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

2.3

通过郑青我又半推半就地了解了一些杨絮凌的消息,主要是她男朋友的信息。她男朋友是一家小软件公司的老板,据郑青说身价几千万;通过政府关系承揽了不少第三世界的业务,一年在飞机上的时间比在地上的时间多,在拉美的时间比在中国的时间多。可以想见杨絮凌的寂寞,那天在电话中我也感到了,她似乎不常跟人聊天,但是她喜欢聊天。之后我又巧立名目给杨絮凌打过几次电话,彼此在各自这头笑声不断,这让我很兴奋,有时候白天坐在店里回忆昨天的对话,反刍自己即兴发挥的妙语连珠,都忍不住得意地笑出来。现在我有点感谢我爸了,这个当年志大才疏的知青一心要把我培养成作家,以满足自己无法实现的宏伟理想,从小逼着我看了不少五花八门的书。可我最终没能让他得偿所愿,我大学就考了个专科,学他妈不着调的国际贸易。这让他耿耿于怀郁郁寡欢,一生所有的抱负终于全部被证实为镜花水月好梦一场,我的存在也格外像是上天安插在他身边,对他无能的嘲笑,因此他经常数落我不给他争气。有些话我不想说,主要是怕把他气死了让我妈难过——我这个熊样还不是因为你的精子质量不高嘛!毕业后也没进我爸那个半死不活的小报社,白费了他上蹿下跳地托关系装孙子。我毕业选择卖衣服是受我前一个女朋友的影响,她有个亲戚就是干这个,发了。这个亲戚让我们先提货,卖完了再给他结账。我俩就先在海淀高校里头打游击练摊,慢慢攒钱才在五道口租了个床。那段时间最苦的时候我俩人就吃一顿饭,一个人半顿。我俩都憋着不跟家里张嘴,立志要混出个样子来衣锦还乡;起初还能苦中作乐,后来就不断吵架,贫贱夫妻百事哀,往事不堪回首。现在能挣几个了,我们也早分手了。

电话不能天天打,尽管我知道她不讨厌我老打电话;因为经常是我刚拨通没两下,她就接了。约她出来吧,我知道她未必拒绝,但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主要是觉得她是个聪明人,那次在酒吧初见面时她的冷峻和冷静给我留下了太深的第一印象,让我有些发怵。还有就是,我似乎喜欢这种欲擒故纵的感觉,可能下意识里希望能把这个过程延长一些,让我天天有个念想;毕竟我的生活实在太枯燥了。至于她男朋友我根本没放在心上,我感觉杨絮凌并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她也渴望有趣的生活,这一点他给不了她。

那天在网上翻看王萧博客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为什么不在网上联系呢,MSN、QQ都行啊,还可以视频呢。想到这一点我乐不可支,赶紧给她发短信:上网聊聊吧,给你看个好东西。

过了一会她回了短信:家里没电脑。

终极问题

人生在世,有时候会想到一些终极问题,比如我们从何而来,要到何处去;再比如存在、死亡的本质和意义等。一些更小的问题如果寻根究底也会成为终极问题,比如伦理学。一个人要是开始琢磨这些,那他的人生悲剧就拉起了序幕,因为这些问题之所以被称为终极问题,就是因为它们是无解的。

探求真理是一个快乐的过程,很多人不求回报地献身科学就是为了从中得到快乐,这种快乐的前提是目标的可实现性——世界再复杂,我们总归是进了一步,在无边的空白上又涂了一笔,从钻木取火到相对论莫不如此。一道题即使证不出来,我们也可以想见正确答案就在前方,虽然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脚力到达;但总会有人到达的这一希望让我们欣慰。而终极问题就不是这样,在思考的时候,我们就沮丧地发现,此题根本得不出答案,或者能得出无数自相矛盾的答案。一元论、二元论,唯心、唯物,悲观、乐观,基督教、伊斯兰教,这些永远争不出对错,你只能根据自己的性格和见识选择一个相信,十字军东征、火刑、洗脑,都改变不了这一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思考终极问题的人纯属脑子有病没事找事,假如有什么痛苦的话也是自己招来的。

事实上,每个时代都是最聪明的一部分人思索终极问题,苏格拉底、释迦牟尼、笛卡尔、康德就是如此,他们聪明到了明白回避这些问题是不可能的。宇宙浩淼,岁月无限,我们进化出能感知世界的东西,应该不会只是为了觅食和性交。尽管如此,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应当尽量避免终极问题,如果不是弄不明白就活不了的话,还是回避一下比较好。据我所知,大部分的哲学家都是清心寡欲的。

爱情这个东西,是文学家的掌上明珠;但在哲学家那里,根本没有探讨的价值。在叔本华看来,爱情就是个骗局,骗你交配以延续生命意志——你只是生命意志的一头驴,爱情是个萝卜。我完全同意叔本华的观点,但还是恋爱了,这说明我不够清心寡欲,思考不了终极问题;也就是说,假如我是尼奥,我就选择呆在Matrix里。辛格有一篇小说《市场街的斯宾诺莎》,描写了一个名叫菲谢尔森的哲学博士,一位老鳏夫,住在一条郊区的市场街上,与贩夫走卒混居在一起。他几十年如一日研究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连买菜的时候都要看两眼。他没有工作,仅靠朋友为他谋得的一点微薄救济为生,他自己做饭,经常胃疼,有时候还吃不饱,身体状况也不尽如人意,总之是风烛残年了。有一次他连饿带病在床上倒气,幸亏一个出身低贱塌鼻梁长胡子的老处女多比发现了他,伺候了他一阵,才把他从上帝手中夺了回来。后来的结果不难想象,这两个人结婚了。婚礼那天,老菲谢尔森几乎都站不起来了,靠在多比的身上才能完成仪式。晚上,颤巍巍的菲谢尔森躺在床上还在读《伦理学》,可多比把蜡烛吹熄了……第二天,菲谢尔森神清气爽地起床下地,在窗前哲学思辨了一番,最后他说:“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变成一个傻瓜啦。”

对于这篇小说,应该还有其它意思我没看出来;我能看出来就是,对于陷入思考终极问题的普通人来说,幸好还有一剂自欺欺人的解药,使其免于郁郁而终,那就是不在终极问题范畴内的浅薄的爱情,即使长着胡子也无所谓。它可以把你从上帝手中夺回来,让你变成一个快乐的傻瓜。

2007年1月30日星期二

2.2

“喂,杨絮凌吗?”

“嗯,您是哪位?”

听到她这么问我有些紧张,这说明我的电话并没有在她的通讯录里。我开始后悔打通电话,不过唯一让我欣慰的是她并不是被人扰了清梦的语气,因为现在已经11点多了。“我是马员外。”

“谁?”

“马元利。”

那头陷入沉默,显然她记不得我了。我极其沮丧,真希望时间倒流。

“噢,你呀。有什么事吗?”

她又想起来了。什么事呢,我自己也不知道,编一个吧,“是这样的,我看在郑青的网上看到你的照片,效果挺好,我想问问你对这些衣服怎么看的?指导一下我的进货方向。”

“衣服啊,我没什么感觉,每天都几十套的换,对什么都没感觉了,就觉得自己是个衣裳架子。”

显然她并不讨厌这个话题,我赶紧笑了几声表示这句话很幽默。话题就从郑青的网站开始,我感到她也觉得这个网站是个扯淡的东西,这就成了我们说话的基础。损人是我的一个强项,尤其是有感而发的时候,于是郑青就被我损了个鼻青脸肿。有几句还把她逗笑了,这让我很有成就感。

“你不是她高中最好的哥们儿吗,怎么下这么重的手?”她问。

“你不也是她的红颜知己吗?”

“酒桌上的话就别再说了,其实我跟郑青不算很熟,也是在别人的酒桌上认识的。”

“我作证,此人至少从高中起就喜欢四处寻找知己,现在应该有数百个了,还都集中在西城。对了你住哪啊?”

“我在朝阳,大山子。”

“别墅吧,我知道那有个银湖别墅,前两年陈道明就在那住。”

“什么别墅啊,我能住的起吗。我没郑青夸的那么神乎,就是一混不出来的小模特,走不了T台,平面模特。”

“你可一点都不平面。”看来她也喜欢聊,我就冒险说了这么一句。

“平面模特就是得经常拍照片,对镜头感要求稍高一点,没什么技术含量。”

她回避了,没接我这个玩笑,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有点冷场。我看了看表,聊了十来分钟了。

“我这么晚打电话影响你休息了吧。”我知趣地问她。

“没事,我生活没规律。昨晚上拍夜景,今天白天一直睡觉来着。”

“干什么都不容易啊,光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你好好倒倒时差,不打扰你了。”

“行,再见。”

“再见。”

挂了电话,我百感交集,既觉得兴奋又觉得自己傻。我出门到楼下24小时超市里买了瓶啤酒,当场起了瓶就是几口。一股冰冷的泡沫涌进食道,将心肝脾肺迅速降温,最后一口我呛了出来,剧烈地咳嗽了几声,脸胀得通红。感觉真他妈爽。回到家里,我打开“时尚北京”,重又细细翻看了一遍杨絮凌的十几张照片。

2007年1月29日星期一

2.1

郑青网站开始运营的时候,正是冬末春装上市。一年之中夏天短打扮,冬天是棉服,只有春秋天有四个月的旺季,因此我也顾不上给郑青多帮忙,频繁穿梭于大兴南小街某服装加工厂和木樨园、动物园之间,把最新的韩版从大商场里买出来,交给工厂用锥子扎眼儿把板扒下来,原样照做几十件,原版一周后再退掉。我的店里全是最时尚的服装,标也是韩文,瞎印的,反正没人认识;价格只有商场的十分之一。很多小白领是我的常客,她们在服装市场呼啸往来,如蝇逐臭,经常可以听到一个人用蹩脚的四级英语召唤她的闺蜜:“Annie,Charry,你们快来啊,valentino!”仿佛一只狗发现了一块骨头那样的喜悦,尽管那只是酷似骨头的一坨大便。我对这帮人的仇视完全是因为跟她们打了太多交道的缘故,她们的虚伪毫不掩饰——我承认虚伪就像生殖器一样丑陋而必需,但总得遮盖一下吧。那些爱慕虚荣的白领们,彼此搭帮结伙来团购,希望压低价钱,本来看似亲姐妹一般,却连一块钱都得分得清清楚楚。有一次有个女孩零钱差五块,她拿出个一百的,我说找不开。她就一筹莫展,好像根本想不到去跟同来的四五个朋友借一下,而她们确实也当成没有听见,近在咫尺地装作被一件衣服所吸引。我说算了,不要了。其他几个在接下来卖衣服交钱的时候,却纷纷说,老板,你给她便宜了五块,也得给我们便宜五块哟。还有就是,即使仅仅为了能便宜十块钱,她们中有的也能给你抛个媚眼;我看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是一种生活态度。

那段时间我焦头烂额心情很差,如果不是每天都有一两千的纯利进帐的话,我都无法支持这单调乏味的生活。郑青约我聚过几次,还暗示杨絮凌也来,我都婉拒了。我不知道为什么郑青认定了我喜欢杨絮凌,那天我的表现也不是很过火,当然夸奖杨絮凌漂亮的话我是说了不少,但都是跟着郑青的话赶话,而且属于逢场作戏,这一点郑青不会不知道。我觉得是她想撮合我们俩,从上高中的时候她就这样,喜欢品评班里的帅哥美女,在想像中让人家速配,乱点鸳鸯谱。有的时候她还嚷出来,这就算制造出了谣言,破坏了原配们的感情;因为这个曾被人家追打,要不是我全力掩护,她早就被人家揍毁容了。我曾和她同过桌,有过一个多月短命的早恋。

晚上回家,我还有上会儿网的习惯,除了给郑青传一些最新时装的款式图之外,还浏览一下王萧的博客。他倒是每天都更新,有时候一天好几篇;有几次我觉得他的一点小才情马上就要尽了,可转天就能鼓捣出新的幺蛾子,只是不能持久,写东西经常半途而废。不时也忧郁感叹一番,每当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就想起那些球状的四处散落的袜子,自己笑出声来。除了博客,他也确实在“时尚北京”上写了不少,他在那上面的风格有些不同,爱用长句和生僻的成语,这说明他的确是个聪明人,知道如何取悦不同的受众。我快递给郑青的样衣都被穿在了杨絮凌的身上,拍成巨幅照片挂在网上,颇为招摇。模特跟普通人就是不一样,不挑衣裳,穿什么都好看。我也得以仔细观察杨絮凌:她是个美人,就是带有让人敬而远之的气质,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虽然我算不上喜欢她,但这种感觉有时激起了我的挑战欲,尤其是白天生活极端枯燥的时候,这种感觉尤其强烈。纵然我可以猜到她的话会是多么冰冷,还是不能遏制,甚至,我发现自己就想让她拒绝一次。自虐啊!我自己骂自己;但还是不由自主拿出手机,翻出了她的号码。我拨一下,还没通就挂掉,再拨一下,再迅速挂掉,如此着再三,一种邪火一样的东西不断累积,最终在一个不眠之夜里,我拨通了她的电话。

瓶子

我看博客,基本上喜欢三类,一是逗的,二是文笔好的,三是言之有物的,假如有人能把三者结合得很完美,我就如获至宝,看得心花怒放。

瓶子的文章属于后两类的结合,他深沉忧郁,不适合掺进去幽默。我记得第一次闯进他的博客,是看到了一篇飞起来的玻璃房子,文字优美,含义支离,风格独特,于是就从前面翻看过来。总体上,我觉得他有博尔赫斯的韵味,但骨子里却是卡夫卡式的抑郁和贝克特式的荒诞,这些的根基是叔本华的悲观——不是对某事某人的悲观,是一种无边的深入基因内部的悲观,如同事先写进脑子的程序一样不可更改;至于他最崇拜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并没有看出他学习的痕迹。当然,这都是我的个人感觉,仅仅能代表我自己;由于经历不同和我的阅读量与他相去甚远,我敢保证我不能准确地解读那些文字。

瓶子已经封博,并把以前的文字尽数删掉,这让我不能重新温习上述那些感觉。一个人沉郁到了拒绝表达的地步,无论如何是比较危险的。或许只有感情一事才能如此折磨人,这是理性唯一不能渗透的领域,是一切怪异举动的源泉。对于这片冰山浮游暗礁林立的海域,总得行驶过去,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只求不要沉船。

不怕大家笑话,我也是个比较悲观的人,刘老师说我是个消极的悲观主义者,自己是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这是叔本华和尼采的区别,我们俩分别是这两位大师的粉丝。在这个前提下,我可以说,我能够理解一点点瓶子的感受,尽管可能是极其虚无缥缈的。这是一种无力感,每一个障碍将我粉碎;假如再有一颗探针般敏感的心和喜欢琢磨的脑子,简直就是人生悲剧了。一件事情发生,各种看似不相干的千头万绪,如同被磁化的铁棒一样,电子自旋方向齐刷刷指向南北,指向悲观,从此陷入无止境的困惑之中,怀疑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此,我的解决办法就是写啊写,捕捉那种无助的感觉,使之逐渐具体,现出原形。无论如何,头角峥嵘的妖怪尚不如无边的黑暗更可怕。

我不能更多地体会瓶子的感受,或者上述也是曲解。不论怎样,我希望不久会看到他的更新条绿起来,像我一样食言。

1.2

王萧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我几乎是拖着把他弄到二楼。我使劲跺了几下脚,声控灯估计是坏了,毫无反应。我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声音;又敲了几下,对门却把门打开了一个小缝,一个人头伸了出来。我正要问一句王萧家里是否有其他人时,那人很快缩头回去,咣得一声把门撞上了。我只好从王萧腰间摸索出钥匙,把王萧放下倚在墙上,打着打火机挨个试钥匙。

门打开后,扑鼻而来是那种久违了的单身汉味——那是一种混合着臭袜子、方便面和烟草的味道,两年前我家里就充满了这种气味。我把灯打开,这是个小一居的格局,厅里面只有一个沙发,一个玻璃桌和一株干枯的芭蕉,再就是玻璃桌上的一次性饭盒和地上散落的报纸。我把卧室的灯也打开,里面有一张双人床,一个当书架用的大鞋架和一张电脑桌,脏衣服就在地上,桌上有一台电脑,键盘上被烟头烫出了不少疤痕。我出去将王萧抱起来,往卧室里拖,把他平放在床上,盖上凌乱在床上的被子。这一套动作让我气喘吁吁,我把电脑桌底下的椅子抽出来稍事休息,轻微的振荡让电脑结束屏保——看来这家伙没有关电脑的习惯。我吹了吹桌子和键盘上的烟灰,打开浏览器。我回忆郑青告诉我的那个网址,王萧的博客,郑青强烈建议我看的。我只能记得开头几个字母,好像是twf,我当时联想到了“贪污犯”这三个字。我把这几个字母敲上去,历史记录自动把网址补充出来了。我进去了,博客名字叫“太尉府的刀客”。

首先我就不喜欢这个名字,因为我想到了王家卫,我从骨子里讨厌小资情调。原来是个写小资的啊,我回头看了看狼狈不堪躺在床上酣睡的王萧和地上的臭袜子,不由笑出声来。我拉了一下进度栏,密密麻麻的字还不少,于是就找了一篇较短的无聊地往下看。看了几眼,觉得并不是吟风弄月的口气,时不常的还有点幽默,主要是拿自己开涮。这比较合我的路子,我点了一根烟,接着看另一篇。

郑青来电话的时候,我已经看了四页了,从头看的,总体感觉是瑕瑜互见,一个喜欢卖弄的小伙子,有点小聪明;但脱不了玩闹的窠臼,思路也不整齐,难成大器。我觉得即使如此,郑青也未必能看懂这些,她根本不懂什么叫自嘲。

郑青问我送到没有。我说刚到。“给他盖上被子,喝醉的人怕冷。”

我说:“盖上了。”

“把鞋给他脱了,要不明天起来腿酸。”

我看了看王萧脚上许久没擦的鞋和地上团成球状的袜子,说:“已经脱了。”

嘱咐完这些,她又神秘兮兮地问我想不想要杨絮凌的电话。

“你不是说人家有男朋友了吗?”我说。

“又不是老公,”郑青说,“哥们儿你要是有意思姐姐帮着你撬。”

“郑青,你要是这样的人我可信不过,你能给我撬过来,就能给我再撬回去。”

“没劲了没劲了,咱俩什么交情,中学谁帮我打架来着?要不要吧给句明话,过了这个村就没这店了,吃了这个包子就没这个馅了,你这辈子说不定再也认识不了第二个模特了。”

郑青就是这么一个人,总觉得自己善解人意。她其实就是个居委会大妈的料,对别人的男女关系兴趣浓厚,尽管她把这一点伪装成所谓的关注人的感情世界,但还是掩饰不住窥阴僻的心理,就像天龙八部里的鸠摩智,一套少林七十二绝技都是道家小无相功的底子。我怀疑要是周围没人,路上有狗交配她都会停下来看看。为了防止她继续唠叨,我就说:“给我吧。”

“怎么请我?”她又卖起关子来了。

“怎么都行,给你张空白支票自己填行了吧。”我一边翻着王萧的博客一边跟她扯。

“空头支票吧,还是来点实际的,多少人跟我要她的电话……”

眼看她没完了,我只好说:“郑青,我出来了,开着车呢,前头有个交警,我得挂了。”不由分说,把电话挂了。被她一闹腾我也没了心情,再说天也确实不早了,我就出去把门带死,开车回家。刚上车,就收到郑青的短信,上面是一个手机号。

1.1

“这是我的大学同学,大才子,王萧,网络写手,笔名叫刀客。”郑青指着我旁边的一个男子向我介绍。

酒吧里有些闹,主要是乐队,他们正在唱着一首崔健的歌,《时代的晚上》,颇有些崔健的神韵。我向那个名叫刀客的人伸出手,他站起来和我握手,嘴角泛起自嘲的笑容,同时向我挤了一下眼,略微有些暧昧,仿佛是背着郑青戳穿了她的谎言一样。“写得东西挺有意思的。”郑青补充一句。

除了郑青和王萧以外,我对面还有一位女子,神情冷峻,低头把玩着一个打火机,不停地开开合合,铮铮作响;每弹开一下盖子,打火机的外壳上就有一个格瓦拉的头像闪闪发光。看到我的视线转向那个女子,郑青又介绍说:“杨絮凌,模特,漂亮吧?”

“哦,怪不得。”我说。那女子抬起头冲我淡淡一笑,又把注意力集中到打火机上。

“马元利,你可以叫他马克思原理或者马员外,我高中同学,现在当老板了。”这是郑青介绍我。两个人又同时对我笑了一下,我看出气氛有些尴尬。

我们落座后,郑青给我要了一杯啤酒。郑青和我一样是北京人,据说家境还不错,反正我是没见过她找过工作。她的一大爱好就是把自己认识的人攒在一起吃饭,介绍大家彼此认识。“人际关系网跟互联网一样,就是一个搜索引擎,你能在里面找到各种有用的东西。”这是郑青最爱说的一句话,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她的浅薄;除此之外,她喜欢一种伪装起来的特立独行,对一切前卫的东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兴趣大得足以让人看出不会长久。她就像香油和水的混合物,一层金黄明亮的油星下面是几乎全部的淡而无味,能拿得出手的已经全在上面了。

郑青二十七,这个岁数制约着她很难认识真正的人物。比如我,就算不上什么老板,我在木樨园和动物园有两个服装摊位,一年累够呛也就挣个二十来万。因此,我敢说我左边的这位写手和对面的模特,应该也不是什么大角色。郑青首先说了一些不痛不痒的话,主要是讲朋友的重要性,然后切入正题,说为什么把我们三个不相干的人约来。

“穿的还是土,”郑青吐出一口烟,撇撇嘴,“跟国际大都市的形象根本不匹配,马上奥运了,洋鬼子呼呼啦啦涌进来,人可就丢大了。”

郑青指指我,接着说:“服装界的才穿成这样,农民企业家的范儿——开玩笑啊——那我们老百姓还怎么办,向谁看齐,向香港的天王天后们吗?”

“所以啊,”郑青说,“我准备办个网站,开启开启民智,宣传一下时尚——好多人以为有钱就能时尚,二奶去趟欧洲购物回来捯饬捯饬就时尚了?穿的戴的跟个鸡一样,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时尚,都让这帮乍富的柴禾妞儿曲解了。时尚也不是人家干嘛咱干嘛,得根据东方人的特点来,看看美国鬼子穿唐装有多难看就知道了。再说了,老跟在人家后头能有什么出息,还不如满清呢,长衫大辫子起码是个特色。这些事情总得有人来做,咱比不上巴黎,总得超过上海吧。网站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叫‘时尚北京’,因地制宜,搞出北京的特色,不说在世界上有一席之地,也得让他们另眼相看一下。搞技术的我也找好了,现在就差你们三位了。”

郑青有个优点就是为人豪爽,说话也不多绕圈子,她的意思是让我们仨业余在她的“时尚北京”兼职,我负责最新的服装流行信息,王萧负责舞文弄墨,那个叫杨絮凌的模特作网站的代言人。郑青还有个优点就是在钱上不亏待朋友,她自己不缺钱,就想扑成点事挤进名流的圈子;而且也知道朋友也不是白用的,要是老拿朋友说事的话,她早就攒不来人了。

“怎么样,大老板,大才子,名模?”郑青笑脸盈盈向我们举杯。

我们举杯将啤酒干掉。

正事说完,郑青更加放得开了,挨个说我们三个,充满了由衷的夸大其词的溢美,好像那些事不是我们的而是她自己的。

王萧话不多,不过每当郑青夸他的时候,总要辩白一番,甚至用自嘲消解郑青大而无当的话。杨絮凌话更少,仿佛置身事外,对郑青的赞美不置可否,时而玩弄手机时而转着酒杯,可以看出她对这次没头没脑的聚会感到很无聊,但为了面子又尽量不表露出全部的不快。这时候,我就只好频繁接郑青的话头,插科打诨,以免气氛陷入不可挽回的尴尬。

王萧面色潮红靠在椅背上睡去,这把我们给救了。“三杯啤酒也能醉,不愧是搞文学的。员外,你送王萧吧,我送絮凌。”

“嘿,等了一晚上,好事还是被你抢了,这趟算是白来了。”

“滚吧。”郑青笑嘻嘻地,“人絮凌有男朋友了,比你有钱。”

我给了杨絮凌一个严肃的微笑,表示刚才是一句玩笑话;她还了我一个优雅的职业化的笑。郑青把王萧的地址给我。我架着王萧,他伏在我的肩上踉跄而行。我把他塞到我车里,把他送到了南郊的一栋破败的居民楼里。

2007年1月26日星期五

龙变

吃了好几种药,都不见效,他身上依然痒,每隔半小时都要去厕所里抓上一阵,为了在同事面前掩饰这种怪异的行为,他只好拼命喝水。

假如这件事还不够他心烦意乱的话,早晨来上班的时候碰到的一件事,就足以让他什么活也干不下去了。那是他坐在特8双层巴士的二层上,头靠着窗户,朦朦胧胧地睡着——他能在车上睡40分钟。“这相当于我七点十分起床。”他曾自豪地跟同事说过。他睡得不太安稳,除了身上痒,还老是梦到一些奇怪的东西。这些梦支离破碎,来去倏忽,形象如哈哈镜里面变形夸张,面目不清却总是留一些影影绰绰藕断丝连。他闭着眼紧蹙眉头不断地咂嘴,这声音好像把邻座的一位年轻女客惊到了,她看了看他,好像确定他是否一个精神病。他梦到了一个女子和一条蛇,女子赤裸上身,长发遮胸;蛇面容威严,身子像正弦曲线一样。两个影像时而交错时而独立,时而远景时而特写,焦距的频繁变换让他难以承受,有些眩晕。终于他喉咙里发出一下短促干涩的叫声,把自己吓醒了。他睁开眼,抹了一把嘴角的口水,茫然向四下里看去。那女客正盯着他,他有些抱歉地微微点点头;正想避开她的目光,可她忽然一笑。他感到一阵恐惧,有些摸不着头脑,正要露出询问的神色时,女客却站起身,要下车了。他看了看她的背影,一件紫色的大衣上面,绣了一条面容威严的蛇。

他坐在办公室,想要把这些错综诡异的感觉写成文字——他必须找个出口;但老板对他呼来喝去,让他不能定下心来,还有那该死的过敏,到底是什么过敏呢?他再次来到厕所里,坐在马桶盖子上,腿弯里最痒,他脱下裤子开始抓,另一只手用来拿烟,脑子里琢磨车上的那一幕。指甲刮在干燥的皮肤上,如同沙石打磨河床;抓了一会,他觉得有点滑腻,伸手一看,指甲里全是血。顿时他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接着才是痛苦的表情。他把腰拧成六十度脖子拧成九十度看自己的腿弯,那里血肉模糊,皮开肉绽;火辣辣的痛觉把痒驱到了身上其它的地方,他想忍着,但忍不住,终于满身乱抓起来。

他从厕所出来,满脸的疲惫,并有着厌恶的表情。他来到洗手池前,洗手的时候照了一下镜子,透过毛衣和内衣领子发现锁骨处有些异样,他伸手摸了摸,那里的皮也在脱落,露出了坚硬的东西,但不是骨头。他觉得内衣在滑落,于是又跑进厕所,掀开衣服窥探。内衣没有滑落,是他的皮肤在脱落,大块大块的,快速地撕裂、迸开、卷边,然后掉落。皮肤下面是黑黄色的角质,粗糙冰冷,像鱼鳞一样分层成块。他觉得燥热无比,索性把衣服脱掉。他觉得口渴无比,就把头伸向马桶。这时候外面传来喊声,是老板在找他,声音很急促,带有责备的口气。他觉得渴坏了,大口大口的喝着,整个头浸在里面。

他觉得身上也干的要命,就努力往马桶里蜷缩,希望挨住水。水,水,他第一次觉得水这么好,就跟空气一样,让他不能离开半刻。他用力往里挤着,仿佛进了一个黑暗的隧道,隧道很狭窄,但他觉得安全,而且自由,因为里面充满了水。他急速前进,像飞在天上。终于他冲出来,但去势不减,一跃来到空中。

他张开五爪,散开金鳞,逆风飞扬,尽力舒展身体。阳光太刺眼,他躲到一块云彩后面,那里水汽氤氲,让他觉得惬意。那朵云彩在逆光里呈现着乌紫色,他在那里看到了她。

2007年1月25日星期四

两个凡是

其实我周一就斥巨资买了《三联生活周刊》,纯粹为了王朔,别的也没什么看头,现在的平媒也被干得不轻,只能说点不疼不痒的——南周变味了,去年初还被封了一个。之前关于王朔的采访我是一点没落,没事也去老徐的鲜花村转悠转悠,咱是狂粉啊,狂热的粉丝儿。但一直没有说话,原因是觉得人微言轻,没自己说话的份。王朔是数十年一遇的天才,他老人家稍微有个风吹草动,文化界娱乐界就炸了锅了。什么他妈章子怡周杰伦,都是小孩的玩艺,什么鸡巴易中天余秋雨,都是文盲的谈资;真正明白点的都关心王朔呢。宁财神、菜头、冯唐、老罗、韩寒等都说话了,基本态度大体有三类:感情、理性和自我表达。

宁财神是比较感情化的,自称可以排进王粉的前十——就因为看了王朔的书,觉得北京有意思,人就从上海杀到北京,一住就是五六年。因此宁财神对王朔基本上就是全面支持,无论王朔说什么都是好的。

冯唐比较理性,分析得头头是道,指出了王朔的长处和罩门,最后难掩一丝失望,觉得又是一桩炒作。老罗也算理性吧,有褒有贬,有一句我喜欢,就是说王朔不是哗众取宠——宠,王朔还需要取吗?粉丝们都是上赶着往前送啊。现在的媒体就爱这样,名人一说话,不是取宠就是炮轰,你还让名人张不张嘴了?

韩寒就是自我表达了,借这个事又揶揄了一把妄图煽风点火脑子进水的傻逼们。

大腕都说这么全面了,按说我就没必要再嘚啵了,反正也没几个人看到。可作为狂粉,我还得补充两句,主要是针对乔西——此人目前还没成名,因此我可以说;成了名我就不说了,免得别人说我想出名想疯了。乔西用王朔年轻时候的话反驳现在的王朔,也算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是名门正派的掐架招数,无懈可击。但我看见别人说王朔我就不痛快,因此还要挑骨头出来。乔西说:“但是80后再怎么不像样也已经是主力,而王朔再像样那也只能是曾经。”这句话的前半句让我很不爽,有想抽乔西的冲动,80后除了交配次数上比较强势以外,现在怎么主力了?这帮小子也就二十啷当岁,除了个别的几个天才,大部分也就刚刚活出个明白劲,客观上掌握不了社会资源,主观上好些东西还没学会,尚且属于被压制被愚弄的阶层;当然体育界除外,那里确实是80后的世界,刘翔、姚明、古力、丁俊晖都是80后的,不过这也说明了除了年轻人特有的优势之外,80后其它的还差一些。80后的文学大家在哪里?艺术大家在哪里?数学家、物理学家又在哪里?这些问句可以放到全世界的范围去问,因为中国基本上还没有可以提的出来的家。这不是歧视80后的,而是一个规律性的东西,除了极个别的天才,有些东西不到一定岁数根本就达不到,知识是一个积累的过程,20多岁正是学习的时期,要爆发和创新也要再等几年,我相信十几年后才是80后一统天下的时候。

还有后半句,说王朔是曾经,这就不仅该抽,炮烙了都不冤。王朔是不是曾经暂且不说,他的新书还没出来,不知道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就算王朔真的是曾经,又能怎样,人家已经写出牛逼的东西了,这还不够吗?哪个天才不是只有曾经,就算跟爱迪生一样能一辈子弄出好东西,但也得死不是。杜拉斯的一本《情人》就足够让王小波崇拜得不行,王朔已有的东西已经够了,就算封笔也不会随着时间逐渐贬值或消亡,而是相反。这里面有个准则问题,就是评判一个人功业,不能在时间轴上看曲线的走势,而是只能看波峰——不跟你比曲线函数方程,只比谁的波峰高。我可以肯定80后中同样会出现光耀后世的巨人,但那是以后,不能因为你现在年轻就给你乘个大于一的期望系数,用来和王朔一较长短。

现在可以说说我对王朔的看法了,我是站在宁财神一头的,在对待王朔上面保持完全的感情用事,跟坠入爱河的少女一样偏执,坚持两个凡是:凡是王朔说出的话,我都坚决维护;凡是王朔的指示,我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别说王朔讽刺80后的,就是直接骂79年3月出生的,我仍然是王粉,狂粉。王朔说的真一贯正确吗?显然不可能,他又不是耶稣,起码王朔对物理学的理解就有些幼稚;但我表达的是我对王朔的态度,对天才的态度。伏尔泰说过:“真正的天才,尤其是那些开辟新途径的天才,他们可以酿成大错而不受责难,这是他们的特权。”何况王朔根本就没什么大错,就是喜欢嘬着牙花子说几句,要是连这个我们都不能纵容的话,那就别再叫唤我们国家不出牛人了。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多愁多病身

好容易疹子好了,又开始胃疼,消化不良,四顿饭没吃,一点都不觉得饿,跟辟谷一样,这才体会到厌食症者的感受。巴西名模莱斯顿就是死于厌食症,当时我还觉得不可思议,据我先前所知,主动撑死的是真有,比如杜甫和埃及末代国王法鲁克,但饿死者都是被动的,现在这个社会捡垃圾都能捡出过期的酱牛肉。如西汉年间的邓通,此人被汉文帝宠幸。一日,文帝让一个方士给邓通看相,方士说:邓通将会饿死。文帝听了差点没把下巴笑掉,为了和老天爷较劲,文帝赏给邓通数座铜山,允许他铸币自用。后来文帝身上长了脓疮,邓通就去吸脓,滋滋有声,如饮美酒;文帝又叫太子吸,太子勉强吸了一口,出去差点把扁桃体吐了出来。于是文帝就认为太子不孝,更加宠幸邓通。文帝驾崩后,太子即位,是为景帝,三把火第一把就把邓通给抄了,老邓从此流落街头,跟苏乞儿一样,人不像人狗不像狗,最终稀里糊涂就饿死了。齐桓公也是这个下场,不听管仲的话,任用易牙、竖刁、开方等人,最终自己被奸臣堵在屋里,不给吃不给喝,活活饿死在床上。莱斯顿最后仅靠西红柿和苹果续命,一吃五谷杂粮就恶心——这就是厌食症的表现,是节食过度的生理反应。一般意义上认为,生物体有维持自我存在的本能,这个存在性高于一切,因此生下来就知道吃。厌食症患者能活活把自己饿死,岂不是违背了生物学里铁的规律?生物学我不专业,不知道咋回事。

几顿不吃,我是立马挂相,脸黄的跟杨子荣一样,眼圈黑的赖斯一样,走路也不气宇轩昂了,说话也不声如洪钟了,到家就钻被窝,捂着肚子跟难产似的。不是人过的日子。俗话说,祸不单行。唉,还真让俗话这孙子说着了,疹子又杀了个回马枪,搞的我昨天晚上也没睡踏实,半夜起来在家里裸奔找药,涂了满身的炉甘石,跟砖末子一样,弄得自己像个秦俑。

想想,马上周岁就28了,不年轻了,脏器也在缓慢衰竭,一天不如一天,一阵不如一阵。我又老不锻炼,公司坐着,回家躺着,眼看着裤腰奔二尺四绝尘而去,我这心就拔凉拔凉的。不能这么下去了,被女粉丝们看到多可怕啊,影响人家的世界观。以后多活动吧,听说对那啥也好。因此,我制定了一个健身计划,本着节约时间节省金钱的宗旨,计划如下:

早晨,起床后,10分钟的八段锦。
中午,饭后,20分钟的五禽戏。
晚上回家后,半个小时的85式杨式太极拳。
公交车上可以意守丹田,气行周天,修炼吐纳、龟息、元神出窍等。
睡前饮生鸡蛋一枚,嚼人参须子两条,吃烤腰子三串。
躺在床上作仰泳、蝶泳、蛙泳、狗刨和自由泳,每个姿势十次。

2007年1月23日星期二

电视

少数人统治多数人,一个必要的手段就是愚民,人民太聪明,就不好管制。这里面比较常用几个模式就是:宣称我们过的日子比其他国家好——这个目前已经不怎么好使了,因为网络使信息交流越来越发达;宣称我们现在比过去过得好——这个还有点作用,毕竟历史是可以被篡改的;还有一个就更加赤裸了,就是让自己的宣传机构玩命鼓吹某个价值观,说一千遍就成真理。

现在的电视本来就没什么可看的,电视剧一个比一个傻,选秀一个比一个二,唯一可看一看的丰胸广告也被叫停了,所以我现在根本不看电视,我也没电视。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两句,因为以后更恐怖,黄金时段全要改成主旋律了。这意味着《武林外传》这样的戏不能被放进黄金时段,广告收入减少,可能直接导致此类电视剧的投资减少,进而使此类影片减少。不多说了,上面说的已经很危险了,但是不吐不快,大不了博客没了。唉,生不逢时。

给嫂子请安

昨晚欣闻嫂子也经常光顾小博,顿觉蓬荜生辉。本想大早晨跟您请个安,可我又睡懒觉了,十点才起床,现在刚刚到公司。

一直和嫂子没见过面,如果二位有来北京旅游的计划,请务必通知小弟。

昨日中午,胃脘胀痛,手脚冰冷,舌苔白腻,脉象迟缓,应该是周末在家饮食不慎,吃了两个猕猴桃,猕猴桃者,性寒之物;导致邪气犯中,脾胃虚寒。我也大意了,没有吃药,所以昨晚上一直难受;胃气不能温化精微,导致消化不良,到现在为止,已经三顿饭没吃了。上午吃了一粒附子理中丸,到现在还没有见效。在公交车上,气血不畅,呕了一口酸水。

精神萎靡,博客暂停。

2007年1月22日星期一

几年前还没有百度知道的时候,我的大学同学,北京人,复兴路军部大院出身的老猫二哥,曾经跟我解释过:丫者,丫头养的是也。

后来我也用这个字,一度很频繁地用过,但是现在不用了,因为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越是纯种的北京人,越不爱在书面上使这个字;越是外地人,使得越欢。比如王小默儿就很少用,我之前就经常用,宁财神以前的文章也有不少,甚至有一篇《有种你丫别跑》。在这一点上,有外地人对这个字新鲜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说出来未必正确,就是可能在潜意识里,这表达了外地人想要融入京腔的一种心愿。当然,这个原因很狭隘,有可能只适用于我,为了避免板砖,我不推己及人。另有一些修辞上的原因,就是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上这么一个同位语,可以起到增强气势的作用。

首先,作为一个山东人,我曾努力学习过北京话,这和杰克逊植皮有些不同,虽然我确实因为自己的出身而自卑过——想说我浅薄的人请尽管说,我不觉得这是缺点,因为我无法控制这种感觉,不是要故意低三下四。我不觉得学好北京话就能融入北京土著之中,变成他们的一份子;只是想打车的时候不被绕路,并体验到一种有趣的语感。虽然我现在有北京户口,必要的时候山东口音也掩饰得不错,冷不丁几句北京话还挺像样,以假乱真;但也知道绝不可能变成北京人——起码我没有那股与生俱来的悠闲劲儿。气质是很难弥补的。

其次,我现在感觉到,不是一个地方的人,硬努着使用此地的方言,实在是有些不伦不类。比如我们县有些话,举一个骂人的吧:恁娘的个老卖逼。用我老家话说咬牙切齿气势如虹,足以令听者闻风丧胆;用北京话说攻击力就打了五折,起不到一击必杀的效果。丫也是,非北京人一说就串味,徒有其表,并且生硬,反而有些削弱原义——变得有些搞笑了。

在东北的时候,同位语是逼,这逼怎样,那逼怎样;河南话里用货,这货,那货;我们老家稍微复杂一点,用狗操的或者王八操的,比如对方爽约的时候可以说,他个王八操的又鸡巴没来。别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想来也都有这些鸡零狗碎的语气助词,既然如此,为何丫这么流行呢?只能说北京是首都了。从这一点上看,对此字的滥用似乎有一些谄媚的姿态,因此我现在除了必需就基本不再用了。

早起

在中国,我们有个传统是鼓励早起的,比如古有精力亢奋的祖逖闻鸡起舞,今有鲁迅损坏公物在课桌上刻的那个像火炬一样的早字;想来国外也不能免俗,英国就有句歧视弱势群体的谚语:早起的鸟有虫吃。小时候,无论是来自老师的教唆还是书本的愚弄,都给我造成了这样一个心理阴影:睡懒觉是一种恶行,换算到天主教里要属于七宗罪里面的“懒惰”,应该浑身长蛆骨瘦如柴地死在床上才能赎罪。这让我很矛盾,因为我本人不算馋、不喜烟酒、不爱出游、也不色迷迷,唯一的爱好就是四仰八叉赖在床上瞎琢磨;假如这点爱好也是罪行的话,我的人生还有何乐趣可言。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多次在阳光明媚的上午埋在被窝里,紧逼双眼苦苦思索。思索过程如下:

勤奋是一种美德,睡懒觉和勤奋抵触,因此是一种恶行。

美德是什么?具体的定义我不知道,大概应该是一种能让别人舒服的东西,假如别人不舒服,他怎么会用这两个字来鼓励我呢?比如把钱给别人就是一种美德。

鼓励是一种阴谋,谁鼓励你,就说明他在利用你,尽管有时候这种利用很隐性,连鼓励者都未必觉出来。这是基于一个普遍原理:任何人所干的事,无论外人看起来是否自愿,其实都是自愿的,是从自身出发考虑的,绝对不会从别人出发来考虑——技术上也不可能,你没有了解别人意识的功能。(我最痛恨别人对我说“我这是为你着想”之类的假惺惺的鬼话。)比如受虐狂,我们觉得鞭子抽在身上多疼啊,可人家已经高潮了。

假如不考虑心理负担,仅从生理考虑,睡懒觉对于自己来说爽吗?答案是,很爽。

那我为什么让别人的舒服与否来左右自己的爽呢?这岂不是和刚才的普遍原理相违背?

这就是反证法,给出一个假设,最后推出矛盾,从而证明出假设不成立。

最终得出结论:爱他妈谁谁吧,我就是想睡。

有了结论撑腰,我就可以指出矛盾之处是在于,勤奋并非一种美德。众所周知,肉体不会欺骗我们,你扛个煤气罐爬到十八楼,就会喘得像肺痨一样;你躺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毛片,就会爽的跟唐太宗一样;这些都是真理,假如有什么东西和它们违背,就可以知道其中必然有猫腻。有人鼓励我们勤奋,无非是想让我们多产出一些东西,农民多种地,工人多炼钢,小姐多接客;最后农民的腰压弯了,工人的肺石化了,小姐的逼松弛了,机地皮当然也上升了——那些人就可以少干点甚至于一点都不干了,坐享其成。据我所知,古代的皇上就是这么干的。事实上,假如不是养着鼓励我们的人,我们完全可以晚起两个小时再干活。

当然,由于蠢货总是层出不穷,他们真会听信蛊惑,觉得勤奋是美德,从而抚摸着自己弯得像弓一样的腰,自豪得跟个勃起的鸡巴一样。既然这样也觉得有快感,旁人也不必多说什么了,总归是大家各行其道,我不说你傻逼,你也不要说我懒。

伟大的哲学家笛卡尔上午就不起床;叔本华也是,他尽力在生活习惯上模仿他所尊敬的康德,但早起这一点除外。我现在想说的是,找出这两位大哲学家出来,仅仅为自己的早晨上班迟到开脱,是不是有点太浪费了。

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

发财进行时之七果然如此

王君几天来多次棒喝,是因为他知道我没长性,而且说话没谱,小说只怕是就此搁浅。王君是对的,其实我也早就知道,我就是这么懒,干不成大事。所以活到现在还一事无成,心安理得地吃着软饭。

之所以写博客这么乐不思蜀是因为,第一博客很短,千把字,可以一气呵成,在三分钟热度以内达到高潮;第二是写完就能大白天下,被朋友们鼓励一下,我就如同上足了弦一般,形成轰击铀235一样的正反馈,让我更加用力地卖弄。

而写小说是我的理想,我希望在有生之年写出优美的小说,让我身后的某个年轻人唏嘘感叹并发出由衷的笑声,就像我当年读王小波的《2010》一样。这个理想过于远大,我想把它留给四十岁的自己。但人不能对自己的寿数乐观估计——王小波在死前不久还认为自己正活在一天的中午(《写作与人生》);因此,当我读到他那句话的时候,就很伤感。王小波还有一句话:“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我的精神家园》)这就更加让人伤心……我不知道自己能活到80岁还是40岁还是明天,所以总在矛盾之中。

即使我现在没有足够的才华写一本正经的小说,我也不想写一本垃圾的小说——虽然垃圾的我未必写得出来。如刘老师所说,这只是个意愿陈述,配不配是另一个问题——我不想去应芙蓉姐姐的征婚,尽管我确实不配。但是,之所以一步一步说服自己动笔写一些怪力乱神的东西,是因为我向往一种生活,这种生活就是我可以通过写东西养活自己,而不是凭借我的毕业证书。我希望在朝南的阳台上布置一张书桌,一杯温度适中的清茶放在身侧,爱猫卡拉卧在我腿上,我电脑前狂敲键盘,换来银两和掌声。这是一个名利双收不劳而获的理想,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不是王朔,照他老人家天差地远。所以,只能拆开来分别进行,先要银两,买一个朝南的阳台;然后再得寸进尺。从这一点上看,手头这个小说正是如此妥协的产物。王君说,写进去了就会有乐趣,我现在觉得乏味只是因为没有写过长的。我觉得不然,我不会对这种东西产生兴趣,除非我傻了。朱元璋不是饿得要死,不会喜欢珍珠翡翠白玉汤这种纯粹的绿色食品。这可以为我的懒惰分担一点责任,没有兴趣占着一部分的原因,而且永远不会产生兴趣,只会让恶心越积越多。

小说会接着写,不过进度可能要放慢,因为我没有足够的压力,我对生活要求不高,王夫人对我也很纵容,如果不是债务缠身的话,简直没有压力。而且这个小说对我几乎没有正反馈的鼓励,只有一点微薄的希望能得到些散碎银两,假如还有掌声的话,我宁愿不是给我——写这种东西对不起我的列祖列宗。

事实果然如此,我猜中了前头,也猜中了结尾,我开始给自己找理由了,如此的冠冕堂皇。我可以听见王君的叹息,来自于烟雨蒙蒙的深圳,饱含着他固有的频率,激起潮湿空气的纵波,穿过大江南北群山万壑来到北京,没有丝毫的衰减。

一只特立独行的人

今天公司比较清静,大部分都走了,公司组织去南方旅游。据说我是自盘古开天鸿蒙初破以来,公司里第一个因主观原因不参加旅游的。其他几人有个是怀孕了,有几个是手头任务未完,有几个是刚刚进来的,还没有资格去。我的原因是我不想去。这个原因超出了同事们的理解范围,以至于为了减少解释的麻烦,我不得不撒了个谎:我不喜欢旅游。

一年一度的免费旅游不去,而且还是限量版的——工作一年以内的新员工没资格,但研发部除外;我的举动多么引人侧目大家可想而知。我也从自己的特立独行中得到了极大的快感。事实上,我对旅游还有些兴趣,跟自己喜欢的人出去玩玩不错——和王夫人爬过好些回香山了。但有两件事我不能容忍:一是跟旅游团,我觉得这太荒诞了。旅游本身一件放松的事情,假如有个导游在身边叨逼叨,而且还给你掐着往返的点儿,那简直跟在监狱放风差不多了。坚决不能妥协。二是和不喜欢哪怕只是不熟悉不相投的人去,一路上装着、端着、彬着,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开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加入一些弱智的话题和游戏,与其这样,还不如快刀子热水,把我鸡奸了算了。因为这两个考虑,此类旅游、活动我都是以死相抗,宁可被全公司的人说成不合群,也不能丧失自己来之不易的高尚的审美情趣。

鹤立鸡群的感觉真是爽啊,老子还是这么另类,这让我踏实了不少——我一直担心自己被缓慢氧化为行尸走肉的上班族,变成一个毫无趣味目光呆滞的人。

清静,好啊。早晨我10点才到公司,现在正下载毛片,到了下午就能看了。浏览财经新闻、关心明星八卦、灌灌水、扯扯淡,闲得牙花子疼,作一首田园诗的心都有了。

这才是我向往的生活啊。

2007年1月18日星期四

安息

三年之间,我一共见过王刀客四次。他总是很忙,脚不沾地,不要说让他来找我,就是我去找他,他都没时间接待。

我很怀念刀客,能在北京这个大城市认识他真是我的福气。初次见面是在三年前我大四时的一次校园游戏比赛上,我俩都是暗黑破坏神的选手,而且都使用弓箭系的亚马逊。在此之前,我是校队的灵魂,公认的京城第一亚马逊。我的排箭和引导箭陷阱已经出神入化,pk的时候,连一向以速度和抗击打著称的圣骑士都无法近身。有一次一个以刺客名震清华的玩家和我对决,在死之前龙踢到我跟前,用剧毒的双爪旋风抓掉我3/4的血,他因此一战成名,被称为海淀第一刺客。

这次校园比赛规模远小于海淀,选手几乎都是我的朋友,对于我的夺冠,没有人会觉得有悬念。当我在决赛遇到王刀客的时候,我还有些诧异——按照我的估计,应该是darkfare和我能进决赛,一年来darkfare的圣骑士战绩一直紧随在我后面。而王刀客我根本就没听说过,或者他很低调,只是自己玩,从来不跟我们校队联系。

王刀客眉清目秀,却一副颓废的表情,头发乱糟糟,衣服也有些邋遢,站在那里的时候显得很松散,懒洋洋的样子。但我没有因此轻视他,我之前看过他干掉darkfare的录像,12秒就结束战斗了。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12秒之内干掉darkfare的圣骑士。

两个弓箭系亚马逊的对决,其中一个是我。这场战斗引得整个海淀的暗黑pk爱好者都到我们学校来观看。大多数人站在我的电脑跟前,他们显然认为这将是场一边倒的pk——王刀客只是个运气好的黑马而已,而黑马总会倒在实力最强的人面前,好像是上帝故意派出黑马来衬托实力最强的那个人一样。我有些紧张了,不过紧张只会增加我的战斗力。

9秒,好戏只有9秒,我就死在了王刀客的箭下,死得像一堆柴禾。我自己都觉得不够尽兴。周围一片叹息的声音,更多的是惊讶的呼声。我丝毫不觉得丢人或者沮丧,这不是我大意,而是王刀客的技术明显高我一个境界,他的打法是我所想不到的。我很兴奋,冲到他面前,我要是个女的,肯定要亲吻他了。我问他,你是怎么练的?他慢条斯理地说:有时候无聊,就去网吧玩一玩。

从此我和王刀客成了朋友,尽管不见面,却总在网上对战。

第二次见到刀客,是毕业的时候。我去了一个网站赞助的战队,准备在九月份征战韩国,刀客在东三环找了一份工作。当时我劝刀客跟我一起组队。我俩在一起肯定天下无敌。当时我豪迈地说,眼睛里光芒万丈。刀客却淡淡一笑,说:我想干点正事。对此我虽然很惋惜,但没再多说什么,都是成人了,什么道理不明白。人各有志,不能强求。此后我们就各奔东西,好长时间没再见面。我们战队在韩国取得了第二名,我发短信告诉刀客,说:如果你在,肯定是第一。刀客只回了三个没有标点的字:祝贺你

去年第三次见到刀客,是他向我借钱。我们在学校旁边的麦当劳二楼见面。刀客沧桑了好多,他衣着得体,头发梳得很平整,坐得也很直;只是偶尔透过明亮的玻璃窗张望校园的时候,他才有一丝慵懒掠过眸子,令我想起了当年的他。不过很快褪去,眼睛里又充满了焦虑和不安。我要买房子了,刀客说,有些嗫嚅。首付还没有攒够,现在涨的太快了,我刚刚结了婚……刀客有点语无伦次,我很伤心。他最终借了我六万块钱,我本来要多给他一些,他拒绝了。从麦当劳出来,我俩一起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彼此没说什么话,路过机房的时候,我看到刀客故意扭过脸去。附近正在兴建的体育场工地里飘过一些扬尘,把刀客的眼睛迷了。

最后一次见到刀客,我们没有说话,他躺在棺材里,紧闭着眼睛,这样我就再也看不到那懒洋洋的神情了。他的妻子流着泪跟墓地的管理员交涉,一块墓地要9万块,这是他们两口子几年来的全部积蓄。

王刀客终于买到了一块地,他可以安息了。我给他带来了一把牛角强弓和三支雉鸡羽箭,征得他妻子的同意,陪葬在了刀客的墓里。

我在葬礼上失声痛哭。

狗日的高科技

身为公司的研发人员,要有足够的勇气面对大家异样的目光,这种目光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觉得你在干一件高深莫测的事,和造原子弹或者入侵FBI的网络差不多;在这种错误心态的指导下,一些同事对我恭敬有加,进我办公室的时候即使门开着,也要象征性地敲两下,以示尊敬。另一种是觉得你在干一件只能用来装逼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事情,和奥运会或者政府的形象工程差不多;在这种扭曲心态的指导下,一些同事对我猛翻白眼,一点都不配合我的工作,并且还对我爱答不理。

昨天去顺义做实验,不说别人看我的眼光如何,我自己就很没底气,一点实验器材都没有:没有流量计,唯一一个有刻度的容器就是18.9升的饮水机桶——我们拿手机掐着时间用这鸡巴玩艺测量流量,水桶的口很小,水花四溅。没有热电偶,测量水流温度只能隔着厚厚的铸铁管壁用温度传感器瞎量,和孙大圣在朱紫国的悬丝诊脉有一拼了;误差大小不说,这种方式就让我无地自容,傅立叶先生泉下有知还不得托梦抽我啊。实验需要把测试元件按各个角度放置,以找出不同位置对换热系数的影响,可我们连个量角器都找不到,角度完全凭借目测——我对得起死在罗马人剑下的阿基米德吗?最牛逼还在后面,作为一个热力学实验,连个稳定的热源都没有,只能从烧暖气的锅炉取水作为热源,一个不注意,烧锅炉的师傅往炉膛里添了一铲子煤,一次侧的温度就噌噌噌蹿了上去——以前的都他妈白做了。

唉,虎落平阳,龙游浅水!想当年老子在中科院的时候,虽说同样吊儿郎当、伪造数据,但起码实验器材不缺啊,热电偶、流量计、压力传感器、数据采集仪、高速摄影仪……没有这些东西,我怎么可能毕得了业,怎么可能伪造出70页的毕业论文?

这公司呆着还有什么意思,想想自己找工作的时候,真是傻逼啊。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

刘老师的话

作者:刘老师

一直很佩服王老师的文思敏捷,胸中丘壑转眼之间就能洋洋洒洒化为笔下千言,相形之下我的文笔显得生涩了许多。这当然应该归咎于禀赋的不同,但还有一些是写作态度的差异——写作是他的生活主题之一,于我则不是。事实上除了吃饭、睡觉这些活人都离不开的东西,我的生活别无其他主题。说这些是想表明一个观点——王老师这篇文章写的不是事实。语言本身极不可靠,世界的不可靠多缘于此。一个头脑混乱、一事无成的人经妙笔生花后能如此光怪离奇,审美的脆弱可见一斑,当然也可以说明那枝笔的魅惑力。

首先声明我不象尼采——这句话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陈述,和谦卑和狂妄无关,那些想抽我或者好奇的人可以就此打住。再则我不想象尼采——估计那些想抽我的人已经按耐不住了。但后一句话只是一个意愿陈述,在逻辑上和我不想吃疯牛肉或我不想吃唐僧肉一样,至于我能不能,配不配是另一个问题——因为我没说,被抽就很冤枉。

澄清完这些,应该说两句自己想说的话了。从何说起呢,在这种情形下以我过去的套路,三句之内就会扯到人生意义这四个字上去——现在想起就脸红。为了避免脸红我现在喜欢用生活主题这个词,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有换汤不换药之嫌,但我觉得还是有点变化。打个比方,可以说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或者是打打麻将喝喝酒是一种生活主题,但是要说这些是种人生意义恐怕会有点别扭。这个句式的毛病何在?过去我不认为但现在认为出在人生意义这几个字上,虚头八脑的字眼只能和虚头八脑的东西搭配——我能想到的有探索真理、拯救人类、青史留名、为爱痴狂、涅槃圆满等等。我这样说似乎有虚无主义者之嫌,但事实上我不是——难以想象一个虚无主义者会被认为象尼采。我更愿意用生活主题这个词是因为它具有当下性——一个人不管有何远大目标,你眼下总得干一件事,如果这件事不会随时让你有干不下去的感觉就算得上生活主题了——这种主题当然可能不只一个。依这个标准,吃喝拉撒是任何人的生活主题,除此之外上班、结婚、生儿育女对于大多数人都是生活主题。如果有一种吸毒之外的主题对你的占有到了其它主题可有可无,甚至拿大嘴巴抽都停不下来的程度就可以算得上人生意义了——这种主题在一段只可能有一个。人生意义即使在自己看来比性命都要紧在外人看来也只是一种生活主题而已。说尼采的生活意义是满世界瞎逛荡当然该抽,但说生活主题是这个我看问题不大。从这个前提出发可以得到一系列结论,首先就是要求别人理解你的生活意义是没道理的,要求别人生活一定具有意义甚至某一种意义更没道理。第二我是最没有资格谈人生意义的——我的生活除了吃喝拉撒其它的连主题都算不上。

虽然我对王师敬佩有加,还是要指出他的谬误——因果颠倒。尼采痛苦,我也痛苦,但不能因为这个就认为我们是为一件事痛苦。尼采痛苦是因为他在寻找人生意义,我以为这应该算是生活主题的一种——寻找另一种主题。我痛苦是因为没有生活主题——你可能会说没有主题也是一种主题,周国平先生说无聊就是对欲望的欲望,也是这个意思。这是个逻辑悖论,罗素先生有专门论述,不怕被搅糊涂的可以研究一下。这里我需要检讨一下,睿智的王老师会犯这样的错误是因为我一直以来以为自己的痛苦和尼采是一样的,至少总喜欢表现成一样。现在稍微想想就知道这不是事实,因为我从来没象他老人家一样梦回古希腊。他老觉得自己没毛病是这个世界有毛病,而我恰恰相反。其实我也很想觉得世界有毛病,打个比方说,我喜欢的不是一个姑娘,而是一个男人并且为此不容于世,那么我会理直气壮的指责世界太荒谬,并且象达明一派唱的那样:“宁愿就此离去,托生于某梦幻年代”。再比方说,我喜欢的姑娘也一样喜欢我,而她的爹妈非要要把她嫁给黄光裕,我会带她私奔,不行的话还可以一命呜呼等她投坟后一起化蝶。形而下的方面能这样档次应该不算很低了,但形而上方面我的境界则实在不高,既没勇气以身饲虎普度终生,也没想过为芸芸众生指点迷津,甚至连“十万年来谁著史,八千里外觅封侯”的雄心壮志都没有。个人处境就是再寻常不过的一点人生失意外加剃头挑子一边热的单恋,因为这个就谴责世界未免有点太过分。最后提一嘴,尼采也有过不只一次的单相思,他老人家的痛苦不能说和这个没关系,但决不能说因为这个痛苦就像尼采了。这既是对上面那位朋友的回答,也是怕给人造成想成为尼采梵高就一定要失恋的错误印象——我要为一部分《笑傲江湖》的读者负责。

最后要衷心感谢敬爱的王老师用这篇文章点醒了我,让我发现自己过去是多么肉麻——虽然方式出乎您的意料。之所以说过去是因为现在终于有了生活主题——让姑娘象我喜欢她一样喜欢我,而且我还希望这个主题眼下最好能变成人生意义。有了种朴实的想法垫底,我又可以不害臊引用一句周国平先生话为自己壮胆:“人生意义的问题是无解的,爱的好处是可以使人对这个问题不求甚解”。最近看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才发现和男主人公比自己差的还很远,不说坚持五十年,就是眼下也没有吐绿色的胆汁,浑身打摆子好象得了霍乱,所以还要加油!

着陆后起飞

前几天在乔西的博客里看到“三俗”两个字,我还以为是这个新词连篇不分句读的变态自创的;昨天听到我的偶像童言无忌的王小默儿再次提起,又说是来自郭德纲的相声,我顿时双腮飞红羞惭不已——我还好意思腆着大脸说自己是钢丝呢,我还好意思说自己是铜丝呢,我对得起郭德纲,对得起王小默儿吗?被王老反问的那一瞬间我真是感觉自己来自已被开除许久的冥王星,不过还好,我已经在地球着陆了。把郭老的《我要反三俗》附在后面,一定要让自己听一百遍,一百遍!

刚刚着陆,又得马上出差,今天扯不了淡了。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可我这个不肖之子要去远方了,到顺义的后桥村,我们工厂的所在地,我要去做点实验。

一路上山高水远,刀客你要多珍重丫!

我要反三俗

2007年1月16日星期二

发财进行时之六浮生半日闲

昨天回家,宽衣的时候发现原本各自为政的红疙瘩已经并吞六国连成大块,且有全身蔓延之势,蚕食我的冰肌玉肤,看来中午的一粒开瑞坦并没有出奇制胜。这让我暗自思忖,难道自己是青蛙王子,是不是现在已被巫婆施下咒语,要按部就班地变成满身疙瘩的蛤蟆了?只好请假,准备次日去医院就诊。

今天上午来到大兴医院。由于暖冬,感冒的人很多,医院里摩肩接踵。瞧瞧人都脆弱成什么样了,冷了感冒,暖和了也感冒。挂了皮肤科的号,大夫看了一眼就让我去验血。我来到血常规的地方,队排得跟京客隆搞特价一样。医院现在有个趋势,就是无论什么病先验个血,什么望闻问切全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明白这是医疗从业人员素质下降的缘故。果然在我历尽艰辛验血回来,大夫看了一眼后,说:“不是寻麻疹。”我一听这话就很沮丧,知道这趟白来了,针也白扎了,血也白流了,总之是罪也白受了——荨(qian)麻疹都能读错的皮肤科大夫,你还能指望她干吗!我还是自己看吧,好歹打小在医院长大,读过几本我爸的医书。

从医院出来,十点四十,去肯德基用了午膳,直接到了对面的新华书店。大兴书店太小,逛来逛去找不到好书,连个哲学专柜都没有。所幸在旮旯里看到几本商务印书馆的书,居然有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才十五块,于是很装逼地买了下来。作为一个总是叫嚣理性的装逼犯,怎么能够错过斯宾诺莎呢?

从书店出来,十一点半了,外面阳光明媚,行人稀少,天高云淡,真想在路上溜跶一番。可只请了半天假,于是去车站坐车回去。黄村现在建设的真不错,尤其是比较清静,我是小县城出身,因此很喜欢这种卫星城的氛围。据说未来还会有地铁通过来,真有在此地买房置业的冲动。黄村的房价已在四五年内飙高了一倍,现在均价逼近6000,相比城里来说算便宜的,城里均价是8000多,这还是让密云良乡房山均了以后的价儿。2007的房价走势如何,专家们众说纷纭,无论怎么说,房地产还是一路高歌猛进,屡创双高——房价高增长、销量高增长。富人潜在暗处,你看不到他们,但能够感受得到他们的威力。房子是越来越买不起了,连买房的希望和心情都没有了,不行的话只能再回到我们县,虽然那里没有海淀图书城,但起码能给我一个自己的窝,不必在每季度交房租的时候郁闷。

按照我给王君的承诺,小说今天应该写了1万4千字,事实上只完成了一半。有点无地自容了,不敢和王君联系。可见我的羞耻心还没有彻底沦丧;然而正是这一点残存的羞耻心,让我觉得自己写的小说傻逼之极,看到就想吐。

我期待让郭敬明附体,赐予我力量吧,我是希瑞~~

游走在两极之间

(蓝字为刘老师给我的留言)

游走在两极之间

献给敬爱的王老师和我亲爱的姑娘

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于每天一定要看看王老师的“贪污犯点点看”,就象每天都要看看我那可望而不可及的亲爱的姑娘。此两件事构成了我每天生活的两极——极端的形而上和形而下。此种生活就好像ICE&FIRE,看似截然对立,其实须臾不可分离。无论是ICE还是FIRE,离开对方绝无那样强烈的感觉。火热的激情需要用冰冷的智慧降一下温——但结果往往是下一次烧的更厉害。其实还可以更冷——可以试试液氮一样的海德格尔。与其说我不愿意倒不如说我不敢——怕把自己激碎了。本质上说我是个怯懦的人,不然也可以学琼瑶阿姨笔下的男主角哭哭笑笑的把自己完全烧了。可惜我两样都做不到,更为吊诡之处在于火总是以冰的形态出现——一脸的深沉和超脱。而冰的一面——象您现在看到的和看不到的,一股挡也挡不住的表达冲动——除了在这里留些语无伦次的话还要无数次肉麻兮兮的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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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谈及刘老师,我都是很有些话说。刘老师的智商、才学、阅历——人生阅历和阅读经历都远胜于我,文章写得比我好,头脑比我清晰,不过这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刘老师的物理和数学都远远比我强,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令我望尘莫及。对于理科生来讲,这是比较打击人的指标。写东西无论如何都是玩票,数学和物理才是我们私底下认为的正事——用以评判一个人聪明与否。因此,刘老师一直让我很自卑。大家看我平时在博客上喷得天花乱坠,其实上学的时候,每次去拜望刘老师,我都是带着耳朵不带嘴,基本上只有听的份,当时都恨不得拿个小本记下来,感觉真如钱钟书《谈艺录》中所说:“咳唾珠玉随风掷可惜也。”

刘老师每天看我的博客“体位法地对空”,我很是惭愧;这就如同李昌镐看我下棋一样,如果不是我足够不要脸的话,怎么还好意思往棋盘上落子呢?尤其是面对刘老师的所说的“极端的形而上”,我只能理解为这完全是刘老师的借物抒怀,能给刘老师的感概和思索提供一点由头和引子,我也是荣幸之至啊。

刘老师目前陷入一场旷日持久吉凶未卜的恋爱之中。以刘老师之理性,我什么都不必说,因为不可能有什么道理我明白他不明白。刘老师说,他需要变成一个正常人,因此他需要这场恋爱有结果;因为这能把他长久以来扭曲脱扣的生活给还原正位,以后可以每一步都能踏在生活的点子上,跟随流行的节奏,走得毫不吃力,载歌载舞。不是当事人,不和刘老师过从甚密,很难体会这一层意思。我原本也曾幼稚地问道:那个女孩如此普通,到底怎么吸引了你?我以前总觉得刘老师不需要恋爱,就像康德、叔本华和尼采一样不需要,因为他已经看透了这一切,从一开始就看到了结果,从丰腴的肉体透过肮脏的淋巴直接看到了嶙峋的枯骨。刘老师应该去作一个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哪怕是个仅仅是个小说家,否则就辜负了这颗主频快于同时代的大脑。生活也恰如其分地对他进行折磨,从考清华差一分到研究生期间的郁郁不得志,以及现在的感情若即若离,欲说还休。

作为当事人,尤其是一个天性敏感的人,他总在揣测上天给他穿的这行纸带的二进制含义,试图从密密麻麻杂乱无章的孔洞中摸索出意义。为何给我这样的头脑,却不给这颗CPU运行提供足够的电压?而且,还有那无孔不入水银泻地的欲望,它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刘老师尝试过去压抑,但是遭到了强烈的反弹;当刘老师尝试去顺从的时候,它又犹抱琵琶遮遮掩掩。一个人踯躅在阴阳两界的边缘,一个人徘徊在冰与火的两重天。欲将此生献给头颅,却磕磕绊绊;想要彻底和光同尘,又和理想藕断丝连。海德格尔和逼仄房间里的妓女在这里交汇、融合、缠绕在一起,难道结果必须和尼采一样吗,在科隆的妓院里染上了梅毒?更可怕的是,刘老师是个内心暗流汹涌的人,他无时无刻不在检测着自己的行动指向。他艰难地跳出肉体,用灵魂观察肉身,又用理性来监督灵魂,最后用肉身校验这一切。刘老师因此而痛苦万分,借酒浇愁。

以前,他佯狂避世的时候,欲望环伺四周;现在,他想红尘缱绻,理想又乘虚而入;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他想成为一个正常人,但没有一个正常人的大脑——那是上帝用来给尼采的脑子。矛盾就在这里,解决的方式只有三个:要么把他打傻,要么把他阉掉,要么等待时间将其中一个缓慢瓦解。如果让我选择,我希望把刘老师阉掉,这样我就能听到更多睿智的话语;但刘老师显然不会这么选,事实上,他正在试图让自己傻掉。这就是旁观者和当事人的差别,站着说话的都不会腰疼。不过,我似乎可以看到结果会是第三种,因为在刘老师体内,这两种力量同样强大,他的本能和理性僵持不下,棋逢对手,难分轩轾,还在缠斗不休,宁可两败俱伤——对于一个将要而立之年的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个奇迹。无论如何,我希望最终欲望会被打败,即便到时候去日无多,我也可以想见刘老师能够画出麦田群鸦那样的作品。

2007年1月15日星期一

《飞鸟》

我最崇拜的三位歌手之一,给我的青春期打下最深烙印的人,郑智化,终于出新歌了,真是喜从天降啊,我还以为化哥退出江湖了呢。这首《飞鸟》我要听一天了,还是化哥熟悉的味道,在轻描淡写中如泣如诉,在潇洒超脱下无奈挣扎,在叛逆扭曲里皈依宿命,又把我带回到那个将要发黄的年代。

青春期我喜欢郑智化,现在依然喜欢,或者我的青春期还没过去……

可以暂时忘掉身上的奇痒难耐了。

化哥,我爱你!


霓虹染色的街道

我是黑白的素描

坠入思念的长夜

一颗心无处可逃

曾经平静 突然惊醒

为何再次想起你

千言万语 我只想问

多年不见你好吗

我愿意变作一只飞鸟 飞过危险阻挠

只为投入你怀抱

就算是狂风吹乱翅膀 大雨淋湿羽毛

我飞得越来越高

我愿意变作一只飞鸟 飞过天涯海角

寻找最后的依靠

有一个我曾爱过的人 失落在人海中

如果有谁曾看见

让我知道

为什么失去了你

永远得不到回答

唯一懂得我的人

到如今还在牵挂

曾经平静 突然惊醒

为何再次想起你

千言万语 我只想问

多年不见你好吗

我愿意变作一只飞鸟 飞过危险阻挠

只为投入你怀抱

就算是狂风吹乱翅膀 大雨淋湿羽毛

我飞得越来越高

我愿意变作一只飞鸟 飞过天涯海角

寻找最后的依靠

有一个我曾爱过的人 失落在人海中

如果有谁曾看见

让我知道

请让我知道

我若不能着陆 这一生何处停靠

梦有一个出口 为何我总找不到

如果你能感应 我曾发出的信号

让我从不绝望 是你最美的微笑

发财进行时之五无妄之灾

周五将下班的时候,推窗仰望,但见星河纠结,流云紊乱,觉天象有异;遂掐指一算,居然算出有血光之灾,心中大骇。于是拿出六枚一角钢镚,置于手心,口中念念有词:唵嘛呢叭咪吽,急急如律令!向上一抛,落地之后,六镚为:正正正反反正,乃震下乾上,正是《易》之二十五卦——无妄。卦曰:

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初九,无妄往,吉。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用攸往。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九四,可贞。无咎。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一路惴惴,小心谨慎,不到绿灯绝不过马路,所幸无事。回家之后,睡到床上,顿觉遍体瘙痒,顷刻间起了一身红疙瘩。细细回忆,并没有食用辛辣之物,也没有接触不洁之器,怎会染此怪病?王夫人曰,必脏病也,想是出没于花街柳巷,行为不端;此乃天惩,以儆效尤。呜呼,冤哉。想我作风正派,举止高雅,半辈子从一而终,有贼心没贼胆,居然被诬为行为不端,实在是无妄之灾啊。

《易》里面无妄之灾的典型是这样的:有人把牛系在路边,一个不长进的行人把牛给偷走了,牛主回来后找不到牛,就把在附近溜达的一个名叫王刀客的家伙扭送到了官府。王刀客真倒霉啊,无妄之灾。

好好一个周末,就被尖锐湿疣给害了,小说写了7000字,本想凑够1万,可根本集中不了精力,这边痒完那边痒,东面不亮西面亮,好像中了江湖中最卑鄙最无耻最下流的情花之毒。挠来挠去,血痕累累,果然他妈血光之灾。本来想“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没有缘故的怪病,不吃药也会好的;同时也是向王夫人证明我这就是普通的过敏,不是花柳病。但我实在忍受不了,就买了点抗过敏的药。谁知道不吃也罢,吃了之后仿佛是蒙汗药,只觉天旋地转,眼前幻影重重,就此再也没有起床。

第一周的1万字就没有兑现,这是我的一贯作风,食言而肥,自反而不缩。倒是躺在床上看了一部《伤城》,觉得不怎么样,故事老套,手法貌似新颖却也一般。我觉得刘伟强傻就傻在痕迹太重,从无间道就是这样。装逼的片子就应该装到底,不能老担心观众看不明白,于是弄点意味深长的眼神出现。梁朝伟的眼是够电,但这又不是艺术片,不是《花样年华》,梁朝伟电来电去的,悬疑色彩都没了,不伦不类。我记得在无间道里,对张耀扬扮演的另一个卧底印象最深,人家多低调啊,不到最后一刻被击毙,观众根本看不出来。梁朝伟倒好,忧郁地跟《三轮车夫》中一样,别说老谋深算的琛哥了,连我都能看出这小子不对头来。

新的一周到了,小说还要继续,纵然希望渺茫,好歹是个念想。一首汪国真大湿的顺口溜送给自己(总比赵梨花的稍强点):

搏飞

我不是强健的雄鹰
而是柔弱的海鸥
我不在翱翔天宇
而在搏飞天海

激荡的波涛
牵引着我的视线
漂泊的云朵
吸引着我的注意

但是
天之边 海之涯
它们的际线
是我幼年时的梦想

飞啊飞 飞啊飞
向着那个目标
我前进着
却时常上下不定

有过无奈 有过欣喜
有过迷茫 也有过畅想
有过寂寞 有过充实
有过厌烦 也有过亢奋

同伴已飞过
我不甘落下
心中的烈火熊熊
前面只是我的梦想
搏飞才是我的生活

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

概率论者

我本人是个概率论者,就是说假如我在大街上摔了一跤,我不会埋怨自己倒霉,这是概率论的结果,只要走足够多的路,总要摔跤。假如我摔这一跤,同时又掉进了没有盖的下水道里,下水道里恰好住了一窝蛇,我爬出来时刚露头就被匆匆的路人无意踹了一脚,踢断了我的鼻梁;好容易逃出来,发现钱包丢失了,里面有一张彩票——我中了五百万,这是要去兑奖呢。遇到这样的事,我也不会怨天尤人,这还是概率论的结果。人生中总有一些小概率事件,或许早发生,或许晚发生,或许还没发生人就先挂了。
迄今为止,我知道世界上有另一个家伙比我更信概率论,并且活学活用。此人自911之后,就得了强迫症,乘坐飞机时,总担心别人携带了炸弹,为此他忧心忡忡,寝食难安,眼看就要活活愁死了;但为了工作,飞机还必须得坐。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他自己在乘飞机的时候带一个炸弹!他的理由是这样的:

飞机上同时有两个人体炸弹的概率要比有一个人体炸弹的概率小得多。

发财进行时之四众叛亲离

因为一批活急着要,王夫人连续四天通宵加班后,双眼通红,脸色蜡黄,气若游丝地对我说:“你个王八蛋啥时候能多挣点钱啊,我也不他妈受这罪了!”

我赔笑曰:“这不是您的事业吗?”

王夫人杏眼圆睁,道:“你四天只睡六个小时试试!”

我低声下气:“我现在正在,正在写一个小说,可能能挣点钱……”

“呸!”王夫人立刻激动起来,“咱说点别的行吗?你要说你去卖菜我都信,别提小说了行么?”

我噤若寒蝉,不敢再说。其实王夫人发火道理充足、逻辑完备,绝对不是无理取闹。从93年我跟王夫人刚确定关系的时候,我就呼着号子以后要写小说。当时说写小说是我的理想,后来又说写小说会是谋生的手段。我印象中,我信誓旦旦对夫人说这些话不下七百多遍了。难怪她听到就激动。

王夫人说完拂袖而去,我站在那里老泪纵横。一个男的,长相英俊,学历高段,文理兼修,德艺双馨,高中的时候考过全校第一,从小就被三乡五里称为神童,怎么他妈就一步一步活成这个逼样了?我悲啊,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不行,我不能沉沦下去。我要化悲愤为力量,化干戈为玉帛,化讽刺为鼓励,化粮食为小说。王夫人,你等着,等我成了著名作家,休怪我出生活作风问题,要怪也只能怪你不识珠玉,错失了我这样的才子。不过,为了让你悬崖勒马,我还是给你讲一段故事,希望你听到后能够从中得到教训,痛改前非,周末给我做一顿好饭来弥补对我脆弱心灵造成的创伤,以期得到我的原谅。故事是:马前泼水。

话说汉朝时,会稽的书生朱买臣满腹经纶,却时运不济,屡试不中,只好在家打柴。妻子刘氏原是富家女,不堪忍受清苦,总是奚落朱买臣。隆冬一日,大雪封山,买臣无处砍柴,空手而归,刘氏便恶言相向,以此为由头,要求买臣休书一封,解除婚姻关系。买臣道,你且忍耐,等我明年再考一次,必将高中。

“呸!”朱夫人立刻激动起来,“咱说点别的行吗?你要说你去要饭我都信,别提高中了行么?”

终于二人离婚。

后来,买臣作了官,衣锦还乡担任太守。高头大马经过干道时,刘氏拜倒在马前,痛哭流涕,猛抽自己的耳光,乞求朱买臣原谅。

买臣叫下人端来一盆水,泼在地上,说,你若能收回覆水,我们便言归于好,破镜重圆,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刘氏羞惭不已,退到一旁……

刀客评曰:呜呼哉,手淫强身,意淫强国!

2007年1月11日星期四

发财进行时之三三而竭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真理啊,古人诚不我欺!

小说坚持到第三天,明显心力交瘁,要不是想到我给闺中密友王君的承诺,险些要放弃了。为啥写博客我这么有劲呢,下笔千言倚马可待;写点小说跟要我亲命一样。啥钱儿都不鸡巴好挣啊。遂哭倒在地。

再鼓励一下自己吧:刀桑,振作起来,你要努力啊,好日子就在三站地之外等着你,もっと、やる気だしてよ!

《再向虎山行》 徐小明

平生勇猛怎会轻就范

如今再上虎山

人皆惊呼人皆赞叹

人谓满身是胆

何必劝我不要招麻烦

明知我要闯关

为心所痴为心厌恶

难让猛虎为患

但莫问此去那时还

分离难说短暂

若日后大家再见面

必回赠一双虎眼

明知要去此际不平凡

行者笑带傲慢

头上朗月明灯一盏

何惧无路往返

广告时间

春运

看到春运这两个字,我总是首先联想到运货,即使是运活物也大致是生猪一类。事实上大家都知道,春运运的是人。这个词很没有尊严,只是强调了运输功能,好像是说:大过年的,能把你运回家就不错了,其它的就别要求了。这一点和我们每年鼓吹的GDP好像不太吻合。据说今年春运不再上浮票价,这对我影响不大,我坐火车回家只需要4、5个小时,五、六十块钱;而且很多时候我都是坐汽车。我住在京开高速边上,到我家的长途车就经过家门口,我上了车,睡上10个小时,睁眼就到山东某县城我老家门口了。

我们伟大的国家善于把一些东西垄断经营,从而造成了畸形的企业,如同《千与千寻》里面的无面人,只知道暴饮暴食,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庞大丑陋的妖怪,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通信和铁路。记得前几年我上大学的时候,给女朋友打个长途,一分钟都得将近一块钱,想想真操蛋,那个年月资本主义国家都能在互联网上免费通话了,我还得攒上半拉月的钱才能给姑娘诉一回衷肠。真他妈偷渡的心都有了。要说比通信更操蛋的,那就是铁路了,趁火打劫赚大家的团圆钱,我还能忍受。可每次放假回家,我都得在车上死一回,这就比较糟心了。在这里我回忆两件事:

第一件是我第一次坐火车,是十四岁的时候跟爹妈到北京旅游。当时火车尚没有提速,京九线也没有开通,我们一家四口取道河南安阳去乘火车。由于是过路车,一张坐票都没有,我们一家站在拥挤的火车里,仿佛难民一样——我妈还抱着我弟弟,这就更像索马里人了。火车走了9个小时,一路上颠簸不止,我首次乘火车,不太习惯,吐了好几次,最后脸白得跟纸一样,两腿打晃再也站不住了,于是也不顾穿的新衣裳了,委在地上沉沉睡去。过了不知道多久,我梦到自己站在旷野里,风穿过我的衣衫,猎猎作响,很是受用;然而风云突变,下起雨来,我东躲西藏,找不到避雨的地方,于是被淋的满身是水。梦想照进现实,我猛然惊醒,觉得头上有异,才发现一位大婶抱着的孩子正尿在我的头上,淅淅沥沥,源远流长。这确为真事,我没必要如此作秀,毕竟挨了一头尿不是什么露脸的事情。

第二件是我大学某一年放年假,去沈阳的大姑家。玩了几天后更靠近岁末,准备买票回去的时候只买到了一个慢车票。一般列车从沈阳到济南当时也就15个小时左右,但那次却走了30个小时。火车走走停停,频繁地给其它快车让路。这还不要紧,要紧的是这30个小时我都是站着的。说我胖我还得喘一下,那趟车真是后无来者地挤,好像民工专列,过道里满满当当的全是包,行李架上早就放不下了。民工同志们横七竖八躺了一地,有多挤呢,我说一句你们就能明白——挤到餐车都过不去了。坐过火车的朋友们会知道,餐车有多能挤,有时候我简直觉得餐车违背了哲学上关于物质具有广袤性的论断,直接能够穿透物质本身。我给在北京的朋友另一个比喻:挤的跟上下班时的300一样。当是时,我只有一只脚能着地,另一只要么踩住包要么踩住人头。那时候我还是个学生,死要面子,不好意思踩别人的包,也不好意思踩别人的头,于是只能不停地换腿站着。30小时后在济南下车的时候,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全变了,整个人像被30个美女蹂躏过30小时,站都站不住了。坚持到家里后,我就打了两天吊瓶。

往事不堪回首。现在每到年底,如何回家都是我要思考的一个重大哲学问题。春运的时候只能把自己当成生猪,这一点让我不爽——猪就猪吧,还得是生猪,我不太喜欢,比较喜欢种猪。想想《东方快车谋杀案》里面,人家的车叫火车,咱们的车也叫火车,这火车与火车之间的差别比火车与睾丸之间的差别都大。年底了,有些朋友已经订票,或者你们离家很远,要花数百元,数十个小时;那我违心地祝你们能拿到有座的票,祝你们旅途愉快;衷心地祝你们不被尿一头,祝你们不用金鸡独立站到家里。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发财进行时之二例行鼓励


《姿三四郎》 玉置浩二

你能做到的

如果做不到

男人若说不出重头来过

就哭吧 哭吧

哭也是可以的

抬起头向前看

三四郎

这就是胜负啊!

一旦踏出去

怎能退缩

男人心里决定走的路

决定后就前进 前进

直到看到破晓的光明为止

三四郎

这就是生命啊!

2007年1月9日星期二

发财进行时之一万事开头易

昨天构思了一下小说的框架,今天就动笔了,上午看完新闻、收完邮件和探访各位更新的blog之后,又鼓捣了一阵google页面自行添加内容的新功能——自打我申请了gmail(我称之为哥妹儿,这个名字好像是我首创的),就踹掉百度,弃暗投明扎进了google的怀抱。要说这外国的东西揍是好,百度和人家比起来也就在不要脸上强一些,弄点mp3搜索之类,打打知识产权的擦边球。

弄了一阵,感到疲倦,正想偷懒时,瞥见我电脑桌面上王君白净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呵呵,这不是王君,是藤野先生了。不过说句实话,要是没人监督,我根本写不完任何一个长篇。老话说:万事开头难。但就我写东西,却是反着。我电脑里有一堆开头,写了一些都打住了,变成了烂尾楼。我觉得开头太容易了,在公交车上有点感触,回来就能起个头。一般来说,头不仅好写,而且还容易写好。等接着往下写的时候,越来越觉得文思枯竭,更何况我是个喜欢否定自己的人,于是还不等写到一半就先把自己恶心了,扔在一边不想看第二眼。

上午写了两千字,下午准备再来两千,这么干能不出产垃圾吗?我就纳闷了,书店里有卷帙浩繁的名著无人问津,网上却有大量的垃圾不断涌现并被追捧、出书乃至盗版。妈的,看来傻逼还是多数,居然放着满汉全席不吃,偏偏找一些不洗泥的萝卜生啖,暴殄天物啊。

算了,不愤青了,我知道,白领们装一天孙子了,需要休息,他们的脑仁跟松子一样大,只喜欢看直肠国出品的东西,拐一点弯都受不了;不要思考,不要知识,只要感官刺激,再劣质也不怕。每个时代这样的家伙都是主流,朝生暮死,自得其乐,但是无可厚非。好东西从来都是少数人去关注的,一旦大家趋之若鹜,再精美的菜肴也被乱脚踩成了稀泥,从这一点上来说,主流们喜欢萝卜是个好事情——放过那些满汉全席吧,留给味蕾丰富的人去享用。

最后,鼓励一下自己:钱,马上就快赚到了,出一本书挣十万。十万啊,换成毛票能塞满我的狗窝。十万是个什么概念,那就是说,老子终于可以在北京大兴按揭买房了。

2007年1月8日星期一

实力派

美女烟火在评论里说:“美男子,别再深藏不露了,把你照片贴上来,我想美女看客会更多!”

这句话让我很欣慰,尤其这个阶段正是我事业的下降期,得到这样的鼓励真是雪中送炭,我不禁要咏叹一下了:

烟火啊,你是饥饿中的面包,黑暗中的灯泡,冬天里的棉袄,夏天里的雪糕……

为什么我这么一个自恋的人不贴照片呢?是我长得不登大雅之堂吗?

非也!

事实上我五官周正,剑眉星目,帅的令人不敢逼视。有一次路过亮马河,我偶然看到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不禁神魂颠倒,一阵眩晕几乎大头朝下扎到河里。幸亏有个老大爷喊了一嗓子:不许在栏杆上张贴小广告!才将我惊醒。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亮马河的时候,看到一些胖头鱼沉到了水底。

我不贴照片,是怕大家把我当成了偶像派,重蹈安迪·刘天王的覆辙。我可是实力派啊,我希望大家不要被我帅气的外表所迷惑,从而认为我是个绣花枕头。唉,一想到这些,我就想幽怨地说一句:难道,帅,也是一种错误吗?

我要发财

为了养家糊口,避免被王夫人嘲笑上下都不行,我决定挥刀自宫了。既然下面已经不行了,只好废物利用,拆了东墙补西墙,索性都挪到脑浆子里去。王夫人再怪罪的时候,我也有了托词:我上面已经很行了,假如下面也很行;你一个弱智女子何德何能,有福消受我这等尤物?

所谓挥刀自宫,不是拿钢锯把家伙锯掉,同时再塞一根烤羊肉串的扦子以防某处长死,影响基本生理功能;而是指把自己的兴趣阉掉。我的兴趣是写字,虽然写得不怎么样,但好歹是个乐子,赵本山老师不是说了么:我不图钱儿,就图一乐。现在我要拿它去挣钱了,也就是说,我不得不强迫自己去写一些令自己不爽的东西。在我看来,能写出一两笔王小波王朔那样的文字,自己就会很爽;写倪匡郭敬明那样的东西,自己就不爽。但是人生在世,不爽有很多种,比如被王夫人说上下都不行就是不爽的一种。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起来,写倪匡那样的东西不爽的程度还稍微弱一些。

准备写一个卫斯理式的故事,主要构架是:

一位装逼的人物,此人又聪明又帅,身手矫健心思缜密,总能遇到匪夷所思的事情;此人从来不愁钱,但你不知道丫的钱都是怎么挣的,此人从来很低调,但总会被需要他帮助的苦主找到;此人遭遇奇特,经历丰富,才华盖世,胆识过人,能够接受新鲜事物,每一次的历险都是光怪陆离,险象环生,但丫总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最终漂亮地解决问题,为世间留下一段佳话。当然为了丰富人物形象,我也会考虑给丫设置一些弱点和缺陷,以免高大全。

一个装逼的故事,这种事一般都是比较离奇的,听起来如天方夜谭,除了我们敬爱的牛逼的主人公相信之外,其他俗人皆斥当事人为神经病,还是晚期的那种。这种事神逼叨叨,从一开始就引人入胜;为了防止事情过于操蛋让大家觉得无聊,我会引经据典,附着一些名人的真事在上面,搞的亦真亦幻,九浅一深;最终事情会被解决,一切草蛇灰线如水之归海,得到合理的解释,让大家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如同性高潮后的空虚。

一段装逼的经历,在故事中,读者们会随着主人公上天入地,穿梭古今,寻访深山老林,探索异次元空间;这段经历峰回路转,悬念重重,爱恨情仇,高潮迭起,令人心向往之,达到意淫自我的高段境界。不过我要提前强调一句,一切皆是虚构,请勿模仿。

我已经编查典籍,找到了一些支持材料。故事是现代的,但要涉及古代,古代部分有《太平广记》、《聊斋志异》等里面的段子作为理论支撑,时不时来点引用,加上引号,弄得跟他妈真事一样。现代的部分则大多是虚构了,想象力和百度搜索会带给大家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我们英雄的主人公和倒霉的苦主如同相声的逗捧二哏,在合作和矛盾中推进故事的螺旋进展。

啊,我似乎看到了红鲜鲜的票子,印着慈祥的主席像和人民的大会堂,一摞一摞地摆在了我面前,供我享用。我的生活立刻被注入了一针纯度极高的白面儿,high得五迷三道,七上八下。我要吃烤串,烤腰子,吃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不过,嗯,虽然我不喜欢转折一下,但作为一个时常标榜自己有理性的人,我还必须得说,我成功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一。原因如下:

1.我水平有限,能否写得异彩纷呈非常可疑。
2.我毅力欠缺,经常写到一半就嘎然而止,觉得没劲了。
3.现在写手如过江之鲫,我一个二把刀即使坚持下来,又有何把握使自己的垃圾在浩如烟海的垃圾堆中脱颖而出?

尽管如此,由于王君不断支持鼓励,我还是试试吧。假如确实失败,王君也可以死心,不要再以为我有才华了;假如成功,我便龙门一跃,从此买车买房买奢侈品,呼朋唤友出入洗浴中心,好不快活。

从今日起,每周一万字,风雨无阻,写得再恶心,也要坚持下去——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眼神。不在博客上发,写够一部分后,由王君在某个小说网上给我发表,同时忽悠点击量,以期瞎了眼的书商看到。王君总在网上看小说,而我从来不看,人生苦短,正经书我还没看完呢,怎么有时间看写手们的垃圾。

同志们,不用赶紧跟我套近乎,我不成名。写这种东西我觉得愧对自己的家伙,它要知道我把它宫了只为了弄这些破烂,九泉之下也不会软掉的。我就为了俩骚钱,别指望我签名售书——人不能无耻到那个地步。

谨以此文献给王君和我的命根子。

2007年1月5日星期五

我最敬爱的刘老师最新指示

作者:刘老师

王师实在过誉了,指路明灯实不敢当,能照亮自己不让人一头撞上来就不错了。关于文思枯竭的问题我倒想劝您几句,别写太多,太多必然导致太滥,太滥又必然厌倦。说来博客这东西既成全人也坑人,好不容易有几个固定的看客了,总不想让人家失望。可咱又不是美女,随便贴张照片都能糊弄一下,非要每天挤出千把个字,不把自己折腾坏才怪。王朔说过:“作家就是一奶牛,奶水再多也有挤干的时候”,这一点我过去就明白,可又不全明白,直到前几天翻看一本苏轼的诗词集才发现要做到篇篇精彩,甚至少一半精彩都是痴人说梦。老苏存诗有两千六百多,词不到三百,我看的这个选本选的诗词大概不超过三百,如果编者眼光没大问题这应该是老苏诗词前的10%了,可依我看来其中索然无味的篇章依然比比皆是,当然我是以水调歌头中秋和念奴娇赤壁怀古为标准的。标准虽然严苛了一点,但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哪个码字的能时时刻刻缪斯附身。问题还在于一旦被附身过几次,大家就以这个为标准要求你了,所以作家这种职业注定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成就取决于最好的状态。咱们的才气不及老苏万一,对自己但可以低标准严要求-所谓的低是指数量,高是要心中实有所感再发。关于这点推荐您看老苏一首中秋词,词牌我忘了,反正写于水调歌头后,看后我怀疑老苏也有类似王师的博客创作压力。通篇一看就像把水调歌头隔行抽掉一句再加一句,水平当然差了许多,这也应了小波的另一句话:大师们也不是一群超人。有人把艺术创作比做带着镣铐的舞蹈,在我看来这镣铐很大程度上就是前人的创造,而且这种镣铐也不完全是限制。千里共婵娟是老苏的千古名句,但也不是他生造出来的,因为以前有人写过千里共明月的句子。所以在我看来写作也需要一种谦虚的态度,最好是多看,勤思,慎写。如果不靠这个吃饭,就没必要闹到让自己倒胃口的地步。我觉得我要是能写出“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这九个字就会傻乐一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