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在杂文中说过:“我以为英国文学是好的,自莎士比亚以降,名家辈出,内中有位哈代先生,写出的小说惨绝人寰——但他的小说也是好的。”单以惨绝人寰来说,在中国,这句话可以形容余华。大学的时候我看过《活着》,主人公富贵的命运简直是一部遭罪的编年史,在其漫长的一生中,陆续摊上了一个接一个苦难。和我不喜欢《孔雀》这部电影的原因一样,我觉得过于典型的人物形象不适合出现在写实的长篇小说中。富贵是一个符号,从而丧失了活力;真正的主角是这个提供灾难的时代。
这两天,我看完了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其悲惨和鲜活的程度更甚于《活着》。相比《活着》里面展现的那些在今天的年轻人看来有点大而无当的时代悲剧,《在》里描述的人际关系所导致的凄惨更具有一般性:死亡、疾病、贫困、遗弃、孤独、惩罚、羞辱、卑贱、愚昧等这些每个时代共有的情感,令人可以穿越时空去追索回顾自己的人生体验。对于我这样一个本身就有点悲观厌世且容易入戏的脆弱者来说,阅读本书真是一桩惨痛的经历。这也是我迟迟不敢去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原因,听名字我就胆颤心惊。余华作为这个时代国内为数不多的著名的严肃小说作家,有足够的笔力在文字中注入浓重的感情;对于细节和心理活动的极为坦诚的描写和剖析,更能让人,比如我,在某处瞬间产生共鸣。《在》的主人公是一个江南小镇(农村)里的孩子,从童年到少年,他在故乡经历和目睹了沉重的苦难,这些苦难在青春期被敏感的心灵放大,并与懵懂的人生纠结,扭曲成支离破碎的模样——这也是余华选择本书文体的原因,在这篇小说中,时间来来回回。余华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的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不过,就我粗浅的阅读体验来看,本书并没有一个精巧的结构来表达对记忆和时间流淌的感受,更多的像是由着回忆不断闪回,不断添加新的记忆。总体上看,这还是一个直线式的结构,起码没有用到环形和树形,也就是这条线段并非一笔划成,而是不断回到线段上的某个点,再次向前推进,将这条线不断加粗和延长。有些被反复提及的人物丰满鲜明,有些昙花一现的名字似乎只是记忆的一部分而已;也有一点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单从描写青春期少年记忆的方面看,不如王朔的《动物凶猛》;单说对逝去时间维度的不确定性的体验,不如博尔赫斯的任一部短篇。当然,余华的风格不在于对结构的玩耍,而是对故事、环境和心理的浓墨重彩。
据说这本书具有半自传的色彩,这让我怀疑。即便主人公悲惨的身世在当时当地不算稀奇,但他身边的一些人无论老少都相继死去,让我觉得在概率上不可思议。有些病态的东西实在有点阴森,加上时间并非顺流,让一些前面已经死去的人在后面又反复出现,因此几个章节布满了鬼气。我这么悲观的家伙都不相信一个人能在童年和少年经历如此之多的惨痛,这也可能是余华的性格所致吧,毕竟每个人眼中的世界都是不一样的。本书的语调平静而黯淡,像一条驶在山谷溪流上的小船,在暮色中作为船夫的余华带你观看沿途惨不忍睹的景象。这本书吸引我一直读下去的原因是我想看到下一个灾难的发生和余华对灾难生动的叙述。书中孙广才对其父孙有元丧失劳动能力后的虐待真实可信(当然也会有想像力渗透其中),就在不久前,我姥姥家的村里,就出了这么一件真事:一个腿脚不灵便的老太太不断遭受亲儿子的冷嘲热讽,嫌她浪费粮食,终于有一天,老太太来到家后的公路上,撞向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用命给她儿子挣来了最后的三万块钱。现在尚且如此,何况书中描写的四十年前。书里有一些惨状我不能理解,不知道是这个时代有了进步还是我少年时活的太过优裕。《在》里面对青春期和朋友的段落,有些我能够产生共鸣,可能都是比较敏感的人,对生活造成的每一次创伤都久久不能抚平,不断揭开粉红的伤疤,顾影自怜。尤其是少年时候对友情的过分依赖和对来自成人世界惩罚的恐惧,让我心有戚戚,时常合上书陷入冗长的回忆之中。
这是一本好小说,但还不是牛逼的小说。如果说本书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对时间来去自如的掌控和黑色幽默,我不能苟同。我就看到了一系列实打实的悲剧毫无悬念地按部就班上演,时间折返的目的就是在悲剧之中插入新的悲剧,就像宿命论一样;在宿命之中,时间无足轻重。假如有一点点幽默,那也不是黑色的,而是生活本原的色彩,不是无奈,而是麻木。我总觉得,即使在最为动荡艰苦的岁月,人们也都能找到恰如其分的乐子,这是一些哺乳动物的生存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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