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荒马乱的年月,大伙谁也不知道能活多久;作为一个士兵更是朝不保夕。当年和我一起被当成壮丁抓来的同村老乡,死的死残的残,全须全尾的就剩我一个啦。不是我运气好——运气再好也架不住天天打仗,除了当官的,大伙的头都在裤腰带上拴着——而是我一开始就找到了个苟且偷生的办法。这办法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其实就是装死。
两军对垒,当官的一声令下,我们就得跑着去送死。我从来不跑前几排,也不跑后几排。前面短兵相接之后,我就往人少的地方跑,看到哪有尸体了,我就惨叫一声顺势倒下,然后装作临死挣扎蠕动着往新鲜的尸体下面钻。找到一个安全舒服的位置后,我就等着战斗结束。我不能躺倒战斗完全结束,假如我方溃退,对方来清理战场的时候,时间充裕的话会把己方阵亡士兵的尸体用大车拉回去,并顺便在我方士兵尸体上挨个戳两刀,省得留下还没死透的。因此,我还要一边装死一边靠听觉判断形势,一般来说,我们的兵叫起来像杀猪,对方叫起来像宰牛,这说明我们的叫声更为凄厉,也更有威摄力。突厥人勇猛善战,杀人的时候口唇紧闭,直到看见对手的头颅与身体分离,才会闷喝一声,这说明人家叫是因为成就感,使的丹田气;而我们则只用嗓子眼撕心裂肺,给自己壮胆用的。如果我听到杀猪的声音越来越响亮,就会从尸体下面爬出来,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混在大部队里面追杀突厥穷寇。如果我听到宰牛的声音越来越宏大,我就撕烂自己的外衣,露出里面突厥服装,然后跳出来,混在突厥部队里去追杀自己人。所以,有些时候我会在大隋的军队里,还有些时候,我在突厥的军队里。
连年的征战,士兵死伤无数,每次战斗之后,军营里都会有新抓的壮丁补充进来,别说当官的,就说一个宿舍的大伙都素不相识。我相貌平平,一点都不扎眼,除此之外,我还有点连鬓胡子,这让我在突厥部落里也可以鱼目混珠。说到我的胡子,就得提到我那死了二十年的老爹。我爹是倒插门过来的,据我妈说,我爹一路要饭从关外来到山东。要到我妈家,我妈心眼好,除了卷子之外,还给了他一碗热汤。从此,我爹就不走了,在村里打短工,住在破庙里,大冬天光着脚,每天免费给我妈家挑水——我姥爷没儿子,就我妈和我小姨俩闺女。后来我爹就开始翻我姥爷家的墙头,翻了半年,把六尺高的墙头翻出一个两尺的大豁子。再后来就住我们家不走了。据我妈说,她怀我八个月的时候,官府把我爹抓走。在此之前,我爹已然料到这个下场,因为全村的青壮年小伙子正陆续被抓走。我爹是个头脑简单的莽夫,有一身力气和满嘴的络腮胡茬子(担心影响不好,胡子刮了),喜欢啃羊腿。这让我怀疑自己有胡人的血统。离家时候,他豪气干云目空一切,号称回来时要肥马轻裘官高位显。这个莽撞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月后死于破伤风,一条深入骨头的腿伤要了他的命。不过还好不是死在战场上,尸体得以保全,在一个清冷的冬天他穿着破烂的席子坐着吱嘎作响的驴车归来。赶车人就像信使一样,在某些人家的门口卸下尸体,伴着后面骤然而起的凄惨哭声木然离开。这一天,我出生了。
二十年后,我妈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起我爹,可战争还没结束。我妈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也会被他们抓走,于是从我小时候她就不断给我灌输这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命更重要,给你好处和夸你的人都是骗你去给他们卖命的。有我爹这样活生生的例子,道理都很容易理解。比如,有人说和突厥打仗就是保家卫国;我妈就说,你爹死了,咱这个家就散了,当官的家就保住了。再比如,有人说,打败突厥就能过上好日子了;我妈说,你爹在的时候,一天三顿白卷子,你爹死了,咱们吃野菜,当官的吃野味。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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