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年少无知的时候,相当自负,曾经大言不惭地说过“畅销书都是垃圾”的豪言壮语。此后,但凡某书卖得火爆,我一般都敬而远之。比如谁手持一本《品三国》或《狼图腾》,我就会在心里骂人家是傻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作世外高人状。后来,当我见到了越来越多的真正的牛人,和他们比较,种种迹象表明,似乎我才是个傻逼,或者说,我也是个傻逼。反思的结果就是,我发现自己喜欢意气用事先入为主,很多时候太狭隘了;而这正是我所鄙夷的品性之一。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因此根据经验我修正了自己的说法,变成“中国的畅销书都是垃圾”。是的,同样是连续剧,国货几乎全是垃圾,而美国却有不少精品。于是我买了一本史蒂芬周,不,是史蒂芬金的畅销书《绿里奇迹》。金是风靡全世界的恐怖小说之王,全球最成功的畅销书作家,但他并不满足于此,据说丫的理想是成为马克吐温那样的大师。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一些酷爱围棋的皇帝,在金銮殿和放水的当朝国手下成平局,于文武百官的欢呼声中,顿时就忘乎所以了,以为自己的水平真的可以通幽具体……
行文至此,就可以知道,我不怎么待见这本书及其作者。和很多孤陋寡闻的人一样,我也是通过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才知道史蒂芬金,不过我没完整看过这本小说,大概翻了两眼,感觉和电影不是一回事。《绿里奇迹》是我正经读的第一本金的小说,本想在沉闷的火车上寻求一点刺激,可没想到被恶心了一下。以此书的标准来评价史蒂芬金,可以用四个字形容:不如倪匡。
我以前说过,一个神神道道的故事可以轻易地抓住读者的好奇心,吊起他们的胃口;但要把故事写好还需要最终给神神道道一个合乎常理的解释。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旦不解释或者解释不好,读者就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认为小说写的很烂。假如不想解释的话,那就不要以神道的悬念为卖点,可以详细描写如何神道,如魔法、争斗等等,就像流行的一些玄幻小说(集大成者是《西游记》和《魔戒》)。倪匡的卫斯理系列就是开篇一个斗大的悬念,随着故事的推进,越来越匪夷所思;与此同时,读者的好奇心像膀胱一样被撑的越来越大,这些神奇事件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我们需要知道谜底。最后,倪匡告诉我们,一切超自然的东西全都是外星人搞的。我靠!好比有人向你夸耀他家养的猪长了两只角,你兴致勃勃地跟他前去观看,到了他们家,他指着一头牛说,看,这就是我家的猪。
史蒂芬金比倪匡还要恶劣。《绿》的故事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一个老实人被冤枉,下狱判了死刑。这样一个俗到极致的窦娥冤题材,金是怎样花样翻新的呢?原来这个老实人拥有一项堪比耶酥或者麻原彰晃的超能力,就是可以从病人嘴里吸出所谓的“病魔”。在想像力贫乏的金那里,病魔就是一团黑咕隆咚脏儿吧唧的絮状实体,一旦遇到空气就慢慢褪色变白,逐渐消失于无形。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一些邪门气功书,书的作者声称人身体之外有一层气,健康的地方是白气,生病的地方就是黑气,通过修炼可以把黑气驱逐,让白气补偿进来。当时我还真信了,这说明此类想象只有十岁的水平。总之,《绿》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大块头犯罪分子柯菲拥有这么一手绝活。除此之外,故事简单的要命:时间是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大萧条时期,地点是一所监狱的死牢部分,人物是几个犯罪分子和牢头。故事以牢头埃奇康比为第一人称叙述,主人公当然是神奇的柯菲。柯菲被捕是因为有人目睹他手持两名女童的血迹斑斑的尸体,而埃奇康比觉察到狱中的柯菲并非残暴之徒,而是个木讷、忧郁、总是流泪、甚至有点怕黑的内心脆弱者,尽管他长了个黑熊一样的大个子。尤其当柯菲用吸星大法治好了埃奇康比的尿路感染后,后者更是想要揭开柯菲的神秘面纱。当然,我也想揭开。而事实上,根本就他妈没什么面纱,柯菲就是牛逼有神功,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那我操,为啥史蒂芬金不把主人公设定成一只石猴或者半兽人呢?既然把柯菲写成人,那我自然就把他当成人来对待;但突然柯菲玩了这么玄的超人一手,我必然要问一下,这个人又不是葫芦娃,为什么会吸病魔?结果你说小说默认他本来就这么神奇。妈的。根本不解释,所以说连倪匡都不如。也许有人会说,金的本意不是想写玄幻小说,而是通过超现实的种种来揭示人性,也就是说,这是一篇寓言,就像巴尔扎克的《驴皮记》或卡夫卡的《变形记》。呵呵,用恐怖小说来揭示人性大约也就相当于用电视连续剧来描写爱情吧,或者想用央视的走进科学来代替大学物理,别他妈装逼了。畅销小说就是畅销小说,装个鸡毛深沉啊;相当马克吐温?你丫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
本书据说曾高居美国畅销书榜首,要说优点还是有一点的。和《达芬奇密码》一样,《绿》也具有畅销小说的一般特点:行文拖沓,背景离奇,装模作样地涉及一点大路边上的人性。这样即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也照顾了他们廉价浅薄的世界观。一点逼事本来两句话就能说清,偏要故布疑阵伸头鬼脸,欲说还休,终于说了吧就开始翻来覆去。当然这是畅销小说作家的基本伎俩,属于赚取稿费的看家本领;同时也能给读者九浅一深的享受,可以算作优点。此外,史蒂芬金对死牢和电椅的描写非常详尽,这也是吸引人的元素之一,毕竟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些东西。金显然也明白这一点,不惜笔墨描写残酷的行刑过程。值得一提是书中大篇幅描写的老鼠叮当先生,这部分显然是好玩的,也是作者揭示主题和刻画人性的重要道具之一;可惜和柯菲一样,装逼的金没有交代这只老鼠为什么这么神奇。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写的更为不着四六一些呢,比如说叮当先生会七十二变什么的。要说本书刻画了人性,这个我信,因为是人就有人性,只不过这种人性完全没必要写出来,不就是奉献啦、爱啦、自私啦、残忍啦这些俗得令人发指的东西吗,金也就是老一套的主流价值观吧,档次和好莱坞大片一模一样。如果这也能叫深刻,那《浮士德》算什么?
二十八块,真是亏大了,整整三斤上好的猫粮啊,就他妈这么浪费了。我勉强读到第六章,也就是最后一章,终于丧失了耐心,向后略略翻了一下,就把书扔一边去了,非常幸运地没有看到处心积虑的作者最后大段矫揉造作的抒情和对人性装腔作势的感叹。马克吐温,呵呵,你丫也配?别以为粉丝多就觉得自己写的好了,我们郭敬明的粉丝也不少呢。
书我没看过,但电影我觉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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