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新买的书架

炫一下。当然,主要是炫书。



书架是淘宝买的,据说是仿宜家。6层,60×24×180,128块。反正都是现做,宽度我加到了80,收我160。后来证明我是英明的,正好放满,60的话就麻烦了。

现场安装,中间五块板都是活的,作为板托儿的钉也是活的,不结实。一百多块钱,还能要求什么呢。

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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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午饭,我看太阳很好,决定去街上散散步。来到街上,想索性去趟万圣书园,反正就十几分钟的路,正好问问有没有天南。

一进书店,我就看到了《叔本华及哲学的狂野年代》,商务印书馆,还是那样简洁的封面和颜色。我一下就爱上它了。虽然我打定主意少买书,但有一些还是非买不可。我挑了一本有塑封的,拿在手里,继续看。不能再买了我告诫自己。问了问店员,说没听说过天南。我只好交钱出去了。

门外天桥旁边垃圾池。有个傻子正在里面扒拉。他穿着一身黑糊糊的棉袄棉裤,棉裤腰已经掉到了膝盖。我看着他,想要做点什么。我一直宣称我只可怜动物,不可怜人,因为人有原罪,人性本恶。但此时此刻我还是很可怜这个傻子。他费力地弯着腰,捡到一些腐败的菜叶,往嘴里塞。我想给他十块钱,但不确定他是否会花,会不会随手丢掉而不是去买馒头。他的头藏在一个和上衣相连的棉帽里,我看不到表情,不知道他是一脸傻笑还是一脸悲戚。我站了两分钟,不好意思过去,怕引起路人的注意。最后我还是过去了,我知道是因为我正在看《罪与罚》,刚刚看到打死马那一节。我的心中暂时充满了对生命的悲悯之情。

我说,给你十块钱,买点东西吃。我也不知道他认不认钱,但对我来说毕竟给钱最容易了。

他抬起头,有点忙乱。下意识地摆摆手。嘴里嘟囔着我听不懂的话。我注意到他大约五六十岁,面相丑陋。他指指自己的嘴,里面是一口糟糕的牙齿,有的黄有的黑,别别楞楞。我马上恶毒地猜测,他是要烟抽。如果是个瘾君子的话,我的同情心真是用错地方了。但毕竟目前是挨饿了。我坚持给他钱,他坚持不接过来;露着古怪的笑容,一直摆手,让我很无奈,蹲在街边觉得自己有点傻。我略微明白了他的意思,不是要烟抽,就是单纯的不要。好像不熟悉的同事,买了水果要分我一个,被我本能地微笑着拒绝一样。

他不要钱,你去给他买点包子。路边的一个摊主大声对我说,很淡定,好像见过不少类似我这样施舍的人。这里紧挨着北大清华,学生多,像我这样的举动应该不罕见。

哪有包子卖?我问他,掩饰着自己的尴尬。

他指了指附近的一个超市。

1.2一个,我买了8个,各种馅。够他吃一天了吧。我提着包子来到垃圾堆前,他正在抠着吃一块被人扔掉的生日蛋糕。我说给你包子,吃包子吧。他还是古怪地笑着,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他阻止着我的包子,把奶油蹭到了我袖子上。

这回我能听到他说什么了。他指指垃圾池,好像那是个宝藏,说,我不要,你吃吧,我这里有。

他就是不接,我没办法。放到他随身的编织袋附近。他指指自己的袋子说,里面都是吃的,我不要。你自己吃吧。

我强行施舍给他,走了。我知道摊主一直都在看着,所以不敢回头。可能我破坏了他的生活,我想,可能他真不需要。我把他当成小区的流浪猫了,每次拿着鱼罐头过去都能喵喵地围上来。他还有流浪猫虽没有的尊严,对不对?尽管他已经提不上裤子了,裸露着下体,但还是不接受垃圾池以外的施舍。他还在笑呢。

是我多愁善感吧,我想得太多了。估计他就是有点不正常而已。我劝自己,然后穿过天桥,来到豆瓣书店。我想买一本《艺术的故事》,但这里没有,最后选了一本《白痴》。

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老高的故事

今天是我生日,正好也是清明节。我给你们讲个鬼故事。

我们老家的习俗是,人死了之后还要再在阳间过一个生日,才能去转世投胎。不管你是几月几号死的,都得在阴曹地府内补齐了日子,到一个整岁数,才能开始新一段轮回。所以在死者的最后一个生日,照例都要操办一番。不能按丧事办,不许穿白,毕竟是生日;也不能按喜事办,不可挂红,到底是死了。怎么办都不合适,因此也没有白包和红包,也不请响器也不办酒席。控制在本家以内,小范围的亲戚朋友便装聚一聚,带来一些冥糕(蛋糕店专门为这个日子做的蛋糕,奶油做的纸人纸马)。大家凑一起说说话,吃个便饭,然后散去。半夜更次交替的时候,至亲撒钱烧纸,送死人脱胎换骨,往生平安。

老高死的时候,离32岁生日还差三个来月。他30岁时来北京打工,已经将近两年没回山东老家了。像他这个岁数,是出来晚的了。一般不上学的小孩,十六七就跑了出来,在城市里干点什么都比在家种地强。老高年轻的时候没出来是因为他们两口子一直想要个孩子,但从23结婚,六七年也没怀上。在县医院和市医院都查过。一个说他的问题,精子成活率低;一个说她的问题,子宫内膜异位。到了也没弄明白谁的问题。老高来北京,一是为了挣钱,二是为了能到北京的专科医院查一查。他岁数大,又没什么技术,只能在工地上干粗活。凭着一身力气,一月也能挣一千五六。他自己每月留二百吃饭,剩下的全寄给媳妇。老高人糙,但心不糙。每到节日,都给媳妇寄礼物;还跟城里人学坏了,情人节也过。给媳妇买过一条银项链,三百多块。尤其是媳妇的生日,早早就备好了礼物,算准了邮寄时间,保准让媳妇在那天收到。

老高是被一根掉落的钢筋穿死的,从左脸进去,右肋出来;最惨的是当时还没死,在医院折腾了两个来小时才断气,又是锯又是拔。最后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嘴里全是血。收拾他遗物的时候,除了乱七八糟的旧衣服和破被褥,还有个精美的包装盒,是个山寨的MP3。谁也不知道还有十来天就是老高的结婚纪念日了,都以为他自己赶时髦呢。

老高的媳妇偷人已经一年了。他是老高的哥们,最早是老高请他在农忙的时候搭把手;老高在北京盖楼回不了家,他知道媳妇一人儿肯定忙不过来。他没有老高的身体好,在床上也比较毛糙,喜欢掐她,有时候还揍她;但是她很喜欢。把老高埋了之后,她心里很难受,有一个月没给他开门。最后还是让他进来了。这天晚上,他勇猛无比,时间是原来的一倍。原来老觉得对不起老高,他说,现在他没了,我这心里的疙瘩也没了。放松下来,还真是不一样。

她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应该悲痛才对。原来老高活着的时候,她还劝自己,反正老高不知道,不知道就等于没有。现在老高死了,就飘在空气里看着她,看着他们,她觉得良心不安,惶恐不已。但是高潮反倒更加强烈,让她欲罢不能。他看出了她的情绪,就不再揍她,暂时表现地很温存;一反常态耐心地亲遍她的全身,让她放松下来。

他俩几乎每天晚上都在一起,有时候做,有时候不做,躺在床上抱着睡去。她不敢一个人睡,跟他睡又觉得羞耻。常常瞪着眼睛到半夜,想她和老高以前的事。

老高生日那天,没来人。他爹妈死得早,高又是我们王庄村的小姓,本来就没几户。再说大家都知道他和她的关系,背后指指戳戳,骂她臭不要脸是个浪逼。她早早买好了一个冥糕,吩咐他这天晚上不要来;她要一个人清清爽爽地把他送走,让他安心上路投胎,在下一世里把她忘掉。

半夜的时候,她烧纸,忽然悲从中来,泣不成声。她听到敲门声,抽抽嗒嗒从门缝里看。

不是说今天你不要来了么。她抹着眼泪说。

嗯,他应着,我这就走。欲言又止一下,终于说:这两年我欠你的,这两个月能让你快快活活地过,我也满足了。我挺放心的,我走了。

他转过身,趔趔趄趄地往回走去,很快浸没在漆黑的夜里。她感到胸中一阵恶心,想要把什么给吐出来。

2011年4月4日星期一

走钢丝

他在钢丝上炫耀道:我生来就有极强的平衡感。我甚至能在钢丝上待一辈子,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我的脚心痒痒,都不能把我从钢丝上撵下来。然后他开始展示:前空翻,后空翻,双手倒立拿大顶,白鹤亮翅鹞子翻身鲤鱼打挺儿。最后是闲庭信步,这点看似简单,实际最难。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背着手,踱着四方步,跟在地上一模一样。一维的钢丝仿佛刹那间展成了二维的平面。

但你又不是生在钢丝上,搞这么平衡是为了个啥呢?我们毕竟是在平地上生活,摔个跟头又掉不到地狱里,对不对?就算掉到了地狱里,也比钢丝上一辈子强吧。

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你想好怎么整他没有?

没,他这么精,搞什么都会被他识破的。

不不,昨天晚上我从网上看到一个点子,我觉得肯定行。

喔,什么点子?

让他吃屎!

……这就是,你所谓的,点子?

当然,他不是屎壳郎,需要把屎伪装一下,才能骗他吃下去。

屎还能伪装……怎么装?连汤带水装到盒里插根勺,告诉他是这是雪顶咖啡?

这么骗你你都不吃,别说他了。你,听说过“一滴香”没有?

当然听说过,中央台都报道了。

知道一滴香有什么特点吗?

香呗。

废话。不仅香,而且是你想怎么香,它就怎么香。能控制你的心理!

对对,好像电视上是这么说的。心里想着火锅,它就是底料味;想着烤串,就是孜然味……

咱们弄点屎,掺到他最爱吃的鱼头泡饼里,然后用一滴香的味儿盖住……

能行吗?

你把那吗字去掉。这瓶是我刚买的,你闻闻先。

唔~~咂咂,大腰子味儿……

其实这是瓶尿,一滴香我滴了两滴。

操你妈!

就知道你不信,牛逼吧。

还真能盖的住,哇哈哈哈!

整不整?

整!

我去买鱼头泡饼,你去弄屎。

怎么我去弄屎?

好容易让他吃回屎,你甘心让他吃别人的吗?你还不自己拉了热乎的给他享用。

我去,你可真是太损了。

去年他怎么鼓捣你我可是亲眼看到了,惨!这次无论如何也得找补回来。

别提上次,你得算从犯,伙着一块忽悠我。

风水轮流转,哥这次扶清灭洋。对了,摄像机开着,过程记录下来。

这又是那一出?

你想想啊,回头他吃完泡饼,你告诉他里头有你的货,他不承认,咱俩不就白忙活了。反正也闻不出来,吃完了死无对证。

这倒是。那就录下来,等他吃完,马上给他放制作过程,保证丫把十二指肠都给呕出来。

我替你想的周全吧。给你报仇雪恨,泡饼钱你得出吧。

出出,给你五十,你赶紧去吧,我开始忙活了,哈哈哈哈。

拉到饭盒里,然后用打蛋器打成糊状,最好再搁你那九阳豆浆机里磨一下,可能有硬块。最后一定记得微波啊。越均匀他越看不出来。

放心吧,还得复杂,葱姜蒜,花椒大料八角,煎炒烹炸,九蒸九晒,绝对看不出原材料是屎,擎好吧。

记着全程录像啊,我去了。

这节过得真爽啊,哈哈。我爱厨房也爱茅房,最爱锅碗瓢盆的交响……我爱茅房,呀么爱厨房,我用我的真心为你煲一碗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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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什么名字土豆上点击率会高?

这种内容,什么名字点击率都不会低。简单直接的就行,《猥琐男独家秘制风味屎汤》。

妈的我都有点良心不安了。

你还好意思不安。咱们商量的时候,我可没说还得坑他五十块钱买鱼头泡饼。

吃的时候没见你亏心,味道不错吧。

嗯,饼稍微硬点。不过汤确实挺香的,跟我那次吃的味道一模一样,回味无穷啊。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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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一般无聊。一般无聊就是说,本来有点活干,但客观上干不了——之前的活我已经独立完成90%了,还剩一点需要boss提出修改意见。boss很忙,我就以等他为理由,开始无聊。比起前两个礼拜的绝对无聊,相对无聊还是很舒服的,没有白吃白喝白上网的负罪感。绝对无聊的时候,我会产生种种稀奇古怪的想法,茶饭不思;而今天是一种很踏实的无聊,有心思看书。

我一直关注慕容雪村的微博,他们六个去找李彦宏了,铩羽而归。看着写的一封封公开信,有点叫花子的感觉,反复强调这个群体挣得多少多少,真是可怜。王朔老师是挣够了,我老想要是王小波活到现在,假设还是四十来岁的话,会说什么。大致是什么也不说。我最烧包的理想就是,某一天,写了一本牛逼的书,大家都爱看。然后有人盗版,或者弄到网上。有人采访我,说,王作家,您看这些盗版,让您损失了十多亿,您是怎么看的。我云淡风轻地一笑,说:“有更多的人看到,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当然,从此书商就不理我了。既然这么大度,一开始直接发到网上不就得了,还出什么书啊。我早就尽可能的不用百度了,都知道谷歌经常抽风,我就拿bing备用,bing再不行,还有有道。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我单位一个,家里一个,整整给傻逼李彦宏减少了两个IP。

还是接着说慕容雪村。最早听说的时候,还以为是雪村的粉丝呢。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什么的,看名字很煽情,不对我的路数。去年听说他去传销集团无间道去了,回来写了本书。这种写书还需要体验生活的,我一向不喜欢。总觉得是报告文学。然后他就很火,到处都是,我就关注了微博。发言都很实在,就是长得不帅。这几天,我老是不自觉地念叨“原谅我红尘颠倒”,多好的名字,让慕容雪村用了,隐隐觉得有点可惜,应该是个美女写的小说的名字。一开始我不敢看小说,怕把这个名字给毁了。他们跟百度谈判的时候,说是期间百度员工光顾着粉慕容老师了。你看作家就是好,去找茬都能找到粉丝。我心说我得看看,说不定真的不错。当然我还有点对老一辈网络作家的成见,宁财神、李寻欢,写的小说,也能叫小说……也就俞白眉像回事,邢育森也马马虎虎。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可迷了一阵他们。还买过纸书呢。

原谅我红尘颠倒。这没想到,慕容老师是这样的风格,隐隐还有一丝王朔呢。一丝啊,一小丝儿。就跟王朔(怎么老是王朔)批评金庸似的,行文有种速度感。这里是褒义。马不停蹄的事,不拖泥带水。人都是怎么编出这么多故事的,我怎么就编不出来。语言也好——这样的语言对应这样的故事和节奏,浑然一体。这么写,再引人入胜,也只是个打发时间的读物;非得慢吞吞的写成库切老师那样,才有可能成为名著,得布克奖。好像练太极,打快容易打慢难。还有句老话,慢棋快麻将,众所周知,麻将没有技术含量。当然,也可能是我不会打麻将,我会下一点围棋,能下过电脑软件……但我怎么觉得库切老师的那个拧巴劲儿,努努力还是能学得来的。而慕容老师这样的,没有点生活阅历还真鼓捣不出来。但他俩就差距那么大!慕容老师说了,他非常勤奋,一年读一百多本书。看过许许多多的名著。可见不是不想写的跟名著似的,那就是人喜欢的风格。哦,也说不定,人可能是一本一个风格。等有时间,看看成都再说。

当作家真不容易。我学了俩月制冷,就能当制冷工程师;跟别人学过两天电路,现在就成了接线的主力。至于Solidworks,我就看书自学了几天,现在已经收了好几个徒弟了。混饭吃是多么的简单!但我从小就梦想自己能写小说,到现在30多了,还是两眼一抹黑。得努死多少脑细胞,才能码出一篇十几万字的小说来。从这个角度来看,真得支持孔二狗老师,去尾行李彦宏,然后扇丫的。

我以行动来抗议百度。我是在新浪共享里下载的《原谅我红尘颠倒》。

多好的名字,我得多念几遍。

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我们县的新疆杀手

如果我像马加爵那样杀了人,需要畏罪潜逃的话,绝对不会去什么“天涯海角”;我直接回老家就行。我老家三省交界,谁都不管,属于真空地带。我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一次警察出警。“报警”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比“包茎”还难以启齿。警车出一次至少得交五百块钱,破不破案另说——这是在我们县广为流传的说法,我怀疑是从县公安局传出来的,他们为了图个清静;反正工资是市里统一拨发。我小时候,我妈就跟我说,某某杀过人,某某捅死过四五个,某某某把自己丈母娘给蒸着吃了,诸如此类。总之,他们犯了死罪,在被抓住之前,幸运地流窜到我们县;然后就地生根,开花结果,枝繁叶茂,活得比我们原住民还滋润。敢杀人的人都胆大,胆大的人做生意肯定能发财,因为他们一贯欠债不还,谁也不敢去逼债;而当初之所以有人借给他们,也是贪心图一个空花泡影的高利息。

据说馕也是个杀人犯。他是个新疆人。在我们这个贫困县,有个新疆人,和外国人就差不多了。在街上,他的形容格外惹眼,尤其是一头乱糟糟的卷发。刚来的时候,小孩子都围着他目不转睛地贪婪盯视,轻而易举就在他脸上看出了花花来,直到被惶恐的父母匆匆领走。馕以烤馕为生,平时没什么话,就吆喝“馕,馕”的,这种面食顺理成章就成了他的名字。我们叫他馕,叫他烤的馕为“大烧饼”。我们县很穷,一个馕只能卖到两块钱;在北京一套煎饼都卖到三块五了。所以无论从哪个地方想,馕都是个杀人犯。他既然已经从新疆跋山涉水来到我们县,再只要花区区31块钱,乘坐1488就能到北京;到了那里,一个馕的身价马上就能翻倍。他赖在我们县,每天在双车道尘土飞扬的马路边上摆摊,满面尘灰辛劳十几个小时,只能挣到几十块钱。如果他不是个傻子的话,就必须是个杀人犯。

夏天晚上路边有夜市(一般都是馄饨铺之类的摊儿)的时候,他就开始烤羊肉串。五毛一串,十串送一串。我吃过。我跟我的小情人,晚上避着家长,在街上瞎转悠,累了就在夜市上吃一碗方便面(我们老家,方便面可以上席,但必须是窝鸡蛋的),烤上十个串。一般我会要上一瓶一块一的啤酒。其实我不爱喝,就是为了显摆。等串的时候,我和馕大声说话,挑肥拣瘦,并颐指气使地一再吩咐“不要辣椒”,以显示我的勇气。我知道馕不会生气,都知道,杀人犯都是沉稳的家伙,忍辱负重,择时爆发,不会把荷尔蒙浪费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除此之外,我之前和馕也算有些交情。

那是他刚来的时候,落拓得很。我们县很小,几乎人人都认识。反正我和我妈一块上街,短短一公里,她能打四十多回招呼。馕来到我们县的第一天,大家就都知道了他。我们心照不宣:又来了一个逃命的杀人犯。他灰头土脸,破衣烂衫地在街上闲逛,可能是在思考是继续往东走,还是先落脚休息几天。当时我正买了一兜十块钱三斤的蛋糕,碰到他就给了他两个。我以为是个乞丐。我从小心眼就好,随我妈,要饭的从我跟前过,必有所获。手头没有,我会飞奔着去买个馒头。后来我常常这么想:有一天,馕跑到我跟前,诚挚地对我说,那一年,是我的两个蛋糕,让他决定就此留下来。他觉得,这里的人们太好了!然后眼含泪光,送给我一个香喷喷的馕,足有平时两个那么大,好似一个卫星天线。但这一幕总也没有发生。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县的人们实在是不够好。

馕来了一个月就打了架。揍他的人是百货大楼前面卖烧饼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抢生意。馕的烤馕摊儿甫一支起来就顾客盈门。其实就是面饼刷酱,有多好吃谈不上;但就是个儿大,视觉冲击力很强。我们平时吃的烧饼直径只有二十公分,馕却有五十公分,面积大了足足六倍,价钱只有四倍。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个东西有着浓郁的异国情调,对于我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这场架打在闹市区,所以很多人围观。一开始大家对卖烧饼的有些担心,对方毕竟是个杀人犯。杀人这个事,就跟性交似的,一旦突破了第一次,很快就会得心应手,甚至会上瘾。但馕出乎意料地没有反应,被揪着扇了几个耳光,神情麻木,手足无措。没有想象中的对打,卖烧饼攒起来的一股血勇很快消退,凯旋而归。大声嚷嚷着,在滚蛋之前,要见一回拾掇他一回。

然而第二天,卖烧饼的没有出摊,第三天也没有,并且此后都没有。他自己滚蛋了。他的想法可能和我一样,馕是个不轻易出手的人。如果他当时和卖烧饼的撕打起来,那情绪就不对了。一个真正的杀人犯,必须是有所不为的。他只有两个状态,值得出手和不值得出手。

后来的日子也曾证明过馕的勇气:他的肋下有一处刀伤,十几公分长,想必是新疆的缝针技术不太过关,愈合处增生明显,凸起得像浮雕一般。除此之外,馕自己吃的肉串,从来都是六七成熟,有点茹毛饮血的意思。有传言说,他半夜经常去街上抓狗,无论多大个的狗,都能把脖子拧断。带回家剥出狗肉,拿羊油炼了(一说是拿羊尿泡了)当羊肉串烤着卖。也不知道最早从什么地方传出去的,反正大家都信。有一阵子我家的狗丢了,找了好几天没找到,我急得哭,晚上做梦老是梦见它被大花蛇缠住。实在没辙了,就硬着头皮去问馕,拐弯抹角地暗示,是不是他给击毙了。馕摇摇头,说的确见过一些偷狗的晚上行动,但都带着大盖帽,看不见脸面。很明显,他在敷衍我。

快到十二点了,我就直接结尾吧。

去年过年的时候,一个风尘仆仆的异域女子,来到馕的摊前,一把掀翻他的大号饼铛,宰住他的头发,猛烈地捶他。然后我们才知道馕是逃婚出来的。他们就地结了婚,婚礼那天,馕倒在我肩膀上,哭得跟个泪人似的。

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

我没有生活

王小波在杂文抱怨过,有些人把体验生活等同于找罪受。并嘲讽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这点我不能同意。我的生活一贯无聊透顶,没有艳遇也没捡过钱包,最惊喜的一次是被一个卖甘蔗的认定是熟人,非要送我一截,还被我婉拒了。我啃不了这东西,太费牙。我记得小时候每一节都挺长的;现在无论从那一头开始都短的要命。冒着豁开嘴唇的危险劈上半天,才能嚼三四口的甜水,性价比极低。况且超市有卖纸包装甘蔗汁的,味道一模一样,感谢现代化学吧同志们。最早我上班的时候,2006到2007年,在京广桥,每月到手工资才2300,用着联想的烂笔记本,四五斤重,有些日子还背着挤特8往家里带,家里没法上网,就玩玩祖玛什么的。说起挤特8我想起来了,有几周我老跟一个漂亮姑娘一块等车,我一度幻想着自己如何鼓足勇气上前搭讪,现在早就连长发短发都忘了。还有一次在特8上层——个子矮的人可以在上层直立行走,我站着扶着扶手,有个姑娘把脸贴到了我的手上。我没动,她也没动。我不信她没感觉到我手的存在。就算都是36度半吧,没有温差,可粗糙度还是不同的——车子的颠簸起伏,仿佛我的手在抚摸她的脸庞,挺滑的;只可惜是手背。这些年来,我一直猜测她没有挪开的原因。我印象里那一年我挺猥琐的,刚从学校出来,傻里傻气,衣着简陋;不像现在,穿着皮褂子和运动鞋,猛一看还挺时尚的。所以很难相信谁会对我一见钟情,并以脸相许。没准人家根本就不在乎是手还是特8上的铁杠子,上一天班这么累。你们看看,这么点事我能记四五年,得无聊成什么逼样。工资少,也没什么正事干,活得毫无成就感,就喜欢写东西。每天都有写不完的题材,鸡零狗碎,对生活本身感悟地一塌糊涂,毫不费力地就编出两千字的小说出来——且不说写的好坏,起码有话说。后来换了工作,工资是渐渐上去了,但老板比较傻逼,总感觉自己生活在一个荒诞的环境中;也算不平则鸣,还是能不间断地发点牢骚,编点段子。

现在,生活依然很荒唐,可我已经麻木了,就跟捋管捋多了的龟头一样,面色青紫,死气沉沉。如果北京城是个大脑的话,我就是个无精打采的电脉冲,每天在两个神经元连接的管道里往返,揣着一肚子屎,传达着一成不变的两个状态。地铁里我看看美剧,紧张地裤裆冒汗,出了站凉风一吹马上回到现实,沉稳地穿过马路,避让着车流,回家上网。有时候我就想,也许站在马路中间,扯着嗓子撕心裂肺吼上一声;远远看去,生活就会因此像一个镇流器故障的灯管那样,微微闪亮一下,并能激动好几天。用我的话说,性价比多高啊。不行啊,我做不到。我看见漂亮姑娘都不敢正眼看,百般掩饰,道貌岸然。上网打游戏,要么就是瞎鸡巴看。然后就没了。

我在农村住过几年,但我从心眼里瞧不起农民,他们一点也不淳朴,大部分都是一肚子坏水。人类的劣根性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更多更明显,因为掩饰得更少。脑子不好的人在农村很受欺负,我就听说,有人睡傻子的媳妇,还让傻子给看门。生理缺陷也是长期被取笑的话题,跟动物更接近,群体里有个残疾马上就被视为异类,隔离疏远,避之不及。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仇恨轻易地就能绵延数代之久。过年的时候我的一近一远俩叔叔就打了起来,孩子们参战了,并成为了主要的战斗力量。一位被揍得满地打滚,口鼻窜血。大年29还在医院住着。来找我爸看病的农村妇女多一半都是因为“气着了”,妯娌之间、婆媳之间,比你妈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冲突都源远流长。我不知道这种病现在医学怎么看,反正我爸都是给开中药——效果很好,但我怀疑是不是当安慰剂使了。有时候我想写写这些,可不知道怎么动手:我感觉我要编写一部愚昧落后的词典,罗列种种丑恶,乏味无比。有没有戏剧冲突?有,全是生气打架野合互相操的。真没劲。

我在北京这些年,完全没有融入城市生活。我印象里最浪漫的事就是去公园了,爬香山、八大处什么的,到顶,极目远眺,指点江山,然后灰头土脸地出溜下来;去陶然亭,沿着湖边,“徜徉徘徊”。我甚至没在公园里划过船。直到去年,我才知道王府井那边还有个教堂;才知道人艺也在附近。我认为最有文化的事是看电影。也是近两年开始去电影院,看看大片什么的。话剧歌剧京戏全没看过,不知道三里屯在哪,真的,骂大誓的。没K过歌!哦,不对,上学的跟着我导师和师兄们去过一次。他们唱北国之春的日语版,婚誓的美声版。我唱了一首《全是高科技》的高音上不去版,技惊四座。我想象不出打工者来京步步艰辛的感受;我也不耻于和小白领们为伍,呼朋引伴,夜夜笙歌。我们家不来客人,我不欢迎任何人,不希望平静如水的生活被打乱。谁来我都翻白眼。其实我就是害怕变化,一想起来就无所适从,担心自己下一场戏演砸了。对白太难了,总是接应不好,冷场、忘词、包袱没响、前言不搭后语、驴唇不对马嘴。自己跟自己说多好啊,就跟洗完澡照镜子似的,对面再怎么龇牙咧嘴也不觉得恶心,微微还自恋呢,摆各种造型,对着镜子手淫。

一天天的不知道能说点什么。我真试过拿头往门框上撞,就跟崔健唱的,给我点儿刺激,门框老爷。我盼着平淡的生活能出现什么转机,但又害怕像瀑布一样飞溅而下,降低了势能,来到未知的水域。我期盼着一块块细小的岩石,不疼不痒螳臂当车地裸露在我的河床,给我制造星星点点的漩涡。这些漩涡默默地合并长大,积蓄力量,突然有一天,就在平静的水面上形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黑洞。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2061(1)

“想一想吧,五十年前,要想得到这样的享受,您得付出多大的代价。”推销员搓着双手,劫后余生喜形于色地说,“您得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去追,买花、买礼物,清楚地记着每一个节日;错过每一个您就等着火山爆发吧。陪她聊各种无趣的话题,东家长西家短,谁谁又和谁谁搞对象了,又和谁谁分手了。你试过陪她在商场里转悠两三个钟头的感觉吗?我爷爷告诉过我,那段时间他宁愿在地狱的油锅里被翻着面儿的煎。一旦结了婚,您以为总算熬到头了,可新的苦难才刚刚开始。磨合磨合,您像一个新手的刹车片,被磨得浑身发热焦躁无比五迷三道。三年之痛、五年之伤、七年之痒,每个关底都有个足以致命的大Boss。好吧,就算您有佛陀般的耐性,过关斩将忍受了下来,可她已经老了,身材走形,容颜憔悴……不不,化妆品是为别人准备的,不是为您,晚上总得卸妆吧,同床共枕,您面对着她,皱纹越来越多,沟壑纵横;解开胸罩,乳房秃噜一下就耷拉到了肚脐上……”

正在比划的推销员注意到了他一闪而过的嫌恶表情,明白已经达到了目的。于是知趣地截止这个铺垫的话题,开始了主题:“我们这款美人儿,采用全新的微电脑设计,核心频率12个G,内存200G,传感器五千多个,一亿像素摄像头。仿生皮肤,连毛孔都栩栩如生,先生您看——”推销员把他领到了附近的展示模型前面,“请凑近一点,看,汗毛,有没有?”

“真的,会出汗吗?”他问。

“哈哈,不会出汗我们设计它干吗?绝对会出汗,关键时候,香汗津津!”推销员斩钉截铁地说。

“肤色可以定制,发型什么的更不用说了。身高和身材都是标准型号,从S到XXXL。像先生您,M号就差不多了,不过您要有特殊爱好,别的号也无所谓;但我们不建议选三个X的,对我们亚洲人来说,太空旷。三围也是标准的……”

“相貌可以定制吗?”他似乎对推销员说的漠不关心。

“唔,也可以。不过我不建议您依照某个真实的人来定制,这涉及到肖像权。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可以适当在隐蔽的地方加两颗痣,耳廓的尺寸略有变化,还有瞳孔的大小和牙齿的个数。一般您不会注意到,但能够帮我们规避一些法律问题。”

看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模型,推销员知道该进入关键部分了,“功夫绝对是一流的,内置两千多种姿势,声音都跟人一模一样,一百四十六种语言——日本人的早就耳熟能详了,可您试过毛里塔尼亚的叫声吗。如果您的房间隔音比较好,偶尔可以试试最大音量,那效果绝对是相当震撼……”推销员凑近了,在他耳边窃窃地说:“还有强姦模式,会有轻度的抵抗;但您放心,绝对不会踢裆!”

(吃午饭的时候突然想到这个情形,下面还不知道怎么发展,但我感觉这个人有心事。)

2011年3月8日星期二

三体后遗症之噩梦

啊~~

她从冬眠苏醒期的梦里惊醒。临行前的噩梦又一次在梦里重现:蔚蓝色的地球仿佛在燃料里浸泡过一般,瞬间变成了一个炙热的火球。火球中间是四散逃窜的人群,在凄厉的惨叫声中被烧成焦炭。那一张张黑糊糊的面孔,空荡荡的眼窝无神地瞪着她,皮焦肉烂的双手却急速地伸了过来,想要把她从飞船上拽下来。

他来到床前,把惶恐无助的她揽在怀中。“一切都过去了,”他说,“我们两个去寻找新的生活。”

她用力摇摇头,仿佛要甩开那段记忆,哽咽道:“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一幕了……”

“嗯……”他的声音有些颤抖,“要不,还是你接着冬眠吧,我来驾驶。”

“不不,”她赶紧拒绝,“这五年一直是你一个人,你该休息了。唉,要是食物充足就好了,我们两个能同时醒着。”

她慢慢下了床,活动身体,说:“睡的太久了,眼睛都涩了似的,我要去看看太空。”

“不要!”他没来得及阻止她。

她看着窗外,惊呆了。

五年的时间仿佛只有一秒,窗外还是那一切:火焰的巨浪,哀嚎的人群,焦黑的尸体……

“这是,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是在光速飞船上飞了五年吗!”她怀疑自己并没有醒过来,还在某一层的梦里。

他低着头走过来,语声低沉:“你听过飞行员和子弹的故事吗?”

她显然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于是他接着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有个飞行员看到一个黑色的物体紧挨着他的飞机飞行。他伸手抓了过来,发现竟然是一颗子弹。原来他的飞行速度和子弹速度是一样的,它们相对静止了。“

她依旧很茫然。他说:”我们的飞船是光速,临走前地球上的光就一直跟着我们,既没有被我们甩开,也没有被我们超越。五年来,那一幕一直阴魂不散地在窗外上演……“

”啊!“她瘫倒在地上,”这些,这些光,还要跟我们多久?“

”直到我们停下来,预计是50到100年……“他语焉不详,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适合居住的星球。

飞船上的主机开始了冬眠的倒计时。”我要去冬眠了,“他说,”你,多保重!我们是仅存的两个地球人了,一定要活下来!“

她没听见似的,直勾勾地盯着窗外那束已经固化了的光,仿佛是巨大屏幕的电影按了暂停。她挣扎着站起来,颤抖的手指够向一个开关……

2011年3月4日星期五

三体后遗症之火种

“有你们两个在,地球文明就能从头再来!”他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按下了发射按钮。飞船尾部瞬间亮起了耀眼的强光,载着英俊的男主和漂亮的女主匆匆奔向太空。在末世的背景下,他欣慰地闭上了双眼,喃喃道:“去寻找你们的伊甸园吧……”

他们两个终于找到了适合生存的星球,定居下来。

“不要难过。”他说,“我们和我们的子子孙孙会重建这一切的。”

她把伤感的目光从地球的方向收回,依偎在他的肩膀。地球虽然没了,但她最后的光芒还能继续传播150年。至少在他俩这一代,还能通过望远镜缅怀那个逝去的母亲。

“嗯!”她的眼神坚定起来,“让我们重建这一切!”

此处略去数百字。

一年之后,他们的儿子出生了。继承了他的英俊和她的善良。新的地球文明有了美好的开局。

两年之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继承了他的缜密和她的温柔。新的地球文明有了美好的开局。

三年之后,……

四年之后,……

……

一百年之后,茫茫宇宙里仅存的地球文明火种熄灭了。

怎么回事,不是说子子孙孙吗?

唔,是近亲结婚,孙子们都夭折了……

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

一把辛酸泪

众所周知,我买了个新手机,HTC G2,Android系统,09年的机器,现在已经停产了。在淘宝“伟业数码”买的,这家最便宜,998(+20顺丰),24小时内给好评,返到支付宝里30。总计花了988。
(顺便说一下,手机至少看起来是全新的,欧版的,台湾制造,串号什么的都对得上,在网站上也能查出来。不错。内存检测出来是96M,正常,看帖子说通话模块什么的占了约100M。A版检测的话内存是190M。)

虽然已经两年了,G2的配置还是够用的(我的电脑都四年了,还没显卡,打魔兽依然刚刚的)。G2分两种:一种叫32A版,配置较高,内存288M;另一种叫32B配置较低,内存192M。本着一贯艰苦朴素的老区作风,我毅然选择了低配置的32B。(在别的事上我不算抠门,可一买数码产品,马上锱铢必较。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性价比!!!性价比不好,是可耻的!!!其实省的这几十块钱,哪都可以找补回来,手机却残了。傻逼!!!)

热力学定律告诉我们,省钱必然费事。隐患就此产生。

A和B不只是内存上的区别,还有个重要差异,Radio。A的是3.22,B的2.22。

很多奸商把B的2.22往高了刷成3.22,冒充A卖,能多挣几百块钱。这样的B在江湖上被称为伪军,很受歧视。因为是3.22,伪军只能装A的系统;但A的系统是为大内存准备的,B跑起来力有未逮。

我的就是伪军!!但老板并没有当A卖给我,而是B,也没多坑我钱。那你马勒隔壁的弄成3.22干鸡毛?为了更慢吗?

高手们写了牛逼的教程,可以让伪军转正。比如这一篇:小狐仙伪军正32B互转教程。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我的手机买回来,自带的系统是android 2.1。现在不是都兴2.2了么(2.3也出了)。我也想老树新花赶个时髦。可G2机子比较老,B又是小内存,大伙都瞧不起它,觉得跑不动2.2。

N多网有个大神叫“啊兴”,专门做(优化)各种安卓系统。针对G2,他就做了不少。最新的是2.2.0.5版,有两种,分别针对A和B。

我一看这个高兴啊,当场下载了,按照教程哆哩哆嗦就刷机了。装上还挺好,就是内存老是剩20多M。

直到今天,我才发现自己误打误撞装了啊兴的A版系统。暗骂一声自己傻逼,上午就下载了B版的系统,开始第二次刷。

刷玩傻眼了,直接卡死在LOGO,进不去系统。一直等了快一小时,一脑门子汗。心里知道砸了,现了,嗝儿了,无常了,吹灯拔蜡了。

知道江湖上怎么说吗?刷机,一旦错了,手机就不叫手机了,叫板儿砖——任是诺依曼转世,也给你修不好了。

看教程,网页多的把浏览器都崩溃了。心里那个后悔……我他妈老这样,装逼未遂成二逼。

哦,扫代斯乃。书接上文。原因很简单——我是伪军。此时此刻,我才明白自己是伪军。一时间,一系列猥琐的形象浮现在我面前:贾贵、黄队长、胖翻译……

第一次刷机,我不知道自己是伪军,误刷了A的系统,瞎猫撞见死耗子。要不是伪军的话,那时候就崩溃了,开不了机了。现在刷机,想刷B,当然不行了。

折腾许久,没办法,含恨又刷回A的系统。虽然用着也不错,但还是隐隐觉得不完美!心里劝自己,都差球不多,不能再鼓捣了,非鼓捣成砖不可。

可这不是我的本性啊。不知道也罢了;知道了,我怎能天天揣着个伪军招摇过市!别扭啊,眼中钉肉中刺龟头血肿。

继续看帖子。终于看到了小狐仙的转正教程。

死机就死机,不信了。宁有种乎!

一步步来吧。这次电脑都用上了,得用电脑给手机刷。

一试不行,进程跟人说的不一样。后背马上就粘了,两股战战。又傻逼了吧这次!!!

哦,原来是驱动没装。电脑不认手机。火速下载了一个android的万能驱动。

安装。再次开始……转正成功了,泪流满面!!!

回到英文系统了。继续刷,刷回到上午导致我崩溃的啊兴的B版系统。

好了!!!

之前装的所有的软件都没了,回家继续折腾软件去。

这哪是手机啊,这是亲爹二大爷!

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

民间故事之二:人生下来不是为了自己(蒙古)

达瓦道尔日是个书呆子。看的不是什么高深的书,十七八岁的年纪看得最多的就是盗版故事书,书页毛糙仿佛手纸;有时候是从打工返乡者家里拿来的过期读者、青年文摘和辽宁青年。他孜孜不倦地阅读,以至于整个人木木痴痴的样子;其实他很聪明,并认为自己学到了很多生活不能教给他的东西。从书上写的故事里,达瓦道尔日总结出一个规律:喜欢帮助别人的人最终一定得到好报。一个人如果自私,也就是希望谋得更大的好处,手段用尽到头来却失去更多;一个人要是无私地去助人为乐,却总能笑到最后,名利双收。这好象是一个悖论:你要就不给;你不要就给。所以要想得到,就只能装作不想要。问题就出在能不能装得很像。好比别人请你吃饭,如果毫不客气的话,就显得贪嘴;如果太客气,对方可能信以为真,取消饭局。一定要做到既吃到了饭,又让别人觉得自己其实有一点点勉为其难。当然也不能让主人感到别扭,认为自己多此一举花了冤枉钱,饭后必须要诚挚过头地表示感谢,让人挑不出理来又觉得怪怪的。虽然达瓦道尔日没读过《老子》,还是曲线理解了“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达瓦道尔日对自己的生活环境还算满意,他拥有两位和故事书中差不多的反派哥哥,使得他从书上学来的人生观有了用武之地,避免了满腔“我为人人”的正能量成了屠龙之技。他的哥哥们是这样的,基本上除了吃喝拉撒睡等基本的生理需要之外,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嘲笑他们的弟弟。比如达瓦道尔日捡了钱包之后,骑着马追赶失主能一直像夸父似的撵到太阳落山。哥哥们听说了之后不仅讽刺他送上门的钱都能不要,还埋怨把马给累坏了。谁家的羊误闯进了达瓦家的帐幕,他准会给人家牵回去,物归原主。哥哥们自然难以理解为何一顿美餐就这么没了,又急又气,恨不得动手揍他一顿。甚至,在雷锋太多、好事不够的时候,哥俩为了制造乐子还故意引诱达瓦犯傻。

“你到市场去一趟,想给自己买点什么就买点什么。”他们给达瓦一块银币;然后两个人打赌——赌达瓦这一块钱会被人骗走多少。晚上回来后,银币原封不动地还给哥哥,达瓦说:“我转了一圈,没看到什么需要买的。”达瓦还没出门,哥俩的笑声就几乎要把帐幕给掀起来了,嘴里还不干不净挂着刺。

许多这样的小事逐日累积,终于有一天,两位哥哥无法忍受了。他们跑到老爹跟前,吵吵:“爸,我们再也不能跟这样的傻子一块生活了。他在族里都傻出名了,族人们以为我们家都像他似的,统统看不起我们!现在必须让他走,有他没我俩,有我俩没他!”

年老的父亲虽然也觉得小儿子有那么一点缺心眼,但也清楚没有他哥哥们说的那么严重。而且,老儿子大孙子,老头的命根子。老爹说:“你们不许他住在自家的帐幕里,要把他撵到哪去?他会流落到异乡要饭的!”

达瓦道尔日的傻劲又上来了。哥哥们还没说话,他自己反倒说了:“爸,那也不见得。我知道自己很笨,但我听说西方有个年老的聪明人。我没有帐幕、没有马,我得去问问他,像我这样的笨人怎么才能活下去。”

哥哥们在一旁恨恨地咬牙切齿,显然已经觉得他无可救药了。达瓦戴上帽子,礼貌地告别家人,动身出门了。走到了一处微微高起的岗子上,下去了家就看不见了。他站在坡上,望着自家的帐幕顶,嘴角微微翘起,轻蔑地吐出两个字:傻逼。他其实早就想出来闯闯了,助人为乐了这么多,也没见过书上写的那些个回报,心里还是不免有点着急。这次正好有这个机会,达瓦心里暗暗觉得就是天意。他其实是一个特别自命不凡的人,有时候甚至觉得周围的人都是自己生活中的道具。生活中的每一个事件,都被冥冥中的天意所主导,引领着他曲曲折折螺旋上升到一个早已安排好的人间仙境里去。尽管我一时还看不到所有的意义指向何方,但我总会到达的。精彩的剧本已经开始了。达瓦想。

达瓦走了不多时,来到一个汗国里。这儿的人们一个个都愁眉苦脸。“出什么事了?”他问。

“河水干了快一个月了。没有金子能活下去,没有水可真是不行啊。再过些日子,牲口都会死光的,我们也活不成啦。”

达瓦心里暗想到,机会来了,我一定会给他们解决问题的,命运会把我带到答案那里。他们会因此而感谢我,送给我许许多多的礼物。啊,打住!不能多想回报,越想就会越没有。于是他平静地说:“我要去西方年老的聪明人哪里去,我会帮你们问一下河流干涸的原因。”

大家对他的热心表示感谢。一位长者牵过一匹马给他说:“年轻人,骑上这匹马,快去快回吧。”达瓦本能地推辞。长者说:“如果找不到水,这匹马也要渴死在这里,不如随你同去,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他加速前行,太阳快落山的时候,看到了一座搭在小土丘上的帐幕。他下马走了进去,看到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本想请求借宿一晚,但对方是个漂亮姑娘让他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他向她鞠了一躬,准备先讨口水喝。但姑娘没理睬他,这让他有点泄气——他本来觉得自己和这位姑娘会发生一段故事的,要不她也不会在自己的故事中出现。旁边有个老妇人开口了,把达瓦吓了一跳,他根本没注意到她。她说:“年轻人,你不要生我女儿的气,她从生下来就没看见过光明,也没得到过快乐。”说完,老妇人哭了起来。

达瓦道尔日有些不能理解老妇人的悲痛和逻辑。如果美女生下来就没见过光明,她就从没体会过看见光明的种种美妙,没体会过何谈失去?没有失去何谈难过?假定我们蒙古人突然有一天得知草原之外的人都能飞翔,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个残废;没有过飞翔的感觉,也就不会有失去飞翔能力的感觉。如果姑娘自己不难过,她妈还难过什么劲儿啊?是她觉得自己女儿应该会难过,而自己感到难过;女儿得知母亲为自己难过后,自己也很难过——就此形成死循环。

“你别哭,”达瓦还是说,“我现在要到老聪明人哪里去,给自己找寻幸福,我代你女儿问一声:怎样才能医好她的眼睛。”

他摸着黑又向西方走去,一天又一天,终于见到了聪明人。他向聪明人问到了河流和盲眼的事。聪明人回答他说,河流要找源头,姑娘要等到她的真命天子碰一下她的左手,才会开眼。回答完,聪明人摆摆手,示意他离去。前台小姐已经在叫下一个号了。达瓦道尔日谢过了老人,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琢磨老丫的是不是把他骗了。河水断流去源头看一看,倒还是常识。但碰一下左手能治疗瞎眼算怎么回事,神话故事吗?达瓦道尔日看的书很杂,基本上能找到什么就看什么。他看过圣经故事,耶稣就是这么治病的,拿手一碰就好。

不能全信。达瓦道尔日心里说。为了证明聪明人说的话,他准备先去河流的源头看一看。半路上,他忽然想到自己的正题,本来是要问自己如何能幸福的。一激动给忘了。回去的话倒不费事,有马;只是排队太辛苦了,而且最后一点钱已经花光了,没法交另一笔挂号费。算了吧,既然命运这么安排,肯定有它的道理;而且我不问自己的事,只问别人的事,不正是无私的表现吗?肯定会有好事降临的。啊,不能多想。我可不是为了好事故意不问的,我是……啊,还是不能多想。

他骑马来到源头,看到一只死象堵住了水流,使它们四散而去,不能汇聚。这帮人真蠢,达瓦心想,就这么渴着,也不知道去水源处看看。原来以为闯荡世界很艰难,现在发现还真不是很难,因为大多数人是那么的笨,以至于只要稍微动动脑子或者勤快点,都能活得很好,解决很多看似棘手的问题。

从水源处回来后,达瓦道尔日相信了老头,也相信了摸一下左手治瞎眼的鬼话。聪明人真有聪明人的道理。他策马来到女孩家。对老太太转述了聪明人的话。“你摸吧。”老妇人叹一口气说,转身出去了。盲眼姑娘听到了这一切,背着身低头不语。达瓦走上前去,坐在姑娘的身边,看到她瘦削的后背一起一伏,似乎有些微微颤抖。“是聪明人说的,要摸……”达瓦嗫嚅道。

“我,知道……”女孩终于开口了。她轻轻动了一下手指,仿佛是一个暗示。达瓦道尔日慢慢把自己的手伸过去,触碰到了她的指尖。两人的手刹那间都震颤了一下。她没有缩回去,于是达瓦就将她的整个手攥在了手心。她的头垂的更低了,似乎在寻找什么依靠。手真滑,我要抱住她,达瓦心里一个声音说。会不会太急了,她会不会生气?另一个声音很疑虑。背着身,不知道她的胸大不大……第三个声音有点淫荡。不要胡思乱想了!提前激动会坏事的,越想得到就会越得不到!第四个声音还残存着一丝固有的理智。你不让别人胡思乱想,难道你不是在胡思乱想吗?第五个声音嘲讽道。乱了乱了全乱了。

“你眼睛好些了吗?”达瓦道尔日无邪地问。

“还没有,不过头有点疼……”姑娘往这边靠了靠。达瓦顺势依偎住她,她仿佛瞬间失去力量似的,倒在了达瓦肩上。

“可能是我笨,没见到真的聪明人;而是见了个骗子……”达瓦干涩地笑了笑,想要缓解尴尬的局面。但是他慢慢地、势不可挡地、一往无前地勃起了。他只穿了一个单裤子,痕迹很明显。

过早的兴奋给了达瓦不详的预示,这样下去好事会泡汤的。草原、牛羊、雄鹰,达瓦马上想这些意象,转移注意力。雄鹰……雄,有雄鹰就有雌鹰,雄鹰雌鹰会交配,生下好多小鹰。羊也在草原上交配,从后面进去……

达瓦蓦然转过身,把姑娘抱在胸前。她并没有挣扎,柔软的胸部充满质感,让他浑身的血液奔流,整个人似乎都一跳一跳地动。是右手,我刚才抓的是右手。达瓦这才注意到。爱鸡巴哪只手哪只手吧。他开始亲她,但不敢亲她的嘴唇,他这几天奔波,上火了,嘴里有味。他亲她的脸颊,还有脖子和耳根,书上一般都是亲这几个地方。她开始喘息起来。他把手伸到她衣服里,由于不熟悉胸衣的构造,手忙脚乱解不开。幸好她看不见,达瓦心想,这样就不至忙于掩饰自己猴急的样子。

……仿佛多年以来念念不忘的愿望得到实现,一股暖流自下而上,填充了达瓦道尔日。又好像一个在黑夜里迷途已久的旅人,终于摸索着找到了光亮狭窄的出口。这是一种确凿的幸福,不是来自幻想和期望,而是来自肉体本身;无需经过种种加工、权衡和抉择,直达快乐中枢。瘦小的她此刻是那么的坚实,将他紧紧裹挟,把他牢靠地固定在——书上写的没错,就是这种感觉——固定在一艘汹涌波涛里的船上。生在草原上的达瓦从来没有下过水、游过泳,但他现在的的确确感受到了游泳的滋味。他在蝶泳,在蛙泳,在狗刨,他在水面上下翻飞。他迷恋入水的一刹那失重的感觉,铺天盖地的浮力涌了过来,将他轻描淡写地托起。这是一种宏大的力量,但绝不咄咄逼人,你可以随时离开她,也可以随时投入她的怀抱。

宇宙诞生于一个点。书上说。从这个点开始,急火流星,扩散至无穷无尽,沿途所到,万物滋生。达瓦感觉到了,就是这个点。它在浮力和重力的对抗中蓄积了足够的势能。一根烧红的铁棒,一片招展的椴菊花,一望无际的金顶帐幕,一匹眼神游移的玄色牧马……无数景象纷至沓来。破!点碎了,拥挤的能量争相出来,各自顺着一根根神经,朝着自己的归宿义无反顾。

“聪明人说的眼,是心眼。”达瓦道尔日跟丈母娘拍着胸脯比划着解释,“不是心眼儿,是心眼,心灵的眼睛。从今以后,我就是她的眼睛。她再也不盲了。”

丈母娘无言以对,看看女儿一脸幸福地坐在一旁。只好说:“嫁妆呢?”

“我会准备好的。等我把水源的问题给他们解决,那个族的人一定会给我很多牲口感谢我。”达瓦道尔日信心满满。此时的他已经不再迷信:好事提前说出来就会不灵了。

达瓦道尔日本想立刻动身出发,但新婚燕尔,又不禁缠绵了几日。等来到那个汗国里,发现所有的人都渴死了。牲口的生命力比人顽强,还有一息尚存。达瓦找了几头还能走的牲口,赶着它们来到源头,先喂饱了水,然后用绳子把死象拖开。

达瓦道尔日把老婆和丈母娘接到汗国,所有的牲口和财物都成了他的,于是他成了大汗。他们一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后记:

几年以后,达瓦的哥哥所在的汗国大旱,牛羊都死光了。他们和父亲逃难来到达瓦的汗国,见到了白白胖胖的达瓦,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得啦!你们跟我一块住吧,我的地方足唔唔够大~~”达瓦道尔日说这句话的时候,爽得不免带出了颤音。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父亲听了达瓦的话,老泪纵横。说:“让他们住下也好。不过得给他们一点教训。”

在儿子的默许下,他拿了一根套马杆,狠狠抽打两个不争气的儿子。他一边打,一边说:

“人生下来可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别人谋福利!你们要为别人着想,自己也就会得到好处!”

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民间故事之一:捧着空花盆的孩子(朝鲜)

雄日托腮盯着花盆,除了土里面什么也没有。假如你认为七岁的他什么也没想,或者什么也不会想,那就错了。他是个农民的孩子,虽然还没到下地干活的年纪,但对种子和开花结果这些事,早已有了认识。种子在合适的季节栽种到土壤里,施肥浇水——甚至不施肥,几天之后起码嫩芽会探出头来。可现在一个月都快要过去了,花盆里还是空空如也。他思索着每一个可能出现纰漏的步骤,脑子里回放着从领取种子到栽种的全过程。自己的种子从一大堆种子里抓阄似的被挑出来,既不特别肥硕也不特别干瘪。花盆的土是从田里挖的,院子里的土都被踩硬了,他信不过。种子埋在土里三指深,特地松了土;雄日还专门抓了一条粗壮的蚯蚓放在土里,充当园丁的角色。甚至在第十天的时候,他还偷偷的拉了一点屎在花盆里,并且用树枝拌匀了;他知道他爹每年都要给庄稼上粪,庄稼和花都是植物,吃的喝的应该一样。整个过程无懈可击,可是都没用。也许他命里注定当不了国王的义子。雄日其实不是特别明白什么是义子,但他知道只要花盆里能开出花来,他就能进入王宫。义子就是儿子,国王死了儿子就能当国王。他爹简单地给他解释。在别人问起的时候,雄日对别人说,他想进王宫就是为了能在夏天吃到冰镇的冷面,里面有辣酱、泡菜和半拉鸭蛋;并且露出一副馋兮兮的傻笑。其实他心里不是这么想的,他有一个伟大的理想,伟大到无法说出口来。他希望自己当上国王之后,能够废除整个国家吃狗肉的陋习。雄日养了一只小狗叫皮皮斯密达,非常乖巧懂事,而且对生活毫不抱怨,整天无论吃饱吃不饱,都欢快地活着;即使被大人踢了一脚,转眼也能忘掉。雄日觉得类似这样豁达的生命才是造物主的本意,不应该只是被吃掉的命运。

“爹,为什么都一个月了,我的花种还没发芽?”考期越来越近,雄日实在等不下去了,去问他爹。

嘿嘿。他爹笑而不语。喝了一口烧酒,开了口:“儿子,等你长大了,就明白啦。咱们老百姓的花盆里是永远也长不出花来的。”

“那他们为什么发给我种子?”雄日不理解。

“显得国王圣明啊,显得大家都有机会啊,显得人人平等啊……唔,你长大了自然就明白了。”他爹稍稍有点激动,但马上忍住了,不再继续往下说。

“那谁的花盆里能长出花来?”雄日还是要继续追问。

“狗日的花盆里能长出花来!”他爹对瓶吹了一大口,结束了这场干巴巴的对话。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在一旁忙着的雄日他妈接过话头说:“儿子,爱出不出吧,无论如何都跟咱们没关系,尽到心就行了。”

“可是别人的不仅早就发芽了,现在都有开花的了。”雄日觉得有点委屈。

他妈说:“那可能你就挑了一个坏种子也说不定;总有一些臭籽,无论怎么浇水都长不出来。”

“那么多开花的,都能去王宫?嘿嘿。”他爹忍不住插嘴,“花跟花还他妈了个逼不一样呢!谁知道人到时候说什么花才算数。”

他妈给雄日使了个眼色,暗示他离开。

雄日来到家后场里,看到比他大两岁的小朋友正躺在草垛上抽偷来的烟。他过去仰着头问人家:“你的花长出来没有?”

“什么花?”小朋友迟疑了一下,显然已经忘了这档子事。

“开了花就能当国王的义子。”雄日提醒他。

想了片刻,好像有这么回事。“当然没有。”小朋友说,“我记得把种子拿回来,我爹一看色就知道是煮熟的种子。他说,国王这个傻逼不知道憋着什么坏呢。”

雄日恍然大悟。他真不该每天呆在家里盯着花盆。早知道是煮熟的种子,也不用这么伤脑筋了。“那三天后考试你准备怎么办?”雄日问。

“你不提我都忘了。”小朋友说,“我反正不去,多傻啊,一堆人抱着花盆当陪衬。人故意给你熟种子说明啥啊,就是想让你滚远点。不过我听说还真有人要去,说是就为了给国王添堵——弄朵假花,看傻逼到底选还是不选。”

“那他选还是不选?”雄日问。

“我哪知道!”小朋友不太乐意了。他刚才正透过缭绕的烟雾观察蓝天,变幻不定的图案让他莫名激动。他看着一缕青蓝色的烟由浓转淡,用极其舒展的姿态从容不迫地扩散着。它会一直像这么扩散下去——哪怕我看不见它——一直扩散到整个宇宙。在从我嘴里到整个宇宙的漫长却不停歇的过程中,这缕烟将会历经无数个形状。他觉得自己也在烟雾中慢慢化掉,肌肉松弛下来,呼吸变缓,心跳减慢。我在摊开,他心里说,在延展,在袅袅升起。直到雄日刚才的话打断他。

小朋友不再理他。雄日回到家里,对他妈说,种子都是煮熟的,根本开不出花来;开出花的都是假花。

“那你准备怎么办?”他妈问,“也弄假花吗?”

雄日吭吭唧唧说:“既然都是假的,我也弄假的;万一蒙上国王喜欢的品种呢?”

“儿子。”他妈斟酌了一下,决定跟儿子过早地分享一点人生经验,“有时候,诚实本身也是一种投机——我知道你现在还不明白——也就是说,当大伙都拿着假花的时候,反倒制造了一个可以展示诚实的好机会。”

雄日:……

他妈:“你就抱着空花盆去吧。”

雄日被选中了。

“你为什么端着空花盆呢?”当时国王这么问。

“我怎么努力它都不发芽。”雄日装哭,并且按他妈教的说:“这可能是报应,我曾在村子的果园里偷过一个苹果。”

国王听了雄日的回答,高兴地拉着他的双手,大声地说:“这就是我忠实的儿子。”

雄日跟着国王来到了王宫。国王带着雄日来到了密室,然后现出了原形。他是只硕大无朋的犬妖。“我生了一种病,”犬妖国王狺狺说,“我越来越难以保持人形。祭师说我必须吃一个诚实的童男心脏才能缓解。我不理解道理何在,但我必须得试一试。你们人类吃掉了我们无数的幼子,我想我吃掉你也是应该的,至少是无可指摘的。我要健康地活着,世世代代统治你们,帮助犬类慢慢战胜人类。”说完他举起爪子,从雄日张口结舌的嘴里穿过去,努力通过狭窄的颈部,一节一节撑破气管支气管,势如破竹。爪子从肺里伸出来,伴随着噼里啪啦的肺泡炸裂声。犬妖童心大发,玩起了捏泡泡,一直捏碎了整整一个左肺叶。兴之所至,不慎杵到了胃里,胃壁的褶皱滑腻让他恶心不已,幽门处泛起的流质更是平添了不洁的想象。犬妖担心影响了食欲,直奔心脏而去。怪不得祭师说要童男,生命力真旺盛!雄日的心脏还在跳动,雄浑有力,血液循环系统还没遭到彻底破坏。心脏已经感受到了肺泡里氧气的不足,正在努力地通过加快自己的跳动来弥补过低的输氧量。犬妖想起了,如果是采摘桃子或者苹果的时候,那些果子正在成熟,正在努力地通过树枝接受养分。营养顺着密密麻麻的导管和筛管,长途跋涉来到目的地,穿过厚厚的细胞壁、细胞膜,融入进了细胞质中,一波又一波,奔流不息。和现在摘除心脏何其相似。人类的每一次采摘都是这样。可犬妖不吃桃子或者苹果。他摘下雄日的心脏,一口吞了下去。

犬妖临死的时候,杀死了祭师。他认定祭师骗了他。雄日用他的诚实拯救了他的族人,世世代代在民间故事中被永远传诵。

2011年1月3日星期一

书店

为了不至于埋尸艾泽拉斯,我毅然决定今天去书店舒筋活血固本强精。当然上午还是打了一会儿,升到20级,搞了一头白虎骑骑(最喜欢白虎了),在灰谷转了一圈,下午去的西单。暴雪真不要脸,我这30块钱里有25都用来在路上跑来跑去了。前戏十分钟,然后秒射。

我原来一直有个梦想,在四号线周边住,地铁直达西单书店和国图。西单有新书,国图有旧书,好比纣王看到了酒池肉林,生活多美好。可今天到了西单,发现人山人海。尤其是小说区,横七竖八全是倒卧,在麦当劳也不能这么随便吧。两本《1Q84》都看被成算卦板子了。也难怪人心不古,书店里的塑封书越来越多。都像我似的把书店当图书馆,人吃马喂怎么挣的出来?

迟早要完我看这些实体书店。书太不全了,不说《等待野蛮人》吧,其实我是来找《三体》的。根本没找见,起码醒目的位置没有。小说就几个架子,只能放点尽人皆知的畅销书、各个版本的世界名著什么的。这还是西单书店呢。我原来挺爱买书的,爱逛旧书摊,如蚁附膻,如蝇逐臭。新书也买,故意不从网上买,买新华书店的。我就特瞧不上我媳妇,在店里试完鞋,回头去淘宝买半价的。都这么干,以后连试鞋的地方都没了。或者卖鞋的店全关张了,一个新兴行业诞生,试鞋店。不卖,就为了网购前让你试一试,试一次按总价1%收费;戴专用的套再花两块——要不容易试出脚气。书店就跟联通学,10块钱能在里面待一下午,138包月。我是想说,我现在不爱买书了,不是因为书贵,而是因为搬家太费劲了。这堆书就跟房东的卧底似的,说服我持续忍受着房东的傻逼。就算买了房,书也不能多了。算一下啊:两百本书,就算占地半个平米吧。半平米我给你便宜点,一万。一本书就摊了五十块钱。贵!(这么算帐,床都变金床了。)

电子书我真看不了,天天盯着屏幕,回头看书还是屏幕;干脆把晶状体变成液晶的算了。所以一定要大力发展图书馆。等书店被当当京东它们搞垮了,原址就建图书馆,书都不用动,人也不用开除;稍微装修一下,就跟老裕泰似的,一下就变成舞厅了。

今天在书店,看到不少人,手里拿着卡,在门口和店里像游戏里的怪似的转来转去,对要交钱买书的人鬼鬼祟祟地说:“有卡吗?帮你省点钱…… ”具体怎么操作我没看到,我也没买书。在一楼看到有个条幅,说买书超过200,在新华书店网店里就能得到20的代金券。难道就是为了这20块钱?还是哪个缺心眼的大国企元旦给员工发的书店过节卡,导致他们难以兑现,只好流入黑市……

新华书店的网店,会不会像人民日报的电子版一样,做成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啊。对这些大单位的转型都不看好,国美和苏宁的网店,怎么想都觉得丫们不会全力以赴;怎么和那些没有门面的野战排们竞争?就跟在谷奥上看的一篇博客,说谷歌前工程师说谷歌做不好SNS,因为这个巨无霸根本不懂其精髓。也是,这已经不是技术范畴了,世界要被宅男腐女们彻底占领啦。变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