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

癌症

接到“良性肿瘤”的复查通知单后,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意味着我只要切除了睾丸,就能继续活下去,也许还能活到老,完成我念念不忘的一点理想。人体真是癌细胞的乐园,就像小猫一样连窄缝狭道都钻得进去;就算是仅有几条输油管和大陆相连的海岛都不放过。在我第一次接受医生检查,他们提出睾丸癌的怀疑之后,我几乎马上就信了。尽管电视电影里充斥着大量癌症误诊的桥段,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却一次也没碰到过奇迹。我刚上班的时候,有个年龄大的同事经常欺负我,我就盼着他能死掉。每天全世界发生着成千上万的事故,每一个十字路口都有被撞飞的可能,每一盘老醋花生都有会卡在气管里的那粒。可他就是不死,浑浑噩噩地躲过了一次次足以致命的雷击或者病毒,安然无恙全须全尾地活着。甚至在我被查出癌症之后,他还是健康如初。其实有几次他一整天没出现,我都以为自己的祈祷应验了,可他只是带着儿子去了医院,第二天依旧生气勃勃地出现在办公室,对我吆五喝六。所以说,误诊就像中彩票一样,只有中奖的人被记住了,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而背后上亿的基数却从来没人问起。我就是基数之一,我的睾丸也是。

在等待复查结果的那几天里,我耐心地思考这件事。无论是不是良性的,都要先切掉睾丸。如果是恶性的,即便是切掉,我也只有数月或几年的时间苟活。假设是一年吧,我愿不愿意用自尊来换回一年的生命——而且一定要清楚,是受尽折磨的一年,化疗,掉头发,身上插着管子,瘦得像个螳螂,骨头像叛乱者一样要挣破皮肤;最后死成一滩散发着恶臭的脓水。如果是这样,我倾向于选择不看了,但我不确定有没有这样的勇气,我不是特别想活,就是怕死。这种怕已经跌落到了原生动物应激性的那种境地,本能地趋利避害,像心跳一样不受理智支配。另外,说到自尊,我不信它是个不变的坐标。我吃饱了有尊严,饿急了或者就没了。要是良性的,还是一定得切掉,三年吧,我的底线是。能多活三年我就义无反顾。当然切完之后据说我就没有雄性激素分泌了,我的胡茬会像缺水的庄稼一样连根枯死,声带也会像淋雨的鼓皮绷得更紧,也许还有其他的我不知道的变化,但我并不害怕。我在三十岁之前,期望变化发生;三十到三十五岁之间,却抵触变化;过了三十五岁,我像走旋梯一样,上到了开阔之地,开始对变化漠然视之。如同物理课上学到的,变化无非是从一种稳态过渡到另一种稳态——我们对中间的过程不感兴趣。我将变得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甚至也不是太监。我看过莫少聪演的中国最后一个太监。依稀记得去势的时候是连阴茎一起割掉,完事还插一根鸡毛或鹅毛,防止像常年不戴耳环的耳孔似的长死。我的阴茎当然还在,癌细胞还没来得及扩散,它们在盘根错节的精管里迷了路,给我争取了良性的时间。我不会就此变成同性恋——这么想是对同性恋的侮辱,我想我不只是不能勃起,而是对女人彻底丧失兴趣。换个角度理解的话,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假如吃饭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对抗饥饿,那么性交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缓解性欲的折磨。味蕾和龟头上的美妙感觉也无非是这场永恒战争的战利品——目的是为了鼓励我们把这场无聊的斗争持续下去。天使和魔鬼的厮杀总发生在人间,我们是见证着、参与者和牺牲者,永远不是战胜者,连战败者的资格都没有。如果我永远不会饿的话,我还会爱上美食吗?我想不会,我没见过树张开嘴急不可耐地吃东西。我对女人彻底失去了兴趣,再也不会得病了,难道不比治好病更愉悦吗?也许有人觉得,无论如何我也失去了人生的乐趣之一。 其实不然,相比那些抽烟的、酗酒的和吃肉的,我何止失去了一星半点的人生乐趣?在他们眼中我简直就是个行尸走肉,来世上一遭完全没有意义。可我能把心里话告诉他们吗?他们能不能理解这样的解释:我选择这样生活就是为了让自己少难过一些。我的潜台词是,人生就是一场苦役,只有想方设法减轻痛苦,却没有得到快乐的可能。他们一定觉得我疯了,或者是个傻逼。

我所谓的自尊不是身体上的,我的自尊是:可以不加解释地活在这个世上。我不抽烟不喝酒,没有理由;不吃肉也没有理由。我不是佛教徒,我没有信仰,我就是单纯地认为众生平等。然后他们就会拿西红柿取笑我,说我生吞了西红柿红色的下水;或者说我的血管里,白血球每时每刻都在凶残地杀死入侵的细菌。为了缓和取笑的语气,还要搬出营养的那一套,说身体健康如何如何,让人恶心地假惺惺地关心。我还能怎么解释呢?我要像证明数学题那样,首先界定函数的值域,然后义正言辞地推导?是的,我的声音尖细,目光温柔,或者喉结悲伤地也缩了回去。但为什么要关心我的生活习惯和体貌特征?跟你们不一样就得随时需要理由才配活着吗?干脆在我脸上黥一个“已劁”得了。

我已经想好了,既然是良性的,我就做手术。自尊是保不住了,那就离开这个城市。这两年我一直想走,一直游游移移。我曾经在一张纸上把自己的所有逐项列了一下,看看有什么是无法舍弃的。我在公司人缘一般,突然走了对部门当然会有影响,但也不至于危及效益,很快会有人顶替上我。我也没买房子,要把租了的六年多的房子退掉,最重的是一堆书,全得当废纸卖掉。我没什么朋友,几个同学也不怎么见面,近几年甚至连逢年过节的短信都省了。都活到了见面后马上就能熟起来的年纪,好像一直就没断了联系。她也不想再见我了。说实在的真没什么东西,不过鸡零狗碎加起来,就跟长尾似的,凑齐了一个可观的分量,在我睾丸完好的时候难以割舍。屋子里到处是她的气息,两年了还没散去。我喜欢百年孤独里的比喻,说房子里漂浮着时间的碎片,挥之不去。我就常常被割伤,这些碎片如此透明,如果不是折射率有异的话简直和现实分不清楚。我出生在一个几乎全是男人的家庭:两个哥哥和我爸三个男人,还有一个性格要强的妈。我从小就崇拜女孩,把她们当成精致、美好和优雅的同义词;而自己则是反面,粗糙和肮脏,上面流着鼻涕,下面尿着裤子。我性格看似内向,其实热情似火。我喜欢接触到的每一个女孩,从小到大,每个女同桌我都能爱上,但一直自惭形秽地保持距离。我自轻自贱地原谅她们的一切,全心全意地希望她们能够幸福。我生活在一个又一个的白日梦里,从幻想被她们伤害后又坚强幽怨地给予其原谅的意淫中,跌跌撞撞走过了青春期。我精心构建的大厦框架,在她的手里落成、装修、揭幕,金碧辉煌,有血有肉。然后急转而下,被琐碎的蚂蚁们掏空根基,毁于鸡毛蒜皮的争吵之中。我记得我曾经那么爱她,后来居然用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来打击她。每一次我都后悔,但还会有下一次。是我变坏了,还是我之前压根就不正常。我不该把楼盖这么高,这本身违反了基本的建筑学原则,失望在所难免。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割掉睾丸之后,也许我所有的愁肠百结一下全没了,好像霍乱的放血疗法,睾丸就是毒液最后的据点,我要端掉它们。我想想啊,我不再是个男人,肯定不会有男人特有的烦恼,这几乎是肯定的。可回忆还在,它们不在睾丸里。也许飘渺的气息没了,闪烁的味道和幻听也没了,但某个相似的场景引发的一瞬间的心尖颤动说不定还在。真的会在吗?会不会是这样的过程:这个隐秘的场景映入我的眼帘,随着视神经进入大脑,像石子投进水里,一直荡漾到回忆的最深处;波动的神经节连成一张网,网出了淤在灰质里的陈年往事。然后这些往事顺着脊椎一直往下,一直往下,向着阻力最小的方向寻找出口,希望获得重生。可惜迎接它们的是一片狼藉,断壁残垣,管道齐刷刷地被割断,另一头是空荡荡的阴囊,伤感又卑微,像个被主人遗弃的看门狗。那可就什么也不剩了,睾丸和心尖的沟通彻底阻断,我不会再因为情欲而激动了。这,算是好事吧。

我当然不会去见她最后一面。我的牌都翻光了,底牌是两个蛋,整副牌就这一个不起眼的对子。我的后半生要在伤感中度过,这是她留给我最后的礼物,是真正属于我的东西,无比真实,不是白日梦里的。但在手术之前,我要见见我的初恋,我的小学同桌。我要把最后一次勃起留给她。

她在另一个城市,火车只需要四个小时。我和她失去联系已经整整二十年,是同学们一个又一个的接力让我重新得到了她的信息。在我得知病情之前,我们在网上聊过几次,她的孩子已经九岁。我曾把对这个世界最美好的想象附在了她的身上,在我尚不知勃起为何物,在我的睾丸还不是大脑和心尖沟通的桥梁时。如果说还有什么不含一丝情欲的爱,那就是我对她的爱——十岁的我对十岁的她。所以切掉我的睾丸并不会毁了这一切,它从大脑直接到心里——在我青春期变异,第二性征出现之前;就像蝌蚪变成青蛙之前用鳃呼吸。

在火车上我想,我到底在做什么。是想毁掉一切,不留任何美好回忆地慷慨赴死;还是因为癌症巨大的精神压力需要释放;又或者仅仅是两年来禁欲的压抑给了身体看不见的指引;我该不是想有始有终吧,好像得了什么强迫症或者迷信了什么宗教。我的睾丸正在被虫子蛀着,这些牙尖嘴利的家伙们四处游走,像恶狗闯进了熟食店里,一点点却迅速地有效率地将我掏空。我的睾丸像个没到季节苹果,因为觉察到了虫子的威胁,而匆匆变红,仿佛一个瘦骨嶙续身染肺病的母亲妄图保护铁蹄下的孩子。我的睾丸在回光返照。我要找到她,要把那群躁动的、黑黢黢的、张牙舞爪的癌细胞射出来。射到阳光下面,接受审判和暴晒。

她果然已经面目全非,尽管我有所准备还是吃了一惊。走形的身材和细碎的皱纹,隔着衣服都明显下垂的乳房。她看我呢?一个有气无力的家伙,双眼暗淡无神,裤裆里病入膏肓,像兽群里的伤者那样自卑却充满攻击性。我们认识的太早了,以至于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在去酒店的路上,我们聊着各自的近况。她绝口不提自己的儿子,仿佛此时此刻的谈话会玷污了他。我们快速地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生怕一个招式用老而带来冷场。几天来我用以对抗恐惧的诗意荡然无存。现实真硬啊,被想像的酸液早就泡软的我有点难以适应。我只想赶快到了酒店,然后狠狠地干她。

出租车停在了一个红灯前。我望着90秒的倒计时,勃起的肿胀一跳一跳地疼,配合着数秒的节奏,那听不到的滴答声就是我睾丸的挽歌。透过玻璃,外面天空湛蓝。一想到一切都会结束,我幸福地几乎要哭了出来。

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

老孙

我的兄弟老孙,上初中时我俩好得能穿一条连脚棉裤。我们一起双打雪人兄弟,一起用弹弓打酒厂玻璃,一起学唱周华健的《花心》——他负责副歌部分,颤音惟妙惟肖,至今为我媳妇称道。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三级片就是老孙带我去看的。当然是那种汽车站对面的小录像厅,违章建筑搭的小二楼,顺着自制的木梯上去,烟气缭绕汗味弥漫,洋溢着火烧火燎的生活气息。现在回忆起来,男主是黑社会刘家辉,背上中了一枪。出于对图腾关二爷刮骨疗毒的敬仰,或者说和刘大帅一样担心麻药麻坏了脑子,刘爷没有打麻醉剂,就让小弟用刀剜出子弹。其实关二爷当时下着棋呢,自己的车被对方的马踩着,人家的卒子还过了河,急得五内俱焚,根本顾不上箭疮;刘大帅也是一直在背诵世尊的《论持久战》,背得心花怒放欢喜自在,摘眼珠子神马的都是浮云。所以刘爷也不是干受着,而是找了美女,在长凳上一边车震一边扒拉子弹。最后子弹和子弹们同时出来,手术很成功。亮点来了:手术结束,女的要走,刘爷一把拽掉女子身上的轻纱,后背从头到脚一览无遗。这部片子我就看过那一次,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其它部分早就忘了,就这段内容反复回忆了两三年,按照文曲星C300上所说的单词记忆法,我这种强化记忆的方式可以保证到死也忘不掉,都已经固化在了海马里。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梦遗,这是后话。

老孙比我还瘦,鸡胸驼背,鹄面鸠形,一紧张就在裤子上搓手;以我现在的眼力,马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手淫惯犯。不过他不骚扰女生,把青春期里所有的荷尔蒙和利比多都贡献给了录像事业。当我们还为黄日华是不是四大天王之一而争论不休的时候,老孙已经对香港大小影星如数家珍了,并且知道曹达华是万梓良的干爹。说实在的,我现在都不知道曹达华是谁;每次看到这个名字,不是想起曹查理,就是想起任达华。老孙没考上高中,胡乱上了个技校,学的是摩托车维修。不过后来还是没干这行,摩托车越来越少了,早几年前农村的丫头结婚都要电动自行车。两个村也就四五里地,和鲁之信买手机一样电动车纯属烧包。老孙很早就买了个驾照,托关系进了乡政府开车,一月六百多块钱;但是吃得很好,每次进村都能跟着大人物小鸡炖蘑菇。

07年底回家的时候,我送给老孙一本魏君子的《港片残卷》。看得他热泪盈眶激动不已,仿佛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大哥。一边翻看一边念念有词:这个我也知道,原来是这样,云云。不过还是有很多他没看过的电影,让他有些落寞。“录像厅都拆啦……”他伤感地说,“碟子也租不到,很久没看过电影了。”

我说,我也没进过电影院,北京太贵了,五十一张票。我都是下载盗版。他问我都看些什么。我说港片已经不流行了,我都是看美剧,还有日本的黄片。“美剧?”他有些脱节了,不知所谓,“好看吗?”

好看,我说,咱们那时候不是看过加里森敢死队吗,还有时间隧道。现在更好看了,越狱,我看得都心律不齐啦。“那一定得看看。”他说。

回到北京我就给他寄了个mp4,能看rmvb;并告诉他怎么从迅雷下载电影。他和乡政府的一个小秘书过从甚密(老孙跟我说他俩在一个被窝里睡过,但是没敢脱衣服。我信。),小秘书就从乡里能上网的机器上给他没日没夜地挂迅雷。从越狱开始,他贪婪地沉浸在美剧的汪洋大海之中,仿佛查理掉进了巧克力工厂。乡里的任务极其清闲,上一天班能歇两天,上两天班能歇一周,要是连上三天,领导就要累得卧床不起半个多月,用以恢复元气。即使上班,一天也只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老孙的手不是攥着方向盘就是攥着mp4,连小秘书的乳房都没工夫捏了。他本身就不善交流;作为领导的司机,也要求他最好是个聋子和哑巴。所以老孙几乎24小时带着耳机,知道的是他在看美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特工呢——几次到村里收统筹款,都是靠这副耳机镇住了一些妄图对领导探爪的刁民。后来坊间传言,乡长的司机带着GPS全球卫星定位,谁呲牙公安部当场就能锁定。

这样年华似水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前不久,故事开始了。

不知道从那儿来了一帮美国大忽悠,也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跟乡里联系上的,要在我们老家建一座对二甲苯厂。说我们老家地处平原,又有河道,利于排污神马的。工人都从本地招,月薪不低于900,有加班费。这下上至乡长下至刁民全都乐坏了,好多人这辈子第一次听说加班费这个概念。话说金鳞非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合该老孙露脸。美国人的随行胖翻译多吃了几个我们村柿子林的柿子,便秘地如鲠在喉,只好送到镇医院灌开塞露,之后差点把十二指肠拉出来。工作是肯定不能进行了。美国人和乡长都傻逼了,鸡同鸭讲,猫狗不同窝。

赶紧从中学调来英语老师。平时教得挺好,什么名词动词不定冠词、一般现在过去将来完成时,头头是道,有板有眼。真见了洋人老爷马上就怂逼了。

How are you? Fine,thank you,and you?

What’s your name? My name is Wang Suozhu……

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I beg your pardon,I beg your pardon。最后美国人跟锁柱差点没揍起来。

老孙在一边听着,心里直纳闷。这你妈是外语吗,怎么全能听的懂?毫无障碍。就跟脑子里寄生了个巴别鱼似的,完全不用念念有词对照着去翻译,听起来就亲切,就是麦抠、鲍尔和豪斯这些老朋友的话。他看到局面失控,忍不住就说了一句英语。别说美国人,连老孙自己都吓了一跳。摸了摸嘴,好像被什么附了体似的。美国人当场感动得几乎失声痛哭,憋了一肚子的话跟倒豆子似的冲着老孙说了出来。老孙流畅地回应,就像小时候唱花心一样游刃有余举重若轻。周围的人全傻了,小秘书凑到了他身旁,自豪崇拜地注视着霞光万道的老孙。

“这就跟邵氏电影里一样,功夫就在劈柴挑水中练出来了。这两年我天天看美剧,戴着耳机根本听不见中国话,不知道什么时候任督二脉就打通了。”老孙后来这么跟我解释。

可我这两年也是这么孜孜不倦地看啊,我还大学毕业呢。我怎么老也打不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