来不如找回他的上半身更有抢救价值。大夫们本来想把王刀客的腿锯下来给其他人用,就在这时候有个大夫看到了王刀客的那个部位挣扎着立起来了。

他惊叫道:“哎呀,这个人还有生命力!”这名大夫恰好是鲁班的后人,本人又笃信刚刚传入的佛教,具有悲天悯人的性格。他力排众议,要求独力抢救王刀客的下半身。大夫来到营寨外面,砍倒了一棵白桦树,用灵巧的双手制造出了一具栩栩如生的木人的上半身。这半具木人的体内充满了机簧和齿轮,还有数不清的管路与榫头。这一切让木头具有了生命。大夫把木制的上半身与王刀客的下半身粘合起来,并剥了半张死尸的人皮给木制部分穿上。然后大夫给王刀客灌了一碗姜汤,亲眼看着他缓缓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现在他活着,是个半身人。

分成两半的亭长(1)

从前发生过一次同匈奴的战争。我的叔叔,就是亭长王刀客,骑马来到蒙古高原,直奔匈奴军队的宿营地。一个名叫张厚道的马夫跟随着他。大群大群的乌鸦在混沌沉滞的空气中低低地飞行。

“为什么有这么许多乌鸦?”王刀客问张厚道,“它们飞往何处?”

我的叔叔是初来乍到,那时他刚刚参军入伍。他在汉军控制的离战场最近的一座营寨里得到了一匹战马和—名马夫的配备,赶到卫青的军营去报到。

“它们飞往战场,”马夫回答,神情黯然,“它们将一路陪伴我们。”

乌鸦飞过是不祥之兆,它们的怪叫尤其让我的叔叔心中忐忑不安。

“张厚道,是什么东西把这些丧门星吸引到战场上去呢?”他问。

“它们赶去吃人肉。”马夫回答,“自从干旱使土地枯荒,河流干涸以来,哪里有死尸,哪里就能看到成群结队的乌鸦。”

我叔叔那时刚刚成年:这种年岁的人还不懂得区别善恶是非,一切感情全都处于模糊的冲动状态;这种年岁的人热爱生活。对于每一次新的经验,哪怕是残酷的死亡经验,也急不可耐。

他们已经踏上了打过仗的土地,地面上有着战争的遗迹。他们走得慢了,因为王刀客的马时时扬起前蹄,不肯前行。

“什么东西惊吓了我的战马?”王刀客问马夫。

“亭长大人,”他回答,“没有什么东西能像马肠子的气味一样让马难受了。”

确实,他们一路经过的空气稀薄的高原上马尸横陈:有些仰倒,四蹄冲天,有些趴卧,头颈栽地。

“为什么许多战马倒在这里?”王刀客问。

“当马感觉到肚子被划破时,”张厚道解释说,“就不让内脏流出。有的将肚皮紧贴地面,有的翻身仰躺。但是阎王爷照样很快把它们带走了。”

“那么在这场战争中是战马先死啦?”

“匈奴人擅长马战,他们知道马在战场上的作用。作战的时候,他们会俯下身来用短剑划开马肚子。再往前走您将看到人的尸首了。先是战马,接着,就该是士兵了。可是我们到了,营寨就在前面。”

在地平线边缘上出现了大汉军旗、卫青将军的战旗和摇摆不定的炊烟。我的叔叔加快了速度,不一会就越过上一场战斗的尸体,来到了卫青将军的大营。

卫青大将军的帷幄里堆满了书籍,书籍旁边叠放着整齐的盔甲和一副狰狞的青铜面具。将军正伏在地图上研究新的战斗布署。桌面上摊满了展开的地图,将军往上按木楔,从一位副将捧着的银盘里要取小木楔。图上已经扎上许多木楔,弄得什么也看不清了,看地图时先要拔掉楔子,看完后再按上去。这样拔拔按按,为了腾出手来,将军和副将们都把图钉衔在嘴唇上,只能含糊不清地说话。

将军看到了跪在他面前的年轻人,发出呜呜的疑问声,从嘴里取出木楔。

“他是刚从兖州赶来的亭长,将军。”有人这样向将军介绍,“亭长王刀客,出身于鲁地最高贵的家族。”

“立即封为参将。”

我叔叔马上跳起来,双脚一碰立正站好,这时将军威严地大手一挥,所有的地图都转动起来,收卷好。

那天夜里,王刀客虽然感到疲倦,却迟迟不能入睡。他在自己的帐篷周围来回踏步,耳里听着哨兵的呼喝、战马的嘶鸣和士兵时断时续的梦中吃语。他仰望着蒙古高原夜空中的繁星,想到自己的新军衔,想到次日的战斗,想起遥远的故乡,想起家乡河里芦苇飒飒的响声。他的心中没有怀念,没有忧伤,没有疑虑。他感到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完满而实在,他本人也是健全而充实的。如果他那时能够预见到等待着他的可怕命运的话,大概他也会认为那是自然的、注定要到来的痛苦。他凝视着夜空与大地的交接处,知道那里是敌人的阵地。他双臂交叉,用手紧抱肩头,觉得自己把握住了未来的新的现实,同时也对自己新的境遇抱有信心,他踌躇满志。他觉得由残酷的战争造成的流血的大地上汇集成了干万道血河,一直流淌到了他这里;他任凭这血的波涛轻轻地撞击自己,既没有产生出义愤填膺之感,也没有激发起悲伤哀怜之情。

2006年10月17日星期二

10000

亲爱的朋友,当您在内心极度空虚和精神无比彷徨的时候,打开了我的博客,首先我感谢您这一次人道主义的点击,并祝您阖家欢乐,夜不虚度;其次请您注意访问量,如果您此刻的页面上访问量正是“10000”的话,那么恭喜您,您被动地中奖了。“10000”是一个划时代的数字。

请您截图,凭此图我将请您在四环以内任一家麦当劳共进烛光晚餐。如果您是一位女性朋友,席间还会有菠萝派奉上!

同时感谢每一位辛勤的点击者,你们是无聊的!

骗钱文章之“让我们学会忘记”

(还没有看过《肖申克救赎》的朋友不要看了,本篇涉及大量影片内容,会使你丧失观看这部伟大电影的悬念。一部牛逼的电影和一篇垃圾的文字,孰轻孰重,不用我说了吧。)

在我最穷的那段时间,我写了几篇文章来骗取稿费,有两个成功了,更多的没有成功。过了那段时间,我就不再写了,除了懒之外,更多的是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太傻逼——有些是我水平太差写不好,以致沦为傻逼;有些则是为了迎合读者不得不写得傻逼。就这样,现实殊途同归双管齐下地证明了我是个傻逼。换个角度来看,这是个好事,省得我老是在编辑们面前丢乖露丑。

下面这一篇非常烂,90%的内容是对电影的复述,陈词滥调。看过电影的人自然不需要这些东西,没看过电影的最好不要看到它,如果万一看到了,那就是我的错,我强奸了大家的眼睛。不过结尾的几句话倒真是我有感而发,虽然了无新意。

这一篇仅卖了90块钱。


让我们学会忘记

几年前,英国第一电影杂志《帝国》评出了当时世界上最好的50位导演,弗兰克·达拉邦特(Frank Darabont)名列第33位,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于1994年上映至今仍被奉为经典的《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 emption”)。本片取材于著名惊悚小说家斯蒂芬·金的《丽塔·海华丝与肖申克的救赎》,经过弗兰克·达拉邦特亲自操刀编剧后,变成了一部震撼人心的励志影片。
  故事始于1947年,年轻有为、事业如日中天的银行家安迪(蒂姆·罗宾斯饰)被冤枉在酒后枪杀了妻子及其情夫而被投进了肖申克监狱。在那里面对他的是心狠手辣的狱卒和凶神恶煞的同性恋犯人。已经在肖申克坐了20年牢的瑞德(摩根·弗里曼饰)和狱友们打赌,第一天晚上这批犯人里首先会哭的将是安迪,因为他看起来弱不禁风,一脸的富贵相;但瑞德最终输掉了两包烟。安迪整整一夜都安静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直到天亮。
  瑞德是监狱里的活商店,他有门路弄到监狱之外的东西。安迪从他那儿买了一个小铁锤,用以雕刻石头来抵御监狱生活的单调乏味,他们也因此成了朋友。一个意外的机会,安迪利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为牢头解决了一宗遗产避税的问题,为此他替狱友们每人赢得了三瓶啤酒。其实安迪已经戒了酒,他坐在远处,脸上挂着奇异的笑容,看着朋友们痛饮啤酒。这一刻,正如瑞德所说,他找回了自由和尊严的感觉,哪怕仅仅是一瞬间。从此以后安迪就成了监狱管理者们逃税的工具,甚至典狱长也有求于他。
  依靠自己的特长,安迪改善着自己的处境。他被调进了监狱图书馆,瑞德也作为他的助手从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在那里安迪每周向州议会写一封信,申请改善图书馆设施的资金。6年后,不堪其扰的议会寄来了200美元和几箱旧书。此时的安迪,生活已经比其他犯人优越很多,也许他应该就这样踏踏实实地活下去。然而,当他在旧书堆中找到一张“费加罗的婚礼”的唱片时,他溜进典狱长的房间,打开唱机,放上唱片,将这出歌剧在整个肖申克监狱的上空播放。高亢的女声穿过云霄,穿透每个犯人的内心世界,久违的自由的感觉令他们为之陶醉。很快,破门而入的狱卒把安迪带走了,他为了这一刻付出了两周禁闭的代价。出来后的安迪对朋友说,这是他在肖申克过的最舒服的两周,因为莫扎特在陪伴着他。
  在安迪的不懈努力下,图书馆的设施越来越好,藏书越来越丰富,气氛也越来越活跃。安迪的白发也越来越多,他戴上了眼镜,给年轻的犯人辅导功课,鼓励他们再学习。此时观众已经在电影院坐了一个半小时,他们都会以为这就是影片的结尾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安迪已经获得了成功。然而弗兰克·达拉邦特并不这么想,随着一个名叫汤姆的小伙子因屡次偷窃被抓到肖申克,整个故事在峰回路转中达到了高潮。汤姆意外地道出了当年杀害安迪妻子的真凶。十多年来几近死心的安迪一下又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沉冤昭雪的曙光。他匆忙找到典狱长,诉说事件的真相,表明自己要上诉的态度。阴险毒辣的典狱长怎么会放安迪走呢,安迪知道他太多的洗黑钱的秘密了。于是汤姆莫名其妙地死了。刚刚看到曙光的安迪又一次跌入深渊之中,汤姆的死也让他懊悔不已。安迪开始说一些瑞德和观众们都听不懂的疯话,他说他要去芝华塔尼欧(Zihuatanejo),墨西哥境内一个濒临太平洋的小岛。而我们都知道,安迪永远也出不去了。
  然而我们又错了,在1966年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安迪在自己牢房里蒸发了。他用从瑞德那里得到的小锤子,用20年——而不是瑞德所说的600年——挖通了墙壁。他打破肖申克的排污管,顺着管道在粪水污秽中爬行了五百码,爬向了自由。出来后的安迪脱掉肮脏的囚服,向着肖申克外面的狂风暴雨举起双手,享受着自由雨水的冲刷。这一刻,我们都听到了他的笑声。此后,安迪巧妙地披露了典狱长洗黑钱的内幕。在审查人员到来之前,典狱长吞枪自杀。安迪如愿以偿来到了芝华塔尼欧,和他当初想的一模一样,他在海边买了一间旅馆和一条船,载客出海。瑞德也刑满释放,在那片海边,他们重逢了……
  这部影片如此之感人,以至于我们对这样一个好莱坞式的结尾不仅不反感,而心存感激。可惜的是1994年佳作如云,罗伯特·泽米基斯的《阿甘正传》和昆汀·塔伦蒂诺的《低俗小说》等著名影片让《肖申克的救赎》在奥斯卡铩羽而归。正因为这样,反倒成就了它的另一个称号——“无冕之王”。
  本片的励志意义不言自明,片中关于不屈不挠对自由向往和追求的名言很多人都能背诵,在这里我也不再重复了。电影里还有一句话让我感触最深,其他评论者却很少提及,它所表达的意义也没有被我们重视。汤姆死后,被关了一月禁闭神志似乎不太清醒的安迪说,他要去芝华塔尼欧,紧邻太平洋的一个小岛。安迪问瑞德:“你知道墨西哥人怎么称呼太平洋吗?”瑞德摇摇头,安迪无限憧憬地说:“没有回忆的海。”
  人只能年轻一次。安迪人生中最美好的20年已经无法挽回,即使他沉冤得雪,即使典狱长饮弹自尽,即使他得到了大笔的钱,都无法追回他逝去的青春年华;可生活还要继续,不能把余下的岁月浪费在无休止的懊悔中去。那我们就去找到自己心中的没有回忆的海吧,在那里让我们学会忘记伤痛。

2006年10月16日星期一

同学的婚礼

刚刚过去的周日,我参加了一个大学同学的婚礼。北京这边同学有三个,我离二哥比较近,他又有车,周日上午我就先邀着他,搭个便车。二哥在西三环,另一位天哥虽然也有车,可在卢沟桥,远点。瞧见没有,两位爷都有车,汽车。

二哥既不行二,岁数也比我小,之所以叫二哥是有来由的。二哥北京人,上学的时候,看到猥琐的同学,二哥总是正气凛然地大喝一声,你丫真他妈二。东北蛮夷之地,不服教化,“二”向来作为数词使用,我们这些来自小地方的同学头一回知道“二”还能当形容词,而且如此的言简意赅,气势非凡,顿时心生敬仰,默默把这个字记在心头,并在适当的场合演习使用。久而久之,“二”深入人心,几乎取代了东三省用了近两千年的“得儿”。为了纪念始作俑者,我们都尊敬地称他为二哥。为此,二哥还苦恼了一段时间,不明白自己怎么莫名其妙就二了。

婚礼现场热闹喜庆,新娘子漂亮新郎帅,这都不在话下。我们同学三个加天嫂坐一桌,心里一直盘算,要是没别人坐过来多好,这一桌上的菜就全归我们了。陆陆续续有人坐过来,我们都怒目而视,把这些没眼力架的瞪走了;不过最终还是逐渐坐满了。我们后悔起来,这回坐的全是大老爷们,个个腆着肚子,一准儿地能吃;前面一拨还有不少姑娘呢。

新郎新娘等着吉时开筵,我们哥几个就嗑着瓜子喝着菊花,聊着办公室里面的糟心事。突然二哥说,你丫把我捆起来。我还以为二哥人来疯,见了人多就癫痫。二哥说,我这手不由自主摸瓜子花生,吃了就得喝水,菜还没上呢,我弄一水饱,太不值了。遂把瓜子花生转到另一边,我们专心扯淡。

仪式开始了,帅哥美女来到前台,接受大家的捉弄。对拜,交杯,新郎吻新娘,两边的爹妈祝词,比春节晚会热闹。正闹腾着,上菜了。我们立刻停止了起哄,专心瞧着桌子。

新郎是蒙古族人,请来了一支蒙古乐队,我是头回看到真的马头琴。少数民族就是多才多艺,高亢起来跟胡松华一样,婉转一下又奔腾格尔去了。上面唱着,我们就动筷了。吃了几嘴荤的,我说,不错啊这个,捞回来五块钱了。不大会儿,上来一大肘子。二哥拊掌笑曰,好好,老子就好这口,就好肘子皮儿。于是头一个下了筷子。肘子做的瓷实,撕巴不烂,二哥汗珠子都下来了。我也上去帮忙,俩人你来我往跟太极推手似的,总算把这肘子给瓦解了。反正同桌的大伙谁也不认识谁,吃完这一顿,说不定这辈子就没第二面了,也不顾吃相。刚把肘子争先恐后了,片出来的鸭子又上了,伴着面酱、葱丝和黄瓜条,鱼贯送到了桌子上。二哥当时把肠子都悔青了,喟然叹曰:早知道上烤鸭,我跟肘子较什么劲啊!

吃完,跟新人道了别,我又搭车回去,二哥风尘仆仆把我送到家门口。路上,二哥道,房地产马上就崩盘了,撑不到年底。二哥搞金融的,丫的话,我信。两年前我跟二哥说起黄村顺驰领海的时候,他老人家就说顺驰的资金链马上就要断了,不出半年。果然,前不久顺驰地产传出了负债累累的消息。按照二哥时间上一比四的规律,两年之后,北京的房地产就要停止抽风了,好事啊!

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

红色

他的双脚渐渐停止了踹动,喉咙里声音也慢慢平息。我看到他的眼珠子像牛一样努出了眼眶,瞳孔散的和瞳仁一样大,眼睛里如同罩了一层白雾,无神地盯着我。他的脸色酱紫,嘴里咕嘟出来的沫子沾了我一手。我想把手从他的脖子上拿开,可他的手却还紧紧掐在我的手腕上,指甲陷进我的肉里。我使劲地拽了几下,终于挣脱开来,我感到他的手还微微动了动,仿佛还想再一次抓住我。

我从他身上爬下来,坐在地上看着他。每隔一会,他还抽搐一两下。说实话,我没想掐死他,我只是不想听到他的那些话,不想看到他看我的那种眼神。但我掐住他之后,我的手就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我一边掐着,一边想差不多了,可以松手了;我却还是持续地用力,直到他停止了挣扎。不管怎么说,他现在快死挺了,就算有救我也不打算救他,如果让我一开始就准备弄死他,我还未必下得了手,毕竟朋友一场。

算了,不想这些了,想想下一步怎么办吧。以前遇到自己特烦的人的时候,总是不停地在脑子里演习怎么干掉他,想了无数种置人于死地的方法,每一次杀了对方,我都是优雅地转过身,飘然而去。这次我不能飘然而去,我得把后事处理好,免得让警察找上我。根据我看电视和小说的经验,不管我搞的多周密,我都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供警方破案之用。我已经想像到了我落网时的情形,甚至想到了在行刑场上,冰冷的枪管指住我后脑勺的感觉。这种感觉如此恐惧,我一下站了起来。我得先把尸体处理了。

以前看小说,知道有一种叫作化尸粉的东西,这种粉末见了血,会把整个尸体连肉带骨头化成一滩脓水,可以从马桶里冲掉。要是有这种粉多好。不过幸好我是把他掐死的,没有血迹,否则地板缝里的血总是清不干净,会留下证据。既然有这个优点,那我就不能在这里把他分尸了,但我又不能让他烂在这里,整个扛出去吧又太扎眼。真他妈麻烦,早知道不掐死他了,忍一下不就过去了吗,我也不是没忍过。我拖了他一下,死沉死沉的,背我是背不动,硬拖出去的话免不了被人看见。我想了想,还得分尸。

我把他拖到洗手间里,又从厨房拿来菜刀,用碗底磨了几下。我把他的衣服扒掉扔在一旁,准备一会拿出去烧掉。他赤裸着身子,半截在浴缸里,半截在外面,两只脚摆成了不可思议的形状,如果他还活着的话,这样的姿势恐怕已经让他残废了。我站在浴室门口,提着菜刀,看着他怪异的造型,突然想笑一下。我努力笑了一下,好像没有笑出来;我咽了一口吐沫,用力一笑,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我一手攥着菜刀,一手在他身上抚摸着,寻找下刀的位置。以前我杀过鸡,为了不溅自己一身鸡血,我都是顺着骨头缝慢慢拉,从来不使劲剁。我决定用杀鸡的办法对付他。先把头切了吧,没有头的话他就只是一滩肉,也不那么可怕了。我用手摸着他的脖子,寻找一个骨缝。我一寸一寸摁着,摁到喉结的时候,我一用力,他喉咙里居然发出了声音,同时他整个人的身子猛地抽动了一下。我一个趔趄坐在地上,不住地打了几个冷战。抽完最后这一下,他算是真的死挺了。我要在僵硬之前把他分解掉。

我也把衣服脱掉了,我们俩都在浴缸里,我把水龙头打开了。当我的刀划过他的颈动脉时,一股鲜红的血涌了出来,真红啊,有些刺眼了。水冲着血,沾到了我身上,把我变成了一个血人。血汩汩地从他脖子上流出来,源源不断,但他居然没有瘪下去。我不禁停住了手,看血什么时候流完。过了一会,还没有流完的意思,我不耐烦了,按住他继续割他的头。看着人的头从身体上分开真是一个奇妙的体验,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我把他的头放在浴缸上,脖子下的刀口不平,头有点歪,配上他的表情有些滑稽。我坐在血池里,开始下一步。我把它的胳膊抬起来,从胳肢窝下刀,先把胳膊与身体相连的肉斩断,然后挑断大筋,把刀伸进关节里面用力地橇。我卸下来左胳膊,把玩了一下,把手指弯成钩状,用它充当我的痒痒挠。我在自己的后背上试了一下,效果还不错。池子里的血水下的不快,藉着瓷砖的反光,把整个洗手间映成了暗红色。

该另一只手了。我把这堆肉翻了个身。这时候,我听到了敲门声。

我清了清嗓子,问:谁?

我是物业修下水道的,昨天楼下的投诉说您浴池的水总是漏到下一层。

2006年10月12日星期四

手递手

由于我看过太多的笑话,所以在我悲伤的时候,要想解脱一下,就不能买一本笑话类杂志;一般在这个时候,我会买一份《手递手》。北京之外的朋友可能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它是一份刊登二手信息的报纸,上面五花八门,有买的有卖的,还有不少起哄的,像一个毕业时候学校里的跳蚤市场,定价一块五。下面我就摘录2006.10.11期的《手递手》上面的一些奇文,以飨读者。

一、首先是大男大女最关心的“征婚”:(条目是按报纸上的顺序来的,隐去了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粗体是我加的强调。后面紧跟我的评论。)

2.男,27岁,未婚河北人,觅京籍及郊区有住房有缘的女性。
评:大家觉得现实吗?你又不是个女的。

3.男,55岁,1.80米京离,觅21-36岁品貌好爱读书懂经商爱驾车旅游女士婚史户籍职业不限。
评:要求是不是高了点。

9.男,48岁,1.78米离,觅38岁以下京籍有独立住房经济好无子女到女方落户真心尽早结婚好贤妻良母。
评:这位要骗个户口还是怎么着?

10.男,34岁,京未,觅京24岁左右1.70米以上肤白大眼人品好真诚女士为妻。
评:这个形容词比较诡异。

11.男,31岁,1.67米京籍未,觅不染发不文眉不文身不近视身高相仿未婚女士。
评:这四个要求有联系吗?

17.男,29岁,1.78米未婚,觅善良感情专一有上进心并相互喜欢信任理解单身女性携手到老。
评:单身就不用强调了吧。

25.男,55岁,1.70米京未专,寻32岁以下未婚真心成家女性如见面须有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
评:这是我见过的最猛的一位。

35.男,45岁,1.70米离,觅30岁以下肤白心灵美能与我同甘共苦共闯商海的女子。
评:内外兼修啊。

36.男,43岁,1.80米豫丧,觅36岁以下肤白丰满相貌佳有房无工作优先
评:为啥嗫?

37.男,21岁,京未婚1.91米,觅无职业无住处大个女孩或经济实力雄厚的独身女性王府井书店见面。
评:这是第二猛。

12.女,50岁京离,觅54岁以内综合素质好有独立住房并能帮女方做生意军人和公务员优先
评:明白为什么近年来公务员这么热了吧。

二、下面是“交友”篇:

3.男,诚交喜欢佛道白领女士为友。
评:嗯,有这样的我也征一个。

4.男,25岁川籍,诚交思维另类女孩为友。
评:不如换成思维前卫。

5.男,诚交温柔善良诚实不慕虚荣女孩为友相龙牛猴者优
评,征婚的里面我都没见要求属相的。

16.男,30岁京籍,诚交22岁以下身材瘦小有缘女孩为友。
评,换成身材苗条不好吗?

18.女,22岁辽籍,诚交喜欢写作重感情有缘男士为友。
评:这个我应了。

三、台式电脑――寻求:

8.求购一台能玩网游300元左右。
评:买个文曲星吧。

四、电视――转让:(接下来让大家看骗子。)

44.转让八九成新29英寸一台图像清晰使用中,430元。洪先生86254913
45.转让八九成新29英寸一台图像清晰使用中,430元。朱先生83414889
50.转让八九成新29英寸一台图像清晰使用中,430元。黄先生81239435
47.转让新款21英寸一台银灰色九五成新255个频道,280元。王先生86564802
49.转让21英寸新款银灰色一台九五成新255个频道,280元。徐先生64364263
57.转让九成新29英寸一台无维修,360元。白先生51222913
58.转让九成新29英寸一台无维修,360元。曾先生86039494

五、洗衣机――转让:(更加猖狂。)

24.转让九成新全自动一台无维修史使用中,280元。刘先生51222905
31.转让九成新全自动一台无维修史使用中,280元。程先生51222909
29.转让九成新全自动一台无维修使用中,280元。白先生51222913
30.转让九成新全自动一台无维修使用中,280元。曾先生86039494
37.转让九成新上翻盖全自动一台无维修使用中,280元。张先生51222861
38.转让九成新上翻盖全自动一台无维修使用中,280元。张先生51222844
32.转让八九成新全自动上翻盖一台无维修使用中,350元。邝女士83432260
33.转让八九成新全自动上翻盖一台无维修史使用中,350元。张女士86176843
评:还有一些类似的,不胜枚举。百家姓快被他们用光了,连“邝”都出来了。

六、电风扇――转让:

转让一台,10元通州自取。
评:我要在门头沟怎么办?

七、手机卡――转让:

最后奉献给大家本期的一个极品。

11.转让非包月小灵通好号XXXX9111一个使用中,1000元。*(姓是我隐的)先生89889111。
评:……!

2006年10月11日星期三

灵异事件

虽然我不是一个唯物论者,但我是一个强硬的无神论者,不相信任何神神鬼鬼的东西。所以走夜路的时候,我都是怕被打闷棍而不是怕狐狸精。有些人说,世上很多现象无法解释,只能往灵异事件上靠,对于这种论调我一概不反驳他们。我不会说,这只是现阶段的科学还不够发达;并且举例子说,古时候雷电被看作上天震怒,后来不也证明是物理现象了吗。说句实话,虽然我是学理工而且是物理大类的,但对于科学的力量,我不报有十成的把握。至少用科学来驳斥灵异,不够客观,因为两者本身不是在一个系统里面。因此我不期望说服有神论者,也不希望他们来说服我。我证明不了不存在,他也证明不了存在。我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像个拒绝理性的实证主义者一样狭隘,或者如同王朔说自己的那样,“像狗的眼睛一样看到多少就以为是全部了。”除非有个狐狸,来到我的面前,摇身一变化作一个裸女,并且我在整个过程中没有眨眼睛,没有错过每一帧;此外还需要这个过程具有可重复性,我才会改变自己的世界观。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产生了幻觉,因此这个过程还需要有其他人和仪器的监督。我的一位同事不久前给我讲了一个发生在她身上的灵异事件。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她回家,见到一个陌生人在她家门口的楼道里站着。这是一幢破旧的宿舍楼改建的,她家的对面就是楼道的窗户,窗户不高。小女孩不知道害怕,就问他是谁。这人微笑一下,从窗户里走掉了。她扒着窗户四下里看,已无那人踪影矣。补充一下,事件发生在六层。她讲到这里,我说,恭喜你,你遇到了一个像燕子李三那样的充满古典色彩的飞贼。她说,你听我讲完。光阴荏苒,后来她上了初中,有一天放学走在刚出校门的马路上,她突然间看到那个人迎面走来,与她擦肩而过,并微微侧了侧头,冲她淡淡一笑,旋即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至今再未相见。

在这个故事中,她并没有说所住的楼里面死过这么一个男人,所以故事比较可信。我问她第二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他变老了。她说没有,还和第一次一模一样。于我就问她是不是有家族精神病史,结果她不太高兴。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一部名叫《美丽心灵》的电影。电影中,狂傲自闭的数学家纳什凭空幻想出了三个人物,美国特工、宿舍室友和室友的侄女。这三个人物被他想像的栩栩如生,已经融入了他自己的生活,以至于当别人指出这是幻觉的时候,他根本就不信。实际上,纳什已经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最终理性的力量闪耀光辉,纳什发现多年以来,室友的侄女从来没有长大过,因此他接受了现实,承认了每天生活在他身边的这三个人只是自己的幻觉。换成我们的话,如果有一天,别人告诉你,你的母亲只是你的幻觉,其实你是一个孤儿,这时你会相信吗?

我亲身经历过灵异事件,很可惜都是我母亲转述的,虽然她没必要骗我而且还有旁证,但我还是因自己没能留下记忆而难以置信。

我奶奶病逝的时候,作为长孙的我还没有出生。我刚会说话时,曾和父母在清明节一起去奶奶坟上拜祭。回家的路上,我母亲抱着我。到了门口,我闹着不进门。我说,门口站着一个老婆婆,我害怕。我母亲认为,那是我奶奶想她没见过面的大孙子了,从坟上一路跟到家里。他们虽然都看不见,但也冲那个位置说了一些话,之后她老人家就回去了。还有一次我在未完成的小说“屠龙”里提起过。也是在我不记事的时候,我的一个长辈被车撞死了。办理丧事那天,我母亲又抱我去了,回来之后,我就头疼不止。尽管我父亲是县医院的内科大夫,可我的头疼还是迟迟不能治愈。一周之后,我母亲终于失去了耐心,瞒着我父亲去找了村里的神婆。神婆拿了一根筷子,筷子上绑了一根绳子,绳子下坠着一块小石头,石头下面是一碗水。神婆说,是某某吗?是的话在碗的外边转。神婆手没有抖,但小石块却缓缓转动起来,越来越快,但没有出碗边。神婆又说了几个名字,当说了那位横死的长辈的名字时,石块好似打了鸡血,嗖的一下转出了碗边。神婆说,走吧,知道你死得冤,但也不能为难孩子。第二天我果真好了,不再头疼,病去如山倒。

这些事情是如此荒诞,如果不是我一贯朴实的母亲言之凿凿,我根本不会相信。事实上我也仅仅相信我母亲的话,我不信事件本身,虽然不知道如何去解释。

2006年10月10日星期二

这个月底我的小姨子就要嫁人了,而她姐姐的好日子还遥遥无期。

鲁西地区历来贫穷,那里无山无水,缺煤少油,每家只有几亩薄田勉强糊口。年轻人都南下或者北上打工,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岁数大的老无所养,继续伛偻着身子在烈日下收割小麦。因此,虽然比起南方动辄几十万的花费,我们当地娶房媳妇倒不是很贵;但考虑到收入,也算是不惜血本了。我小姨子的婚事还算可以,对象家在村里算过得像样的了。起码到目前为止,每一道程序都还落实的不错。我的意思是说,男方在给钱方面基本合格。

一般来说,在我们那一带,见面的时候,也就是订婚,男方要先给女方家里1600。这点钱要是小伙子给得不爽快,估计马上就被cancel了。

见了面,不缺胳膊少腿,不呆不傻,俩人能够大致满意,这事就算订了。接下来是送小贴,大约需要3600。

送完小贴,女方收了钱,这桩婚事基本上就算成了,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结婚日期被提上日程,找几个神婆明眼之流给踅摸个黄道吉日。结了婚就算成人了,男孩子要趁这个机会和老两口分家单过。在我们那里,老人们回顾自己的一生,最自豪的说法就是,我给那几个龟孙子都盖了一处屋。意思是,他辛苦了一辈子,终于能给自己的每一个儿子都盖起一处院子。因此,女方在这个时候要求男孩的父母给盖一处院子,并置办全套的家电,如29的电视,全自动的洗衣机,超强纠错的DVD,电动自行车和电冰箱。由于是在农村,抽油烟机和空调就算了,家里面密封不好;微波炉也用不着,我们加热喜欢在炉子上腾。电车是近两年才兴的,在我们县里,两里地的路也得骑个电的,否则就不时髦。盖房子得有地,而地越来越少,有手段弄到亲朋好友的地的还好;弄不到的只好老两口搬出去,把院子让给新人,自己到麦场边上搭两间棚子。盖房大约要三四万块钱,买家电也得上万。

一切准备停当,就该压起了。“压起”这两个字到底怎么写我也不清楚,总不成是“押起”吧,跟抢亲差不多了。压起一般要给6600或者8800,在数字上图个吉利。当然,如果村长家的公子娶媳妇,也可以给16600。没有上限。

之后就是登记了,合法化。婚礼那天,或者请几个厨子到家里来,或者去县里的犇羴鱻或者中华大酒店摆上几十桌的酒席。这一天男方还要请来车队,至少要有一辆奥迪a6,把新媳妇从家里接出来,在县城的干道上绕行一周,然后送到新盖的院子里。

二十年前,还不兴a6,我三姑和我姨结婚都是用小卡车送的。我作为我爷爷的长孙和我姥爷的长外孙,有幸在这两次大喜的事件中,都充当了压柜者的角色。所谓压柜,是在婚礼当天,让一个福相的娘家小男孩坐在装有新媳妇嫁妆的柜子上,跟随花车来到新郎官家里。临行之前,大家纷纷嘱咐我,不给50块钱,坚决不从柜子上起来。到了新房处,他们果然拿5块10块的来糊弄我,我大头朝下趴在柜上,根本不吃他们甜言蜜语的老套把戏。我从小就很聪慧,据说两岁的时候就会认钱,从一分到十块,连国库券和粮票都分得清。终于当他们加码到60块的时候,我才接过崭新票子,灵巧地跳下车斗子,忙不迭地到院子里吃大餐去了。

在订婚之后结婚之前,如果男方反悔了,那么这个倒霉蛋送出去的钱一毛都拿不回来;如果女方反悔了,那么姑娘就只能把钱分文不少地吐出来。很多时候,由于两家都不富裕,在每个送钱的环节上,女方会漫天要价,男方会坐地还钱,最后相持不下,互相觉得对方素质低下,一段姻缘就此over。

我觉得,感情这东西是如此美好,以至于绝不能让它跟阿堵物联系起来。我对我小姨子的姐姐说,如果有一天你嫁给我,那么你休想从我这里弄走一分钱。

2006年10月9日星期一

王莽

自古以来,谋朝篡位数见不鲜,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没有哪一个开国皇帝一尘不染。唐高祖李渊原是北周唐国公,在隋朝时任太原留守,任职同年就起兵反隋。李世民更加卑鄙,为了皇位连哥哥弟弟都干掉了,手足尚且相残。至于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其手段之卑劣令人发指,只有他老婆吕雉能胜他一筹。但在历史上,这几位连同赵匡胤、朱元璋等都是大英雄。而我的本家,新朝开国皇帝王莽,却一枝独秀地臭名昭著。甚至在二十四史中都没有一席之地,仅配得上占用了《汉书》最后的一点地方,还只落得了一个“王莽传”,连哀帝平帝这样的傻逼都是“纪”。为什么呢?前面说了,肯定不是篡位本身给他带来如此恶名。有人说,是王莽瞎鸡巴改制,涂炭生灵,才导致他被大众诟病。王子(就是我,表示王先生)不这么认为,中国古代大的变法也颇有几个,我的另一个本家王安石变得就很失败。况且王莽只在位15年,就算每年都在推行新政,也不过十几年而已,肯定不超过历时15年的王安石变法,祸害能有多大?王子认为,本家王莽之所以饱受恶评,乃是出于知识分子们对自己傻逼的掩饰。

大家能够体会这样的感觉,就是你被一个强者干了的郁闷,基本上不会超过你被一个骗子骗了的郁闷。被强者干一顿,你会产生屈辱感;被骗子骗了,你会怀疑自己的智商,走向自我否定。这要比屈辱感更能打击人。假如王莽一开始不是那么装蛋,不把自己搞的跟圣母玛丽亚一样,而是一直很骠悍,很无耻,那么他的篡位大概不会受到如此之多的道德上的谴责,大家只会把他当成一个失败者,一个笑料,一个蹦得不够高的跳蚤。然而事实上,由于王莽的蛋装得很成功,很匀实,以至于当他废帝自立时,文武百官以及广大知识分子发现原来自己被骗了几十年。几十年都没看到王莽的野心反倒傻逼呵呵地认为他是一位忠臣良相,这种智力上的打击对靠脑浆子吃饭的知识分子来说尤为沉重,也加深了这帮废物对我本家的痛恨。于是他们拿起笔,摇起粉红色的口条,开始最大限度地诬蔑和栽赃王莽同志,以转移人民群众的注意力,为自己的傻逼打掩护。比如有些野史里说,王莽假托要献给神仙120名美女,广招少女入宫,之后却没有献给神仙,而是自己享用了。同志们,好好想想,这些操蛋野史合乎逻辑吗?王莽篡位之前知书达理,尊老爱幼,就算是装的,可也得真正知书、真正有一颗爱心,才能几十年如一日地装下去。况且王莽要女人,还用假托吗?再说,人家随随便便几千个老婆,怎么可能在五十岁之后还保持对女人如此高昂地兴趣?都是没见过女人的潦倒穷书生们在自己发霉的床沿上瞎编的,供自己意淫之用。

至于王莽改制,我们也应到看到光明的一面,起码老王的出发点是好的,他改制的目的并不是想让国家乱掉,想让人民挂掉。假如目的是这样的话,他老人家大可不必如此费劲,一国之君让国家乱掉的方法很多,最简单的就是躲在后宫学明熹宗那样作木匠活,没必要如此劳心又是王田制,又是五均六筦,又改币制和度量衡。实际上,王莽是在进行一场早期的社会主义实践,他期望用一己之力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变革,从而缓和社会矛盾。比如他提出土地国有、对盐铁等实行国家专卖、建立了贷款制度、并控制物价开展计划经济以及开征营业所得税等等。有些构想,直至十九世纪才重被西方提出。牛逼哉,王莽!只可惜这个目标过于宏伟,这个游戏玩得有点早了。

众所周知,王是一个大姓,在人数上比姓张的还多,仅次于姓李的。不过因有“北王张,南陈黄”的说法,在中国北方,王还是最大的姓。比如在我们村,姓王的占到了90%以上的比例,就是明证。

尽管如此,当我遇到姓刘的、姓赵的、姓朱的,甚至姓拓跋、姓孛尔只斤的,都有点抬不起头来;更不用说遇到姓李的了。自始皇帝以来,到在位83天的中华帝国洪宪皇帝袁世凯,中国共有皇帝408位。其中老刘家59位,老李家47位,朱23,赵20,拓跋19,司马16,耶律和孛尔只斤还都有13位,就连神经病的慕容复他们上辈,前后西南,四个燕国还有12位的皇帝。而我们老王家呢,惭愧,正儿八经的就一个,连儿子都没来得及传就挂掉了;算上犄角旮旯里的,勉强能再凑出7个,一共8位。

这八位先人分别是“新”的王莽,“郑”的王世充,五代十国里面“前蜀”的王建、王衍父子和“闽”的王延翰、王延钧、王继鹏和王延曦叔侄兄弟。如果再努力勉强一下的话,还能添上一个,王延曦即位后与弟弟王延政对捋,王延政捋不过,就在自己巴掌大的地盘上建立了一个国家,自己称帝,国号“大殷”。一年以后连重遇和朱文进把闽灭掉,大殷却继续存在,并干掉了连重遇和朱文进,收复了闽的失地。但是经此一战,王延政元气大伤,两年后被南唐所灭。

首先来看看王莽。从名字上看,会觉得这哥们是个膀大腰圆的莽夫,是个奸佞凶恶之辈,其实不然。王莽又叫王巨君,这个名字比较小白脸一点,也比较大气。西汉末年,成帝认为宦官和大臣都是外人,不可信,所以把政权都交给了舅舅王家,自己专心享乐去了。成帝的妈也就是皇太后名叫王政君,王政君的老爹名叫王禁,身体不错,生有四女八男。汉成帝的八个老舅分别是:王凤、王曼、王谭、王崇、王商、王立、王根和王逢。王莽是老二王曼之子,不过由于父亲和哥哥死的早,他家的地位很低,王莽也一直没能被封上官。年轻时候的王莽,一边努力学习文化,提升自己的档次;一边广泛结交益友,提升自己的地位。此外他还孝敬长辈,尊重老人,赢得了家族长老们的青睐。他大爷王凤病重的时候,由于王凤自己的孩子都是一些游手好闲之徒,根本靠不住,王莽就充当床前孝子,几个月伺候着,觉都没好好睡过,饭也没正经吃过。这一手玩得非常高竿,王凤咽气之前,嘱托成帝多多照顾王莽。

此后王莽平步青云,官运亨通。但丫依然不改当年的装蛋本色,为人谦虚,衣着朴素,并且更加广泛地结交,礼贤下士。王莽后来取代自己的叔叔王根,作了大司马,大权在握。这个时候的老王终于把蛋装到了极至,搞得自己像个圣人一样。有一回王莽的老娘病了,大臣们都带着自己的老婆前来探望。大家知道,这种机会就像现在的鸡尾酒会,众多贵妇们好不容易齐聚一堂,还不得争奇斗艳一番,于是探病会就变成了服装珠宝展。唯独王莽的夫人,穿了一身的确良的衣服,连玻璃球子都没戴一个。这一衬托着实了得,老王的名声立刻上升了1000点。

成帝死后,哀帝继位,换了一批娘家人,开始排挤王莽。王莽辞职。这批舅舅妗子们把国家弄得跟粪坑一样,大臣们见状,都纷纷怀念起老王来了。哀帝倒霉就倒在名子上了,哀,多不吉利,果然丫不久就踹了腿,平帝继位,年仅9岁。趁着这个机会,王莽又被大家拥护着,重新担任大司马,专心辅佐幼主。

假如王莽没有谋朝篡位,那他就是流传至今的一位名相,声誉不下于诸葛亮,可能仅仅次于周公旦。诗曰: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若使当时便身死,古今忠馁有谁知?

2006年10月8日星期日

地铁



2008年的时候,世界堵车文化遗产之东三环就会有地铁了,或许那个时候的王稻壳先生已经在他最喜欢的南五环西路外,分期付款购置了一套40万的不动产,在没有地震的时候,与地球相对而言,不考虑分子内部运动和波粒二象性的话,并且忽略风雨雷电造成的小尺度位移,果真纹丝不动。丫就会每天早晨多睡十分钟,在六点三十准时起床,坐上957快支赶去搭乘东铁营的地铁,再也不用在劲松一带骂骂咧咧。

2015年的时候,北京又好像打起了地道战,铁路如同迷宫一般盘根错节。我们会像土行孙或者地老鼠一样,可以在地下从良乡一路遁到顺义,并在哥尼斯堡七桥问题的启发下,途径最多的景点;同时领略到精妙的拓扑学知识。

鲁永清断案

买了一本盗版的《智囊》,读到一个故事觉得不错。

鲁永清是成都太守,以断案神速而闻名一方。他曾在自己府门前搭了几个窝棚,置办锅灶,供来诉讼的人留宿。由于老鲁头脑清楚,手脚麻利,所以案子总是断得很快,来打官司的人根本就用不着留宿。

《智囊》作者冯梦龙冯子肯定觉得,他写这一段就证明了鲁永清确实是个有效率的太守,值得大家尊敬。但王刀客王子不这么想,王子认为,从这一段来看,鲁永清显然在玩一个行为艺术。以他审理案件的速度,根本不需要让人民过夜,这一点他自己最清楚。他之所以装模作样弄几个扎眼的窝棚,无非是制造噱头和参照物。可想而知,如果没有窝棚这个参照物,心急火燎来打官司的人根本就不会刻意想到留宿这件事——富人自然会去住店,穷人也习惯在马路上蹲一宿。法官给原告被告提供住食宿,无论如何都有点可疑。当然你可以说鲁永清是个太守,丫爱民如子。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老头完全可以盖几件像样的房子,不单是为诉讼者准备,而是为了整个成都无家可归的贫民,大庇天下寒士。鲁永清以法官的身份,盖起了为诉讼者留宿的窝棚,这是多么吸引观众的眼球,其做法和现在想出名的流氓多么相似。这样大家的注意力就会被引导到“过夜”这两个字上,以至于当人们发现自己的案件在天黑以前就被审理完时,内心产生了巨大的反差,从而变得逻辑混乱,开始夸大其词地歌颂鲁公这个装逼犯,并赋予其传奇色彩。

书中记载的案子是这样的:成都发生了一起各执一词的奸情,女的说男的强奸了她,男的说自己并非用强,是两人你情我愿的通奸。鲁永清,这位牛逼而神速的大法官,在没有任何人证物证的前提下,仅仅用了四分之一炷香的功夫就把案子搞清楚了。老鲁注视着跪在地上的两位面红耳赤的狗男女,眉头一皱,像聪明的一休一样计上心来。他从签筒里抽出一根暗红色的火签,掷在地上,同时用极有磁性的川普沉声道:来人呐,把女方的衣衫给我扒光。

王子读到这里,顿时喜不自胜,想想看:威严的大堂上面有“明光大正”四个金字,肃穆的气氛下衣冠严整的老爷端坐中央,不苟言笑。衙役们面无表情,列在两旁,手持红黑相间的水火长棍。一名娇弱的少妇委顿在地上,衣冠不整,发髻凌乱。几个彪形大汉围住少妇,撕扯她的衣裳。多么完美的一幅S/M的画卷啊!不瞒诸位,我直了,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窗外,浮想联翩;与此同时,我也硬了,我硬起心肠看接下来的好戏。

由于《智囊》是一本健康读物,最终女人的衣服违背常理地没有被几个壮汉们扒掉,老流氓鲁永清的龌龊想法没有实现。王子想,案子可以结了,肯定是强奸——女人如此在乎自己的身体,怎么会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通奸呢?如果喜欢他,女人当然也不会来告状了。

然而,如同我读每一本阿加莎的作品一样,我又猜错了。英明神武的鲁公坐在那里,嘴角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并充满着比利时人波洛一样的自信,他淡淡地说:是通奸。

我操,王子愤怒了,并且很不解。

鲁公看到大家惊讶起来,爽得手指微微抖动,借着捋胡子的动作服了一粒丹参,以缓和自己心跳和血压。高潮过后,鲁公说:几个大汉尚且不能剥去她的衣衫,这位排骨男怎么能够强奸她?所以定是通奸。结案。下一个。

呜呼,读完此篇,王子马上萌生了当强奸犯的冲动,我有优势啊,首先我是一名排骨男,其次我懂得如何使用迷药,迷翻之后再脱衣会比较方便一些。
——————————————————————————————————————————
原文:
成都有奸狱,一曰:“和奸”,一曰“强奸”,臬长不能决,以属成都守鲁公。公令隶有力者去妇衣,诸衣皆去,独里衣妇以死自持,隶无如之何。公曰:“供作和奸,盖妇苟守贞,衣且不能去,况可犯邪?”[冯述评]鲁公,蕲水人,决狱如流。门外筑屋数椽,锅灶皆备,讼者至,寓居之,一见即决,饭未尝再炊。有“鲁不解担”之谣。

译文:
成都发生一件奸情,男方说是通奸,女方说是强奸,双方各执一词,致使法官无法判决,于是就把全案移送成都太守鲁永清裁决。鲁公在开庭审讯时,下令两名身强体健的狱卒,当庭脱去女方的衣服,当狱卒脱到最后一件贴身内衣时,女的拚死挣扎,令两名狱卒束手无策。这时鲁公宣判道:“男方所提出的通奸成立,因为女方果真是为保贞洁,那么一名体格不算强健的男人,又如何能强奸她呢?”[冯评译文]鲁永清是蕲水人,断案如神,他曾在府宅外盖了几间屋舍,屋里陈设有简单的炉灶供诉讼人食宿。但由于鲁公断案神速,诉讼人根本无须投宿,因此当时百姓都说:“饭无二度炊,行无解担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