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星期日

十八摸

出差十天,终于回家,发一段二人转民俗文化精品“十八摸”庆祝一下。姑娘这身材杠杠滴,看的心急火燎的。

品位高雅的同学就别看了,省得吓着。

(更新一个全本的)


2007年12月24日星期一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你他妈在我面前,我却看不到你;而是明明买了火车票,却回不了家和媳妇儿过生蛋节。

上周三晚上我坐火车去襄樊,加上晚点在火车上活活坐足了十九个小时。周日从襄樊赶到洛阳,今天把洛阳的事处理完了,赶紧买了一张今晚回北京的高价下铺,心里乐滋滋的,准备和王夫人一起去大兴老诚一锅羊蝎子店庆祝我佛耶稣道长诞生2007周年。可没想到霹雳一声震天响,领导飞鸽传书,让我立刻再赶赴襄樊,处理一些烂尾事件。当场我就崩溃了。

在襄樊,我从货场雇卡车把货运到地点,又找了九个民工往楼上搬,可八百多斤的东西怎么也上不去,楼梯太窄,硬上的话一旦掉下来,东西摔坏就是好几十万,砸死个人就更没数了。请示领导,领导说,安全第一,先去洛阳吧,这事先放一放。没想到才过一天,领导又说,这事不能放,款还没收回来呐。

眼瞅着元旦要在湖北过了,我这是泪如雨下啊。

出差在外,最惨的不是活不好干,而是下班时间的无所事事,沉默地满街溜达,沉默地在宾馆看弱智连续剧,沉默地睡去和醒来,孤独像鲁滨逊面前漫无边际的海水。

众所周知,上一个工作我消极怠工,那是因为傻逼老板就发我可怜的2380。那个工作说是干了一年,不过后半年基本没怎么去上过班,前半年也在单位写博客来着,一天更新好几篇,文思泉涌,妙语连珠。最后混了个北京户口和一年工作经验,也算收支平衡。现在的工作给我6000,我玩命出差,一月在火车上一周,在外地两周,在这个恶性通货膨胀的社会,我他妈对得起这点钱吧。等老子学好英语,找个外企当CAO,一月俸禄低于北京一平米房价的坚决不给丫们面试老衲的机会。

谁他妈来湖北慰安慰安我?

2007年12月22日星期六

投名状

继我弟弟王二去影院观赏《投名状》未遂后,我刚刚在湖北襄樊人民广场处的电影院看完了这部备受关注的电影。也是二十块钱,价钱便宜只是量不太足,因为在电影院,所以我看的是广电总局版。激情戏没了,粗口不让讲了,最离谱的是连“投名状”也给删了,让人以为投名状只是磕头拜把子的刘关张那一套老把戏,这样庞青云的最后一句话就不知所云了。不过好在广电总局还没有来得及禁掉《水浒传》,我们还能看到林冲遭遇杨志的那一幕。广电总局的思路真是太诡异啦。

可能是长时间没进过电影院,看到屏幕上头大如斗的人物,眼睛的焦距暂时不能适应,所以开始觉得有点模糊,加上大伙的脸都是黑乎乎的,于是我嘟囔了一句:“难道是枪版?”可谁也没听说过枪版的胶片吧。后来发现确实有点模糊,估计是放映机太过老旧了。《投名状》这样的大片,周末这样的黄金时间,整个放映厅十几个人,你说放映机能好吗?放映中,我总担心它会像《坏孩子的天空》一样烧起来,一直烧到结尾。而且被劁去的几段就像老式的录音机丢转一样痕迹明显,让人心里咯噔一下。总之观影的环境比较恶劣,更主要的是,除了我之外,大伙都是成双入对的……

如果《集结号》里的谷子地在兄弟们都莫名惨死后,没有疯疯癫癫去打官司,而是扭曲了心灵,认为悲剧的原因源于自己的军衔不够高,那么剧情就会走向《投名状》。所以从一开始,庞青云就说自己已经死了,他的兄弟情已经随兄弟们战死在了沙场,回来的只是一个躯壳,一具行尸走肉。他活着的目的只是想把事情重来一次,这样才能去除自己因死难的兄弟和挫败感造成的心理阴影。这与赵二虎对兄弟情的过于看重针锋相对,正是本片的张力所在;而恰恰是二虎对兄弟情的不能割舍,才让他轻易死在不顾兄弟情的庞青云手下。姜午阳则像一个电容,紧张的时候起到容纳缓冲的作用,形势缓和了他又终于爆发。至于官场的那部分,我觉得没什么意思,过于装逼和过于简单其实差不多。比较令我欣慰的是其中的一盘围棋好像确实是盘围棋。众所周知,很多导演不会下围棋,致使许多要展示莫测高深的电影段落用了五子棋——只见密密麻麻的黑白子纠集在棋盘中央,导演觉得这就是围棋了;最可笑的是徐老怪的《蝶变》,我曾定格数过,棋盘居然不足十九道,而且还是个偶数(现在有些忘了,好像是十六道;棋盘有过十七道甚至更少的时期,不过很早,而且绝对不会有偶数道)。关于《投名状》的剧情我就不多说了,一个阉割版有什么好说的。

很多观众质疑老徐的表演,我得袒护一下。我觉得实在是剧本这一块太单薄,没什么发挥,台词写的也不好;你不能指望一个漂亮的女演员像摩根弗里曼或者黄秋生那样去抢戏吧。当然,主要是我喜欢老徐的模样,我就喜欢文文雅雅落落大方的,就受不了林志玲那个粘乎的芝麻糖劲。而且《梦想照进现实》多牛逼啊,老徐在其中的演技仅次于韩童生了。再说了,老徐给王朔买了别墅,多仗义。我要是发大财了,也给自己赏识的女作家买别墅。

键盘不好使,输入法不是我常用的拼音佳佳,就不多写了。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角度


有时候,看起来是风华绝代万人景仰的石榴姐


其实换个角度也不错啦

于大兴黄村联华超市。

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

这就是题目

我有一个域名,就是左上角那个,80块钱买的万网的,前段时间用在国外一个可以免费绑定域名的博客(tumblr)上,后来在我党大规模清洗未备案域名的三反五反运动中,惨遭封杀;现在居然连tumblr整站也盾掉了。此后这个域名就一直废弃不用。其实我最早申请的时候,是想绑定在我这个blogspot上的,blogspot可以更完美地免费绑定域名。可众所周知,blogspot一直被封,所以绑定也没什么意思。在blogspot上挺孤独的,门庭冷落,连骂我的人都没有,渐渐养成了我妄自尊大尖酸刻薄的好习惯。我的本意是和GFW死磕,螳臂当车,顽抗到底,直到在有生之年看到柏林墙被砸碎,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现在我有点力不从心了,我想搬到yo2上去,一年花36.5把域名绑上。钱走支付宝就行,很方便,这不是问题。可我还是很犹豫啊,我太喜欢blogspot了。

我总说这个装逼那个装逼,有时候看自己以前写的,也挺能装的。在网上看到好文章,一边啧啧称赞,一边信心崩溃,觉得自己没戏了,永远也赶不上。我底子不好,看的书少,现在人也懒了,急功近利,就喜欢对一知半解的东西发表云山雾罩的奇谈怪论。对什么也不精通,多年以来一直靠小聪明逢凶化吉,什么学问都没攒下。别人信手拈来的许多外国人名和理论我都不知道,自卑死了都快。网上总有牛人,总有好文章。我觉得有一双嘲笑的眼睛始终盯着我,暗中在挖苦我拙劣文章中的幼稚和自吹自擂。从小到大,我曾反复做过三个梦:

第一个就是我上身穿着背心,下身裸露,来到人声鼎沸的教室里。我拼命把背心往下拽,试图遮住丑陋的下体,可怎么也遮不全。
第二个是我梦到鬼子扫荡,用机枪扫射我们。我中弹了但一点都不疼,于是装死倒下,希望能屏住呼吸,骗过鬼子。可我总忍不住要喘气,感到自己的胸腹明显一起一伏,鬼子的脚步越来越近,急死我了。
第三个,我随唐三藏师徒四人取经,跟着大圣学了一手筋斗云。路上遇到一个古装姑娘,我向她显摆,可突然飞不起来了。我努力往上蹦,地心引力一次次把我拉下来,让我确凿地感受到了肉体的重量。有几次似乎要扶摇而上,但总有一种力量拖累着我,让我功亏一篑。后来,视角从第一人称变成第三人称,我在一旁看着自己徒劳地上蹿下跳,十分伤感。

前些年,这三个梦不止一次出现,我觉得肯定有所暗示。我不自信,焦虑,希望得到肯定,却又害怕被嘲讽;我敏感,脆弱,自卑,多疑,为了掩饰这些,所以显得不合群。我喜欢逃避现实,有社交恐惧症,这可能是因为我太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这让我觉得别扭——不是别人,是觉得自己别扭,总是找不对自己的位置。有时候,我颇为自负地想,或许我是一个艾斯伯格症的病人。

看了《命运呼叫转移》,头尾两段不说,业余玩票嘛,就是胡戈的水平,大过年的,差不多就行了,图个乐和,反正赞助商财大气粗,不怕烧钱。第三段《山区》不错,影帝就是影帝,葛优的演技那叫一个出神入化,演什么像什么,在这种烂片子里也有发挥。感觉跟冯小刚的《跪族》似的,是一个精彩的超长广告,剧本不错,演员牛逼,里头还有闫妮呢。至于第二段《生之欢歌》,实在是太恶心了,剧本毫无逻辑,剪接不知所云,表演惨不忍睹,导演应该去吃大便。《将爱情进行到底》培养了一群极其不靠谱的演员,王学兵的人中太长,这是一种罕见的返祖现象。至于公认的大美女范冰冰,我觉得她最好别笑,绷着还挺好看,一旦嘴动,柴禾妞的范儿全出来了——我指的是她的牙口看上去很矫情。这段故事就像是从百度贴吧上直接扒下来就当剧本的,演员可能用两分钟扫了几眼就开机了,也许导演想讨好十八岁以下对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还有憧憬的无知少年,可他低估了小孩子,年轻不代表低智啊。

本片写明了就是一个大型广告,所以不抱有希望地看,能看到葛优捎带手的精彩表演,已经可以知足了。

毛新宇的八卦

摘自nostalgia的博客文章《答魔鬼教官老师》。

毛新宇是个胖子。

不是一般的胖,八十年代大家都没怎么见过世面,没吃过麦当劳也还没领教过美国肉山式的胖子,所以那时候毛新宇的体形在学校里还是相当惊人,当时常用的客气说法是做裤子费布,就像说脸大的女生费雪花膏。

人胖点儿在中国不见得是缺点,至少美国人这么认为。几年前总统大选,好像是《新闻周刊》一篇文章讲选举中非政治因素的重要性说总统候选人千万不能胖因为美国文化把瘦高和诚实等同,作为对比那篇文章又说东方文化正好相反,胖在中国是诚实可靠的象征。要是按这么推理,从我们新中国成立到现在的几代领导人的体重的升降变化就可以大概推测出我们“全盘西化”或者说是“与国际接轨”的程度——领袖是胖子的时代我们往东;瘦子掌了权我们往西。总的趋势是越变越瘦了,比如朱镕基比李鹏瘦胡锦涛比江核心瘦大家都比毛主席瘦,当然,不可避免地中间也发生过一些瘦得不合时宜的情况,比如少奇还有耀邦同志,不过他们都及时地离开了领导岗位,从而维护了这一“体重政治学”定理的正确性。作为一个右倾机会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我每次看见温总理竟然这么瘦就觉得中国大有希望。

话扯远了,我是想说人胖点儿没事儿,不幸的是毛新宇还是个傻子——注意这不是一个爱称,也没有贬义,只是北京方言用来描述生活中智障人士的通俗说法。

毛新宇高中住校,我们班的范之豪是他室友,好多段子都是范说的,你要是能找到他估计能写一本《毛新宇秘闻实录》了。我们平常看见他也就是白天上课还有课间,不过这两个概念对于毛来说好像直到高中毕业也没彻底区分清楚,他经常上着课突然就站起来走出去,老师也从来不管。每天在操场上上体育的应该都能看见,他总是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念念有词地拿着一个地上捡的树枝比划。

毛新宇高一刚来的时候到小卖部买东西不知道需要交钱,各取所需,感觉像是刚从共产主义社会发配过来的。关于他的身世一开始大家还颇有好奇心,一阵子之后新鲜劲儿过了也就没人当回事儿了——除了他自己。比如上课,如果那堂课讲的是毛主席诗词或者是《反对党八股》之类的跟毛泽东沾边的课文,他就会一反常态在教室里坐上一整节课,而且从始至终带着一脸的光荣就像这堂课是他的颁奖仪式。课下他兴致来了喜欢以“我爷爷”的名义给同学们封官,都是一些古代朝廷里的官位夹杂一些《西游记》人物,应该说历史是毛最拿手的科目,经常能考五六十分,其他科目一概不及格或者干脆不考。据说当时在初中的孔东梅跟毛新宇正相反,特别不爱听人提毛泽东。要是为煽情,我好像有必要说现在想起来他那种想不断提醒你他的身世的着急劲儿其实有种傻子特有的简单和诚恳——可惜当年我们还没有学会这个套路,中学生对班里一个性格孤僻举止怪诞的胖子会是什么样的态度可想而知。

葛优回忆他的发家史的时候讲过一个故事,说他刚出道那会儿在一个小话剧团当演员演一个县长怎么着都觉得不像,特苦恼,后来一个老师跟他说其实这不赖你,一个人在台上看着像不像县长全靠周围演员的表演,要是他们不配合,你越演得到家就越别扭。谁要是觉得这个说法说服力不够,可以去找一张金正日视察基层的照片来琢磨琢磨。毛新宇没有小金命好,常有无聊的低年级的小孩儿课间围上来,说:毛新宇,给我们封个官儿吧~,毛一开口那帮孩子就哄笑。上课铃响大家满意地各自散开剩他一个人在操场上,那个场面中的残忍让人想起某一类鲁迅爱写的课文。 北大附中的三年还是给过毛一点温情的。范之豪说毛新宇饭量大可他妈要求学校食堂对他的伙食严格定量,饿了同宿舍的同学也不许给他东西吃。学校的一个门房从前当过兵对毛主席有感情,毛新宇总是在晚上跑到西门的小平房里吃看门老头给他买的蛋糕。

记得毛还闪光过一次。有一回《北京青年报》上赫然出现了一篇署名“新宇”的散文,在那之前不记得是什么纪念日毛跟着一代表团去了朝鲜给毛岸英扫墓,那篇文章大概就是他在朝鲜的见闻,其中当时被同学们广为传颂的一句话是:“我怎么也不能相信大伯就是眼前墓碑上这三个冰冷的字”——大家怎么也不能相信“新宇”就是面前这一位目光游移拿着树棍挥舞着的同学。让我对他的态度有所改变的倒是范之豪提起的一件小事,他说后来毛新宇一度在宿舍里偷偷喝减肥茶,被他看见了还不好意思地想藏起来。我想也许毛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傻,after all.

中学毕业毛新宇去了人大,据说他妈先到北大去游说过,招生办公室的头儿跟她好听的说了一大通最后表态说:欢迎毛新宇同学“报考”北京大学。

上大学以后的故事就都是道听途说了,比较可靠的一个是班里一个也上了人大的女生讲的。她说大一那年毛新宇看上了一个她们宿舍的同学,经常到宿舍来找(八九年夏天以前北京大部分高校的女生楼男生是可以自由进出的),通常一有人报信说毛新宇上楼了那个被追的女生要是在宿舍就赶紧到别的屋躲起来,问题是毛太执着,经常会表示要坐在房间里等她回来,于是她们想了一辙:一个人假装出去打水,门口转一圈回来说:“哎,我刚才在哪儿哪儿哪儿看见那谁谁了~”毛新宇一听就坐不住了,立刻抬屁股走人。据说这个拙劣的小品竟然屡试不爽。

后来我再没当面见过毛新宇,不过隔长不短的会在各色媒体里看到这个名字。令人替他高兴的是有了职业演员们的配合,他喜爱的“我爷爷的孙子”这一角色演起来比从前轻松多了,而且有越来越像那么回事儿的趋势。正如英国报纸离不开他们的女王,我们的新闻事业也离不开毛主席他老人家,他们有他们的两个小王子,呼而嘿呦我们有我们的一个毛新宇博士。千万不要低估我国市场经济中对“毛”字的内需,既然清朝皇帝一个冷门亲戚的野史都能拍成轰动全国的电视连续剧,《“神五”圆了爷爷的飞天梦》这样的报道怎么能不让神州人民激动不已呢?激动之余我常常很感激我们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素质,比那帮无聊的英国小报记者简直强太多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唯一让人放心不下的是毛新宇整天被媒体娱乐圈的人拉来推去的,万一被市场给腐蚀了失去“伟人之后”的本色那可就真是“亲者痛、仇者快”了。前一段在网上看到一个白岩松访谈毛新宇的视频链接,点过去的时候我还真替他捏了把汗。在他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之后我放心了——看着他说“爷爷”两个字的样子,我知道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毛新宇,就像在上一堂普普通通的毛主席诗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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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欣赏:


2007年12月17日星期一

如果你觉得自己脑子够用的话

可以看看这两个片子:

1.《CUBE2:Hypercube

推荐热爱科学的业余物理学爱好者观看,尤其对什么四维空间感兴趣的。看导演是怎么用三维表现四维的。我看得时候,都他妈快吓死了。尤其是之前读过关于四维空间的科普著作的,再来观看本片,就像喝完二锅头再喝燕京,效果就不仅仅是两倍了。

用一句话来说一下四维空间:三维空间中最多有三条直线两两垂直(如墙角),而在四维空间里可以作出四条两两垂直的直线。不用想了,想破脑袋你也想不出这个模型。

说点题外话。大家可以设想二维生物,这种生物没有高度,只是一个平面,在一张没有厚度的平面上生活。假如你在他的面前设置一个障碍,他不能跳过去,因为他不能离开平面(正如我们无法离开三维空间),只能绕道过去。一个无盖的圆筒就能把二维生物困在里面,就像我们离不开一个密闭的房间。如果你把他从二维空间提溜出来,拿到三维里,那他就会看到极为可怕的事情。他将看到无数的二维平行宇宙纵横交错光怪陆离。其实他看到的只是三维世界的一个个剖面(他的眼睛没有看到三维的功能)。我们的三维世界也可能只是四维世界的一个剖面,对我们来说,不同的剖面就可能是不同的宇宙——所谓的平行宇宙。假如我们闯入四维空间,就会看到一系列超乎想像的恐怖场景;在这部电影中,你虽然看不到真正的四维空间,但能对其特征有一些感性的了解。

四维生物可以用你永远也想不到的方式,把你从密室中揪出来,而不破坏任何东西。二维生物吃饭和排泄只能用一个口,否则他会被分成两半。

这点二维生物的题外话跟电影无关,但可以有助于理解四维空间,假如连这个你都看不懂的话,电影就不必看了。

CUBE共有三部曲,之一是关于数学和机械的,之二是关于空间和电脑的,之三是前传。我最喜欢二,不过一也很牛逼,当然三也不错。真搞不懂还有人去拍这种电影,而且还是一个系列,票房对他们来说,是不是一点都不重要啊?对此,我已经佩服了两年了。

2.《红辣椒》(1.3G,对效果不吹毛求疵的话,还有个391M的:这里。)

推荐热爱科学的业余心理学爱好者观看,尤其对什么佛洛伊德感兴趣的。日本动画片,大师今敏的作品。关于梦的。动画片都能拍成这样,别说小孩了,大人也不会都能一遍看懂吧;反正我看了两遍还没完全搞清楚。日本动画片绝对是天下无敌。

以上两部电影的共同点就是:神神道道,惊心动魄。

力荐。

感觉楼下那只目光阴沉的大头猫和朔爷有点神似

失意


在单位偷三摸四,机警地像藏羚羊一样;在家里熬到半夜,眼红得像大姨妈一样。绞尽脑汁写这么多,居然没人夸过我。难道我写的比自己想像中还烂?

很受打击。

移魂都市

罗素曾提出过一个关于时间的思想实验,是问你如何证明世界不是在五分钟之前被创造出来的。当然你可以举出许许多多的例子来证明,证明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的时间至少已经绵延了五分钟。比如你拿出一根钢笔,说,这是三天前你在中关村家乐福买的,而且你极为细心地保留了当时的小票;假如我不信的话,你还可以带我去家乐福查找三天前的记录……但我可以说,这只笔、这张小票、中关村和家乐福这些名词和实物以及你此刻对三天前的记忆(记忆本身是神经元的电流),都和你的身体一样,是五分钟之前创造的。这样你就没办法再做进一步的反驳。哪怕做同位素的放射性检测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射线、衰减甚至此刻地球上全部的物理化学知识也都是五分钟之前上帝创造好的。所以,罗素说,谁也证明不了。

罗素的五分钟世界和笛卡尔的缸中之脑异曲同工,都说明了感官的不可靠性。人受控于自己的感官,无法超越,尤其是对时间流逝的衡量,只有很不靠谱的记忆。许多科幻电影都以记忆为主题,比如施瓦辛格关于克隆人题材的《第六日》。一个克隆人被创造完毕五分钟后,脑子里被输入了三十年来克隆人原型的记忆,那么这个克隆人苏醒后就会和原型一样,认为自己已经活过了缤纷多彩的三十年。我还想到一个例子来说明罗素的这个思想实验,就是对于任何一个新生儿来说,以他为参照物,整个世界包括他的父母都是一秒钟之前被创造的。

《移魂都市》就是这么一部关于记忆电影。这部拍摄于1998年的电影其实并不怎么样,之所以写它是因为这个周末我就看了这一个片子。在本片中,人类再一次沦为外星人的实验品,和《黑客帝国》不同的是:《黑客帝国》里的设计师要在技术和算法上研究完美的世界,而《移魂都市》里的外星人则具备更多的人文色彩,他们要研究的是人性。这帮外星人像氪星人一样面临亡国灭种的悲剧,为了自救,他们一如既往地来到地球,想把自己变成地球人。可这帮智商和能力高到了单凭意念就可以改变物质和时间进程的家伙们,怎么想当在他们看来就像我们看的小白鼠一样的地球人呢?原来所有的铁布杉都有罩门,越是牛逼的物种就越有致命弱点,这帮家伙没有个性,只有集体意志,说白了就是他们一个族的人共用一个脑子。可能是他们意识到这种千人一面的存在缺乏变数,必将因单调走向灭亡,所以需要学习地球人的个性,探讨人人不同的奥秘,也可以说是想要找到人的灵魂——既然肉体都是类似的,那不同肯定在灵魂那里了。

不过外星人的思维深度与其能力显然不成正比,他们的手段非常低幼,可以说远远不如《黑客帝国》里面的设计师。外星人从人脑入手,关键点是人的记忆。他们利用自己可以停止时间的超能力,在每晚的十二点钟将时间凝固,然后派一名“外奸”(外奸:叛变到外星人的人类)用针管往试验人脑子里注射不同的记忆。比如十二点之前我还是不招人待见的王刀客,一针下去,当表针再次走动时,我已经成了万人景仰的爱新觉罗·玄烨;当然在别人新的记忆里,王刀客被抹去了,玄烨被加了进来。与此同时,北京市的建筑在外星人冥想的魔力下,纷纷发生形变,一些沉入地下,另一些浮上来,现代化的北京城了无痕迹,一座座的古建筑拔地而起,总之整个世界发生了你不可察觉的山乡巨变……这样可以考察一个人当了皇帝之后,人性或灵魂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是不是有点雷声大、雨点小?)当然剧中没有这么夸张,城市的变化基本都是一些形状差不多建筑的相互替代或是位移。本片的主人公梅铎(发音酷似“凶手”)正是一个实验品,他被注射了杀人凶手的记忆,他记得自己杀死了六个妓女。当然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动手,片子里设置一个梅铎救金鱼的细节无非是想说明他本善良。外星人要以此考察一个杀人犯的心理或者说是人性。多么天真而愚蠢的外星人(假如不是编剧的话)啊。

不幸的是,就像尼奥一样,梅铎也是个不能配平的异数,它居然拥有和外星人一样的超能力。在被注射的过程中,他突然醒来,逃跑了。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一个近乎失忆的男人,脑子里有着一些零星的捉摸不定的记忆,他要寻找自我。而与此同时,邪恶的外星人还在找他,需要他完成实验;当地警局也在找他,因为在大家的记忆中,梅铎是个嫌犯。

本片极为粗糙,无论是剧情还是特技都乏善可陈。有评论赋予了本片存在主义、反抗集权主义和对未来反思等等主题,在我看来都是牵强附会,也可能是导演或编剧太拙劣,没有把想表达的说清楚。首先,记忆的输入采用大针管子注射的方式就很老土,和外星人一些牛逼轰轰的超能力极不相称;与之对应的是,用意念就可以改天换地的外星人,居然总喜欢拿着一把其貌不扬的匕首四下里比划。而他们的法宝,可以集中群体意念力量的图腾,竟然是一个硕大的金属秃头,酷似尤里,这说明导演没少玩过《红警》。外星人发功的时候,是一堆光头在表情肃穆念念有词,从这一点上,也能知道导演可能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至于人类这方面,外奸舒白负责给外星人调配人类的记忆,他的调配方式是从不同的试管中用取液管在显微镜下操作,一滴童年阴影再加两滴青涩的爱情,记忆被物化成了鸡尾酒,多么贫乏的想像力。最搞笑的是,就像某些拙劣的国产动画片一样,梅铎的超能力最终没费什么劲就毁灭了之前声势浩大的外星人团队,以一己之力挽狂澜于既倒。结尾高潮处的正邪斗法走的也是八十年代香港金庸剧中高手隔空比拼内力的路子,具体表现就是两人相距好几米远,互相发射龟派气功,两股气在空中较劲,此消彼长;不过和悟饭不同的是,本片的双方不是用手,而是用脑子发功。只见两团能量在空中纠结缠斗,拔河一般你来我往,最后恶势力不敌,一泄劲,顿时被打得七零八落……我的天呐。

剧中的人物形象没有一个鲜明的。主人公像个呆子,谁让他失忆来着。外星人的设定本来就是没特色、没个性、没灵魂的一帮木偶。唯一一个没有超能力,却已经感觉世界不对劲的警官,被人当成了疯子;这个人本来应该很有戏的,可导演让他说了几句暗藏机锋的话之后,就把他弄死了,还他妈是自杀,连句遗言都没留下。至于这个人画的满房间的螺旋圈(妓女尸体上也有这种圈)的意义,也没有详细交代,应该就是迷宫的意思吧;片头也有舒白让老鼠走迷宫的镜头。如果说这是一种寓意的话——表示作为实验品的人类永远也走不出去外星人的安置(甚至是想说明人类走不出集权的控制)——未免太过直白浅显。另一名主要的警官干练的探长福兰克同样虎头蛇尾,不过他有个小细节应该注意,片头他指出一个下属的鞋带松了,这说明此刻他是个细心的人;中间他却被这名下属指出鞋带松了,这好像是说明福兰克的记忆改变导致他的习惯(性格?人性?)改变了。

本片的绝大部分发生在夜间,人们记忆中关于白昼的部分已被剔出,因为外星人像林彪元帅一样畏光恐水。假如因为场景在夜间,色调昏暗暧昧,就说本片具备了黑色基调,我不能同意。这样的话,非洲兄弟的笑容不都成了黑色幽默了吗?黑色基调这个词,说的应该是《童梦失魂夜》这样的杰作。

好了,也该说两句优点了,以示公允。在电影里,地球居然是一片灰暗的积木状迷宫,这个设定还是蛮有创意的;尤其是主人公砸开一面墙之后,墙外居然就是黑漆漆的外太空,抛除物理和天文学常识,单从视觉上看,效果还是挺震撼的。那个我们心目中蔚蓝色的星球,只在虚幻的记忆中存在罢了。

2007年12月15日星期六

阿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憎恨人类,认为人类的存在是地球上其他物种受苦受难的主要原因——是人类的贪得无厌和挥霍无度,使得本该为其他生命所有的资源被人类剥夺,导致他们食不果腹、毛不蔽体、流离失所,甚至惨死在高速公路上。每当我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吃着可口的食物时,总会想到一些我身边的动物,如楼下的流浪猫和流浪狗,正在凄风冷雨下的垃圾堆里艰难地扒拉人类的呕吐物和一些可怜的混同污秽的过期食品碎屑。这让我觉得自己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罪恶,尤其是当我已经吃饱,仅为了舌头的快感而把手伸向桌上零食的时候,负罪感更为强烈。每天只要我吃饭、睡觉,这些念头就不断折磨着我。每次我看到那些饥肠辘辘瑟缩着的动物,就像看到了债主一样,这笔债务庞大到我无法还清,只能满心羞愧惴惴不安地灰溜溜躲开。

我知道这是一种病态,并非真正出于像佛家一样基于众生平等的同情心。我嫌麻烦没有救助他们,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且猫还要捕杀老鼠呢(猫还喜欢玩弄昆虫),我也应该同情老鼠。但既然弱肉强食无法避免,我只能承认食物链是合理的。然后我还承认鸟类和鱼类不如哺乳动物聪明,他们对痛苦的感知深度和广度也较为轻微;脊椎动物在我眼中尚且卵生不如胎生,遑论昆虫了。即使在哺乳动物中,我也暗中分了三六九等,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这说明我的标准是多么经不起推敲,我对人类的憎恨好像也只是无病呻吟。实际上,我这种阴暗狂热焦躁病态的心理几乎全部是楼下的几只流浪猫引起的,他们凄惨的遭遇和我悲观的性情所共鸣,时时提醒着我生存的艰辛和骗局。而人类有异于其他物种的特点,在我看来无非是攫取更多享受的动力——贪婪:吃饱了还要吃,穿暖了还要好看,时时刻刻准备交配,总之就是追求永无止境的舒服和快感。我为这种品性而感到羞愧,尤其自己也是这样。好几次我都想变成一个素食者,但就像烟鬼戒烟一样不能成功,馋的时候我总能说服自己——鸡肉无所谓,鸡是鸟类,几乎没有脑子,感受不到我想象的这些痛苦……

在我已经扭曲的眼睛看来,人类引以为豪的一切聪明才智无不是为了贪图更大的享受和占有更多的资源,在这背后,一些动物为此凄惨地死去;所以我很少为人类的发明创造自豪过。我也忌讳谈论菜谱、打猎和钓鱼,看来我的毛病是不轻了,并且具备君子远庖厨式的虚伪。从此出发,就能理解我为什么对悲天悯人的文学作品兴趣不大,我认为凡是为人类张目的艺术首先就低了一档。而且我觉得人和人之间还有一些可怕的误解。比如你可能会可怜某个爬上世纪坛在寒风中讨薪的民工,在包工头那里他是多么弱势。但也许,这位民工在家里就是一个喜欢殴打老婆和和孩子的暴君;更有可能他曾在打工的地方吹过过路女孩子的口哨,曾在老家残忍地用铁锹铲断过一只正在交配中的公狗的性器(这种事情在我老家农村屡见不鲜)。所以,没有人值得可怜,他们或多或少都有可恨的地方。要可怜的话也只有不懂得抱怨的动物值得可怜,他们一生凭本能生活,只求吃饱,从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非分之想;可即便如此,他们也常常受到人类的戕害,不得善终,并且到死也不明白为何会这样。

世界很大,不会只有我存在这种古怪的想法;所以我想,心理学中肯定会有对我这种病例的说明和解释,甚至会有治疗的方法,以免除我日日加剧的精神折磨。

其实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想说明我为什么没有看完《被欺凌与被侮辱的》——我书架上仅有的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据说《卡拉马佐夫兄弟》被称为人类有文明历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瓶子也非常喜欢,因此我想在看本书之前,先读完陀氏其它的名著,以便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可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人性的着重尤其是同情的心态让我不满。我认为你可以同情一种贫穷的状态,但不能同情处于这种状态的任何一个人。好比一个人的勤俭多半源于贫穷,假如让他当上皇帝,不免也会穷奢极欲;人还是这个人,无非是丑陋的人性能否被激发出来罢了。又比如一个幼年贫穷的孩子,长大有出息了当上高官,也很有可能欺压和他从前一样穷的人。所以穷人和卑贱的人不值得可怜,受压迫者和压迫者一样肮脏,差别只是你能否站到有利于自己的位置上。而上面说的贫穷这种状态,正是人类之外的动物的常态,他们从来、一直都很贫穷,并且将来也是这样;因为他们没有人性中固有的贪婪。

人性本身就散发着恶臭,对其无论歌颂还是悲悯都像是在对着一个粪坑咏叹。所以我喜欢博尔赫斯,有人诟病他的小说缺乏对人性的关怀,而这正是我最喜欢的一点。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他对悖论娴熟的运用和无与伦比的想象力。

这些东西早就在我心里,之所以今天写出来是因为看了一个叫阿乙的豆瓣用户的自我介绍。我觉得瓶子可能会喜欢这个人。我在瓶子博客上留言推荐,结果因粘贴了网址而被搜狐删除,那我只好写在这里。

知道阿乙,是因为牛博上老罗的推荐,老罗称之为“史上最牛的非著名小说家”。即使这里面有老罗标题党式的幽默,我也觉得这人的小说写的肯定不错,这是我对老罗审美观的信任。因此我先看了两篇,一篇是《1983年》,一篇是《五百万汉字》。《1983年》就很有意思了,没想到《五百万汉字》有更大的惊喜。《五》的副标题是“就算是我重读博尔赫斯的读后感”。本篇正是对博尔赫斯《小径分岔的花园》的模仿,另辟蹊径,虽然比不上大师,但也有些韵味了。真是高兴中国人也能写出这种风格的小说。

他的:天涯博客牛博镜像豆瓣。他豆瓣上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

但求一得。
用书来抵抗寂寞。
喜欢能够问人为什么存在,为什么痛苦的书。
喜欢加缪。
曾经喜欢博尔赫斯,
现在淡了很多,
毕竟他只是讲故事,说书,不是个好的直达内心的作家。
还有!陀斯拖拉机夫司机。



牛博新人——阿乙。2007年8月8日,北京,王小山摄影。

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

艺术与意淫弱智群体

在搜狐主页上看到了张元英的漫画作品《与性同行》。这么一部充满趣味、幽默、灵气、知识并饱含作者情怀的优秀作品在搜狐首页被冠以“搞笑成人漫画”的名字。就像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起初被出版商命名为《王二风流史》。真他妈悲哀。但无论如何,搜狐首页推荐了这部作品,否则我连看都看不到;《王二风流史》的瓤还是《黄金时代》,只要能被大家看到,总会有真正懂得欣赏的读者。最可怕的就是连《王二风流史》都没有。

张元英的网名叫“黑背”,这个名字也是其漫画的主角。我看的他的作品有《黑背的私密日记》(多是日常生活的一些幽默片断)、《另类三部曲之一我们自杀吧》(搞笑、无厘头、严肃、科学的结合体,我觉得很经典)、《另类三部曲之二与性同行》(风格与第一部类似,第一部是死,这一部是生,一样经典)、《黑背的童年》(正在博客上连载。对童年有趣琐事的怀旧。其实在另类三部曲中,作者的怀旧俯拾即是)。

在其漫画博客上,有一篇关于《我们自杀吧》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今天早上有网友告诉我重庆商报报道:有一个12岁的小孩在网上看了我的漫画之后有模仿行为。为此我很惊讶。虽然我在标题声明“未满18岁勿进”,包括漫画的首页也一再声明1:如果你未满18岁,请勿观看!2:请勿模仿漫画内任何情节及画面!3:请不要相信本漫画任何关于自杀的理论。因为这毕竟是理论,甚至有的是我自己为了达到搞笑效果而虚构的。没有人会为了写一篇理论或画一篇漫画而去尝试真正的自杀。但是报纸上面却没有提到我的这则声明。

商报的评论员也提到:“一开学就最好举行一个大规模讨论活动,积极引导,让学生自觉远离“自杀漫画”,让他们明白这种游戏的危险性,最好是用其他更有意义的活动来转移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实在不行,就把它列为“禁书”,一经发现有人违规浏览就严厉处罚。”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表示:漫画涉嫌违规!

为避免发生类似行为,我决定停止此漫画的连载。请已经转载了我的漫画的网友将已转载的漫画删除。我也会与版主沟通将此贴关闭。

请已经转载了我的漫画的网友将已转载的漫画尽快删除。

也希望其他网友见谅!

此类事件在我们这种愚昧落后的国家当然已经数见不鲜。十几年前,王小波在《黄金时代》后记中就抱怨过:“自我懂事以来,对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总是评价过高,对我国人的智力、道德水平总是评价过低,我认为这是一种偏差。”我们国家这种所谓的审查监督制度就是这么的荒诞,他们可以放任城管在街上敲诈殴打商贩,纵容各类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对贪腐和冤假错案不闻不问;但就是不能放过电影中哪怕一闪而过的性爱镜头和械斗画面。他们说,这是怕人民学坏,影响社会和谐。我操你妈,再坏还能坏过搞审查的这帮缺德玩艺儿吗?

王小波还有一篇杂文《艺术与关怀弱势群体》,说的是艺术不能以让弱势群体(如儿童和智障)欣赏为标准;假如以此为主旨的话,米开朗基罗和达芬奇只能去和尿泥、画屎画。不仅如此,王小波还说,艺术要敢于冒犯强势群体,让牛逼的人看了以后还称赞牛逼,这才叫牛逼的艺术。要不说王小波牛逼呢,文章写得真好。张元英的《另类三部曲》本身是幽默好玩的漫画,核心是严肃的生理科学,画功也是一流,有些大家熟知的形象他寥寥几笔就能抓住特点,让人会心一笑。(比如《天书奇谭》里的老狐狸、异形、黑武士、海公公等等。)至于《我们自杀吧》,除了好玩之外,还很贴近年轻人的生活,思维既系统又发散,尤其是一些生活中的细节,总体感觉比英国的《自杀兔》还有意思。假如有一些弱智只从中看到了严肃的自杀教程进而以身试法,那也没什么可遗憾的,毕竟世界上少了这种没脑子的蠢货只会运转得更好;而此类智障即使这次死不了,总有一天也得模仿别的高难动作而肝脑涂地。十五年前,新白娘子传奇热播的时候,报纸上就不断报道某些儿童由于妄想飞天遁地致使坠楼而死。我小的时候看西游记,也幻想自己能够驾起筋头云,一个跟头翻到印度大雷音寺去;幸好我还没到糊涂到从自家房顶上往下蹦的地步。智力正常的小孩子头脑过于简单,那是大人教育不当的过错,除非你把他永远锁在家里,否则小孩子总要去玩火;所以你要告诉他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想象。假如自己连重力加速度都不知道,从小拿三马六只眼吓唬不肯睡觉孩子,也难怪儿子会拿俩蒲扇站到楼顶上学习雷震子。不光孩子,前一段时间网上还警告大伙不要模仿《色·戒》里的回形针体位,因为一个女子用这个挑战自己的极限而流了不少血。实践证明,没脑子的人永远干蠢事,假如世界的存在以照顾这路货色为目的,那岂不是跟《与性同行》里面画的一样,在安全套的外包装上也要写上:这不是安全帽,请不要往头上戴。比个例子就是,如果世界要以玻璃骨症患者的安全出行为准则,那地球上就不能有任何带棱角的东西,并且整个地表都要铺上一层海绵。

另外,我觉得更大的问题出在审察机构本身上,这帮吃闲饭的王八蛋为了表示自己也在干活,不得不鸡蛋里头挑骨头,故意找茬。就像以前的居委会大妈一样,这些越更年期越亢奋的人类就喜欢搀和人小两口的事,满里头搅屎棍子。错就错在体制上,事实是根本不需要此类没事找事的社会主义特色的单位。审查的人要让上头知道自己也在努力干活,因此只能拿起公章,让这个不合格,说那个违规了。为了师出有名,还要把弱势群体抬出来拿人家说事;甚至弱势群体本来没什么事,也被丫们当枪使了。欺负人家傻,不会跟你们理论,我操这不是踹寡妇门挖绝户坟么。一个12岁小孩的模仿了一下,就得防患于未然了,因此全盘禁止,因此而剥夺成千上万读者的乐趣,还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辉旗号,这是什么逻辑,这是图省事的逻辑。因为就审查的这帮人而言,教育孩子显然比查禁艺术作品复杂得多,查禁只需一个公章就够了;要是真关心弱势群体,你们这帮王八蛋应该去大街上把挡住盲道的自行车挨个搬开。你们谁给老人让过座?谁给穷人捐过款?所以他们总夸大弱势群体的数量,在意淫中创造了一群又一群。又不是不知道网上的色情电影多如牛毛,说不定自己看的还挺欢呢,那你他妈剪一段《色·戒》有个屌用啊?

退一万步说,就算这帮王八蛋关怀了弱势群体和弱智群体,那你们也不能柿子就拣软的捏吧。下图是奥运合作伙伴搜狐首页上今天我就手的一张截图,按你们标准看看有多少不适于小朋友的标题。欺软怕硬的狗奴才!

青少年生理学趣味小科普

漫画《与性同行

作者:张元英。主页www.54heimi.com打不开,找到一个相关的漫画博客:http://54heimi.manhuablog.com

本篇漫画是作者“另类三部曲”的第二部,集趣味性和知识性于一体。

另奉送“另类三部曲”第一部:

我们自杀吧》。

期待第三部……

2007年12月13日星期四

两只老虎



卡拉脚扑朔,旺财眼迷离,两猫一起玩,谁知道哪个是哪个?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损失两百

前天一招不慎,把一杯刚出锅的热茶倒在了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马上手忙脚乱,还没来得及抠电池,电脑已经自动熄火了。

完了,我想。

然后拿出工具箱,和同事一起,把笔记本电脑大卸八块,拧了近三十个小螺丝,能拆的全拆了,把主板露出来,用吹风机狂吹。主板上有些水珠,还好拆的早,水还在表面,用纸吸干。此外,硬盘上也有水,更惨的是键盘,一片汪洋了。

我的本是acer5573,正确的拆卸过程如下:

1. 先拆键盘上方的黑色面板(上面有电源键和四个快捷功能键),这块面板有两个螺丝,在主机与显示屏的连接轴处,背侧面。螺丝之外,其余固定方式为塑料卡扣,掰一下就行。
2. 然后卸键盘。有两个螺丝,拆掉后就能把键盘掀起来,背面是扁平透明的排线,插在主板上。接口是黑色塑料卡扣固定,把卡扣掀起来,拔下排线,就可以拿掉键盘。
3. 拔下主板左上角的一处接线。拔下主板中央的一处接线。有卡扣的先掀起卡扣。主板右上角也有一处接线,很小,就两根线的一个插头,往上生拔就行,赵老师讲话:挺紧的。
4. 把笔记本背面朝上,拆除硬盘,硬盘由两个螺丝固定,卸掉后向一侧推动硬盘,可将其拿出来。硬盘拿掉后,仓位下面还有个大头小螺丝,需拧掉。
5. 拆掉底板中央的带散热孔和防尘网的面板,露出CPU上方的铜板散热片和部分主板。
6. 主板后部有黑白两个接头,圆形的,非常小,不是焊的,直接拔下来就行。注意记住黑白顺序。
7. 拆除底板周边螺丝。把光驱拽出来,扔一边去。掀开底板,主板就出来了,可以把内存条拔出来。

整个过程只有五处需要插拔线的地方(黑白线算一处),需要牢记的是后部的黑白线位置,别反了。螺丝嘛,好像是30个,大部分都一样,但有几个稍短一些;还有一个小螺丝和大头螺丝,这些特殊的需要记准位置。

晾了一晚上,昨天早晨和同事凭着记忆装上,中间一度觉得螺丝多了,后来又发现少了,结果从地上捡起一个。一个比大伙都小的螺丝制造了一点麻烦,不知道丫是从哪来的了,后来试了几个孔才找到。

开机,没事。还是windows跃入眼帘。但好像启动速度慢了不少。

真正的问题是,用了一会发觉F键坏了,再摁也没反应。拆下来再吹一上午,安上一试,妈的扩散了:XDFER统统歇菜。还是有水在里面乱窜,把周围这几个键的导电触点给泡掉了。郁闷。只好配了一个普通键盘。

笔记本键盘上的每一个键都可以抠下来,只要你心狠手辣;当然也能装上,是卡上的。不过也不要玩命的抠,毕竟里面是塑料,不是钢筋。再说扣掉也没用,键盘背面是给主板散热的金属板,想要看到键盘背面可能就得破坏性的拆掉金属板了吧,没敢弄。

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

绿里奇迹

在我年少无知的时候,相当自负,曾经大言不惭地说过“畅销书都是垃圾”的豪言壮语。此后,但凡某书卖得火爆,我一般都敬而远之。比如谁手持一本《品三国》或《狼图腾》,我就会在心里骂人家是傻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作世外高人状。后来,当我见到了越来越多的真正的牛人,和他们比较,种种迹象表明,似乎我才是个傻逼,或者说,我也是个傻逼。反思的结果就是,我发现自己喜欢意气用事先入为主,很多时候太狭隘了;而这正是我所鄙夷的品性之一。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因此根据经验我修正了自己的说法,变成“中国的畅销书都是垃圾”。是的,同样是连续剧,国货几乎全是垃圾,而美国却有不少精品。于是我买了一本史蒂芬周,不,是史蒂芬金的畅销书《绿里奇迹》。金是风靡全世界的恐怖小说之王,全球最成功的畅销书作家,但他并不满足于此,据说丫的理想是成为马克吐温那样的大师。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一些酷爱围棋的皇帝,在金銮殿和放水的当朝国手下成平局,于文武百官的欢呼声中,顿时就忘乎所以了,以为自己的水平真的可以通幽具体……

行文至此,就可以知道,我不怎么待见这本书及其作者。和很多孤陋寡闻的人一样,我也是通过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才知道史蒂芬金,不过我没完整看过这本小说,大概翻了两眼,感觉和电影不是一回事。《绿里奇迹》是我正经读的第一本金的小说,本想在沉闷的火车上寻求一点刺激,可没想到被恶心了一下。以此书的标准来评价史蒂芬金,可以用四个字形容:不如倪匡。

我以前说过,一个神神道道的故事可以轻易地抓住读者的好奇心,吊起他们的胃口;但要把故事写好还需要最终给神神道道一个合乎常理的解释。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旦不解释或者解释不好,读者就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认为小说写的很烂。假如不想解释的话,那就不要以神道的悬念为卖点,可以详细描写如何神道,如魔法、争斗等等,就像流行的一些玄幻小说(集大成者是《西游记》和《魔戒》)。倪匡的卫斯理系列就是开篇一个斗大的悬念,随着故事的推进,越来越匪夷所思;与此同时,读者的好奇心像膀胱一样被撑的越来越大,这些神奇事件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我们需要知道谜底。最后,倪匡告诉我们,一切超自然的东西全都是外星人搞的。我靠!好比有人向你夸耀他家养的猪长了两只角,你兴致勃勃地跟他前去观看,到了他们家,他指着一头牛说,看,这就是我家的猪。

史蒂芬金比倪匡还要恶劣。《绿》的故事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一个老实人被冤枉,下狱判了死刑。这样一个俗到极致的窦娥冤题材,金是怎样花样翻新的呢?原来这个老实人拥有一项堪比耶酥或者麻原彰晃的超能力,就是可以从病人嘴里吸出所谓的“病魔”。在想像力贫乏的金那里,病魔就是一团黑咕隆咚脏儿吧唧的絮状实体,一旦遇到空气就慢慢褪色变白,逐渐消失于无形。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一些邪门气功书,书的作者声称人身体之外有一层气,健康的地方是白气,生病的地方就是黑气,通过修炼可以把黑气驱逐,让白气补偿进来。当时我还真信了,这说明此类想象只有十岁的水平。总之,《绿》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大块头犯罪分子柯菲拥有这么一手绝活。除此之外,故事简单的要命:时间是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大萧条时期,地点是一所监狱的死牢部分,人物是几个犯罪分子和牢头。故事以牢头埃奇康比为第一人称叙述,主人公当然是神奇的柯菲。柯菲被捕是因为有人目睹他手持两名女童的血迹斑斑的尸体,而埃奇康比觉察到狱中的柯菲并非残暴之徒,而是个木讷、忧郁、总是流泪、甚至有点怕黑的内心脆弱者,尽管他长了个黑熊一样的大个子。尤其当柯菲用吸星大法治好了埃奇康比的尿路感染后,后者更是想要揭开柯菲的神秘面纱。当然,我也想揭开。而事实上,根本就他妈没什么面纱,柯菲就是牛逼有神功,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那我操,为啥史蒂芬金不把主人公设定成一只石猴或者半兽人呢?既然把柯菲写成人,那我自然就把他当成人来对待;但突然柯菲玩了这么玄的超人一手,我必然要问一下,这个人又不是葫芦娃,为什么会吸病魔?结果你说小说默认他本来就这么神奇。妈的。根本不解释,所以说连倪匡都不如。也许有人会说,金的本意不是想写玄幻小说,而是通过超现实的种种来揭示人性,也就是说,这是一篇寓言,就像巴尔扎克的《驴皮记》或卡夫卡的《变形记》。呵呵,用恐怖小说来揭示人性大约也就相当于用电视连续剧来描写爱情吧,或者想用央视的走进科学来代替大学物理,别他妈装逼了。畅销小说就是畅销小说,装个鸡毛深沉啊;相当马克吐温?你丫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

本书据说曾高居美国畅销书榜首,要说优点还是有一点的。和《达芬奇密码》一样,《绿》也具有畅销小说的一般特点:行文拖沓,背景离奇,装模作样地涉及一点大路边上的人性。这样即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也照顾了他们廉价浅薄的世界观。一点逼事本来两句话就能说清,偏要故布疑阵伸头鬼脸,欲说还休,终于说了吧就开始翻来覆去。当然这是畅销小说作家的基本伎俩,属于赚取稿费的看家本领;同时也能给读者九浅一深的享受,可以算作优点。此外,史蒂芬金对死牢和电椅的描写非常详尽,这也是吸引人的元素之一,毕竟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些东西。金显然也明白这一点,不惜笔墨描写残酷的行刑过程。值得一提是书中大篇幅描写的老鼠叮当先生,这部分显然是好玩的,也是作者揭示主题和刻画人性的重要道具之一;可惜和柯菲一样,装逼的金没有交代这只老鼠为什么这么神奇。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写的更为不着四六一些呢,比如说叮当先生会七十二变什么的。要说本书刻画了人性,这个我信,因为是人就有人性,只不过这种人性完全没必要写出来,不就是奉献啦、爱啦、自私啦、残忍啦这些俗得令人发指的东西吗,金也就是老一套的主流价值观吧,档次和好莱坞大片一模一样。如果这也能叫深刻,那《浮士德》算什么?

二十八块,真是亏大了,整整三斤上好的猫粮啊,就他妈这么浪费了。我勉强读到第六章,也就是最后一章,终于丧失了耐心,向后略略翻了一下,就把书扔一边去了,非常幸运地没有看到处心积虑的作者最后大段矫揉造作的抒情和对人性装腔作势的感叹。马克吐温,呵呵,你丫也配?别以为粉丝多就觉得自己写的好了,我们郭敬明的粉丝也不少呢。

2007年12月10日星期一

胖胖的旺财

猫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昨天看卡拉小时候的照片,尖嘴猴腮一脸童真和现在的淑女样判若两猫。旺财也变漂亮了,圆嘟嘟的像个白化病的小熊猫。可惜这家伙实在太淘了,弄脏了不少王夫人做的衣服;而且也没人跟他玩,怪寂寞的。

还是得送人啊,在我这享不了福。乔同学就不要打主意了,养两个猫很麻烦,彼此气味不同,别的不说,大小便就是个问题。而且咱们信仰不同,你要让旺财传宗接代,在我看来这是要坚决抵制的一种不负责任的丑恶行为。道不同,不相与谋。

算是给旺财留念吧。

2007年12月9日星期日

鼓浪屿

这两个月来连篇累牍的出差着实辛苦,也许是玉帝都看不下去了,暗中给我了一点小小的补偿:这次去厦门出差的地点居然在鼓浪屿上。鼓浪屿,多么浪漫的名字,好像石康在《晃晃悠悠》里写到过,他瞒着阿莱和厦大的一位漂亮姑娘在海天一色中燕好。

我住在鼓浪屿码头附近的琴岛酒店。晚上到对岸的厦门中山路步行街闲逛,走进一家名叫“光合作用”的书店。在书店里收到了刘老师用短信发来的贺电:“干吗呢?”

我回:“在鼓浪屿出差呢。”

刘老师:“好地方啊。”

我:“是啊,乐不思归。”

刘老师:“终于活上道了?”原来生活作风糜烂的刘老师以为我此刻正在可听见海浪声的宾馆房间里同身材娇小、深眼窝大嘴巴的厦门妹子干好事。

我回道:“没,就是觉得风景秀丽、气候宜人。”




此行之前,船对我来说只是个抽象的名词,就像二十一岁前的“女人”这个词一样。厦门本身就是一个岛,鼓浪屿又是厦门的一个小岛,整体上就像大陆与台湾的袖珍版。厦门岛与内陆仅有几座大桥相通,这让我想起了大学时常玩的一款游戏“红色警戒”,这游戏中的海岛战,一项战略就是率先摧毁大桥,截断陆军的必经之路,然后拼命发展空军。鼓浪屿与厦门(前者属于后者,但当地人爱分开叫)之间没有桥梁,只有像公共汽车一样往来的船只。出了厦门火车站,需要花十四块钱打车来到“轮渡”,从这里坐船才能抵达鼓浪屿。

在轮渡我百感交集,文学和影视作品中描述的种种晕船的残酷景象在我眼前一一浮现,眩晕、呕吐、脸色煞白,像吃了耗子药一样,这就是我对想像中的船的印象。然而等我忐忑而又兴奋地登上渡船,才发现那种有节律的摇晃我早已熟悉——和火车上的颠簸没有什么不同嘛。考虑到我刚刚在火车上度过了艰辛的三十二个小时,就像鹦鹉螺号上的尼摩船长一样,已然习惯了脚下正弦曲线般的荡漾。

船程很短,时间只有几分钟,我在略带腥味的海风中怡然自得。厦门的灯火辉煌渐渐远去,一座静谧、幽深、布满植被的岛屿缓缓靠近,像一名羞涩的处女慢慢解开饱满上衣的纽扣。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坐在真正的船上,虽然只是一艘公共汽船。艺术作品喜欢夸张地描写痛苦,除了晕船之外,还有生孩子。电视剧里的生孩子镜头无不凄厉惨痛、声泪俱下,仿佛不是在医院的产房,而是在中美合作所的地牢;现实生活中,生三五个的大婶比比皆是,看起来她们都十分的健康。据说有这么一句话:如果女人能记得生头胎的痛苦,那她绝不会生第二胎。对这句话,我表示怀疑,尽管我毕生也没有体验的可能了。



从厦门到鼓浪屿,坐船是免费的;从鼓浪屿回到厦门,则要买票。票价一般是八块,晚八点到十点是四块,十点到十二点就免费了,十二点之后想要进出鼓浪屿就只能狗刨啦。整个鼓浪屿是一处旅游景区,但又不仅如此,仅是景点的话,不免空洞做作;实际上,岛上有居民常住。在这里不但有达官贵人闲置的欧式别墅,还有老百姓灰头土脸的民房旧楼,更有厦门的几处艺术类高校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岛上别说汽车,连自行车都没有,无论远近一律安步当车,整个一个步行岛。

屿,平地小山也。鼓浪屿地形似乎是座小山丘,中间高四周低。从海岸往纵深走去,一路爬高,视野渐渐开阔。岛上的小路斗折蛇行,纵横交错,像一个手艺不精的蜘蛛的蹩脚作品。博尔赫斯会喜欢这种错综复杂的地形,在这里方向感失去了意义。配上小路两侧茂密纠结的粗壮榕树和种种叫不上名字的亚热带挺拔植物,以及掩映在红花绿叶之间的古朴建筑,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曲径通幽。路上时而走来佩带相机的游客,时而是慢吞吞散步的当地居民。我走在路上东张西望目不暇接,一名迎面走来的热心居民用生硬的普通话对我说:“你后面就是河南人建造的棺材楼。”我闻言大惊,原来这里也有河南老乡的投资,竟然还起了这么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后来才知道是荷兰人建造的观彩楼,哑然失笑。






岛,海中山也。不能不提到水。我沿着岸边漫步,走在细碎的沙滩和被海浪磨平了棱角的岩石上,屡屡有脱了鞋的冲动。小小的沙滩上的碎玻璃打消了我的年头,玻璃之外是密密麻麻的贝壳碎片,连岩石上都镶嵌满了有些发绿的贝壳。终于在一块低洼的岩石上,我发现了一汪清水。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我迫不及待脱掉鞋袜,把跑了一天的脚伸了进去,真舒服啊——水里的海螺们,对不起了。傍晚游人渐少的时候,我正好干完了活,出来站在在岸边,用头发感受暖湿海风的抚弄,耳畔只有远处的琴声和脚下的涛声,眼前是一只海鸥从水面急速掠过,翩然远去。这样的黄昏,人生能有几个?

岛上的温度适宜,一件上衣足矣,既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热。北京,好像是另一个世界了。一想到几天后我还要回到北京,继续忍受寒冷的天气和汽车的尾气,以及光秃秃的树和更多苍白的冬日景象,我就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海鲜


要说遗憾,就是吃了,我吃不惯海鲜,比较喜欢地三鲜。上次去无锡出差,人家请吃太湖鱼和大闸蟹,我就没怎么动筷子。我不怎么敢吃全须全尾的东西,更主要是我不喜欢海味(除了铁板鱿鱼)。在鼓浪屿出差,对方管饭,也许是为了尽地主之谊,做好东道,菜很丰盛:每顿四个菜,必有一鱼一虾,此外要么是贝,要么是鱿鱼,要么是螃蟹,要么是墨鱼。而且这里的鱼格外腥,作法和北方的清炖红烧大不同。我闻了就受不了,更不用说吃了,所以第一顿基本上就吃了点白米饭,强吃的几口海味还闹得肚子隐隐作疼。下一顿终于有了一盘猪肉芹菜,我口水留了一地,要知道我好几天没有正经吃饭了——火车上十五块一顿的盒饭可真是对不起它的价格。

只有麦当劳,我亲爱的麦当劳,它的汉堡永远一个屌味,虽然照猪肉芹菜差得远,可比虾兵蟹将强出一百倍了。

风铃

购于鼓浪屿,要价45,30拿下,送给王夫人。



上次我大言不惭地说过:大同归来不看山。要说我这一趟在火车上看到的山,比去大同那次可多多了,多到了大多数时间我的手机都没信号的地步。三十二个小时的车程,一大半的时间都在江西和福建的山里转悠,车速提不上去。和去大同看到的山不同,去大同的路上都是秃山,而这次的山无不郁郁葱葱,时而还有蜿蜒的河道穿过,这就是传说中的青山绿水吧。

南方

一些朋友都劝我去南方定居,我宁死不从;其实之前我根本没去过南方,一些混居北方的油头粉面趣味低俗的南蛮子成功人士给我造成了恶劣的印象,让我对南方心怀鄙夷之情。事实再一次证明,我又他妈狭隘了。

我畏冷,有鼻窦炎,喜欢绿色和雨打芭蕉的声音,智者乐水嘛。哎呀,我喜欢南方。

坚决反对厦门PX项目,鄙视政府破坏环境的短视行为!!!

2007年12月2日星期日

在细雨中呼喊

王小波在杂文中说过:“我以为英国文学是好的,自莎士比亚以降,名家辈出,内中有位哈代先生,写出的小说惨绝人寰——但他的小说也是好的。”单以惨绝人寰来说,在中国,这句话可以形容余华。大学的时候我看过《活着》,主人公富贵的命运简直是一部遭罪的编年史,在其漫长的一生中,陆续摊上了一个接一个苦难。和我不喜欢《孔雀》这部电影的原因一样,我觉得过于典型的人物形象不适合出现在写实的长篇小说中。富贵是一个符号,从而丧失了活力;真正的主角是这个提供灾难的时代。

这两天,我看完了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其悲惨和鲜活的程度更甚于《活着》。相比《活着》里面展现的那些在今天的年轻人看来有点大而无当的时代悲剧,《在》里描述的人际关系所导致的凄惨更具有一般性:死亡、疾病、贫困、遗弃、孤独、惩罚、羞辱、卑贱、愚昧等这些每个时代共有的情感,令人可以穿越时空去追索回顾自己的人生体验。对于我这样一个本身就有点悲观厌世且容易入戏的脆弱者来说,阅读本书真是一桩惨痛的经历。这也是我迟迟不敢去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原因,听名字我就胆颤心惊。余华作为这个时代国内为数不多的著名的严肃小说作家,有足够的笔力在文字中注入浓重的感情;对于细节和心理活动的极为坦诚的描写和剖析,更能让人,比如我,在某处瞬间产生共鸣。《在》的主人公是一个江南小镇(农村)里的孩子,从童年到少年,他在故乡经历和目睹了沉重的苦难,这些苦难在青春期被敏感的心灵放大,并与懵懂的人生纠结,扭曲成支离破碎的模样——这也是余华选择本书文体的原因,在这篇小说中,时间来来回回。余华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的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不过,就我粗浅的阅读体验来看,本书并没有一个精巧的结构来表达对记忆和时间流淌的感受,更多的像是由着回忆不断闪回,不断添加新的记忆。总体上看,这还是一个直线式的结构,起码没有用到环形和树形,也就是这条线段并非一笔划成,而是不断回到线段上的某个点,再次向前推进,将这条线不断加粗和延长。有些被反复提及的人物丰满鲜明,有些昙花一现的名字似乎只是记忆的一部分而已;也有一点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单从描写青春期少年记忆的方面看,不如王朔的《动物凶猛》;单说对逝去时间维度的不确定性的体验,不如博尔赫斯的任一部短篇。当然,余华的风格不在于对结构的玩耍,而是对故事、环境和心理的浓墨重彩。

据说这本书具有半自传的色彩,这让我怀疑。即便主人公悲惨的身世在当时当地不算稀奇,但他身边的一些人无论老少都相继死去,让我觉得在概率上不可思议。有些病态的东西实在有点阴森,加上时间并非顺流,让一些前面已经死去的人在后面又反复出现,因此几个章节布满了鬼气。我这么悲观的家伙都不相信一个人能在童年和少年经历如此之多的惨痛,这也可能是余华的性格所致吧,毕竟每个人眼中的世界都是不一样的。本书的语调平静而黯淡,像一条驶在山谷溪流上的小船,在暮色中作为船夫的余华带你观看沿途惨不忍睹的景象。这本书吸引我一直读下去的原因是我想看到下一个灾难的发生和余华对灾难生动的叙述。书中孙广才对其父孙有元丧失劳动能力后的虐待真实可信(当然也会有想像力渗透其中),就在不久前,我姥姥家的村里,就出了这么一件真事:一个腿脚不灵便的老太太不断遭受亲儿子的冷嘲热讽,嫌她浪费粮食,终于有一天,老太太来到家后的公路上,撞向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用命给她儿子挣来了最后的三万块钱。现在尚且如此,何况书中描写的四十年前。书里有一些惨状我不能理解,不知道是这个时代有了进步还是我少年时活的太过优裕。《在》里面对青春期和朋友的段落,有些我能够产生共鸣,可能都是比较敏感的人,对生活造成的每一次创伤都久久不能抚平,不断揭开粉红的伤疤,顾影自怜。尤其是少年时候对友情的过分依赖和对来自成人世界惩罚的恐惧,让我心有戚戚,时常合上书陷入冗长的回忆之中。

这是一本好小说,但还不是牛逼的小说。如果说本书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对时间来去自如的掌控和黑色幽默,我不能苟同。我就看到了一系列实打实的悲剧毫无悬念地按部就班上演,时间折返的目的就是在悲剧之中插入新的悲剧,就像宿命论一样;在宿命之中,时间无足轻重。假如有一点点幽默,那也不是黑色的,而是生活本原的色彩,不是无奈,而是麻木。我总觉得,即使在最为动荡艰苦的岁月,人们也都能找到恰如其分的乐子,这是一些哺乳动物的生存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